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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检查【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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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检查【第一篇】

为了迎接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奖助学资金管理。

我院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院高度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学工处、财务处、教务处及各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院设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帮困助学制度;学院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经济资助工作例会,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商量对策;学院在系部设立经济资助专干,达到了上级规定的专职人员配备要求。由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确保了我院资助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了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一是学院通过校园报、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和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建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网页,及时登载学校各项资助信息,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前,组织系部分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辅导员等参加认定和评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各类文件。三是通过开办宣传栏、板报、征文比赛、演讲大赛、主体班会、报告会等学生活动,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感恩社会。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院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将校内认定与校外家访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1)“三级认定,三榜公示”法。即班级评议与公示、系部评定与公示、学院考核与公示。通过此方法,确保了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合理性。

(2)困难程度分类法。将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成a、b、c三个类别,其中a、b两类分别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左右;c类为一般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60%左右。

(3)实地走访法。为了解决极少数学生认定难问题,学校组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以及学院各部门老师组成的多个走访小组,对当年认定并主要来自湖北籍的学生进行随机抽名并对其进行家庭走访。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复查工作。等级复查分为定期复查和不定期复查。定期复查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启动。不定期复查由辅导员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期等级复查重点对象为本学年注册的新生,一般结合学生半年来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表现进行。等级复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资助和本年度资助调整的依据。

3.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根据等级复查结果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销档案三种情况,切实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励志相结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投票,班委会、辅导员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是否调整档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50%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件,并结合班委会、辅导员意见后确定调整档次,对经过上述程序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的学生由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今年调整和暂停国家助学金学生19名,并将其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做到了一手抓资助,一手抓育人;一手抓经济扶贫,一手抓精神扶贫。

4、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一是组织获国家资助学生签订国家奖助学金用款计划、诚信承诺书和进行诚信宣誓等活动;二是鼓励获国家资助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社会工作(义务劳动、助教助管、社区服务、法律援助、义务家教、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激发学生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知难而进、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意识,常怀感恩之心,坚守诚信之本。

1、根据国家以及湖北省新资助政策精神,学院及时出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及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了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效力和效能。

2、学院在对各系部安排奖助学金指标时,实行等额一次分配,无预留机动指标,不存在直接制定到某一学生这种情况,同时对于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这一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各系部在评审时,也不存在“以票取人”、“一言堂”或“学生轮流分年受助”情况。除国家奖学金不限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其他奖助学金均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日常消费等情况,切实将指标落实到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了名额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

3、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期间,对各项评选结果实行学院、系部两级公示,设立咨询点,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1、中央财政和湖北省财政应负担的各类奖助学金已经足额及时到位,并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通过银行卡发放。奖助学资金发放前,认真核对受助学生姓名及金额。奖助学资金到达学校后,学院在第一时间组织发放。奖、助学资金发放后,学院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学生资金发放时间、方式,并督促学生签字确认,不存在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学金等违规情况;不存在抵扣学费或生活费现象。

2、我院按照国家规定对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为了落实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关注贫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切实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励志相结合,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我院学工处每年都利用寒假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以后,召开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告会,表彰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标兵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以此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xx年我院评选并表彰学生资助工作标兵12人,先进个人18人;20xx年评选并表彰学生资助工作标兵14人,先进个人26人。

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具体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同时希望检查组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助学金检查【第二篇】

过去的20xx年度里,在县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xx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8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校对本项工作的自查: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18人,助学金资助人数为118人。

我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能够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机构,由校长亲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监督,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助学金,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做法是: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中职助学金资助工作,一接到有关中职资助文件,马上批准成立的校的中职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带领大家反复认真地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随即作了具体分工,要求大家各司其职,积极工作,一定要把这项惠民政策抓实办好。

根据《xx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精神,对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审批、报送、发放等严格程序,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一律不得以实物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分门别类地按月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助学金发放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档案存档备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动性比较大,为了解各班当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我校在宣传省厅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了发放助学金的相关规定。每月由班主任把本班受助学生的名单报送到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班主任所报的名单,到班级逐个确认。

要求专管员在当月初发送电子表格,纸质报表必须经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呈送教育局职教科和财务科。发放形式为银行卡,这些举措都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的报送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有助于全面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及在校生基本信息;有助于及时掌握中等学校各类资助信息,特别是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有助于分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18号)文件要求,认真填报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统计报表,对各班学生情况进行校队、审核、汇总,按时上报。

