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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总结(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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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总结【第一篇】

小河区纪委在郑州市纪委的有力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全年案件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一年来,共组织初核各类案件15起,立案22件(其中公检法转来7件),结案23件,其中科级干部2件,贪污贿赂案件3起,共处分违纪人员25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2人。

1、信访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8件(次)比上年同期增减率-%其中:来信23件来访3次来电2次;检举控告类7件(次)批评与建议类9件(次)业务范围外12件(次);上级交办1件(次)重复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件(次),署名举报2件(次)。

2、初核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15件比上年同期增减率-%涉及党员16人涉及监察对象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一般干部1件其他人员12件。按办理机关划分县市区纪检察机关办理6件乡镇纪委办理9件。经初核转立案15件比上年同期增减率-%。

3、立案部分。

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22件涉及党员22件监察对象4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上年同期增减率0%一般干部4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上年同期增减率%其他人员16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上年同期增减率-%。其中信访举报14件上级交办1件公检法移送7件。

4、结案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23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一般干部4件其他人员17件。

5、处分人员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2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占%一般干部4人占%同比%其他人员19人占%同比-%。受党纪处分25人比上年同期减率为-%;其中警告4人占受党纪处分总人数的%跟上年同期相比持平严重警告10人占%同比-%撤销党内职务0人占0%同比-%留党察看3人占%同比-%开除党籍8人占%同比%。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比上年同期增减率%刑事处理7人同比-%。

二、主要做法。

1、建立领导责任制,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首先,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办案不搞特例,并经常过问、了解和帮助解决案件查处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充实区反腐败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力量,加强对全区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次,区纪委对查案工作实行重点倾斜,一是领导倾斜,区纪委书记对要信要件亲自批阅,把好第一道关口,并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建立纪委常委定期研究案件工作制度,经常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除办案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二是办案力量倾斜,区纪委内部在查处重要案件时,突破分工界限、室与室界限,统一协调力量。三是后勤保障倾斜。交通工具查案优先使用,办案经费足额保障,办案设备优先配备,今年,我们为纪检监察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为案件查办提供了保证。第三,强化案件查办责任。根据区纪委内部各科室自身特点明确相应的案件数,要求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积极查办案件,形成“室室办案、人人参与”的办案工作格局。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瞒案不报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广辟案源,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线索来源保证。

我们注重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变被动坐等和单纯依靠。

信访举报为主动出击,积极创新举措,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做到“十个主动寻找”。即:开通网上举报找案源;从“八小时”以外找案源;从新闻媒体曝光中找案源;从公、检、法等部门定期联系中找案源;从人大、政协定期视察中找案源;从审计监督中找案源;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众,尤其是通过12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找案源;从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中找案源;纪委常委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从反映的问题中筛选找案源;从与上级纪委配合中找案源。

3、抓重点,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成案率保证。

之后制定一个周密的方案,针对案件线索中涉及的问题,拟好调查提纲,配备办案人员,确保办一个,成一个。在重要案件上,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案件质量监督把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方法运用上讲究策略。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快、巧、用”,“快”即加快办案进度,快查快结;“巧”即巧妙选择突破口,实施重点突破力求事半功倍之效果;“用”即充分运用党纪条规赋予的权限办案,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案率。

4、抓协调,促进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

理室提前介入案件5起,确保了案件查办质量;二是协调外部关系,认真做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健全与司法机关、审计、计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有机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今年,案管室积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对100多条案件线索进行排查,移交案件线索7起,我们还与审计部门联合办案4起。三是协调上下级关系。一方面,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密切联系,主动地接受上级对我们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上级查案工作搞好协调配合。例如,今年在查处青寨王平军案件时,在市纪委四室的领办和市纪委案管室的协助下,解决了在查处中遇到的难题,迅速将案件了结。另一方面,加强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往来,及时掌握下级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存在问题。

1、信访举报件质量不高。有的举报人员只看表面不知内情,道听途说就上访举报,极易造成误告、错告;有的人员对单位领导有成见、有怨气,于是夸大事实或无中生有,造成诬告;明年是村两委换届,今年部分群众把问题扩大化,有的无中生有,整体上也干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工作。这些质量不高的举报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2、对案件线索的排查缺乏主动性,深究不够。不善于从具体问题入手,由浅入深,层层推进,查找违纪线索。另外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案件线索深究不够,跑掉了一些案子。

四、明年工作打算。

1、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案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抓好案件工作。

2、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和科级干部案件。

3、继续抓立案,加强工作主动性,在拓宽案源上下功夫。帮助基层纪委排查各种案件线索、收集基层纪委初查核实案件与自案件情况分析立自查案件的数量,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纪委各种案件检查工作信息。

4、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继续加强对基层纪委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以农村财务管理、党员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重点,挖掘线索扩大案源,促使街道、镇乡、区直纪委发动起来,自办案件,加大办案力度。

