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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蓉印记优秀4篇

网友发表时间 6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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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蓉印记【第一篇】

“马有马心,人有人心,马心通人心,马也会想家。”2016年9月19日晚间,台湾著名诗人席慕蓉现身天津,在南开大学开讲“母亲的草原”,倾诉“原乡”情。

一切都似曾相识

席慕蓉1943年出生于重庆,成长于台湾,父母皆为来自内蒙古的蒙古族人。她是台湾现代散文家、女诗人、知名画家,曾于东海大学美术系任教。1981年,台湾大地出版社出版席慕蓉的第一本诗集《七里香》。出版后引起轰动,热销致短时间内重印6次,风靡华人圈。

近些年,席慕蓉常常回返大陆,在各种场合演讲中尤喜谈草原故乡。对于久居南方的席慕蓉来说,远隔千里的蒙古高原一直是她生命中不可磨灭的情思。1989年,46岁的席慕蓉才第一次见到内蒙古大草原。在那里,她追寻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流。天空、草原、牧民……故乡的一切都强烈地撞击着诗人的心灵。

记者近几年数次接触席慕蓉,无论是公开的演讲还是私底下的讲述,她的主题永远是“原乡”―那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

“当我第一次踏上草原时,我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好像来过!”席慕蓉说:“我觉得我走在自己的梦里,一切都似曾相识。”

一段时间以来,席慕蓉一直在为这种感觉寻找一种合理的解释,直到2014年10月,有三位医学家被授予诺贝尔医学奖,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潜藏在人类大脑深处的海马回掌管着人们的空间认知,这样的认知是祖先留给每一个人的生命密码。

“原来我们的乡愁是有科学根据的生理上的乡愁,这是解决我的疑惑的最好的证据,原来在我的海马回里,还包括我的先祖的一层一层的记忆。当我站在‘父亲的草原’上,面对高原原貌的时候,我觉得好像一泓清泉,解我心里面的渴。所有祖先曾经见过的草原,他们所有的资讯,在我到了草原的那一刻醒了过来,我走在祖先的梦里。”2015年10月,席慕蓉同样在南开大学的演讲中如是说。

因为这个缘故,席慕蓉应著名歌唱家德德玛之邀创作了歌曲《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父亲曾经形容草原的清香,让他在天涯海角也从不能相忘,母亲总爱描摹那大河浩荡,奔流在蒙古高原我遥远的家乡,如今终于见到辽阔大地,站在芬芳的草原上,我泪落如雨,河水在传唱着祖先的祝福,保佑漂泊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歌词里写尽了席慕蓉作为一个游子的心声。

2005年,席慕蓉又做了一件被人称之为大胆的事。她带着81岁高龄的同族诗人叶嘉莹来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使叶嘉莹成为家庭里第一个踏上蒙古原乡的人。短短8天的行程里,席慕蓉与叶先生东上大兴安岭,西到巴尔虎草原,还登上了北魏拓跋鲜卑先祖所居石室嘎仙洞。一路上叶先生神采奕奕,诗兴大发,几乎每到一处都要口占绝句一首。“已是故家平毁后,却来万里觅原乡”“护我更如佳子弟,还乡从此往来频”“伫立中区还四望,天穹低处尽吾乡”……一路上,席慕蓉被叶先生的诗人风范深深吸引。“最佳勇气奖应该颁给叶老师”,席慕蓉如是说。

“看到叶老师第一次来到蒙古高原的模样,我想到了自己。”席慕蓉说道:“当我第一次踏上原乡,与族人低头叩首时,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小族群的一份子,虽然共同怀着对祖先的愧疚和思念,但内心却有一种幸福感。”

2015年7月,席慕蓉在草原见到了青铜时代游牧民族为了纪念男女英雄而留下的鹿石纪念碑,它告诉后人先祖曾经怎样生活过。

“我要把这个写出来,在见到鹿石时,我感到诗来找我了。”久未写诗的席慕蓉这样说。

在母亲的草原上遇见铁蹄马

2016年4月27日,席慕蓉首次参加了成吉思汗查干苏鲁克公祭仪式。她告诉记者,为了参加这一盛典,自己五天前专程从台湾赶来。她称,20世纪90年代当她第一次来到成吉思汗陵时,第一感觉是,跪下去、跪下去,告诉祖先这个远方的孩子回来了。

