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会计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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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制度范文1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认识,影响内控制度的建立
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对于规范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保障作用。但在执行内控制度上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错误地将内控制度建设片面理解为临时阶段性工作;二是普遍认为内部控制就是补充一下制度相关的内容,忽视了内控是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基本特征,缺乏对内控制度整体的认识;三是误认为会计内部控制是部门科长的事情与己无关,忽视了内部控制的系统性、广泛性和全局性,导致会计的基本职能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四是个别业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内部控制的真正意义,有的人把内部控制建设理解为就是制度的建设和业务操作规程简单汇总;此外,个别人把内控制度与规章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目的就达到了。缺乏对内控制度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认识,对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前瞻性,防范意识不强,削弱了内控制度的制约作用,致使会计核算缺少必要的牵制、监督作用,在业务操作中潜藏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内控制度更新相对滞后,制约业务的发展
“内控先行”的管理理念要求制度制定应优先于业务发展,而实际情况是自支付系统运行以来,一些相关的制度、办法已不适应新业务发展的要求,相应的制度风险、操作风险、系统运行的风险也随之增大;个别岗位相互牵制与岗位责任不匹配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内控制度的建立与业务的发展未能同步。随着操作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业务、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内控制度不能涵盖所有业务,极易形成新的风险点。近年来央行根据支付业务发展的要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及办法,修订了相关的内控制度,但制度更新存在一定的滞后。此外,基层央行业务部门作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者,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关键,但在人员不整的情况下(休假、外出学习),内控制度要求与人员配备的矛盾问题也凸显出来。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特别是目前的会计内控制度对新业务、新问题等关注的力度不够,从而导致了内控措施乏力,这无疑给会计工作带来风险和隐患,使内控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三)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可操作性,使其执行力度下降
相关的内控制度跟不上业务发展需要,缺乏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科学和时效性强的内控制度;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过于概括和条文化,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为业务工作提供实际的指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力,不利于会计人员对内控制度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掌握,造成工作中发生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此外,滞后、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也形成了长期以来的重业务、轻制度的培训,忽视对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从而导致“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再次发现问题、再次整改”,陷入屡查屡改的循环,造成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现象。
二、建议及措施
第一,加大学习力度,完善内控管理。要充分认识到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内控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树立“内控先行”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控制度的约束力,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各项规章和内控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解决内控制度规范性、系统性的问题;注重内控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及时修订、补充相关的内控制度,使内控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相匹配。
第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核算管理。要针对业务中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适用性强的内控制度作为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前提条件;根据新业务发展变化的特点,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使其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会计核算的业务操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第三,实行监督控制,完善制约机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合理设置各个岗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实现业务人员自觉执行内控制度,各岗位人员相互分离、相互控制,逐步形成责任到岗、风险到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
第四,规范操作管理,强化人员控制。以“人人防风险、人人重案防”为重点,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措施,对现有不适应、不合理的相关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使之更严密、更完善。通过建章立制,使内控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会计核算的每一个角落,将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业务流程全部纳入内控制度的监督之下,形成一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堵塞漏洞的良好局面。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5篇《基建会计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基建会计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体系;缺陷
引言:建国以来,我国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一直作为一种独特的会计核算制度而存在,这是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点之一。随着我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之后,国家不再担当企业的主人,只能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关于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存废的声音在业内兴起,并且展开讨论。对于这个观点的讨论,需要对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缺陷进行深入讨论。
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部门预算中的缺陷