6、进一步认真落实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并揭示发生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加大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面典型的案例教育。

小河区纪委案件室。

12月20日。

案件分析总结【第二篇】

第一段:引入案件分析的重要性(约200字)。

案件分析是指对诸如法律、商业、人力资源和医疗等领域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经验教训。无论是在法律实务中,还是在企业管理中,案件分析都被视为一种有效的决策工具和问题解决方法。案件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捕捉重要细节,推理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出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案件分析的重要性与有效性。

第二段:案件分析的技巧与方法(约300字)。

在进行案件分析时,首先需要留心案件的细节,并确保对案件中的所有关键因素进行全面的理解。其次,通过系统的归纳整理,将案件中的不同因素进行分类,并找出彼此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各个方面,并找出其中的模式和规律。同时,案件分析也需要运用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深入分析案件的原因和结果,并通过逆向思考和批判性思维来推敲案件的假设和假说。此外,对于复杂的案件分析,可以运用图表、统计数据和模型等工具,将案件的信息进行可视化,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

第三段:案件分析的益处与作用(约300字)。

案件分析具有许多益处和作用。首先,案件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案件中吸取宝贵的经验教训,并将其应用于类似的情况。通过案件分析,我们可以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背景和相关因素,识别出导致案件发生的潜在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其次,案件分析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案件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案件分析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培养我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判断力,并提升我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第四段:案件分析的挑战与困难(约200字)。

尽管案件分析具有许多优点和益处,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案件分析需要我们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复杂的案件,我们需要具备涉及多个领域的知识,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决策。其次,案件分析可能需要我们面对各种各样的材料和信息,并进行繁琐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这需要我们有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和耐心,并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信息。此外,案件分析还可能涉及到争议和不确定因素,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第五段:案件分析的总结与启示(约200字)。

案件分析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它对我们的专业知识、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通过案件分析,我们可以在处理案件时更全面、有效地理解和解决问题,并从中获得宝贵的经验教训和启示。因此,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应该注重案件分析的实际操作和应用,不断提升我们的案件分析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和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结:

案件分析是一种重要的决策工具和问题解决方法,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通过案件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原因和结果,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并从中获得宝贵的经验教训和启示。尽管案件分析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挑战和困难,但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学习,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案件分析能力,并更好地为社会和客户服务。因此,我们应该注重案件分析的实际操作和应用,不断提升我们的案件分析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案件和问题。

案件分析总结【第三篇】

银行自产生以来,风险就与之形影不离、相伴相生。风险即是一种挑战,也蕴藏着机会。银行因为有效管控风险而生存和繁荣,也因为风险管控不力而衰败和消亡。因此,风险管理是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也是现代银行科学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见险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能否正确认识见险,能否有效管控风险,将决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近几十年,随着金融风险和金融案件的频繁暴发,人们对银行风险的认识和重识程度逐渐加深,如何有效识别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特别是防范案件,已成为银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们从几个案例看下银行业案件频发的成因:

1、柜员挪用现金案件(2006)。

建行德州平原支行一名年仅23岁的营业室综合柜员,绕开银行内部各监管环节,于2006年8月23日至10月10日短短49天时间,盗用银行资金2180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并中得彩票奖金500万元。如果不是建行山东德州分行对所辖的德州市平原县支行进行突击检查,营业室综合柜员刁娜挪用、盗用银行资金逾2000万元一案,也许根本无人知晓。

案情剖析:刁娜的手法有二:一为空存现金,二为直接盗取现金。所谓“空存现金”,即在没有资金进入银行的情况下,通过更改账户信息,虚增存款。由于存单本身是真实的,所以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资金入账,但还是可以将虚增的“存款”提取或者转账出来,成为自己可以支配的资金。

为了获取资金购买彩票,刁娜向李顺刚(刁娜男友李顺峰之兄)、周会玲(德州卫校体彩投注站业主)、冯丽丽(德州保龙仓体彩投注站业主)三人开立的四个账户虚存资金52笔,共计2126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刁娜将其中的1954万元分54次转入体彩中心账户,提现的172万元也均用于购买彩票。相对而言,直接盗取银行现金更为困难。因为银行每天下班前都要轧账。但由于管理漏洞重重,刁娜得意轻易得手。调查表明,刁娜在作案期间,多次直接拿出现金,或在中午闲暇时直接交给柜台外的男友李顺峰,或下班后自行夹带现金离开,或将现金交其他柜员存入李顺刚账户。如此这般,盗取现金总计54万元。

2006年9月17日,在刁娜购买彩票中得500万资金时,她选择以“空取现金”(与空存现金相反)的方式归还了部分库款,但最终留给建行1680万元的现金空库;扣除公安部门追缴冻结的资金74万元之后,建行涉案风险资金为1606万元。

