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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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一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二、几点建议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6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5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5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5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
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
3.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
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队各级党委必须坚决担起肩负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
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没有担起本部门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中国梦、强军梦能否顺利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勇于开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这些都凸显了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成败系于责任、成效连于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勇于任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当前情况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的抓问题处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体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各级党委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管住管好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领域的全覆盖。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经受考验、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各级党委要用好“问责”这个“紧箍咒”和“安全锁”,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分析一些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正风肃纪责任落空、压力传导中间梗阻、履责尽责力量发散等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螺丝没拧紧、责任链条不完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紧紧抓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明确主要责任的内容体系。在实践中,各级部队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要抓好七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即统一领导单位、领域、部门,特别是建设廉洁政府和反腐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防范和纠正选拔和就业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明确的就业导向。三是正风反腐责任,即聚焦“四风”问题,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及相关措施细则。四是规范权力责任,即建立科学决策、坚决执行、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第五,支持保障责任,即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规定和纪律行使监督权。第六,党内监督责任,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四个方面的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第七,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落实党内严肃政治生活的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家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区分责任界面。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应抓的工作、应落实的要求、应达到的标准,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
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前移关口开列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综合运用班子考核、检查讲评、巡视巡察、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优罚劣、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考核讲评和督促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当好纪委后盾、严肃追责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对纪委工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注重问责倒逼。对执纪执法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十九大后发生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要实行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严字当头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严过了,而是严得还不够”,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这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行动号令,也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忧思关切,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突出学好用好习近平强军思想。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以严的理念和举措确保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标尺,经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管党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部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从交党费、过组织生活、汇报思想等具体工作抓起严起,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抓执纪从严。狠抓“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落实,以严格纪律确保部队令行禁止,确保部队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账领账、举一反三,高标准抓好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该执行纪律的坚决执行纪律,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抓治吏从严。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严抓干部选任,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有为有位。严抓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要严抓军以上机关,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风、教育、组织、制度上全面严起来。
抓作风从严。严纠“四风”不止步,着力查隐形纠变异,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痼疾。聚力纠治“和平积弊”不放松,强化整风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现象”。突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持续转职能、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严守纪律、树好形象。持续查纠“微腐败”不懈怠,确保清查治理不断深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抓反腐从严。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刚性落实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指向明确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对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注重案后治理,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预防、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完善、治理纠正,更好地发挥治本功能。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三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四篇】
根据要求,XX分局党组对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和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分局党组班子在上级的有力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克服疫情和经济实际困难,抓好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坚持科学统筹,全面谋划从严治党工作。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科学制定我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工作内容。克服疫情影响,仍能及时召开年度工作部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项部署会、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按照上级部署制定落实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扎实推动解决,确保管党治党要求落地落实。同时,还通过书记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班子碰头会等各类会议,保证党建工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共研究共推进,明确各方面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为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运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任务清单,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工作分工。党组书记带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废改立”工作,梳理全部工作、全部过程、全部制度,不断完善选人用人、项目委托、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小额物品采购、安全保密、业务正规化等制度,出台《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分局行政诉讼、复方应诉办法》、《XX区不动产证书及票据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规定,使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人员管理更加正规严格,基本构建了资规系统内部运行健康的制度体系。