校内资助工作是与国家助学金配套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校从事业性收费中提取5%,座位校内资助的专项资金,并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力求规范操作,杜绝弄虚作假。

学期内我校共集中安排两次校内资助,一次是暑期训练阶段,为困难学生免费发放训练服和训练器材;一次是学期开学阶段,为困难学生减免了学费和生活费。这项工作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称赞好评。

学校的中职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校对学生申请资助需要那些材料没有及时通知,材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及时申请助学金。

2、学校对于宣传的力度还应加强,让学生对这一民生工程有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3、我们发现有的学生拿到资助后,有乱花钱的现象,以后我们应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国家资助来之不易,应花在对学习有帮助的地方。

助学金检查【第三篇】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 .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2.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到位。学院领导积极贯彻执行考试院和学校自考管理政策,不仅内部开展自考助学自查工作,而且深入合作院校检查工作,督促合作院校进行自查,总结2012年——2014年助学管理和实践考核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提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我院督促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相关领导亲自深入院系进行自考政策宣传和讲解,在宣传过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要求,及时进行咨询服务,并督促院自考办专门组织辅导员学习自考政策,此外还通过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网络平台,统一公告发布自考助学机构信息及招生宣传材料,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咨询及招生服务,确保自考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院所有招生简章和广告经省考试院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予以发布。此外对于假冒该院招生的行为,该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严格依规注册,杜绝中介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不允许接收校外中介招生报名,不允许学院老师介绍本院学生参加本校及合作院校以外的自考学习,自考办也统一到学院学籍科查询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杜绝中介参与招生。

5.严守报名政策,禁止异地报名。不接受未经审核备案或登记注册的自考助学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要求自考学习者在办学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禁止异地报名考试。

我院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自学考试的特点,坚持质量标准和"教考职责分离"原则,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考核等环节作出总体安排,对具体实施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并保存2012—2014年沟通课成绩原始资料。

在我院指导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继续教育部作为自考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各系另设专人协助管理。该院自2006年与我院开展自考衔接班以来,已招录学生四千余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措施,现摘要如下。

1、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选定教材,安排教学周期和学时。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辅导质量。

3、定期召开全院助学班教学工作大会,()对助学班的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教务处自考办每月召开一次自考教学例会,总结阶段教学工作情况,研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掌握学生和有关人员对自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6、每学期开展助学班教学方法研讨会,探索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以求提高考试通过率。

7、制定详细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自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8、制订详细的考生手册,并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考政策,跟上教学与考试的步伐,最终能顺利毕业。

9、按照省考试院及武汉市自考办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与督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强化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圆满成功。

10、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要求开展助学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的规范管理。在学生工作中彰显警务化管理的特色,发挥警务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院严格执行政策和物价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自考衔接班按照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项目外收费。学习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所有收支都经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正规收费票据。

我院按照学校政策,制定了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相关资料。考核大纲、实施方案、评定成绩的考核试卷、原始评定成绩记录等都有留存。我院将实践环节考核命题、组织、成绩评定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具体实施过程则指派我院专业教师参与。

助学金检查【第四篇】

本学期乌市实验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开发区先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及申请助学金的操作流程,较好的完成了助学金的申领工作,现将工作小结如下:

学校高度重视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专门出台了市实验学校贫困生资助的文件,成立了实验学校申请助学进领导小组,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整的落到实处。

一、发放助学金申请表

德育处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会议,宣传国家及市上出台的相关政策,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教师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中申请条件相关章节,本着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确定班级的资助对象范围。

二、班主任成立班主任为代表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表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审核材料重点审核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所有材料加盖审核专用章,及受助学生的学籍。

三、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由学校、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进行认真评审,最后确定拟资助名单。

四、评审结果报送开发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审批后,在学校在高中楼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学校财务室根据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学生办理了储蓄卡,并在6月10前足额发放了全部助学金,班主任和学生都在助学金领取表上签了字,学校财务室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装款专用,并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

