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区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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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区游【第一篇】
居间人: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街____号________商城____楼____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________元,每月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________元,每月计人民币________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____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________元。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____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
北京城区游【第二篇】
外省市就读的.京籍考生:在外省市就读,具有东城区正式户籍,要求回京参加初中学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采集基本信息及照片:将填写好的《2021年东城区初中学考考生基本信息表》、考生近期照片(像素480*640,背景为蓝色)于11月11日(周三)前发至邮箱:dczk20xx@.照片、信息表及邮件主题请用学生姓名命名。
(二)到东城区中招办现场报名确认:11月17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三)现场确认所带材料
1、纸介版《2021年东城区初中学考考生基本信息表》。
2、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首页和本人页)。
3、《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校章。
1、东城区中招办电话:64xxxxxx。
2、地址:和平里中街37号(地坛公园北门对面)。
3、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下车,d出口。
(一)关于英语听说机考:
1、第一次机考时间:20xx年12月19日
2、第二次机考时间:20xx年3月
(二)报名确认后:英语机考、体检、体育考试等事宜由借考学校统一安排
北京城区游【第三篇】
办理退休的前期准备 :
1. 单位持退休人员档案和加盖公章的职工基本信息表①三份至西城社保 311 房间即社会保险科办理退休人员档案预审。
办理退休中:在退休人员生日当月的月初,即 5 号以后。
1单位在数据采集软件 个人变更登记 减员 勾四险 原因选退休 保存 打印减少表②并盖公章。
2 单位在数据采集软件 个人变更登记 医疗在职转退休 保存 打印在职转退休表③并盖公章。
a 社会保险科 311 房间审批 结果 : ⑦加盖社会保险科公章。
b 医疗保险科 302 或 302 房间审批 结果:⑧加盖医疗保险科公章。
7,带着《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表和《养老金支付的相关报表》⑨交回二层支付部,内容照着《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表》填就行。
职工退休资格认定(阅档)
单位提交材料
为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员拥堵,为再次申报职工退休留有充裕的补正材料时间,结合我区实际,退休待遇核准可以分为退休资格认定(阅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算数)两步进行。其中退休资格认定实行档案预审,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申报审核档案,人才中心、职介中心、街道社保所可以提前2个月申报审核档案。
1、基本材料:职工档案(需分类正确、目录齐全、装订整齐)、 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
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中需加盖单位章,注明“仅为×××办理退休手续之用”等用途字样。
2、正常退休:基本材料同上、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相关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及公示结论一式二份、个人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5、职工档案在外区县人才中心、职介中心保管的,须同时提供保管机构的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员工作证或身份证。
6、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注明用途)。
7、晚于本市统一规定时间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转制单位、行业统筹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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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请申报单位将职工档案进行整理和装订,要求分类正确、目录齐全、装订整齐,确保职工档案的真实、完整。
对于申报的职工档案未按规定整理装订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2、 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以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为准。
3、 职工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情况的,城镇职工属应缴未缴的,可按京劳社养发〔2017〕21号文件“关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办理”;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自愿补缴的,可按京人社养发〔2017〕239号文件办理。
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66206063 (此须知开始使用日期:2012年8月)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算数)
单位提交材料
1、 基本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二份)、
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中需加盖单位章,注明“仅为×××办理退休手续之用”等用途字样。
2、正常退休:基本材料同上、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及公示结论一式二份、个人申请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1、 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以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为准。
2、 职工退休核准工作完成后,单位必须保证留有《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职工档案不在本单位保管的,须同时向档案保管部门送交《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归入职工档案保存。
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66206063 (此须知开始使用日期:2012年8月)
养老保险科退休待遇核准留存材料
一、 基本材料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原件一份
3、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原件一份
4、 退休职工户口簿 (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 复印件一份
5、 退休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中需加盖单位章,注明“仅为×××办理退休手续之用”等用途字样。
1、 女职工本人退休申请复印件一份
三、 因病提供退休:基本材料同上,还需留存:
1、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四、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还需留存
1、 《提供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 《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及公示结论原件一份
3、 职工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需要留存的材料
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66206063 (此须知开始使用日期:2012年8月)
北京城区游【第四篇】
承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承担。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租金标准:▁▁▁▁▁▁▁▁元/,租金总计:▁▁▁▁▁▁▁▁▁▁▁▁▁元。该房屋租金▁▁▁▁不变,自第▁▁▁▁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租金支付时间:▁▁▁▁,▁▁▁▁▁,▁▁▁▁,▁▁▁▁▁,▁▁▁▁▁▁▁▁▁▁▁▁▁▁▁▁▁▁▁▁▁▁▁▁▁▁▁▁▁▁▁▁▁▁▁▁▁。
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