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加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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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第一篇】
根据中央、市委、区委和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多年来,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够与中央的决定决议保持高度一致,在历次政治活动、政治风波及政治斗争中经受住了考验和磨练,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旗帜是鲜明的。去年底,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自己坚决拥护,并从日常工作、生活入手,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在工作中,自己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对照检查起来,还存在不足之处:
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不足。自己自认为工作以来,学习抓的比较紧,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就放松了理论学习,把学习理论当成了负担。不愿意学习理论,看理论知识总感到深奥、枯燥,不实用。平时学习理论知识少。没有马列主义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往往是上级要求的才简要地学习学习,学得不主动,因而收获也不够大,只是通过报纸、杂志、文件学习,学的比较肤浅,不系统、不深入。在其他知识方面,自己也是看娱乐方面的故事书多,看知识性、科学性的书少,看人情世故、处世修身的有兴趣。自己更多的业余时间看电视、聊闲天。自己反思自己是理想信念淡薄了,自我陶醉自己的一点点小成绩里,自以为是,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经历、经验多。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使自己的思想不能紧跟时代。
三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用的不好。团结本是一件好事,关键是团结有无原则。自己不愿意得罪人,总想为人当老好人,不能坚定地维护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工作中批评性、挑毛病的少,发现问题,爱回避,不碰硬,老是想大环境就这样,自己是入乡随俗。找一些客观原因,而不能摆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深入的做思想剖析,这是做老好人、太平官,归根结底是自己怕自己得罪人,自己受损失,想的都是个人的私利。实际上是不讲政治,不负责任,是自己的政绩观出了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公布后,我认为中央和市委高瞻远瞩,决策英明,本人坚决拥护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意见,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宣传、部署,认真查摆、整改问题。通过查摆发现自己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中央八项规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很必要,很及时;但是和自己关系不大,自己干的是民政工作,每天都和群众打交道,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可贪污受贿、可以权谋私的,自己清心寡欲惯了,已经从心所欲不逾矩了。其次认为八项规定好是好,就是有点矫枉过正。上述问题就是自己认识不到位,没有大局观,没有正确的认识当前的形势和中央决策的坚定决心。腐败堕落的不正之风已经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荣誉和肌体,当前反腐倡廉是关乎党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腐败问题已经到了不解决不行,必须解决的生死关头。自己的错误想法是不注意理论学习,理论水平低,政治觉悟不够高的反应。这样的政治问题不能清醒的认识,就会犯大错误。
二是群众关注的问题解决不到位。只注重解决领导关心的问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没有正确的群众观。认为干部的命运掌握在领导手里哪,领导说我行我就行不行也行;群众说不行,不行也白不行。领导要说了不行那就不行;群众说行,行也不行。所以自己就眼睛朝上,紧盯领导关注的热点。对年初下的任务,年底考核的内容,上了表的工作内容,自己抓的就紧,干的就实,群众关心的自己就满足于应付,过得去就行了;只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缺乏正确的群众观。对于群众关心问题,缺乏对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剖析,停留在按照上级的安排循规蹈矩的走过程,没有程序性错误。水来土掩,没有研究深层次的矛盾是什么?内在的规律是什么?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思想和工作上都存在惰性。
三是贯彻执行不坚决。认为八项规定这样的运动过去搞多了,都是一阵风,走走形式,摆摆样子,就过去了。改革开放30多年了,自己经历了从整党、社会主义路线教育、三讲、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一次次的搞,我都经过。自己随上大流,不靠前,不靠后,大的原则不犯,不往枪口上撞,约束一下自己,坚持一下就过去了。因此自己在学习中有应付的倾向,重视完成指标性的任务,把笔记抓紧写完,实际笔记的内容学习体会重视的不够,写检查体会重视字数多少,条目多少,忽视了那是不是自己,是不是找到了自己的真问题,是不是挖到了自己的关键处,真正的见效果,求进步。接待工作中有标准偏高,陪同偏多等问题;基层接待自己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入乡随俗,没有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落实。
按照中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征求意见建议共15条,较全面客观的反应了自己的真实情况。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风不浓,学习流于形式,通过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足。多年以来,尽管自己参加了区里和市局的培训班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一定的自学。但反思起来,还是停留在理论上、表面上和形式上,以应付完成学习任务、应付简单日常工作为目的,不主动、不系统、不扎实、不深入;尤其在政治理论学习、在自身党性修养、在宗旨意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改造上以及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方面的学习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导致自己在领导艺术、业务能力和带队伍的能力上尤显不足。对殡葬服务、农村xxx建设深入研究的不够,理论思考不深,有的问题自己还存在困惑和糊涂,比如移风易俗和敬老孝亲、慎终追远的分界线在什么地方?怎么就是封建迷信了?怎么就是孝子贤孙的合理做法?对农村xxx建设自己过多的倾向于让老百姓随便选,选了谁,就是谁,不要过多的干预老百姓的事,对如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党的领导不够重视,特别是对党对基层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重视不够。归根到底是自己没有认真学习,搞成了形而上学,对工作不能高屋建瓴,统筹安排;对理论一知半解,还半瓶子醋瞎逛荡。因而也就没有正确的大局观。
