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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遗失证明汇聚【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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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遗失证明【第一篇】

本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丢失经过:

现声明第 号护照遗失作废。

我保证以上所写情况属实,因上述护照丢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声明人:

年 月 日

本人旧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 ,因本人保管不慎已遗失,护照上有 (填写国家) 出境记录,无拒签记录(如有拒签记录,请详细列明时间、国家、被拒签原因)。

特此说明。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本人旧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 ,因本人保管不慎已遗失,护照上有 (填写国家) 出境记录,无拒签记录(如有拒签记录,请详细列明时间、国家、被拒签原因)。

特此说明。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护照遗失证明【第二篇】

本人旧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 ,因本人保管不慎已遗失,护照上有 (填写国家) 出境记录,无拒签记录(如有拒签记录,请详细列明时间、国家、被拒签原因)。

特此说明。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致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本人 于 年 月 换发新护照一本(沪照号: ),换发后原旧护照(护照号: )由于本人保管不当而丢失,因而无法向领馆提供本人的旧护照,特此说明。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无任何欺骗行为,望领馆予以谅解,批准本人的签证。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致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本人 由于个人原因不慎将老护照第遗失,旧护照上无任何拒签记录。

特此证明

签名:

日期:

护照遗失证明【第三篇】

本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丢失经过:

现声明第 号护照遗失作废。

我保证以上所写情况属实,因上述护照丢失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声明人:

年 月 日

致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本人 于 年 月 换发新护照一本(沪照号: ),换发后原旧护照(护照号: )由于本人保管不当而丢失,因而无法向领馆提供本人的旧护照,特此说明。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无任何欺骗行为,望领馆予以谅解,批准本人的签证。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本人旧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 ,因本人保管不慎已遗失,护照上有 (填写国家) 出境记录,无拒签记录(如有拒签记录,请详细列明时间、国家、被拒签原因)。

特此说明。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护照遗失证明【第四篇】

本人旧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 ,因本人保管不慎已遗失,护照上有 (填写国家) 出境记录,无拒签记录(如有拒签记录,请详细列明时间、国家、被拒签原因)。

特此说明。

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致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本人 于 年 月 换发新护照一本(沪照号: ),换发后原旧护照(护照号: )由于本人保管不当而丢失,因而无法向领馆提供本人的旧护照,特此说明。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无任何欺骗行为,望领馆予以谅解,批准本人的签证。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护照遗失证明【第五篇】

謹註:

一、依護照條例第18條第1款規定,申請人有冒用身分,申請資料虛偽

不實,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之情形者,主管機關

或駐外館處應不予核發護照。

二、護照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將護照交付他人或謊報遺失以供他人

冒名使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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