三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严格严肃政治纪律。坚持以市局布置的“清廉资规建设学习教育月”活动为抓手,结合中心组学习、“周二夜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制度,运用好“学习强国”、“清廉XX”、党员干部学习网等学习近平台,形成中心组领学促学、各党支部主抓落实、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学习教育氛围。上半年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XX、XX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专门邀请XXX为我局全体干部作“以案为鉴吸取教训扎实推进清廉资规建设”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让纪律意识深入人心。
四是强化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打好疫情防控站。积极响应XX区委“千名干部守万门”和“千名干部助万企”行动号召,鼓励干部积极主动投身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疫情期间,共有247名党员干部到一线开展防疫工作,16名党员定点进驻219家企业开展复工工作。另有8人主动请命参加区级机关党员突击队,其中7人分至火车站突击队开展疫区赴X人员接驳工作,1人在XXX隔离点开展后勤工作。防疫工作中,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党员干部,其中,1名党员被评为XX战役先锋。结合分局“三年三促”活动,有序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相继开展了“学习强国”线上知识竞赛,、“百年追梦•我与小康”微型党团课,“不负韶华,攻坚担当”机关干部责任大讨论,推动思想大统一、认识大提高、工作大提升。顺利完成上年度分局支部星级考核及党组书记和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等各类年度考核工作,其中,XX支部被区委组织部评为五星党组织,分局机关党委获评全区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党组织。
五是从严把握源头治理,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着手开展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出台《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值班工作若干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等规章,以制度约束“两个责任”的真落实。经常性开展纪律规矩教育,组织观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请区纪委领导来局上警示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有效提高了中层干部的自省自律意识。注重明察暗访和日常廉政提醒教育,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群、钉钉办公软件等,在重点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督促广大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实现了工作八小时之外的廉政监督延伸。
六是突出作风效能提升,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切实以钉钉子的精神巩固纠治“四风”成效。每月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检查,每逢节假日组织作风问题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围绕改革发展问题,出实招、求实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按要求严格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公款购买烟酒、酒驾、赌博等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查处、坚决防范。针对出现的苗头问题、群众反映的特别是上级通报的作风问题,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深入开展整顿。今年来给予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对上级监督执纪发现的1个问题进行整改。
(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是把牢政治建设统领,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二、三、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要求抓好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极开展交流研讨,切实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及各项部署要求,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作为对班子成员的基本政治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统一每名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动,提高了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抓好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负起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的双重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系统工作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分管职责,坚决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任务有效落实。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强调,及时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制度,保证各层次谈话每半年不少于1次。
三是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班子集体决策、党组书记末尾表态等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坚决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标准过好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要求,自己能做到的,其他班子成员也应做到,坚决做好示范作用和以上率下工作。全面支持区纪委和第六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职责,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应该拉拉袖子的拉拉袖子,该红脸的红脸,切实净化班子内部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坚决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如实向上汇报个人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廉政档案。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主动做到廉洁从政。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自觉接受各地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汇报,督促班子成员拧紧廉政这根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带着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车辆,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认真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履职习惯,没有违反规定插手或参与任何经济活动。生活上,没有利用权利为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没有利用手中权利接收任何影响公正办事的利益,做到了规范从政、廉洁从政。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尽管我局党组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治党,从严管队伍,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班子建设还需要加强。分局成立后,分局党组成员经过一年的磨合融合,基本做到人齐心齐,干事谋事。但由于事务性业务性工作异常繁重,每个领导都忙得不可开交。会议多、材料多、事务性工作多现象非常突出,带头加班是常态,导致班子成员之间交心不多,谈心谈话未能常态,如何将班子建设成坚强堡垒和先进集体需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班子建设离先进班子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二)党员学习教育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党员干部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业务工作挤占理论学习时间的现象突出,没有严格实施年初制订的党员学习计划;对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存在被动应付心理,上级部门布置什么学什么,照本宣科,泛泛而谈,教育内容与分局工作实际联系不密切,收获不大;党员教育工作形式单调生硬、内容枯燥、方法不活,没有吸引力,党员教育内容零打碎敲,缺少互补性和系统性。
(三)出工不出力、“慵懒散”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同志工作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做事不担责;个别同志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无所事事;不依规不按纪办事履行请假制度、休假制度、病假制度、就餐制度等。客观原因上,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人员结构问题突出。另外,干部职务晋升渠道狭窄,缺乏干事激情。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要以深化“清廉机关”和“模范站所”建设,争创“清廉机关”和“模范站所”示范点为重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抓政治思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逐级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思想状况分析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
二是严抓责任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细化分解责任清单。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加压发力,确保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员干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全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围绕区委“XXX活动”“XX专项行动”计划,全力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严抓作风效能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整风肃纪的首要任务,坚持既抓“老问题”,又盯“新表现”。以基层单位为重点,每月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通报力度,促进基层作风提升。加强窗口干部职工的作风和能力建设,既要要抓好服务意识提高又要抓好业务能力提升,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塑造窗口良好形象,切实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
四是严抓廉政风险防范。开展经常性纪律规矩教育,各事业单位和基层所主要负责人至少为所在单位全体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积极抓好廉政教育宣传,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及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传达学习各级典型违纪案件通报等,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全面推开“三清单”运行法,在完成“三清单一流程”台帐印刷上墙的基础上,坚决以此为标准开展业务工作和内部管控,同时加强村民、居民和项目单位的宣讲工作,确保基层公权力始终在规范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