从此案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建行德州分行、平原支行和营业室相关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甚至严重失职,使得刁娜轻松越过授权、查库、事后监督、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道关口”和至少十二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闸门,从容作案。例如,营业室副主任尹光辉在刁娜作案期间查库六次,但每次都不实际盘查库款,只是登记《现金单证核查登记簿》,结论是“账实相符”。同样是刁娜作案期间的9月12日,德州分行会计业务检查组对平原支行营业室进行检查,刁娜仅以生病为由就逃避了库存的检查。刁娜案件的现金库存近两个月超出正常水平近8倍,但建行目前的数据集中系统未实现预警,只能通过事后的稽核系统才能发现问题。

银行应构建“人控”与“机控”双重防线,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异常业务预警,强化业务的即时监控,使违规行为无处可藏。

2、柜员盗用现金案件(2009年)。

基本案情:2009年9月13日18:00,该支行报告上级行,称其一名综合柜员武某于当日15:25分离岗,到结账时未归,该支行随即展开对武某的调查。经核查,武某在9月13日通过直接盗取库款,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等方式共盗取现金156余万元。

作案手段:

1、直接盗取库款100万元。9月13日,武某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将其他工作人员支开,从现金库盗取资金100万元并分两次从柜台递交给作案同伙。

2、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56余万元后取现。武某通过盗用客户“张某”、“王某”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借记卡,自9月13日上午9时开始,武某通过个人终端分6笔在“张某”、“王某”两个账户内空存现金56万余元。9月13日上午武某通过值班保安在该支行另一柜台提取现金万元,下午武某及作案同伙通过某行商户pos机提取现金23万元,剩余资金因该pos商户当天无足够现金未能取现。

发案原因分析:本案件作案手段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武某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空存、盗取现金的全过程,充分暴露了该支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经初步排查,案发原因突出体现在:

1、案件防控意识淡薄。该案件充分暴露出该支行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不强,未能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人情大于制度、信任代替制度的现象极为突出。

2、未执行“双人临柜”制度。经初步调查,案发当时为星期天,犯罪嫌疑人武某。

以午饭时间、客户较少等借口支走其他柜员及四级授权经理,违规单人临柜,为作案铺平了道路。

3、未执行现金管库员离岗报告制度,按照该行内控制度要求,对现金管库员离岗。

30分钟未归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武某自9月13日15:25分离岗后至日终结账时,支行才上报武某未归信息,错过案件最佳侦破时机。

4、内控制度及操作系统对“空存”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目前该行现行的操作系统。

及业务流程对柜员授权金额以内的“空存”行为缺乏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的环节,只能在事后监督环节发现漏洞,对柜员“空存”行为监督力度不足。

案件分析总结【第四篇】

原告人张某(爱害人),男,汉族,1976年9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被告人陈某(肇事方),男,汉族,1972年3月日出生,现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沙门村。

20xx年5月27日,陈某驾驶豫akb888号广州雅阁小型轿车沿国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基路163路公交站牌处,与张某驾驶的轻骑牌电动车相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陈某不旦没有求助受伤者(张某),反而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群众报警,张某被120送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以下简称煤炭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脑外伤;3、左侧第6肋骨骨折;4、脾破裂;5、左腘窝处皮肤挫裂伤,肌腱断裂;6、面部皮肤裂伤;7、肠粘连,肠系膜裂伤等。治疗至20xx年6月8日,因受害者张某无钱继续治疗而被迫出院。出院证上显示:1、建议继续治疗;2、加强左下肢腘窝处伤口换药;3、延期吸查血小板,加强下肢活动预防血栓形成等。

20xx年6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五大队)依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事故认定书),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负事故责任。

20xx年6月23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以下简称事故鉴定所)依法对受害者张某伤情程度作出《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以下简称损伤鉴定书),结论为“张某伤情程度评定为重伤”。

20xx年6月16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拘留,20xx年(批捕没)。即将被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3、误工费的的赔偿期间是多久。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1、交警五大队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事故认定书从形式角度讲,载明了:交通事故时间,交通事故地点,当事。

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以及落款,基本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如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存在瑕疵,该认定书是应该被司法机关所采纳。

2、事故鉴定所依法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

该鉴定书是依据煤炭医院住院病历和辅助检查(沿未看到)所作出的鉴定,而且形式要件基本符合要求。即使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被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

3、误工费的的赔偿数额及期限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无法计算。

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病历不明确)的确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但从煤炭医院的病历上没有显示误工情况亦未单独出具误工证明,需与煤炭医院方面进行沟补正(现今已出院,医院配合与否)因此该部分损失额暂时难以计算。

5、交通费赔偿多少的问题(我方有没有票据)。

依据《/spa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因此,受害方应就该部分提供适当的票据加以证明方可。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因需要二次住院)。