席慕蓉透露,在中国台湾地区,和她一样的蒙古人约有400人,每年到了成吉思汗查干苏鲁克公祭这天,总会自发地在家中对着祖先朝拜。这一次能来这里亲自参加祭拜仪式,是第一次,也圆了自己的梦。

除了草原和人,席慕蓉多次提到草原上的马。她认为,草原上的马也对自己家乡的方向十分敏锐。

此次天津演讲,席慕蓉又特意以“在母亲的草原上遇见铁蹄马”为题开讲。“马和草原似乎有一种注定的联系,这让牧人即便在摩托车、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普及的今天,仍然不愿放弃自己的马匹。”席慕蓉演讲中展示了自己在寻访蒙古高原的旅程中所拍摄的一张张照片,岩画、雕塑……饱含着游牧民族对自然的敬仰。

“草原上的马对自己家乡的方向十分敏锐。”席慕蓉说,20世纪60年代有一匹被送去越南的战马,花了不知多久的时间回到了乌兰巴托,瘦骨嶙峋、浑身是伤。见到主人后,大颗的泪珠滚出老马的眼眶,主人与它“抱头”痛哭。

席慕蓉还讲到,同时期一位蒙古画家来到越南,一匹又脏又瘦的蒙古马慢慢向他走近。画家知道马在说:我知道你是从蒙古来的,你可不可以带我回家?

席慕蓉印记【第二篇】

那天她迟到了,急急忙忙地穿上白球鞋从宿舍往教室跑。快上楼的时候她一下撞到一个人的身上,是个眉清目秀的大男孩儿,白衬衣牛仔裤,高高的个子,水光一样的眼睛。她以为是高三的学长,连连说着对不起,然后连跨了几级台阶进了教室。她刚坐下十几秒钟,那个男生也进了教室,同桌马妮妮说,黄小茵,这是新来的班主任,好帅啊!

她一下子就晕了,天啊,这么年轻的班主任。曾子默笑着自我介绍,说他刚从师大毕业,学的是生物,希望以后大家多支持。说着,居然给他们鞠了一躬。同学们鼓起掌来,只有黄小茵呆呆地立着,有点尴尬。因为刚才撞到他时,他居然还笑了笑。

点名时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点到她时曾子默说,黄小茵,你不用站了,咱们刚才已经行过见面礼了。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女生们嫉妒地看着她,那一刻,她心里得意极了。

不久,曾子默成了整个年级最受欢迎的老师,在教师评比中他得分最高。自然,他也成了女生们的议论对象。他总是神采飞扬,男生们成了他的铁杆歌迷和球迷,因为他自弹自唱的《花祭》比齐秦还要好,踢足球也是一级棒;而女生们迷上的是他上课时的神情。当然,黄小茵也不例外。

窗外那棵合欢树渐渐地凋落了叶子。秋天快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黄小茵几乎泄露了自己的秘密。

有一天,当曾子默把她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她大脑中一片空白,因为她连问题是什么都不知道。虽然她的眼睛是一直盯着他的,但心里却在想:为什么他会那么博学呢?虽然是教生物的,但他却能引经据典地说出那么多故事,还能用英语讲出许多有趣的笑话,而且他的诗还写得那么好……那天黄小茵呆呆地,到最后眼泪都快出来了也没回答出曾子默的问题。曾子默什么也没说,只是挥了挥手示意她坐下。

晚自习时忽然停了电,一个人影移到黄小茵的烛光前说,你跟我来一下。是曾子默温和而磁性的声音。她随着他来到办公室,因为停电,别的老师都没有来,办公室里只有他们俩,他笑着看她,我猜你连我问的是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对吗?

蜡烛跳动着,多亏停了电,否则天知道黄小茵的脸有多红。那一刻,她希望永远不来电才好,她希望地球忽然爆炸才好……那样,他和她就能在一起了。对面的男子温柔地问着,她心里疼疼的。这样的一秒,仿佛就是天上人间了。此时曾子默又问,你没什么事吧?

