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精选4篇
【写作参考】精选写作资料让您远离加班熬夜,此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精选4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更多相关内容请搜索查阅,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第一篇】
为加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X》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局党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考核方案正常组织实施。
(二)局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
1.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议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审核考核对象个人总结,组织、指导、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受理考核结果复核申请,确定考核等次结果。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职位职责、党组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现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管理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于每年的4月、7月、10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表》和情况报告报区委组织部。
(二)个人工作小结
考核对象对照平时工作进展情况,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
(三)等次审核评鉴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工作任务督办和日常了解等情况,注重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结合个人工作小结及工作表现,综合研判,保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考核对象提交《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后,由分管领导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提交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条款,平时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的等次占参加平时考核人数的40%内。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年7月起开始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第二篇】
为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部署会议及《梅河口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考核、注重实绩,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公务员绩效客观评价体系,以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效能和部门执行力的提高。
二、考核范围全镇非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
三、实施程序
1、成立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
2、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实施内容及时限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中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及负责人事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党委书记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担负对所分管部门的考核评价职责,具体负责对所分管的部门公务员填报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定、给出平时考核等次评价意见及对平时考核结果的折算分值的审核;确定对所管理公务员职责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的赋分。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全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对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审核备案,形成统一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折算分管领导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评议分值;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加分减分的认定和分值统计汇总,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提出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及组织进行考核结果的公示、反馈、备案和兑现。被考核公务员,要根据单位为本部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由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季度考核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及奖惩情况材料;接受分管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及机关内部测评、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民-主评议;按时填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制定中和镇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科学制定岗位绩效目标,填写“202-年度行政机关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及直接领导评价意见表”。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设定。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当年、政府,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政府绩效评估计划,制定每名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分解。被考核公务员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到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4、平时考核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季度记实、半年考核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1)公务员本人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以及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到镇党政办备案。(2)分管领导在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务员季度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对公务员进行评价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确定评价等次时,要参考《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给出的参考标准),根据需要组织民-主评议。对于评价等次为较差的,应经部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分组织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三种形式。(3)考核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监督检查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记实情况和分管领导的评价情况,党政办要将分管领导的评价意见和平时主要表现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折算出每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得分。
5、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时进行年终考核,由镇党政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地对一年来履行职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创新、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评议。由镇党政办组织机关公务员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按规定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部分。
(4)汇总结果。由镇党政办,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平时民-主评议及年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分管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镇党政办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20%(具体比例需依据中和镇政府绩效考核结果而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考核等次。领导班子集体,根据党政办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7)上报审核。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比例及优秀等次人选。
(8)组织公示。经市人社局公务管理科审核后,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
(9)结果反馈。由镇党政办,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7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实施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防止走过场。同时要不断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在考核中存在态度拖拉应付、走过场和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评优资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第三篇】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第四篇】
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干部审查,在平时的重要要要求下功夫,建立日常审查、分类审查、近距离审查的知识人体系,激励全局公务员新时代新担任新作用,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务实务,敢于担任,清洁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审查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审查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审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组织机构。
强调党管干部原则,成立以行政审查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勇为领导的公务员平时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向荣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吴玉成、伏正平、倪志彪。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彭雁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财务室。机关纪律检查组参加公务员平时的审查监督。
二、实施范围。
1、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平时评价的具体细则。
(1)平时评价的内容。
公务员平时以公务员的职务责任和工作任务为基础,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成绩、廉价的日常表现,重点审查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实践党的大众路线,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委中心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承担紧急危险重大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止重大风险时的表现等。
平时重点考察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情况,评估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
我们公司是直接面向大众的窗口公司和服务部门,平时强调评价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的实现状况,重视为大众解决事实困难的效果,重视大众的获得满意度。
(二)平时评价的方法。
平时的评价采用周记、月总结、季节评价的方法进行。平时的审查必须围绕职场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细分解、定量审查、性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1.制定计划。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内容全面详细、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临时工作应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2.细分分解。根据工作计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尽量细分、量化、具体化,对各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要求,实行个人,不能作为工作实绩细分评价的主要内容量化,细分后可以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3.量化评价。细分分解,对人负责的目标,必须制定可行的量化评价方法。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创新或取得显着成绩的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扣分。加分、减分值在制定各项目标评价分值时应合理设定。
4.性能监测。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帐簿,各管理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按要求及时检查已完成的目标。同时建立健全的工作、学习、大众投诉、社会评价等辅助评价制度,为公务员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纪律、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工作等准确有效评价提供依据。
5、定期通报。对公务员完成评价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公司内部通报,促使评价公务员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平时审查的程序:
1.记住工作。工作必须立即进行。
根据工作实际、岗位特点,落实日台账、周记,建立工作日志,下周一前填写《周工作记录表》。记住内部。
容量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期限、完成情况、工作情况等。被测试了。
核公务员根据单位对每项工作的审查要求,在《工作记录评价簿》中及时填写本人的工作情况和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总结。每月底,领导小组组织工作总结,总结当月每人履行职务、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总结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度评价。每季度末,领导小组组织本部门对审查员进行民主评价,根据审查员周工作记录、月总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评价结果,分别写出评价意见,提出本季度审查等次建议,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向领导小组报告存档。评价意见必须根据日常把握的情况、被评价者的个人记录情况,特别是履行职场责任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来决定,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目标。内容是确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2.民主评价。每季度和年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大众民主评议。参加大众评议员是全体员工、政务服务厅窗口员工、服务对象的代表。
3、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录、性能监测情况和群众评论情况,评估被评估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情况。
4.公布审查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务员平时评价的评价状况在机构内公示。
5.反馈评价状况。主管领导人以书面或对话的形式将平时的评价状况反馈给被评价的公务员。反馈评价状况客观真实,必须确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的明确要求。
6、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提出评定平时审查结果等级的标准,督促审查,掌握平时审查情况,及时整理发现的问题。
(四)审查标准。
平时评价季度评价和年末评价,根据德、能、勤、成绩、廉价进行评价,其中成绩项目中业务工作占70%,窗口部门和服务大众满意度占30%。民主评价结果在量化评价中占30%的权重。
公务员平时的审查结果分为好、好、一般、坏4个等级,好的等级公务员人数控制在参加平时审查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4个等级对应好、好、一般、差4个分数,基本标准如下
1、好:量化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平时评价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训练,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感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风格好,成绩效率高,贡献大
2、好:量化评价分数在70~90分不包括90分,平时评价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训练,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风格好,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自己工作
4、差距:量化评价在60分以下,平时评价大致疏忽,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训练,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差,工作中有明显的错误和错误
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或者推诿扯皮、敷衍搪塞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五)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好等次人选一般在季度考评中至少有2次被确定为好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被考核人在季度考评中有1次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有2次以上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或1次以上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视情况年度考核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六)其他事项
1、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其转任前的平时考核情况,由原单位提供。调任或者由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调任或者转业后的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时间从报到当天起算,无重大问题,当期平时考核一般定为较好及以上等次。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
2、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4、 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5、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绩效考核评价表》的人员,其分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一般”档次,并进行告诫,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
(七)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要提高对平时考核重要性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2、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弘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方案自202-年1月1日起执行,由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