据河南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规定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元:期间为从入院到出院(目前13天),数额大约为(30×15﹦450)450元。

说明:住院期间较短,所以数额较底。

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的药有无票据及医嘱单(没有显示)上的内容是什么。

受害者出院后购买四千元药物继续用药进行治疗,但没有正式票据。

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如没有证据则对负有举证责任方是不利的,本案中受害者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该部分费用将不被支持。

8、残疾赔偿金该赔偿的数额是什么(对受害者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受害者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因此伤残等级暂时无法确定,数额也难以计算。

9、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些问题是个难题,因当前法律不予支持)。

纯粹从民事角度讲精神抚慰金是应该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但本案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精神抚慰金争议较大,如判决难以获得支持,但是我们应抓住在判决前的机会力争通过调解得到较大的赔偿。

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数额如何计算。

在第一次受害者住院13天后被迫出院是因没钱治疗而且肇事都驾车逃逸亦未给任何治疗费用。后期治疗费用可通过鉴定或待二次手术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

五、相关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件分析总结【第五篇】

第一段:引言(200字)。

案件分析是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一项关键的工作,对于法律从业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律师和法官更好地掌握案情、理解法律规定,并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和结果。我在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分析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和体会,下面将着重阐述我在案件分析过程中的感悟和体悟。

第二段: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细节(200字)。

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首先要对案件的背景和细节进行深入了解。这需要阅读案卷、审查相关证据和听取各方的陈述。通过对案件背景和细节的了解,可以形成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为分析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律师,我发现详尽的细节收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段:分析案件关键问题(200字)。

案件分析的核心在于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当我们对案件背景和细节有了全面的了解之后,就可以针对案件争议点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独立思考和调查研究,我们可以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梳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找出案件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对法律条文进行细致解读和探讨,以便确保对案件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

第四段:结合经验和判断案件结果(200字)。

案件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和结论。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结合个人经验和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合理的判断。这其中既需要我们审慎和客观,也需要我们敏锐和敏感。通过对类似案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们可以更好地洞察案件本质,更准确地判断案件的结果。

在案件分析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的紧密联系。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和深入思考,我不仅增强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养,还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运用。此外,案件分析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审慎和客观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不能带有个人情感和主观意识,而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在案件分析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案件,有些涉及重大刑事犯罪,有些涉及民事纠纷,还有些涉及行政诉讼。每一起案件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收获和启示。通过与其他律师的合作和交流,我也不断汲取他们的经验和智慧。案件分析不仅是法律工作的一种方式,更是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总结(100字)。

案件分析是一项关键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全面和细致地分析案件的背景和细节,找出关键问题,并结合个人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判断。通过案件分析,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并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综上所述,案件分析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意义重大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

案件分析总结【第六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迅速成为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运输、交通工具。随之对燃料油的需求迅速膨胀,一大批加油站在飞速发展的城市街道、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两侧、在脱贫致富的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加油站管理的角度上,加油站具有作业频繁,且加油站流动车辆多,人员来往复杂,稍有不慎,易燃、易爆的油品及作业过程中挥发出的油气都可能因打火机、烟头、电气火花、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加油站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燃烧与爆炸交替发生,个性是由于燃烧过程中油气浓度不断变化,使得燃烧和爆炸不断相互转化,火情不断扩大,而在火灾初期只能依靠站内自救,扑救十分困难,这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个性是地处繁华市区的加油站,发生着火爆炸,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给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防范迫在眉睫。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分析。

1、加油站的建设存在先天性隐患;加油站建设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就会造成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够、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威胁加油站安全的先天性隐患。

2、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加油站许多工作人员都是就近雇佣的临时工,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低,不能对油品的易燃特性、静电防护等知识灵活地掌握,以致无法具备较高的操作水平,个性是辨识危险、防范火灾事故的潜力。

3、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加油站的负责人只要求其员工能够进行基本的加油操作,而不能对其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得职工安全知识严重不足,对设备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许多动态变化的状况不能及时觉察其中的危险,不能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发生了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控制,从而造成初期火灾事故的恶化。

4、安全管理粗放,“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许多加油站地处偏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依靠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便构成了管理上的粗放。还有一些加油站负责人,自身文化水平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到位,即便想管又不会管,安全管理只能是基于常识下的粗放式管理。粗放式的管理让一些本应建立的制度没有建立,本应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更有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一切向钱看”,舍不得安全投入,以至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

5、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方式,且卸油台的静电接地装置不合格;按照规定,加油站卸油作业务必采用密闭卸油系统;以防油气挥发、静电积聚等诱发爆炸事故。然而,一些加油站为了节省资金,仍冒险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卸油方式,从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6、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务必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贴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个别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8、储油罐没有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由于在卸油前没有计量容器、计量有误或卸油时没有人在现场监视,经常会造成冒油,使油蒸气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将引起大火。