二是工作不实,下基层调研和督促检查不经常、不深入,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况。认为自己分工社会救助时间长了,基层那点事自己都成竹在胸。近年来,尽管上级对处级干部下基层调研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单位也有组织的有目的安排下基层,但往往因为办理具体事务性工作,而主动下基层调研的意识不强,往往是为了调研而调研,为了检查而检查,愿意到工作做的好的基层单位,不愿意到问题多的单位去等等,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下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多、形式单一、了解情况不深、发现问题不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不及时和调研成果转化少等等。在大病救助的入户调研中,我们按照分工要求都跑到了,但是我们在入户中,谈话肤浅,不深入,聊几句天,问清了家庭情况,病情发展状况,治病吃药的开销,马上就走,十几分钟一户,半天跑十多户。和大病困难户交流的不深,了解的不透,恨不得立刻跑完任务,忽视了调查研究的效果。这还是自己对工作不够负责的表现,没有把工作当成使命,并坚持使命必达。没有正确的政绩观。
三是在落实领导关于工作高标准的要求方面尚有差距。工作有敷衍了事的现象,缺乏追根溯源、务本求真、领风气之先的精神。对有些工作研究处理不深、不透、不及时;还有拖拉的现象,没有科学的统筹安排好,条理性欠缺,没能够分清轻重缓急,开头缺乏系统的规划分析,事中监控管理不到位,事后不注意认真的总结。工作中总是把容易的事先办,难事往后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意识欠缺。对待工作习惯以各种会议的形式去布置安排,认为会开了,工作就完成了,对下属在实际工作中督办和具体指导较少。对福利彩票的宣传工作抓的不够,彩票销售增长不理想。这是自己没有把工作当成自己的责任,当成使命,没有正确的权力观的表现。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脱离基层,主动服务意识不够。自己刚分管民政、殡葬等工作,自己还能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后尽可能帮助他们解难题,出主意。但一段时间以后,自己的思想放松了,懈怠了,工作提要求多,解决实际问题少。在村级xxx建设上布置工作多分派任务多,关心指导少。在殡仪职工的退休待遇问题上,争取的不够,退休职工待遇还比较低。愿意呆在办公室,有事愿意找分管同志,不愿意找基层群众。久而久之,离群众远了,生了,听不到群众的声音了,更不了解一线职工的疾苦了,自己的群众意识淡薄了,自己的群众观出现了偏差。在三化两区的建设中,我区的许多农村都集体转户安置了,形成了许多全是居民人口的村子,本应当及时建立居委会,形成适应新形势的管理模式,自己对此抓的不紧,许多乡镇村也不积极,就一年年的拖了下来,现在有几十个这样的村子急需加强组织,政协委员已经将此问题做成提案,如何解决转户村的管理,解决转户农民的教育、引导、管理已经成了当前的大问题。在2013年选举工作中,一些村子反应贿选问题,自己也没有高度重视,就听听乡镇的汇报,派科长下去调研,自己没有亲力亲为,深入下去潜心的研究。总认为,这是组织部牵头的事,到了还是听组织部的。同时这也是多年的痼疾,年年选举年年访,美国选举也告状。是自己工作不负责任,缺乏正确的大局观的表现。
二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于造势。在工作中常常认为光靠扎扎实实的工作,那是傻干,没有特色,没有亮点领导哪里就发现你工作突出了?所以日常工作满足于布置一下了事,说乡镇、村落实的怎么样没有细致的安排和考虑,全区工作经常是有冷有热,有长有短,良莠不齐。救助工作的关键是抓公平,抓落实;自己热衷于抓品牌,抓亮点。有的时候为了显示救助的力度,就忽视了救助的原则,超标准的救助,多头拼凑的救助,重复的救助,然后作为亮点宣传出去,结果给政策的执行造成偏差,有多有少;给老百姓造成错觉误会,政策像根松紧绳,你拉他就长,你不拉他就短。在项目的宣传上宣传成绩多,报喜不报忧,有了问题矛盾不愿意直视,存在着回避的问题。
三是不愿负责,工作有畏难情绪。自认为自己已经50多岁了,年龄大了,也没有什么可努力奋斗,勇于担当的了,出头露面是年轻人的事,自己犯不上这么大岁数再去担重担、碰硬茬;工作上有了困难不像年轻时候那样有朝气,有魄力,敢担当了。见了难题困难绕着走,爱回避矛盾,回避问题。总结分析就是自己的权力观出了问题,没有将权力明确为责任,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使命与责任。在静安公墓占地工作中,遇到搬迁户要价过高,不能不厌其烦的千方百计的做工作,而是知难而退,让时间去解决问题,相信后人比我们有智慧去解决棘手的问题。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瞻前顾后,有当“太平官”的思想。
四是机关化现象严重。有时安排部署工作,考虑不周到,不善于考虑下属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心理反应和承受能力,不善于站在同志们的立场换位思考,对下属面对的工作难度体会不深。面对同志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习惯于固有的思维惯式,不善于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协调解决、帮助指导。在征求意见中,有的基层单位反映,处理布置工作时间要求太急,有时只顾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事项和任务,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实际,没有给基层留出充足的落实时间等。指导基层xxx建设中深入困难。边远的村委会少。在过去分管养老院的工作中,元旦和春节禁止在养老院周边放炮,不能早做部署,早做宣传,都临近节日了才想起禁放的规定,就急火火的发个文件给乡镇,算我们对基层提了要求了,推卸了责任,基层实际根本没有时间去落实。对彩票销售工作自己也是实地调研沟通少,情况掌握不到位。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第二篇】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市福彩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10月23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会上,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深刻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和作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知晓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表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条例》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争做文明市民。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读
广泛开展《条例》进家庭活动,每名职工都要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宣讲解读《条例》具体内容,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积极推动形成遵守《条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让全民认知认同、自觉践行,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条例》的社会氛围。
三、着力强化实践养成