她忽然就哭了起来。女孩子就是这样吧,束手无策了,仿佛眼泪就成了唯一的武器。

他慌了,毕竟他只大她5岁,也还是一个大孩子而已。他掏出手帕送过去,暗蓝色的格子,有着薄荷的清香。黄小茵慢慢地擦着眼泪,她忽然觉得这个夜晚是上天早就为她设计好了的。她抬起头来说,对不起。而曾子默看到的,是一张杏花春雨般的脸。他躲开了她的视线,你是尖子生,是我们班的骄傲,将来是要考重点的,这是我找你来的唯一目的……

走的时候,黄小茵从曾子默那里拿走了一本书,是席慕蓉的诗集《千年的愿望》。她走到门口时忽然转过头问曾子默,老师,如果让你许个千年的愿望,你希望是什么?曾子默笑笑说,我希望来生做一株莲花,安静而美丽。

黄小茵转身走了,曾子默没有问她的来生,但是她心里早已存了一个秘密。

快高考的时候,黄小茵瘦得更厉害,一来是学习任务重,二来是细密的相思牵扯。当所有女生都在谈论着曾子默时,黄小茵的心思半是嫉妒半是自豪。马妮妮就说,将来我是要报考生物系的。而燕子则说,这么优秀的曾老师,不会大学里不谈恋爱吧?

于是黄小茵在给曾子默帮忙登记报名册时就假装漫不经心地问,老师,怎么不见你的女朋友啊?问完了,心里就开始惊涛骇浪,因为这样至关重要的细节,她怎么能忽略呢?

曾子默头也不抬,我没有啊,因为还要考研嘛,没有时间谈女友。爱上一个女孩子就要好好地去爱,敷衍了事怎么行啊?

黄小茵的心扑扑地跳着,心里暗暗地笑。自己已经18岁了,等考上大学,也许就能把愿望讲出来了。但是,曾子默在乎自己吗?于是在还曾子默的书里,黄小茵把那首《一棵开花的树》画上了曲线,她是要告诉他,她等待着他。

黄小茵顺利地考上了大学,开学后第一封信就是写给曾子默的,她写道:老师,我终于长大了,而且你曾和我说过来生要做一朵莲花,那么我就做莲花下面的藕吧。寄完了信的黄小茵是不安的,18岁的少女,终于把自己的暗恋写了出来。因为曾子默喜欢诗词,她才学了中文;因为曾子默说过喜欢重庆,她才来到了重庆。所有的一切,全是为他。

但是没过几天,信又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她给马妮妮打电话,这个到底上了生物系的马妮妮永远是个小灵通,她说,曾老师在我们高考完后就辞职走了,据说去了深圳,原因不明。

黄小茵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十万八千尺的黑洞里,马妮妮说,小茵别难过,像你一样难过的女生大概有一百多人呢!当然,也包括我。

于是在黄小茵心中,最深刻的甜蜜也只有那一幕停电的夜晚了。

五年后的同学聚会上,23岁的黄小茵依然是一个人。大学的时光里,她也谈过一两次蜻蜒点水的恋爱,最后终是不了了之,用她的话来说,是没有缘分。

后来她也打听过曾子默的消息,但没有人知道。那年高考,他们的生物成绩全省第一,给足了这个年轻教师的面子。在毕业晚会上,她还记得曾子默弹着吉他唱《花祭》:你是不是不愿留下陪我,你是不是春天一过就要走开……那一刻,她躲在卫生间里泪流满面。

窗外的合欢树开得正艳,有暗香袭来。青春,就这样一滴滴地过去了。

一个男生联络到了曾子默,那个男生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咱们的曾老师呢。不过,他现在已经是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了,大家不要认不出他啊!

曾子默进来时,黄小茵果然没有认出。他胖得像吹了气,穿着十分名贵的衣服,头发打了摩丝,像是三十年代的买办。黄小茵的心一点点地凉下去,她真后悔参加了这次聚会。如果看不到他,他在她心中,还是18岁那年的曾子默,那么清朗而充满活力。但现在,他是个商人。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男生们一再灌着他们当年的班主任。黄小茵在一边静静地望着,像是看一场烟花般恍惚的戏。后来她一个人来到了阳台上,没想到窗外正是一棵开花的合欢树。黄小茵忽然就想起了17岁的那个夏天,自己一下撞到了他的身上,而窗外,就是有这样一棵开花的树。

不知曾子默是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的,他笑着说,黄小茵,你和过去没有多大变化,身材还是这么好。最后学了中文啊?那几乎是最没用的一个专业了吧?