9、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操作人员操作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违章给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过快,检修作业常常需要动火,油罐及其装油设备未清理、置换或未彻底清除就检修动火等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电气设备不贴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或安装不规范。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针对上述火灾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意识低,就不会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职责,而且,有些人还会错误地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当成是影响正常作业的累赘,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以致让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得不到落实,事故的发生自然成为必然。因此,务必透过事故案例、安全法规等教育,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范事故的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要搞好,光凭良好的愿望、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操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基础知识能够全面地了解,熟练掌握了安全技能术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兆能够及时发现、科学处理,才会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务必注重系统性,也就是对操作人员,不能只简单地讲解应当如何做的操作规程条款,还应讲解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问题,让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他们更扎实地掌握操作规程,而且,个性有利于他们处理一些突发异常问题,及时化解险情;有利于他们进行创造性地改善作业。

3、加强工艺系统改造和硬件配置;先进的工艺、设备是提高本质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闭卸油系统、加油加气回收系统,会从根本上避免油气的挥发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消除油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资金,一些人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依然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事故发生,伤人毁物,得不偿失。同样,配置高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等安全装置,是用科技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这些硬件的配置,会改变靠眼看、手摸、鼻闻等落后的“经验”检查方式,用高稳定性的全天候动态检测,把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报警,险情自然会得到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改造工艺、配置设备,对于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可靠性至为重要。

4、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规章制度的落实,首先是要靠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能,构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其次,还要依靠严格的监管,依靠管理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形式,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当前加油站从业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诱发火灾事故的诸多原因还是由于从业人员职责意识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现状,加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的有力举措。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现象,务必严厉纠正,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拥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会有很大的增长,并在人们的正常生活中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务必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从而为人们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带给强有力的保障。

案件分析总结【第七篇】

根据刑法规定,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外乎从犯罪构成的四个主客观要件方面来分析,即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体方面。现针对本案抢劫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对证据的要求作一个分析报告。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认定王某、徐某抢劫罪的证据如下:

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与单位。只有行为主体具备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凡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故以下证据可证明本案中王某、徐某的犯罪主体资格:

(一)王某、徐某的居民身份证;

(二)王某、徐某的户口簿或户口底卡档案;

(三)王某、徐某的医院出生证明;

(四)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

(五)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

(六)王某、徐某的供述及其亲属证词;

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上述证据过程中,由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通过涂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方法逃避刑罚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边缘年龄的查证,仅依据身份证和户籍材料是不能完全认定其犯罪主体资格的,故应取得上述证据中的第(三)、(四)、(五)项,以形成一证据链条,互相印证。

通过对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能够证明本案被告人王某今年26岁,被告人徐某今年39岁,在犯罪时均已满14周岁,具备《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要求的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故两被告人均为适格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关于认定本案两被告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证据有:

(一)证明王某、徐某抢劫罪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为两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1、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各被告共同实施犯罪进行了计划分工并且各人分别实施了相应的具体犯罪行为。

首先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并商定由先王某一人事先嫖宿在饭店内,到深夜时分另给徐某、李某发短信,并打开屋门让两人进屋,3人共同实施抢劫。选定目标后,王某入住饭店,并给另外两被告发短信,3人到王某嫖宿的房间,由徐某持一把刀看住阿芳,王某、李某两人则来到饭店老板孙某夫妇的房间,由王某把刀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拿钱。

2、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实施作案有动机、目的。

即三个觉得打工挣钱太少,手头拮据,于是想找一个省力又挣钱快的门路,由此想到劫取饭店以获取钱财。并且被告均认识到劫取钱财会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并且在压制其反抗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但为了非法获得钱财的目的,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3、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人对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事先进行了商量,并且达成了共识。

王某提出,寻找一个住人少、能包嫖宿的饭店,到深夜时抢劫“小姐”和饭店老板,徐某和李某均欣然同意,并且共同商量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4、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各被告伤害被害人的时间是在抢劫行为当时,其目的是为抢劫排除障碍,而不是为抢劫完成后而实施伤害行为。此证据可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主观要件。

(二)在以上所述直接证据的基础上,以下间接证据可进一步印证各被告的主观故意。

1、被害人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2、事先踩点场所的现场证据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已按计划的内容准备工具、踩点印证其主观故意的心理态度。

3、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能证明被告人在预谋时主观上就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准备,以及积极按照事先预谋实施抢劫行为。

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

(一)作为自然人,被告人王某、徐某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

(二)对于共同抢劫犯罪,作为共同犯罪参与者,各被告人在主观上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共同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的表现,具体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了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

在客观方面,抢劫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证明本案被告抢劫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有: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明预谋中及在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方法排除被害人反抗进行抢劫,被告人徐某持西瓜刀压制被害人阿芳,王某则使用西瓜刀这一作案工具架在孙某的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并在孙某的右手臂上狠狠地戳了一刀,以此威胁其拿钱,后孙某的妻子刘某在李某的威逼下告诉两人的钱在抽屉里。

