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方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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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方案【第一篇】
为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确保全县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实施检查督导,1季度由健教科考评(覆盖一轮),半年及年终进行集中考评。
二、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乡镇政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类学校。
三、人员分工
由孙建文负责,邓敏、徐达利具体实施。
四、检查内容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2、公众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活动情况。
3、健康知识讲座开展情况。
4、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覆盖情况,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是否达到要求。
5、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是否达到要求。
6、社区、村社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是否达到要求。
7、医疗单位疾控信息上报和《大众健康报》征订任务完成情况。
8、健康教育阵地、健康教育资料及档案建立完善情况等。
五、检查步骤
1、听取健康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2、查看健康教育工作资料。
3、检查标语、专栏等设置情况。
4、开展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测评。
六、相关要求
检查督导组人员必须严格纪律,严格规范,从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应单位领导交换意见,提出建议,改进措施认真落实。促进我县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和深入,检查结果将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应经费挂钩。
督导工作方案【第二篇】
一、抓好中心工作督查,推动领导决策落实
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检查。重点围绕集团公司各部门制订的目标任务及上报的重大督查事项建立台账,配合各部门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二是抓好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委、市国资委重要文件和“四会”决策事项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主动与责任部门对接,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并深入一线、直面问题,逐一排查办理结果,确保领导决策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专项督查。针对领导交办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把着力点放在落实的关键环节和任务完成的质量、时限上,面对面督查,逐环节落实。
二、创新督查方式,增强督查实效
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主动到政府部门取经请教,学习后运用到集团工作中;二是进一步规范督查台账,完善督查办结及变动程序,提高督办的严肃性;三是灵活运用督查手段,重视现场督查,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为深入各部门、子公司实地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四是突出工作难点,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进展缓慢情况时,要在形成原因及困难反馈方面加强督办。在工作重点、工作难点上下功夫,真正让督查督办发挥实效。
三、加强督查工作领导。(建议)
一是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督查人员、督查联络员工作会议,开展督查业务学习和培训。二是指导各单位开展督查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各单位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集团公司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督导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今年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贺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督查内容
(一)省、清远市、连州市重大决定事项;
(二)20xx年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约束性指标任务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三)20xx年连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指标责任清单(详见连府〔20xx〕8号);
(四)20xx年省、清远市、连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五)20xx年连州市各单位工作计划;
(六)20xx年度省、清远市和连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七)20xx年以来新签约项目;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决定事项;
(九)领导批示、指示和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十)省、清远市、连州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十一)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整补充督查内容,并及时下达相关责任单位。
三、督查程序
(一)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督查内容的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按要求分解任务,建立专项台帐,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市分管领导、牵头承办部门或责任单位等,及时下达至相关单位。各单位要以此为参照,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月月有计划,步步有实招。
(二)强化过程监控。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督查室紧扣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督办不包办,尽职不越位。督查过程中发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于一般性事项,应当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会同办理解决,确保工作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全程督查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完善督查方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开展专项督查。结合年度督查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全市督查人才储备库的作用,建立若干个工作领导小组式专项协调小组(小组人员组成视工作具体进度临时调配),与专项工作无缝对接,实施整体跟踪、协调、推进和督导。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结合督查内容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合力,专项协调小组积极到遇到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开展协调和督导。督查组既要传导抓落实压力,又要查准摸清落实不力的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2.下达督查通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提请领导约谈。下达督查通知书后,相关责任单位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督查室组织开展约谈或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
4.挂牌督促督办。对进度严重滞后,经多次督办整改成效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促督办,并视情况在政务媒体公开。
四、结果运用
(一)情况通报。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作专题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好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评。
(二)督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保质、依规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按《清远市谈话提醒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启动问责。对年终推进工作滞后的任务,提请市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督查要求
(一)完善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主动协调,总结经验,推动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督查工作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牵头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对策举措,努力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主导责任,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会同责任单位、有关镇(乡)开展对口督查、主动自查。责任单位要与牵头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
(四)按时上报进度。
1.重点建设项目。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收集汇总后于每月底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由市重点办制定。
2.常务会议决定的请款事项。由市财政局于常务会议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将拨付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
3.其它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下发,各牵头承办部门要及时查收并按时报送。
督导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督查内容
(一)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督导检查方案【第五篇】
开展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达标验收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长江新里程计划、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等重点项目工作;积极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服务;推进辅助器具进社区、入家庭;开展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相关产品规范制定;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研发推广;广泛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依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开展调研,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证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证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依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准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方法和康复机构管理方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不时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外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时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以点带面,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乡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时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123
残疾人康复检查督导方案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复明一例”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终期检查。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效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空虚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准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规范》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规范》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123
残疾人康复检查督导方案
(四)实施“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六)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督导。推动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问题;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和家庭康复,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对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评审,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