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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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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新起点上,如何更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问题,《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体现了大平安理念,明晰了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起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

一、提高站位、拉高标杆,着力打造平安示范区。我们要以“五个更加”和“六个确保”为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平安开化建设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高水平建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民生权益保障体系。

二、预防在先、精准施策,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原有的问题和风险解决了,新问题、新风险又会不断出现。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准确把握新时代平安建设的风险点和薄弱点,提高对各类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解决到位。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平安建设的问题集中在基层,平安建设的坚实力量扎根在基层。我们要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推广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乡贤的力量、乡规民约的权威、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要不断深化拓展、规范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全要素网格”,提供“组团式服务”,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着眼固本强基,推进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四、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条例》紧紧围绕基层这个关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我们要优化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强化社会参与,推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的政法干部更需要学懂弄通《条例》中内容,要以《条例》为标尺,按照具体要求调整“刻度”,奋力书写新时代下的“平安答卷”。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夯实平安之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需要运用系统治理的思维,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只有在机制上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制度,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才能不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特别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更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管支撑,《条例》的第四章就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防治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实效。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落实执行的职责任务;发动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开展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帮扶、政策宣传等;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才能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浙江省省平安建设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一定要对照《条例》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镇。

一是以更高站位抓好平安建设。要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

二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按照“党建+网格”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做实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

三要以更强合力保障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各方力量,加强工作谋划,共同履职尽责。积极发挥党组织作为各方联动的纽带作用,带动村居党组织、百姓服务、智慧管理“三张网”,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平安建设纵深发展。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柯城建设贡献万田力量。

一是明确下访接访,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推动问题解决的“浦江经验”与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万田乡将继续把“三一个”接访制度落实好。

二是规范机构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

三是数字化建设,提升平安建设的现代化程度。《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作了专章规定,整合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打造具有监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为平安建设的数字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内容,促进平安建设的现代水平的提升。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第五篇】

通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我深刻体会到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要带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聚集“四个一”推动平安建设落实落地。

“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政法队伍”。铸牢“能力”之剑,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创新岗位练兵的理念、方法、手段,详细制定综治干部培训计划,在“学”和“练”中增长本领,不断提升综治干部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发挥一系列沟通协调作用”。主动联系协调镇派出所、司法所、“一镇三乡”矛盾调解中心等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扫黑除恶、禁毒、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等各项工作,形成合力保一方平安。

“浓厚一种法德共治氛围”。根据龙南山区实际,以深入实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为契机,提升“一镇带三乡”基础保障水平,成立了龙南舒心驿站。牵头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积案化解和人员稳控工作,以“联调、联处、联助”为根本要素,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老娘舅调解团”、公益律师团等调解能手作用的同时,整合“三联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资源,实现大事不出村,服务不缺位,为龙南片区完善基层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新路径。

“确保一方和谐平安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包村、乡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督与实时管控;做好日常的基层基础大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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