(二)被害人、现场目击证人、旅社其他服务员的证言。证明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强行劫取财物。

(三)案发现场或从各被告人身上或指认处提取的物证:西瓜刀、手机作案工具,以及搜查笔录、辨认笔录。

(四)鉴定结论。物证及其附着物上的血型鉴定、指纹鉴定、dna鉴定、药物鉴定。

(五)作案工具等物证来源的相关证据:

1、同案犯的言词证据;

2、证人或同案犯与本案各被告人的相互辨认笔录;

3、鉴定结论,从来源处提取的同类物及物证所作的同一鉴定。

(六)抢劫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七)书证:伤情检验,证明被害人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各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否对应。

(八)书证: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伤情检验结论的科学性。

(九)住宿登记的笔迹鉴定。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可以相互印证证明:

(一)各被告人使用了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相威胁;

(二)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指向的直接对象是被害人本身,而非直接指向被害人的财物;

(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和当场取得财物。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侵犯复杂客体,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罪或者一般的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主要标志。

证明本案被告人实施抢劫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主要有:

(一)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1、户籍证明、身份证;

2、物证,提取的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其提取笔录;

3、书证,被害人的伤情鉴定;

(二)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1、目击证人的证言。

2、被害人陈述。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书证,勘验笔录。

5、物证,现场照片。

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客体,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案件分析总结【第八篇】

2:[单选题]在分析不同的组织或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费用的分析维度为()。

d:不确定性、交易重复出现的频率和资产专用性。

3:[判断题]广义电子化政府的定义指政府对于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ict)的采用。

参考答案:正确。

4:[判断题]在审查一个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时,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不是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错误。

5:[判断题]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浸犯其合法权益,依法以自己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参考答案:正确。

7:[单选题]我国规定公务员考核的核心内容为()d:绩。

8:[单选题]员工绩效管理的技术基础为()c:薪酬激励。

9:[单选题]公务员的诚信考核属于()a:德。

10:[单选题]我国对领导成员以外的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c:年度考核。

1:[单选题]我国机构改革的主流理念为()c:小政府、大社会。

2:[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d:实现公平和效率。

3:[单选题]我国现阶段政府行政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为()d:发展生产力。

4:[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原则为()a:信息公开、民主监督、追求效率。

5:[单选题]与传统行政相比较,当代公共管理更注重()d:投入和产出。

6:[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a:政府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有关组织。

7:[单选题]我国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c:保障民主权利,维护群众利益。

8:[单选题]国际上解决环境和生态问题的传统方法为()a:命令控制方式。

9:[单选题]实行政务公开是为了使人民享有()d: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论述题]实行政务公开,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的潮流和基本趋势。1988年,河北省藁城市在全国首创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河北省海兴县在学习藁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步趋向规范化。中央纪委专门就藁城市、海兴县的经验发了通报,进行推广,一些省区市纷纷在本地加以推广。十三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推行政务公开提上了议事日程。1996年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1997年中央纪委再次提出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此后,政务公开逐步进入推广阶段。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对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五大报告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央纪委先后多次在全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并在2000年7月召开的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在乡(镇)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对县(市)政务公开提出要求。目前,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乡镇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各地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有的地方还推行了“点题公开””一站式办公”等公开形式,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市(地)、县(市)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推行。绝大多数市(地)、县(市)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把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事权有关的事项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展开。截至2004年底,31个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已经推行政务公开,绝大多数建立了领导机构,制发了规范性文件,对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全国大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问题:

1、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

2、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

参考答案:

1、我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为政府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有关组织。

2、我国政务公开的目标为实现公平和效率。

1:[单选题]建立电子化政府的前提为()a:信息收集。

5:[单选题]在组织的绩效管理中,其核心环节为c:绩效评估。

6:[单选题]在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下,科层制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价关注的是c:过程。

7:[单选题]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c:市场准入问题。

8:[单选题]在现代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收集者。

11:[单选题]行政审批要解决的是()c:市场准入问题。

12:[单选题]政府雇员的工资采用d:协议工资制。

13:[单选题]行政审批所面对的相对人主要是d:市场主体。

14:[单选题]政府雇员制的用人模式为c:聘任制。

15:[单选题]我国各地纷纷推行政府雇员的核心原因在于c:引入一种新的竞争机制。

16:[单选题]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17:[单选题]政府信息的最终归属权应属于d:公民。

1:[判断题]在组织的绩效管理中,其核心环节为绩效反馈错误。

4:[判断题]组织的规模越大,高层管理人员更可能把决策权授予下级管理人员:正确。

5:[判断题]政府信息的最终归属权应属于工会错误。

6:[判断题]电子化政府最基本的功能是推动机构改革的功能错误。

7:[判断题]弹性化政府强调政府的应变和回应能力正确。

8:[判断题]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官员和市场中的人其有同样的行为动机正确。

9:[判断题]数字化鸿沟是不存在的错误。

10:[判断题]“政务超市”不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错误。

12:[判断题]我国各地纷纷推行政府雇员的核心原因在于进一步扩大公务员队伍:错误。

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正确。

14:[判断题]“政务超市”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尝试正确。

2.交易成本理论的主要内容?