在市场经济国家,部门预算是被普遍采用的一种预算方法,要求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当中,这样就能够较好的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真正的综合预算。但是,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当中,所反映出来的仅仅是自筹基本建设的那部分资金,这就造成了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着基本建设业务和日常业务两个核算体系,显然难以满足预算编制部门对账务监督的要求,更加难以反映监督部门对预算进行监督的真实情况。
由此可见,独立存在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当下政治环境下事业单位账务管理要求将基本建设拨款和支出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范围将是会计核算制度的趋势之一。
二、现行基本会计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的缺陷
现在实行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指的是颁发自1995年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这个制度仅在随后几年做了几项补充规定就再没有进行更新,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企业单位的基础建设会计制度并没有按照国家制度执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要比企业基本建设业务设计完整的多,不管是在核算方法上还是在审批执行上都已规范化管理。因此,尽管仍旧需要对企业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审批,也已经失去了监督规范的意义。在调查中发现,已经很少有企业在从事基本建设活动以外,还在执行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即使另外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也只是将相关报表合并到企业报表中,否则就违背了企业会计准确的要求,存在较大风险。
2.事业单位执行也将实现并轨。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相对缓慢,许多事业单位仍旧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执行基建活动。但是,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制度并轨是改革的必然要求,假如连事业单位也不再执行国有建设会计制度,那么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将真正走向名存实亡的境地。
3.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也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制度。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和项目资本制度的实施,但凡是经营性项目要组建公司,就必须按照公司制管理,并且按照规定筹集项目资金,这些资本在项目建设后应该转化成为相应的企业资本。这从实际情况来看,就是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要求,按照这样的规定进行落实,那么经营性项目也就没有必要按照国有建设会计制度执行。这也是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缺陷的表现之一。
另外,在调查中发现,现行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要求,需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套帐,单独分开银行账户的做法。已经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这样的方法真正去落实了。因此,现行会计制度本身在实践中就存在着以上诸多缺陷,有碍于我国会计核算系统与时俱进的发展。
三、在会计基本理论中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缺陷
1.在会计主体确认中存在缺陷。从会计基本理论的分析角度出发,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核算的主体,主体在核算中占有重要位置,核算范围也相对广泛,包括事业大内的各项经济活动。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基本建设项目则是主要活动之一,应该是核算范围内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不执行本单位的会计主体核算。这样一来,就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主体划分成了两部分,在国家编制部门对事业单位投资进行审核时,也不能将该单位的事业状况纳入一个会计主体内,很难真正掌握事业单位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即使掌握了也有较大难度。
2.信息的完整性遭到质疑。真实而完整是会计基本理论对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是日常会计专业管理中的必然要求。但是,若要实行经费基本建设两套业务,也就将需要两套账本管理,两个会计主体,两个会计报表。这样一来,每一套会计业务都是整个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但是都不能完整的体现经济活动的全貌。这明显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明确要求。因此,即使每套会计信息都是真实的,那么其说服力也很难体现。假如将两套会计业务进行整合处理,就需要对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调整,这样才能做到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实现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3.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与现行会计准则存在矛盾。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最初是作为预算制度的补充或组成部分而存在的,起到相互监督和制约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复杂的经济体的出现,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变得越来越独立,并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比如,在报表设计中,本应该遵循预算会计要素的要求和会计平衡公式,但是,现有的基本建设会计仍然采用的是原来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的会计平衡式。这样一来,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就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准确的要求执行,也没有遵循预算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从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的角度来看,是违背会计基本概念和原则的。
结语: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存废在业内的讨论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于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思考必将有利于当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也将有利于会计管理和工作人员更加完整准确的思考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缺陷,从而对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所以说,了解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缺陷是一项十分必要的思考,但是在开展思考的同时,还需要对当前事业单位基建业务和日常经费核算业务进行深入了解,分析先行的政策制度要求,使改革后的会计制度能够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升效率,完整准确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曹丽萍。浅谈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基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J]. 现代商业,2010(27).
[2]杨蕊芬。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S1).