五、建立完整的档案,将每个受助的学生按年级建档,并将公示表、签字表建档。

助学金检查【第五篇】

经开区教育局按照xxx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xxx省分行的要求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力宣传助学贷款政策,严格贷款程序,全心全意做好贷前咨询、贷中受理和贷后服务工作,20xx年—20xx年在省教育厅考核中考评成绩均为“优秀”。根据《xxx省教育厅 xxx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xxx省分行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制运行管理费、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x教秘﹝20xx﹞293号)文件要求,我们对“两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开区教育局、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两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20xx年国家开发银行xxx省分行拨付经开区机制运行管理费共万元,拨付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万元,两项合计万元(具体见附件)。

20xx年—20xx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制运行管理费使用万元,结余万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使用万元,结余万元,“两金”结余合计万元。

“两金”主要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设备购置,培训、催贷等业务支出和还款救助。在经费管理中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机制运行管理费”严格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更换设备耗材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该项费用列入教育局公用支出,实际“机制运行管理费”无结余。目前“两金”结余共万元,经开区教育局严格按照“两金”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结余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正常开展。

助学金检查【第六篇】

为加强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年级组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各班发放比列。

(2)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3)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4)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输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表中审核;

(5)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7)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我校于4月30日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方式

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成立检查小组,深入到学生中调查。

(二)检查内容

1、调查学生的贫困程度及范围

2、调查贫困学生的评定过程

3、资助金的发放管理情况: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领导监督、受助学生签字的工作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 检查结果:

1、由于资助程度有限,贫困学生多,导致部分贫困学生不能享受资助;

2、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对违纪学生取消各项资助资格,由另一部分没有享受资助的学生代替;

3、有部分学生年龄太少不能办理银行卡,资助资金只能暂时打到家长或同学的卡上,再通过家长或同学转交。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

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特此报告。

助学金检查【第七篇】

为加强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1、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安徽化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和《安徽化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3)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安排进行“二上二下”的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4)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

(6)为符合条件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

根据省厅二次会议要求,在时间紧、任务中、要求高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力量填报20xx级全部新生信息并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同时按要求完成了200

6、20xx二级学生信息补填工作,共完成6026名同学(其中20xx级2535人,20xx级20xx人,20xx级1461人)信息导入工作,完成全部基表的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经系统审核,20xx级、20xx级二届学生中有2811人符合资助条件。

为使工作准确无误,我校及时组织人员对系统查重中出现的38位重复信息学生逐一进行甄别,对后已离校的2位同学及时与兄弟学校取得联系,并做信息撤销处理,对其他36位学生现场确认后,及时以书面报告上报省厅,确保学生资助不受影响。

我校系省厅直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及省财政全额拨发。20xx年以来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1),省财政分二次共拨付1,876,元,惠及2578人;

(2),省财政分二次共拨付3,144,元,惠及4456人次,其中20xx年秋季实际有2905人符合条件,享受助学金,全部款项已发至学生手中。

20xx年度,学校用于学生资助、补助等方面用款合计万余元,

占20xx年度学校教育事业收费的%;

20xx年度,学校用于学生资助、补助等方面用款合计113万余元,占20xx年度学校教育事业收费的%;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纪委监督、受助学生签字的工作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为学生免除储蓄卡成本费和第一年年费,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助学金检查【第八篇】

为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巩固去年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xx]xx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去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对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资助工作。为加强领导,学校设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学生处,财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专职干事2名,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审核与发放管理等工作。与此同时,学生处及团委负责开展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其他方式的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根据《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了《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多种形式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政策宣传,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工作失误,提升工作效能。

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开学初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

3、学校助学金管理小组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导入工作,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

4、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国家助学金反映电话;

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复核、调整和修正;

6、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拨发到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上。

7、班主任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的形式,通知家长和学生凭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到银行领取国家助学金。

从20xx年春学期开始在工商银行以办理银行卡的形式给学生集中发放国家助学金,2010秋学期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正式转换为中职资助卡发放方式。

1、2010年11月24日前已清查注销了156名退学学生学籍(其中08学籍1人,09学籍xx0人,10春学籍15人,10秋学籍10人)。

2、20xx年10月我校国家助学金到位后,严格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都有发放名册、发放票据及原始记录和审核资料等。绝没有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国家助学金的现象。对于的滞留的部分国家助学金余额暂时在国家助学金专用账户存放。

截止20xx春学期,我校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直实行按学期发放,没有细化到按月发放;

1、及时清查注销退学学生学籍;

2、20xx秋学期起,全部在甘肃省资助中心招标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中职资助卡,集中发放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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