3.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1)公共选择是指非市场的集体选择,亦即政府选择。公共选择理沦是经济学方法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运用。其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人类行为纳人同一分析轨道,以“理性经济人”的模式分析政治人的行为。

(2)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官员和市场中的人其有同样的行为动机。政府并非是按照公众要求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机器,而是由自利人选出并由白利人组成的群体.政府产出的非市场性特征使得政府行为低效甚至无效。官僚追求预算最大化,从而导致政府规模扩张,并进一步引起政府行为扩张,造成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滋生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

(3)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要改善官僚制的运转效率,消除政府失灵,就必须杜绝任何形式的”公共垄断”现象,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打破政府机构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以及生产成本信息的垄断;要重构公共部门的激励结构,激励官僚采取最小化成本策略,而非预算最大化策略,以效率逻辑取代扩张逻辑;将私人方法运用到公共服务的生产中,采取签约外包方式提高效率。

(4)公共选择理论还提倡分权化,力求建立一个精简、高效的公共组织,给予公民“用脚投票”的机会。个人通过在生产公共物品的不同”俱乐部”之间作出选择来促进公共部门之间的竞争,激励他们提高公共物品的生产效率。

(1)交易成本理论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都会设法寻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双方能否达到目标则取决于一系列的结构条件和环境因索,包括不确定程度,信息失衡状况,是否存在有限理性制约,在某一领域是否存在少数人议价的情况(即潜在的买方或卖方很少,造成讨价还价时缺乏竞争)。

(2)一些西方学者以交易成本理论来探讨政府管制、官僚体系与预算、公共服务、私营部门与政府公营部门的选择,分析和解释现代政府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关键制度特征,以此提示改革者,哪些公共服务可以利用市场机制,而哪些领域的公共服务由传统的、等级制的官僚机构生产更好。

(3)具体来说,当提供服务者行为的不确定性低、所需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易于平衡、潜在的供应商数量多时,将公共服务承包出去最好,如垃圾回收、卫生清扫之类的事务;而若条件相反,特别是当保持所供物品或服务的质量特别重要时,由政府内部机构承担会更好,如国防、外交、治安等领域的事务。

(1)委托代理理论发端于法学,在法律上,当a授权b代表a从事某种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都是自利的,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事的。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信息不完备和非对称现象大量存在,两者之间的利益往往容易产生冲突。代理人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导致双方欺诈行为的发生。而委托人预期效用的实现,依赖丁代理人的行动,同时也取决于委托人在契约中的制度供给,以及彼此之间的承诺、互相信任、激励与监督机制的安排。因此,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解决代理人的选择,以及代理人的激励与监控问题。

(2)一些学者把委托代理理论运用于公共行政领域,把更宽泛意义上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理解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委托代理行为,以此解释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领域,选民和政治家、政治家和官僚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公共生产的非市场性质、利润激励的缺乏和官僚机构的实际垄断地位,政府机构存在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官僚的信息优势导致其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加大,以及政治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成本提高。在立法机关和政府组织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政府体系具有明显的自主性,政府机构及其官员个体存在利用信息优势为自身谋利益的趋势。

论述:1.解制型政府模式的主要内容?

2.什么是弹性化政府?

3.“政务超市”的特点是什么?”政务超市”的创新意义何在?

参考答案:解制型政府模式认为,传统公共行政下的官僚体系过分强调层级节制,过度依赖非人格化的规章制度,造成公共管理者缺乏足够的自由空间以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制刑政府模式强调所谓的“规制缓和”,就是通过解除公共部门过多的束缚公共管理者开展工作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规章制度,改变官僚体制下官员严格按章办事、循规蹈矩、因循守旧、机械呆板的传统工作方式,相信并依靠公务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扩大社会的产出效益。解制将有助于废除内部人事控制的许多机制,发挥管理者的创造能力。

弹性化政府模式认为,公共行政是一个动态的生态系统。它所面临的环境的、治理的问题,以及所要达到的月标都处在弹性变化之中。弹性化政府强调政府的应变和回应能力,即政府机构和人员有能力根据行政环境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政策,而不是以固定的方式回应新的挑战。

