实用代加工项目合作合同 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免费6篇汇聚
代加工项目合作合同【第一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美甲部人员工资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6.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五条 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代加工项目合作合同【第二篇】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不锈钢酸洗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3、本合作项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资总额约为1500万元,建设一条加工125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20__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产量达到万吨;第二期投资建设二条加工68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第三期投资建设一条加工1500mm不锈钢板面的退火炉和酸洗线。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15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丙方出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第三条:第一期投资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为600万元,第二第三条期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资可按照每一期的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投资,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资分别为240万元、乙、第二期出资: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资分别为360万元、乙、180万元和180万元,于20__年4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270万元和270万元,于20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资完毕;以上所有出资须汇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如第二期的出资期限晚于因购买设备及建设厂房而支付相应款项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缴纳相应出资。
第四条:如协议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时出资或出资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条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缴足出资,借款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资形式缴纳一方未能缴足的部分,出资比例按三方实际缴纳的出资计算。
第五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第五条比例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三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项目的经理由___方推荐担任,经理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___方推荐担任,出纳由___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三方指定的帐户,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七条:项目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第七条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制订,全体合作人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八条:全体合作人每一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项目经营第八条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两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九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确定设备数量、型号及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项目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作人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作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八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项目向轧钢厂所购买的土地约为___亩(具体面积以土地证为准),每亩购买价格为____万元,如所购买的土地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土地转让款于办完土地过户手续后支付,土地的受让方由合作三方协商后确定。
第二十条如土地不能过户的,土地转让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费用由合作三方确认,任何一方在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下对厂房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须积极协调好酸洗厂的报建、环评、税务等工作,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二十二条甲方不得再自己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建设其他的不锈钢加工酸洗项目,甲方应将其所加工的不锈钢优先供给本合作项目加工。
第二十三条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决定终止合作经营,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继续经营该项目,甲方须将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租赁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的资质必须无偿提供给继续经营的一方,经营期限届满仍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准。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八条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甲方:(盖章)
丙方:(签名)
20__年月日
本《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全体合作人各执一份。
乙方:(签名)
代加工项目合作合同【第三篇】
该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本餐饮合作项目实施的店面地址位于 ,本餐饮合作项目的店面名称为 。
第二条本餐饮合作经营项目,甲方以自己的餐饮技术和原经营期间的客户资源作为出资,乙方以该餐饮经营项目的店面装修,广告招牌,店面租赁费(5500元人民币\月),水电费,执照费,税务费以及后期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为出资。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本餐饮合伙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4个月。在合作期间,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如果乙方在24个月合作期限未满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合作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原在单独经营本餐饮项目时所购置的所有物品,如现在与乙方共同经营本餐饮项目事不需要使用,则甲乙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安排地方安置,安置店面原有物品,所产生的搬运安置费用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加入本餐饮经营项目后所有购置的物品,在双方合作期满后或者因为其他事宜不在合作后,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在甲乙合作经营本餐饮项目期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合作项目收益保底费用4000元。
第六条 违约处理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害。
第七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3、 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及做对本餐饮合作项目不利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24个月,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___月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有关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
时间: 年 月日
乙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 时间:年月 日
代加工项目合作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曙光灯饰精品馆项目,总投资约为40万元(rmb),甲、乙双方各出资50%,即各投资20万元。
第二条 项目地址:集美乐家居建材精品馆二楼
第三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曙光灯饰精品馆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曙光灯饰精品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曙光灯饰精品馆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除负责资金投入,知悉共同的财务收支状况(要求做到财务明细化、透明化),取得双方盈利收益分配外,乙方全权负责曙光灯饰精品馆的具体经营。在乙方正常经营并财务透明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参与曙光精品馆的具体管理(即乙方为具体经营方,甲方为幕后方)
第七条 双方应尽的义务及所享受的权力
①双方的客户、关系网、工装、家装(中高端客户)都应优先考虑并选择曙光灯饰精品馆产品。在同等价格、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必须优先选择自家产品(大型工装曙光必须以也要经过报价或竞标方式进入集美乐工装,但集美乐应尽量倾斜)。
②选择中低端产品、或客户指定曙光灯饰一店产品的,或客户指定不需要精品馆产品的,双方都不作强求,应尽量满足客户自主需求选择。
③曙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已选定精品馆产品的客户去选购曙光灯饰一店产品(客户要求除外)。
④双方都有知悉权、要求财务透明权。
⑤双方共同收益共同分配权。
⑥无特殊或双方关系正常情况下,不得私自违约。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第九条 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
2、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上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签定《双方解除合作的协议》,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