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积极推进“烟头不落地·文明跟我行”主题实践活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行动,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要求全体职工要以《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尺,《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条例》倡导的积极践行,让文明成为提升每名职工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劝导身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维护文明形象,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第三篇】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实施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高标准、实效、创造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三个全面,坚持条例现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配置。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一是加强社会宣传,迅速占领主阵地。在重点、农村社区、街道绿地等地区,利用户外广告、大楼电视、电子显示器、广场展示板、建筑围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招聘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海报致力于发挥各村、社区宣传的主要阵地作用,组织各村的居民将宣传页贴在住宅区的所有大楼内,实现街区内的全权复盖,提高宣传力。二是加强宣传垄断,推进六进行动。开展条例进入机构、进入学校、进入乡村、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商店六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等,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度,切实提高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宣传创新,加强宣传多元化、群众化。面向大众招募复盖小品、双簧、评价剧、三句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条例文艺节目,在街上展开巡演。在线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制作H5;我实践,西营街在行动,全球居民积极参与,理解学习,实践,累计转发500多次,在线签名4000人。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四是加强志愿服务,引导全国人民参与,全国人民共同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西营门志愿者品牌作用,广泛发挥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纸巾女性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种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广大居民说明条例知识。迄今为止,西营门街共发行了7000多本《条例》宣传活动42次的宣传海报473张发行了《给居民的信》和宣传折页10000多张的宣传条幅48套的条例宣传栏44处的村居LED大画面广播《条例》宣传内容500多次,共有近万人投入文明建设。
(三)全面监督执法,培养习惯。
全街有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宣传并行,确保责任落实。街道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巡逻检查。深入农村、社区、道路等巡逻,强化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葬礼等不文明现象文明现象的主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监督,停止道路散落垃圾、随意扔垃圾等现象,及时清扫商贸街内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利,商户经营中的空运现象,开店占有公共通道等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发出改革通知,促进改革。二是通过投诉渠道。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通报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家接听电话,积极应对大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解决问题,限度地减少不文明行为的不良影响。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单一部门执法与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实施信息共享,积极出击,及时交流信息,首先了解各地区内的动向,及时停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自《条例》实施以来,全街共有1000名执法人员,192辆执法车辆,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户,管理建议占用道路经营,混乱堆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100多次,拆除违反建设的私人建设36处,乱涂乱画广告9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需要提高。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大众喜欢的在线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不足,大众知识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期机制需要健全。各部门、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需要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期机制尚不健全,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程度。
三是执法调查的力量必须加大。执法部门的巡逻、执法力还不够,发现一起处理还不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须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是西营。
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三是严格执法、全速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办、司法所、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合力,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抗拒、阻碍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全力确保《条例》顺利有序实施。
加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xxx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xxx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xxx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xxx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xxx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xxx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xxx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xxx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xxx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xxx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xxx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xxx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xxx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