(l)公开性。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对外开放,是当前政务公开的最佳选择。

(2)可选择性。把政务服务项目的选择权交给服务对象,类似商品超级市场。将来还要打破区域界限,把对”政务超市”甚至工作人员的选择权都交给服务对象。

(3)便民性。由于实行了“前厅后室”式的办公模式,简化了工作流程,服务对象办事更加方便了。(4)丰富性。以政务服务为主,也提供党务、人大、政协等方面工作的服务。基层”政务超市”甚至提供一切与服务对象有关的无偿服务和部分家政服务。

首先,“政务超市”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尝试。“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以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政务超市”实行“一门式”办公方式,集中在一个大厅以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同时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以民为本”的思想,遵循“立即办、限时办、联合办、转报办、解答办、劝慰办”的服务原则。这些措施无疑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扩大了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其次,”政务超市”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有利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促进控制导向的政府管理向服务导向的政府管理转变。

3:[论述题]论述:1.在法理上,如何判断行政主体的管辖范围?

2.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

3.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

参考答案:在法理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第一,事务管辖权。第二,层级管辖权。第三,地域管辖权。

第一,行政主体是否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第二,行政处罚是否超越权限。

第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与适当。

第四,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1)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2)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3)该处罚决定是否适当,即是否合理。

4:[论述题]李某是n市某机关干部,1998年7月20日李某的侄儿7岁的李小占从乡下来n市李某家玩。当日晚8点钟左右,李某带着女儿李小燕(8岁)、侄儿李小吉到超市购物。李某带着小燕、小吉在超市里转了一圈,选购了牛奶、饼干、巧克力和汗衫等物,付完款向外走。一营业员走上前来,指出李小吉手中拿的一盒精装巧克力没有付钱。李某一看,小吉手中果然有一盒巧克力。原来,李某买了两盒巧克力,跟两个孩子讲好,付款后一人一盒,谁知小吉就拿了一盒在手中,以致没有付款。李某见状,连声道歉,回到收银台准备付款,但营业员叫来保安人员处理。保安人员指着“偷一罚十”的警示牌,按每盒巧克力25元计算,要求李某交250元罚款。李某辩解自己没有管好孩子有责任,但自己并无利用孩子偷东西的故意和行为,孩子小不懂事,请求谅解。保安人员坚持要交250元罚款,双方激烈争吵,引起两孩子恐惧而大哭。为避免孩子受刺激,李某无奈付了250元,保安人员出具本店印制的罚款单据。

问题:

1.超市”偷一罚十”的处罚规则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

2.超市具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吗?哪些机构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1.答:没有,《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超市作为企业,根本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偷一罚十”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无效的。

3.你认为应该如何努力才能提高政府绩效管理的水平?

参考答案:解制型政府模式认为,传统公共行政下的官僚体系过分强调层级节制,过度依赖非人格化的规章制度,造成公共管理者缺乏足够的自由空间以有效地开展工作。解制刑政府模式强调所谓的”规制缓和”,就是通过解除公共部门过多的束缚公共管理者开展工作以及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规章制度,改变官僚体制下官员严格按章办事、循规蹈矩、因循守旧、机械呆板的传统工作方式,相信并依靠公务员的责任心和能力来从事创造性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扩大社会的产出效益。解制将有助于废除内部人事控制的许多机制,发挥管理者的创造能力。

电子化政府(e-government),作为一个术语,可以指运用信息技术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以更方便的、顾客导向的和成本效益更佳的全新方式传递公共服务。广义的定义指政府对于任何信息和通讯技术(ict)的采用。这些技术包括电视会议系统、按键式数字输入、光盘驱动器、私有局域网,和其他的技术如交互式电视、移动电话上网和个人数字助手。

还是可以把它们变成一种基于网络的自助服务。交易――这个阶段,人们可以通过一种通道享受一系列的政府服务。

一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就是导向,科学的指标能引导各级政府将工作的重点和注意力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反之,如果指标设计失当,就会造成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政绩,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有科学的评估方式。二套指标体系不会自动的发生效力,而是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来考评,从目前来看,要特别重视改变过去单纯的自上而下的、封闭式的评估模式,引人外部评估机制,让入民群众充分参与绩效评估体系。

2:[论述题]论述:1.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时代背景。

2.推进政府雇员制的关键何在?

3.推动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4.授权对组织发展的积极作用。

(3)因地制宜,量力支出;(4)科学审核监督,完善雇用程序;(5)雇用期内权责一致,改善雇员工作环境。

推动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因素。首先是经济的不断发展,二战结束,各国都把主要精力放到发展经济上,各国的经济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样各国就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财富,为民间组织的发展莫定了经济基础。

其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推动。上世纪中叶以后,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职能发生了变化。政府把一些不该管或不需要管的事,转移给社会,落实到民间组织身上。这样,民间组织有了业务和职能,自然就有了发展。假如政府包揽一切.民间组织就很难有发展空间。

最后是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随着人类文明向前推进,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如贫困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艾滋病防治问题等等。人类必须不断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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