基建会计制度范文3
关键词: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审计
差异网…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例会制度是建设方加强基建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教育事业速度发展,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大量新建、扩建、修缮工程纷纷上马。一方面资金紧,任务重,工期紧;另一方面基建部门专业人员不足,人手较少。
建立完善的基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参加的例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各方沟通协调,促进配合协作,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然而,在审计实践中,经常出现建设方索赔无据与反索赔不力的情况;在需要建设方提供相关基础信息时,常因工程例会制度不健全,会议记录不完整等原因,导致建设方经常处于不利地位。建设方与承包商在索赔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客观上急需完善这一制度。
一、工程例会容易出现的问题
建立在建工程项目例会制度是高校基建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但在实践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参会单位遗漏
工程例会具有指挥、组织、协调、配合、处理的功能,将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审计方、分包方、甲供材供应商(前期还包括设计、勘察等单位)等相关单位组织起来综合办理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由于工程例会多数为定期召开的例行会议,所以往往出现容易出现遗漏跟踪审计单位、甲供材供应商、建设方分包工程施工方的情况。
究其原因,一是例会准备不周,没有提前准备,对需要出席人员没有考虑。二是主持例会人员多数重工期质量安全,轻工程造价管理。三是定期举行的例会,成为惯例后,容易忽视会前通知,造成遗漏。
遗漏参会单位,容易造成以下结果:相关单位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如果没有事后补救措施,造成相关信息没有确认,形成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如分包商、甲供材供应商配合不力,进而影响工期,造成承包商向建设方提出工期索赔。
(二)主持角色错位
工程例会应该是建设方主持的协调会。建设方主持会议,可以全面听取参建各工作汇报,工地代表巡视情况通报存在问题,主动明确传达建设方意图及指令,通盘考虑各方配合协调,并对各方工作进行讲评。但多数情况下建设方会委托监理主持会议。
监理是建议方委托的服务单位,但监理单位作为企业,考虑到经济效益和工作开展的便利,其主要关注点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施工安全、监理事务,在分包商、甲供材供应商管理配合协调上关注少,在造价控制基本处于不关心的状态,一旦监理单位和承包商沆瀣一气,就可能给建设方带来较大损失和浪费。
这种情况还将导致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不主动全盘考虑问题,成为听会和答复的角色,失去把握全局的能力。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建设方缺少建设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三)会议记录失范
由于主持角色错位,将导致会议记录失范。比较常见的做法是监理单位做完整的会议记录,然后报备参会各方。
建设方不做详细记录,存在以下风险:监理的会议记录可能存在规避监理责任的风险;例会各方往往站在自身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其他各方的会议记录均可能无法完整描述在建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其他各方利用各自的汇报材料和自己的会议记录作为索赔依据时,导致建设方反索赔无据或索赔无力。
另外,即使是建设方会议记录,从审计角度看,也容易出现以下问题:记录内容不全,如概要性记录,使例会记录在审计时可采信程度降低。没有与会签字制度,造成结算时不认可;有的在会前组织到会人员签到,签到表与记录分离,使会议记录审计时的证据效力下降。作为档案保管不力,建设方遗失记录,历次会议记录不连续不完整。
(四)会前准备不周
基建例会一般每周举行一次,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较易出的问题是建议方准备不周,很多问题习惯在例会提出和处理,这容易造成以下后果:
有些内容建设方无法及时处理与答复,影响工作开展。
建设方遇问题处理问题,对工作安排没有前瞻性。造成跟踪审计等单位无法进行技术性处理并给建设方合理化建议。
建设方相关单位缺少沟通,有些情况必须在会前小会上进行通报和研究,以便综合例会时直接表达建设方意图。
要注意工地代表的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是综合例会记录的重要佐证材料。
建设方指令的处理没有提前准备,往往出现口头指令多,事后不及时提供书面确认签收手续。
对上周例会情况落实没有碰头研究,造成到例会只能听汇报,无法讲评的情况。导致例会效率不高,会议冗长,影响工作开展。
二、完善工程例会制度的思考
(一)突出建设方在例会中的主导作用
由于工程例会具有指挥、组织、协调、配合、处理的功能,建设方的主导工程例会十分重要。会议如何召开、何时召开、谁来参加、讨论什么问题等均需提前设计好,并以书面的形成印发各参加单位并签收。
1、主持会议。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可以替代建设方的作用,不论是监理,还是其他什么单位。
2、要防止参会人员的遗漏,参加人员应包括施工方、监理、造价、甲供材供应商、建设方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早期的会议还应该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如果有建设方设有监督机构的也通知其参加。
3、在关注质量、工期、进度、安全、配合的等各个方面同时,更加关注造价控制。现实中建设方建议部门主要关注质量和工期,忽视造价控制,要特别慎重对待工程变更的方面的请求。
4、建设方要将内部管理和控制程序及相关纪律和制度,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各方,以免在审计时发生手续不全的扯皮现象,影响造价审核工作的开展。四是要形成例会制度的良好运行机制,通过例会形成良好合作协作氛围。
5、要指定专人负责例会的记录和资料搜集整理工作。
(二)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前,建设方应认真梳理一周内有关参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工地代表情况汇报,检查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回顾上次例会存在问题和有关精神的整改落实情况。