黄小茵尴尬地笑着,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后来两人都感觉到无聊,曾子默便进屋去了。她这时才发现,自己端在手里的那杯茶,已经渐渐地凉了,此时,她想起那首《一棵开花的树》的结尾部分: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是我凋零的心

席慕蓉印记【第三篇】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在厦大艺术学院组织的一次学生画展上,我在她参展的一幅画面前看呆了:几株棕榈树下,一位美丽的少女在吹着一支长长的竖笛,一行大雁斜过天际。

第一次认真地看她是在系里组织的一个晚会上。她就像一只蝴蝶,在教室中间翩跹,唱起了包娜娜的那首《奉献》。

我开始注意她的一切。听说她很自负,爱表现自己,但确实很聪明。后来我发现她爱坐前排,这样可以经常回过身来与后排的男生说话,惹得许多男生忍不住多看几眼那张俏丽的脸。我觉得她的一回首、一顾盼,分明是想引起男同学的注意;再后来我发现自己非常想呆在她身边。每次上公共课,我总是提早到教室抢坐第二排的位置,这样可以仔细地看她,看她的一头长发挂在桌前;在她回头时,看她的如星的眼睛如月的脸。

那是一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真的有点不敢相信,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为了不让她看出我的惊喜,我故意冷冷地把笔记递给她。过了两天,她将笔记还给了我。我便趁机向她借一本书,她说没有那本书,但那天傍晚在图书馆里,她却拿来了一本崭新的书,显然是她到书店买来的。其实我借书只是为了多两次与她说话的借口。在还书的那天,我无意间看到她在书的最后一页抄着一首席慕蓉的诗:

一直在盼望着一段美丽的爱。

所以我毫不犹疑地将你舍弃

流浪的途中我不断寻觅

却没料到回首之时

年轻的你从未稍离

我心怦然,忍不住在她抄写的诗的下面又抄了一段席慕蓉的《悟》:

那么我今天的经历

又有些什么不同

曾让我那样流泪的爱情

在回首时也不过

恍如一梦

她一走进教室,我头也没有抬就把书递给她。心中忐忑不安地在想她会不会发现我写的字。并想如果她一下子发现了就说明席慕蓉的诗是她故意抄给我看的。没想到她一边走一边就将我抄的诗读了出来。整整3堂课,我坐在位置上一动都没有动,羞愧难当,觉得全教室的同学都在看我的笑话。

我在心里发誓,以后再不理她,再不这样自轻自辱。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总找后排的位置坐。一次,后面的位置坐满了,只好又坐到第二排,没想到前面坐的就是她。她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听说了吗,邓丽君死了,她唱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那姿势、那神态、那语气,让我彻底地原谅了她。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了一些在我桌子上。我的心乱极了。

她爱去图书馆,我也就天天跑图书馆。我开始了和她在图书馆的“约会”。每天晚上,我们都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一起交流,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用眼神传递信息,感觉这个世界只有我和她存在。有时候,她没有来,整个晚上我都在想她在哪里,在干什么。我知道自己可能有些走火入魔了。静静的一个人的时候,我设想了这样下去的结果,我知道她是优秀的,而且据说她还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偏僻山村的农民子弟……我开始尝试着逃避。我换了一个地方看书,想试一下自己的意志力。

但不到10天,我的脚步不自觉地又移到了图书馆,我发现我惯坐的位置前面坐的就是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和她打招呼。犹豫了半天,我还是悄悄地坐在她后面,静静地坐着。她的长发在电风扇的吹拂下慢慢地飘了起来,那种名贵洗发露的清香飘过来,让我晕眩。她把书一页一页地快速翻过去,最后,她合上了书本,站起身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走了。缓慢的脚步一声一声地踏在我的心上,我想叫住她,却又想不出该讲些什么。脚步声出了图书馆就变成了跑步的声音,愈去愈远。

