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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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篇】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授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签定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议项:
1、乙方与甲方合作生产的商标为
2、乙方负责该产品的外包装(酒瓶、酒盒、酒箱)的包装设计。
3、乙方负责将印刷好的外包装成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方并签收,运输途中损耗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该产品的生产,酒质和数量(按乙方要求)及所需数量,酒的口感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或更佳,该产品检验报告由甲方出据,但一单通、附单和销售手续由甲方提供。
5、乙方全权负责该产品销售(甲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只需负责生产,每次的付款方式为提付。
6、生产数量乙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自负。
7、乙方提货时应付清成品酒水全款(批清批结),甲方收款后应给乙方如数发货。
8、发货地点是甲方成品库房,运输由乙方自负。
9、乙方按每吨酒水元给甲方付费。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篇】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_____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xxxx年xx月xx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___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___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供方:__________ 供方联系电话: 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需方联系电话: 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三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大写: 小写:
2、 产品交货方法及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产品发给甲方;
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至甲方,交货地点为
运输方式: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现款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项:甲方于 20xx 年 月 日以现金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额款项;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向甲方开具销售发票。
4、所有权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完付款义务,货物的产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费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给乙方带来的预期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5、验收期限及方式
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2 日内组织完成全部货物的验收。若货物抵达后的2日内无书面或传真向乙方提出质疑,则视为验收合格。
产品验收标准:根据原厂产品出厂标准要求和合同技术参数验收。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厂商出厂标准执行。并且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与保修,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同时提供各种xx。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乙方因厂商、运输延误、运输灭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交货的,应向甲方说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无说明,迟交货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迟交货15天以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如无上述问题,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货。
甲方延迟付款1—5天,每天按迟付金额的%计算违约金;5天以上按迟付金额的%计算违约金。
供需合同一旦签定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由xx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7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货物的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9、附则与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缩短订货期,需方可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方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给需方即合同成立,传真件及其复印件视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名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保证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该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则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费用由甲方负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其它需说明的事宜,以下无正文。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电子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四篇】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苗木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货物清单”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且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可视路程另行约定调整)通知乙方。若临时变更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充足的交货时间。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供苗结束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苗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与甲方当日结算。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现金支付。
由甲方到乙方苗圃选苗并做好标记,乙方应按甲方选苗并做好标记的苗木进行供货,确保苗木质量。
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⑴核实进场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货物清单”相符,如不一致时,督促乙方及时调换。
⑵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苗木款;
⑶负责合同履行,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等事宜;
⑷如甲方提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责任:
⑴保证苗木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⑵按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组织供货。
⑶如乙方送货,在苗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苗木进场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与乙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苗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工地负责人开据“苗木验收单”作为乙方结算凭据。若乙方未按甲方做好标记的苗木送货,甲方可以退货,乙方必须迅速将缺少部分的苗木补齐。
若甲方无故拒绝收货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因解除而终止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本合同条款中的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