建设方内部的基建、审计、纪检部门、建设方委托的监理、跟踪审计单位,要沟通情况,对一周内项目实施情况有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需要配合的事项提前进行计划组织和安排,对施工方等提出的意见建议拿出初步答复意见,对需要有配合的事项通知有关单位准时参加例会。
这样,有利于加强工作的前瞻性,提高工程例会的效率,也便于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造价咨询机构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并向建设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有些情况必须在会前小会上进行通报和研究,便直接表达建设方意图和指令。会前准备工作还要注意搜集和整理好工地代表的工作日志,作为例会记录的重要佐证材料,避免例会时建设方只听汇报,讲评无据。
(三)规范会议的程序和手续
会议程序一般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原因。
2、检查上周进度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一阶段进度计划及落实措施。
3、安排布置下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4、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及解决方案。建设方在会议中,应注意认真听取监理、施工方、分包商、甲供材供应商的汇报;客观讲评和总结上周例会的落实情况,明确提出本周工作安排和要求,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有关各方的配合问题。建设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客观。如果会议内容不是很多,建议在会议结束后由参会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档案妥善保存。如果会议内容较多,涉及事项复杂,应会后形成会议记要,印发有关各方,并签收。会议记录应明确举行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会议发言、讨论过程,会议结论性意见。如会议中讨论到相关争议问题,应作清楚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由参会人员签名。
(四)搜集例会相关档案材料
工程例会是一个平台,在审计时,按时序组成的工程例会是审计时重要信息,仅有工程例会记录还不够全面,应注意建设方代表工作日志、监理记录等相互应证,可增强审计时采信度。
此外,以下一些资料应很好搜集和保存:
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
技术资料及技术交底等事项。
工程准备情况: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三通一平,人员、机具、材料的准备、图纸会审的主要问题记录、业主交与施工单位的中心点、标高点的记录及复测。
材料、半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主要材料、设备及其资料的到货情况。
设计变更的日期及主要内容。
工程测量情况记录。
工程自检、专检情况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
工序的交接记录。
业主、监理代表现场确认的有关事宜。
工期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
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工程项目试车记录。
基建会计制度范文4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制度把基建会计核算纳入高校财务大账,对高校会计主体信息缺乏完备性、资产负债缺乏真实性等不足予以了回应。然而,基建并账核算就各所高校而言,属于一件全新的事物,再加上基建账和高校大账分开核算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同地区高校实际情况各异,一定程度加大了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业务开展的难度。由此可见,明确不同地区高校在基建并账期间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达成反映受托责任履行和信息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
二、传统基建处理与弊端
长时间以来,我国高校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和日常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属于两个分支内容,它们各自有着特有的核算机制、特有的报表体系及依存的会计核算制度[2]。由于会计核算制度的差异,使得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和事业经费会计核算被提出了不一的核算要求,同时不论哪一项会计制度均未要求将基建财务与高校财务大账展开并账或者并表核算,由此使得高校财务大账与基建财务受会计制度差异影响而遭受人为分割。该种传统基建处理手段存在诸多弊端,不仅使得各利益相关体难以对高校财务资产状况形成明确认识、展开有效使用,还是得高校财务资产全面状况无法得到准确反映[3]。一系列弊端具体而言:
(一)高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难以有序展开。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有着不同的日常管理重点、监管要求等内容,极易使得会计监督逐步弱化。就好比,基建会计核算和事业经费会计核算对公车使用、业务招待等经费有着不同的管理要求,传统核算体系极易使得基建成本被事业经费中“三公”经费所侵占。
(二)会计核算及报表体系缺乏完备性,会计信息缺乏准确性。高校传统会计核算机制、报表体系使得其产生了两个会计主体、两套报表体系。不论哪一个会计主体、哪一套报表体系均无法对高校整体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呈现,进而使得会计信息缺乏准确性。
(三)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决策工作构成不良影响。通常情况下,基建财务中真实发生的自筹资金支出与事业经费财务中发生的自筹基建支出是不协调的,由此使得有别报表体系下,基建真实支出信息失真,对上级主管部门获悉高校基建支出信息形成阻碍。
三、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
(一)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意义
高校日常事业经费账与基建项目账的合并,能够使一系列不良现象得以有效消除,诸如高校财务报表信息不完备、核算体系各自分离、会计主体不统一等等,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有序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意义[4]。