那是一个周日的晚上,我在图书馆坐立不安地待了两个半小时,始终没有见到她。等图书馆打铃了,我知道她不会来了,怏怏地离开图书馆回宿舍。路上,却看见她坐在一个长得非常帅的男孩的自行车后座上,长发在我旁边缓缓地飘过,她的眼睛似乎只是无意间瞥了我一眼,就转向其他地方了。

整个晚上我都在想那男孩是谁。男朋友?哥哥?同学?这么晚了他们去哪里?思之不及,辗转反侧。

第二天有一堂文论课,她也选修了。下了课,大家都往操场上跑。突然,她叫了一声我的名字,问了我一个课堂上的问题。我惊愕地不知说什么好,眼前闪过的是昨晚她和那男孩子在我身边飘过的镜头。刹那间,我感到了心里一种叫作自卑的东西在慢慢变硬。刚好,班上的一个女生从旁边走过,我叫住了那个女生,和那女生说着话,从她面前逃开了。

转眼已经到了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机关实习,日子特别的清闲。晚上的时间便和几个同学去了一家印刷厂打工。干了10来天,赚了一百多元钱,同学们都建议去撮一顿,因为不久就要天各一方了。拿着钱,我眼前浮现的却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于是我买了两把刻刀,几张纱布,一小罐油漆,到装饰材料店买了一片棕榈木块,花了110元钱。用了两日两夜,我刻了一个发夹,抹上了油漆,然后再用剩下的钱买了个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锁在了木发夹上,一个精致的小发夹便做成了。我自已也奇怪竟有这等手艺,如果当个雕刻家一定会有不小的成就。

手里抚摸着这枚小小的发夹,我想象着它在她飘飘的长发里成了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想了老半天却不知如何送给她。我到学校打听,才知道她到泉州的一家报社实习去了,我向同学借了100元钱,刚好够来回泉州的路费,起了个大早,乘了半天的车来到泉州,跑到她实习的地方,却得知她外出采访去了。我便把发夹放在一个女编辑处,再花了10分钟时间才交代清楚,临走前又千叮咛万嘱咐地请她千万别送错人。

一天下来,我滴水未沾,回来后便倒下了。随后的几天,我都在惴惴不安地想她是否会知道是谁送的,如果知道,反应会是怎样。心中又矛盾起来,盼着她不要知道的好。

但是最后她什么反应也没有,似乎没有这回事,我心里又特别难受。我又去印刷厂打工,好赚钱还给同学。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一转眼我们就毕业了。毕业前,系里组织了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她独唱了一首叫《初次尝到寂寞》,似乎不是流行歌曲,更没听过。她唱歌的时候,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

许多同学都结伴游玩,而我想早点回家。我独自一人在火车站候车,火车站广场边有一家唱片店,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便问老板有没有《初次尝到寂寞》这首歌,老板说流行歌曲里绝对没有,可以在旧唱片里找找看。旧唱片被扔在一个纸箱里,满是灰尘,但在火车快要开的那一刻,我终于找到了。这首歌竟然是邓丽君唱的,我的神经被扎了一下,按照同学录上她的家庭电话打过去,对方说她在厦门找了家新闻单位,但具体哪家还不知道。我跑回学校,才知道她是在我走后才离开学校的。

离开厦门,我用口袋里仅剩的钱买了一本电话号码簿。回到家乡不久,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家新闻单位打电话。打了近50个电话后终于查到了聘她的那家报社,又查到了她的宿舍电话。犹豫了好几天,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她出去了。后来又打了一次,她居然就在电话机旁边。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请讲话?”我突然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几十天来,为了这个电话我心神不定,但打通了却不知自己为什么打电话给她。也许,她正在等她男朋友的电话,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连我的名字她都想不起来了?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在我的犹疑中,那一阵一阵的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了电话。

慢慢地,我有了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子,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扬的青春和激情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淹没了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还是像被刀刺着了,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惟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自己。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门前集合。

满是阳光的下午,校园里的那些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了过去,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我很快就走进了图书馆的大门,呆住了――在那个熟悉的位置上,一个背影是那样熟悉的人已早早地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美丽的发髻。

