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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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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一篇】

立合同时间:二0xx年x月xx日

立合同地点:

立合同双方:

卖方:

村民:

买方:

村民:

买方拟购买卖方中型厢式货车一辆,卖方表示同意。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基本概况:车辆类型,中型厢式货车,车牌号码鄂。品牌型号:福田牌。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

二、车辆出售价格:经双方约定,车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柒万元整,¥xx元。此款于合同签字之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

三、车辆交接时间:于合同签字之日,即二0xx年x月xx日卖方将车辆交给买方,买方当日将车辆接收并开走。从即日起,买方成为车辆拥有人和所有人。因该车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交给买方。

四、车辆交接后,由买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买方未办理过户或在办理过户时因车辆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均由买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违约金xx元整,¥xx元。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沙道观法律服务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双方:

卖方: 签名

买方: 签名

20xx年五月十三日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二篇】

甲方(售车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购车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车辆情况: 牌 型 车;车身颜色: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包括其他物件有: 。)

2、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

3、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乙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甲方不向乙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如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5、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三篇】

甲方(购车方):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售车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乙方将以下自有三辆货车转让给甲方。

、解放牌ca1170pk2l7t3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京g56875,发动机号:01441550,车辆识别代号:lfwcfuku08aa00256)

、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京g72086,发动机号:51338294,车辆识别代号:lfwabrcm08ac01413)

、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京g56715.发动机号:50940365,车辆识别代号:lfwabrcm97ac28303)

2、价款及支付方式:上述三辆车辆转让价款共计为¥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定金¥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元(大写壹拾万伍仟元整)在车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4、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三辆货车外观及车内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任何异议且自愿购买。

6、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的款项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7、车辆交付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甲方承担。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车船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甲方单独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8、如在该车交付后,甲方转买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10、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四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卖给乙方?车,车号?,驾号:?,车款价格:?元整(?元)。

二、_____产权属于甲方真实没有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交车时以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月?日?点?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三、此车档案的真实,完整由甲方负责,_____过户,提档事宜由__________负责。

四、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均无异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电话:?电话: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五篇】

甲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

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

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

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

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 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

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

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

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六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机动车情况:

品牌型号:车架号:

车牌号:出厂日期:发动机号:车体颜色:

二、甲方关于交易车辆的声明:

1、甲方保证该车符合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法a;及本市二手车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由于违反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不是及一证两车,发动机和车架号码必须与档案相符(无修改迹象),如有不符行为,愿付全部责任,退回车款,包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产权、债务、抵债)、盗抢及交通纠纷,如有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签订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售后约定条款: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5、该车在时分以前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付全部责任,该车在时分以后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6、交易金额:万仟佰元整。

7、乙方对手续、车况外观内饰认可后双方签字,签字后此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8、特别约定: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乙方不过户,以后出现任何事宜,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卖方)签字:乙方(买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七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重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准。

三、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包括并不限于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_____后,_____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因双方交易_____为旧机动车_____,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七、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八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初次登记日期: :最近一次年检有效至 ,车辆使用性质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过户费、手续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元;大写:乙方应与并以现金的方式在验收完后向甲方支付清全部车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2. 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陈述完整、真实。

3. 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证明。

4. 购车之前,本车辆所违章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俩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 买方:

电话: 电话:

年日 月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九篇】

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

行驶证:□有(证号)□无

年检证明:□有(至年月)□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年月)□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年月)□无

交强险:□有(至年月)□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至年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abs:□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日内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20%)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

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

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

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

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

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大货车买卖合同 卡车买卖合同【第十篇】

立合同时间:__________

立合同地点:__________

立合同双方:

卖方:__________

村民: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村民:__________

买方拟购买卖方中型厢式货车一辆,卖方表示同意。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基本概况:车辆类型,中型厢式货车,车牌号码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

二、车辆出售价格:经双方约定,车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此款于合同签字之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

三、车辆交接时间:于合同签字之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卖方将车辆交给买方,买方当日将车辆接收并开走。从即日起,买方成为车辆拥有人和所有人。因该车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交给买方。

四、车辆交接后,由买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买方未办理过户或在办理过户时因车辆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均由买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

买卖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沙道观法律服务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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