1、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高校内部在基建经费、事业经费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大多数困惑得以被消除,各项制度障碍得以被有效清扫。
2、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高校财务资产具体状况可得到全面系统的呈现,进一步更好地对高校及各利益相关体管理需求予以满足。
3、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高校各项财务管理要求可得到有效规范,进一步促进财务管理有序开展,使财务管理风险逐步降低。
4、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基建具体投入信息不协调问题可得到有效消除,为高校及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决策工作提供有利数据支持。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内容
《新高校会计制度》指出,高校实施这一新会计制度之后,需要至少按月结合基建中对应科目发生额,在高校财务大账中依据新制度对基建一系列业务内容展开会计处理。结合以上要求,可将高校基建并入高校财务大账划分成两类模式:
1、并表模式。这一模式指的是高校基建账余额并入高校财务大账后,起初基建财务账及对应核算软件依旧留存应用,不过会计科目设置应当与事业账进行匹配,基建财务账依旧通过传统手段开展核算,各个月月底制作科目余额汇总表,并经由定期将汇总表录进事业账中的手段,达成基建账月发生额与高校财务大账的并入,基建财务报表通过起初基建财务系统产生。
2、并账模式。这一模式指的是经由把基建账完全并入事业账的手段达成基建的全面并账。选取并账模式后,基建业务内容全面转至事业账开展会计核算,起初基建财务系统通常不再接受使用。
四、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业务相关问题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予以了保留,同时要求把基建账一系列数据信息并入高校财务大账[5]。然而受不同地区高校会计核算情况存在差异及对制度理解的存在偏差影响,在实际并账期间往往会出现并账数据不准确、基建账核算不规范、资产重复记账等相关问题,对新高校会计制度执行成效构成负面影响。全面高校在时展新形势下,要与时俱进,大力进行改革创新,结合新高校会计制度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理论不断优化基建并账。如何进一步促进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业务健康有序开展可以从以下相关内容着手:
(一)理清基建账,编制调整后科目余额表
1、消除起初基建账中职工居住用房工程项目。会计主体的假设使会计核算空间范围、会计对应服务对象得以明确。鉴于此,不在高校主体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不应当纳入高校开展会计核算。就高校基建账核算不属于高校的建设项目,以职工居住用房工程项目为例,应当充分理清此类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占用,自基建账剔除,独立展开建账核算。例如,某大学基建账核算职工居住用房工程项目,通过对基建账予以理清,建房款余留3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5800万元,待摊投资800万元,预付款项500万元,其余应收款项150万元,基建拨款7500万元,应付工程款项100万元。制定下述抵消分录:
借:基建拨款7500万元
应付工程款项50万元
贷:银行存款300万元
建筑工程投资5800万元
待摊投资800万元
预付款项500万元
其余应收款项150万元
要想对起初高校基建账中职工居住用房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理清,就应当对职工房款使用、上缴及余留等情况进行准确核算,切忌引发对学校资金进行占用的情形[6]。将职工居住用房工程项目自基建账剔除后,应当独立展开建账核算。
2、消除已交付的基建零星工程项目。就基建账核算的零星工程项目而言,它们完工已经有一段时间且已经投入使用,通常无需上报审批结转固定资产,可考虑转至“交付使用资产”,由此消除常年挂账问题。好比,某大学近些年零星工程项目,通过对基建账予以理清,建筑工程投资1500万元,待摊投资350万元,其余投资40万元,应付工程款项10万元。制定下述调整分录:
借:交付使用资产1890万元
贷:建筑工程投资1500万元
待摊投资350万元
其余投资40万元
针对近些年零星工程项目相关应付工程款项10万元,进行保留并账。
3、消除未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的已交付使用工程项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就已满足使用要求不过还没有完成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应当依据具体形成本暂估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等到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并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鉴于此,就高校十分多见的长时间为开展竣工财务决算,依旧挂账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可考虑以发生成本转至“交付使用资产”。好比,某大学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通过对基建账予以理清,建筑工程投资25000万元,待摊投资3250万元,其余投资840万元,其余应收款项60万元,应付工程款项300万元,其余应付款150万元。制定下述调整分录:
借:交付使用资产29090万元
贷:建筑工程投资25000万元
待摊投资3250万元
其余投资840万元
针对未开展竣工财务决算的已交付使用工程项目相关其余应收款项60万元,应付工程款项300万元,其余应付款150万元,进行保留并账。
(二)设置合适的项目辅助核算内部往来账
消除高校财务大账与高校基建账内部往来账的重中之重是,一方面应当使往来账可在大账中明确反应,一方面不提升大账的债务、债权,鉴于此,要想消除此类问题,可考虑引入项目辅助核算理念。结合一个主体不会产生债务债权的理念,在基建并账期间大账降低了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基建账并账期间降低了相关的其余应收款(事业往来款),基于此,自其余应付款拥有的债务债权结算特征出发,对大账中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科目予以保留,把这一科目开展项目核算,添加基建应收事业、事业应付基建等相关项目,同时于项目账上对两者往来余额进行呈现[7]。以某大学为例,制定下述分录:
借: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基建应收事业400万元
贷: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事业应付基建400万元