席慕蓉印记【第四篇】

小荷才露尖尖角

小学时,孙宁在南京已是个有点儿小名气的童星了,后来孙宁随父母转学到黑龙江,小学毕业那年,孙宁考入了黑龙江艺校学习评剧花旦,成了艺校的重点培养对象。家里的经济条件在当时可以算小康,稀奇的水果、漂亮的衣服、精美的文具父母都能一一满足她。也正是这种疼爱让孙宁学会了“舍得”,懂得对人要大度,这也令孙宁在当下的演艺生活中不急于“获得”什么。

孙宁说很多朋友都问她,年纪不大怎会有贵妇般的优雅端庄,她总会浅笑着说“遗传+家教”。孙宁说,她的姥姥和母亲是她成长中的榜样,姥姥是小家碧玉,皮肤超好,长得又漂亮,识乐谱会书法,绣花也是一级棒。

善良也是孙宁从姥姥的言传身教中学到的。孙宁记得,有人来讨饭时姥姥从不给剩饭,总是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还不忘热一热给人家吃。姥姥对细枝末节的重视、对穷人的尊重都给年幼的孙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她从小就明白与人为善的道理。

孙宁的演艺生涯要从上艺校时算起,她在黑龙江艺校学习时是最受关注的。她扮相很扎眼,这也是挑选戏曲演员重要的一条,嗓子好、扮相好,综合素质更是要求高。好在孙宁通过了每一项测评,成为年级中的佼佼者。

市里、省里乃至全国的评剧比赛,孙宁都会被选送几年下来奖杯拿了不少,小有名气的孙宁渐渐觉得自己也在评剧舞台上找到了一席之地。但在毕业进入省评剧院之后,孙宁发觉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让她有些压抑。

每年评剧院要拍一两部大戏,曾经是尖子生的孙宁却要扮丫环或是在后台唱合唱,论资排辈成了约定俗成的规则,年轻的孙宁开始浑浑噩噩地过日子。送戏下乡、完成每年定额的慰问演出,孙宁的“随波逐流”并没有磨灭心中的激情,她在等待机会、等待梦想成真的一刻。

那段时间,孙宁首次“触电”,拍摄了第一部电影,虽然反响平平却令孙宁心中的池水荡起涟漪。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宁被好友拉去考中央戏剧学院,她顺利地通过了初试、复试、文化课考试,成为万人羡慕的“明日之星”。

险些错失头把交椅

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国第一少奶奶”是孙宁始料不及的,惊喜之余她甚至有些后怕,因为她曾因不适应剧组生活动过离开的念头现在想起来着实庆幸当初的坚持。

拍《金粉世家》时孙宁正在中央戏剧学院上大二,那时天热得厉害,孙宁很早起来开始化妆,一边化一边出汗,一边拍戏一边补妆,收工时已是深夜,每天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让孙宁叫苦不迭,还有一件更让她挠头的事――伙食不顺口。睡不好又吃不好,孙宁开始打退堂鼓了。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跟母亲诉苦,说着说着眼泪就往下掉。没想到,母亲在电话的另一端却给了孙宁意想不到的“安慰”。母亲严肃地问“那么多演员不是和你一样面临这样的状况吗?他们有人退缩吗?你比他们娇贵吗?”一连串的提问让孙宁无言以对,她顿时清醒了,意识到自己轻言放弃是不对的。

孙宁坦言,刚进入演艺圈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与人相处。从小到大,她一直平和地对人对己,不羡慕别人更不妒忌别人,自己安心于身边的小圈子,不习惯左右逢迎。可进了娱乐圈,她茫然了,不知道按照之前做人的方式能否融在这个圈子里。现在她终于体会到“做自己”是最好的选择,不要为别人改变自己,让自己过得舒服才是人生目的,与快乐比起来,其他一切都变得不重要。