经对以上财务展开处理,大账上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科目余额一直是零,不会对高校全面债务债权构成影响,在项目账上基建应收事业、事业应付基建一并对两者往来余额各400万元予以了呈现,在随后月度并账中,倘若高校财务大账向基建账拨付款项关乎两者往来,在开展银行存款首付分录过程中,同时应当在以上项目中开展财务处理工作,倘若并账后这一高校在往来资金余额中向基建账户拨付200万元,制定下述分录:
借:银行存款――基建存款账户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其余存款账户200万元
借: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事业应付基建200万元
贷:其余应付款――基建往来款――基建应收事业200万元
总的来说,经由制定项目对核算予以辅助,可实现对实际管理需求的有效满足,一方面可自科目层面对内部债务债权予以抵销(科目余额一直为零),一方面可在大账上经由项目账对大账与基建账往来关系予以明确呈现,对并账后大账与基建账资金往来日常管理予以全面系统记录。
(三)抵销大账与基建账重复记账与往来交易
长时间以来,即便高校财务大账与高校基建账没有并入核算,但是两者相互存在着一系列内部往来,在并账期间务必要开展抵消,制定合并抵销分录[8]。在由基建朝大账转换后完成后开展抵消,经由一致的科目口径,防止形成不协调现象。需要抵销的大账与基建账重复记账与往来交易通常包括下述两方面:
1、借款资金自高校财务大账转入高校基建账的往来交易。凭借高校名义借入的建设资金,借入之初,高校财务大账核算为,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转入高校基建账期间,借:其余应收款,贷:银行存款。高校基建账核算为,借:银行贷款,贷:基建拨款/借款。
倘若高校基建账用以基建拨款核算,某种意义上是对资金性质的误读,抵消过程中应当对借款资金用以基建工程项目的本质予以复原。开展抵消分录,借:事业基金,贷:其余应收款。
倘若高校基建账用以基建借款核算,那么相同一笔借款在高校财务大账与高校基建账均予以了呈现,属于重复记账。鉴于此,开展抵消分录,借:长期借款,贷:其余应收款项。
2、其余应收应付的往来交易。受各式各样原因影响,一些款项需要学校垫付,高校财务大账核算为,借:其余应收款(基建),贷:银行存款;高校基建账核算为,借: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贷:其余应收款(大账)。在科目转换结束后,开展下述抵消分录,借:其余应收款(大账),贷:其余应收款(基建)。
值得一提的是,固定资产对应的重复记账,在资产投入使用科目转换过程中已展开了消除。其余由高校财务大账转至基建账的款项,只要于大账已转成支出,便不存在重复记账,无需消除。
基建会计制度范文5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内部发生了一系列地深刻变革。与此同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原来的会计核算制度日益暴露出各种弊端,阻碍事业单位的发展。鉴于此,国家财政部出台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修正原来的制度。在新事业单位会计结算制度中,纳入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确立基建核算的独立性,有助于实现双轨核算,进而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更加完善。本文首先介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然后,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
新制度视角;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再加上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影响,给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的长远、稳定发展,国家财政部出台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从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内容来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建设投资正式纳入到会计核算管理当中。同时,在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下,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会计与核算的力度。因此,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并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本建设投资核算中,必须独立建账、核算,保证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使旧制度平稳、顺利地向新制度过渡。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
事业单位在基建会计工作中涉及多个事项。常见的包括会计核算、项目投资管控、预算执行与控制、招投标项目管理、工程竣工核算和项目财务核算等。在整个核算工作中,要求独立建账、核算。其核算的基本特点为:首先,基建项目中产生的收入、支出费用,均要求专业核算,建立档案,统一保管。采用以上方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其次,在通常情况下,要求在开展项目工程时,同步进行基建会计核算。基于此,也存在时间跨度大、中间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等特点;最后,基建项目竣工前,通常都要保持固定资产处于既定范围。只有项目竣工后,才能增加固定资产。
二、事业单位基建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新制度实施后,事业单位在基建核算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给事业单位的运营造成了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建会计对账困难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在基建核算中,普遍存在对账难的问题。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基本上属于行政性质。这样,在基建工程核算中,往往受资金支付方式、立项问题的影响,导致同一个项目被上级委托为不同的下级单位,由这些单位共同完成基建项目。这种项目代建管理的模式,项目核算的资料被不同的单位记录、保存。同时,再加上工期长、人员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降低财务记账工作的质量,进而发生错账、漏账、坏账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返工,进而增加了工作量,严重障碍对账工作。
2.缺乏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
一些事业单位以单一账户核算要求为依据,把基建账目与行政事业账目合并,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同类业务盲目混淆。此外,一些单独建立基建账户的事业单位也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将项目单独开户,并单独记账与核算。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将若干个基建项目混在一个账目里核算,等到工程项目完成竣工时,已无法准确计算出项目的精确成本,领导者得不到准确有效的工程数据,给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诸多不便。
3.基建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补偿成本核算问题
基建项目竣工后,也就形成了一定的固定资产。在核算这些资产时,主要采用折旧计提的方式补偿成本。同时,在实际的折旧核算中,很多事业单位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与模式,使固定资产能够全额计入到支出项目中,在这点上比较先进。同时,固定资产在折旧的过程中,也实现了对损耗管理的现实需求,是比较科学的。然而,在核算固定资产时,采用上述计提方式却存在很多问题。
三、新制度视角下加强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的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认真分析基建会计对账难的问题,不难发现该问题依然是会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事业单位开展基建项目后,必须明确每个部门、人员的责任,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此基础上,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在日常记账中,工作人员要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评估资金支出的频率。然后,与每个项目方约定对账的时间,比如周对账、月对账、年对账等。这样做,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对项目建设带来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在记账中,如果出现错账、漏账等现象,有必要处罚。同时,事业单位管理层针对从业人员经常出现的问题,要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促进会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核算水平。比如,在记账的过程中,针对容易出现待摊投资的科目,可以为工作人员明确划分记账的科目、范围与核算的性质,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避免在会计核算中出错。
2.建立适应现代经济的会计核算科目
针对多数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在企业的资产类科目管理中增加有关“项目建设物资”“在建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和“预付工程款”这五个会计科目。同时在事业单位的负债类科目中增加“应付工程款”的项目,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加“工程基金”的项目。此外,对收入类科目中的“专款”项目,将其细化为“行政事业性专项”和“基本建设类专项”。通过增加这些项目,可以使事业单位适应目前快速发展的经济,进而对相关项目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相关项目的核算准确性和效率,顺利开展和完善相关工程。
3.将基建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应的支出类科目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针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提出了虚提折旧的办法。具体来讲,工作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财务管理,而且要兼顾预算方面的管理。然而,在基建并账核算的过程中,无法将在建工程计入到大帐的支出科目中。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新制度的优势,可以在固定资产计提的过程中,采用实提折旧的办法。具体步骤为:在基建项目中,如果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在进行折旧计提时,借出资金计入到经营支出或者事业支出中。贷入资金可以采用累计折旧的办法。这样做,在基建项目中实施折旧计提,有效地将成本逐渐分摊到支出中。除此之外,提高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的准确率,使会计核算更加合理、科学。
四、新制度基建并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新制度下进行内部交易时,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应该注意这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来往业务的调整。在并账时,应该认真清理事业账与基建账之间的往来。同时,抵消与调整账目,避免往来业务中出现虚增虚减的资金。(2)内部调整收支业务。认真分析基建账中的自筹资金、拨付资金,然后在并账的过程中调整,或者还原,避免出现虚增收入,或者支出。做好以上工作后,有助于落实事业账登记,防止资产虚增。
五、结语
事业单位实行新基建会计核算制度后,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给基建会计核算带来困难。基于此,本文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比如,在日常管理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核算能力;细化会计核算科目,多渠道提高会计信息准确性;将基建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应的支出类科目等。希望可以解决事业单位在基建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促进事业单位的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进而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绪娥。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投资会计核算探讨——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专户管理方式为例[J].财会研究,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