“现在的生活状态很舒服,还没到整日不敢出门躲狗仔队的程度,也不会为生活所迫胡乱接戏。”孙宁挑选着自己喜欢的角色,过快乐的生活又兼顾梦想,这样的时光最自在。

《风语》让她脱胎换骨

当久了少奶奶专业户,孙宁期待能有突破的机会,虽然接拍了不少不同风格的戏,戏路却始终没有大幅度拓宽。正当孙宁的事业陷入瓶颈期,《风语》导演刘江找到了她,也正是这部戏为孙宁的脱胎换骨提供了绝好良机。孙宁认为《风语》剧组是她碰到过的最认真、最较真的剧组,“《风语》是一部情节剧,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来推动故事发展,如果有一环出现差错,那么整个故事都立不起来,所以拍得特别严谨,也很仔细。”孙宁说,在片场经常会看到大家为了一场戏各抒己见、认真探讨的场面,“特别像那会儿上课的感觉,大家都在一块儿讨论该怎么样表现,所有人都希望这部戏拍出来精彩、好看。”

回顾孙宁扮演的各个影视剧角色,温柔、贤淑可以说是她们的共同特点,而《风语》中林蓉蓉这个角色则让她从里到外“硬”了一次,完成了一次“犀利”转身。“林蓉蓉特别干练、硬朗,我以前的角色可能是内心坚强外表柔弱,这回是从里到外都坚强,这可以说是我演这部戏最大的挑战。”林蓉蓉是潜伏在内部的地下党,在保护数学天才陈家鹄的过程中渐渐爱上了他,却没有办法表白,只是默默地在陈家鹄背后付出。“林蓉蓉的职业特征更明显,她有一种使命感。”

小夫妻的幸福生活

孙宁与丈夫王学兵各自忙事业,在外飘的时间多,回家团聚的日子少。为了拍摄《梨花泪》,孙宁曾经放弃了与新婚丈夫的蜜月旅行。王学兵后来被记者追问这个问题时,不得不打趣说:“我们拍戏时互相探班也算度蜜月吧,这叫‘小别胜新婚’。”

两个人努力打拼,一方面事业可以带给他们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另一方面他们也如你我众生一样面临生活压力,引用孙宁的一句玩笑话是,也需要“养家糊口”。自从领证那天起王学兵便把收入全部上交给老婆大人,算得上绝对忠诚的标准男人。可小夫妻俩都觉得,婚后才是他们生活的真正开始,所以,结婚不到一年大家都有一种“没有家底的感觉”。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不打算近一两年内要孩子的原因。

“结婚后发现生活中有很多问题需要面对,工作一个接一个,你不能不管,而且你也是一直这样过来的。家庭也一样,父母要顾及,他的家庭负担也挺重,家里都靠他一个人,我们的生活水准也比较高。我看他现在太瘦、太辛苦。我也想帮他分担一些,这个家毕竟是两个人的。还有孩子问题,肯定要,这对我还是最重要的事,但过两年吧,我们还是想先给孩子积攒些费用。”

演员们拍摄感情戏,既是滋生爱情的温床,又是一些艺人们婚姻维系不长的诱因。孙宁和王学兵都很清楚这一点,也都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没什么可隐瞒或不承认的,娱乐圈确实跟别的职业有区别,这是由它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只不过有些事确实被放大了,其他职业也会面临婚姻的不稳定,只不过娱乐圈更受人关注。这个职业确实生活比较动荡,尤其两个人都做这一行,都要出差,又是演员,演戏要付出真情实感,有些事是难以避免的。但也没关系,毕竟还有这么多做演员的夫妻在一起,生活都很幸福,关键还在于个人吧。”

父母永远的乖女儿

外界的繁华让人感觉浮躁,孙宁最喜欢回家沉淀下来和父母待在一起,一起做饭一起散步,享受平淡生活。孙宁是个乖女儿,哪怕已经结婚,她也会抽时间回老家和父母团聚,走进家门她会感觉踏实,远离外界的干扰,陪爸妈和狗狗玩耍是最大的享受。

孙宁最喜欢的消遣就是和父母聊天,他们问起任何事情孙宁都会一一作答,而且还陶醉于和父母聊天。“父亲现在天天上网,收集所有关于我的消息。也算是不折不扣的‘网虫’了。之前我还认为妈妈与外界的联系不多,现在才发现妈妈原来很前卫,许多我不了解的事情妈妈竟然都清楚,每天也都会把新鲜事讲给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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