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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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范文【第一篇】
为了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促进我街道农业科学发展,规范农业服务机制,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农业公共服务组织领导
街道领导班子每季度1次对农业公共服务专题研究,把农业公共服务纳入管理区主要工作之一,驻村干部参与农业公共服务工作。
二、规范农业公共服务运行机制
建立由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村农业服务站以及农业合作社组成的街道村农业公共服务组织网络和由责任农技员、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土人才、种养殖大户和村小组农机辅导员组成的农业服务队伍,构建政府主导力、科技支撑力、农民主体力、社会参与力的“四力合一”的农业公共服务建设机制,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明确农业公共服务职责
1、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农民增收计划;落实责任农技员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为党委政府做好农业服务、绿色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参谋;加强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农业服务人员培训,组织协调落实农业公共服务。
2、责任农技人员职责:一是班主任职责,要求包村服务5-10个村,联系20户农业重点户,一家以上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重点村、植保服务队,实行统防统治;绿色农产品基地,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二是任课老师职责,负责线条业务指导,发展规划制定,农民培训,与上线农技人员联系,落实县农业部门相关任务。
3、驻村干部职责:组织建设村农业服务站,落实服务人员,督促村服务站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帮助村级服务站,建立植保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
四、加强农业公共服务抽查考核
1、责任农技员为农服务考核。一是推行《农情日记》制度。要求农技人员全面记录所联系村、责任区、特色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基本信息,全年农技推广和培训情况,以及为农民群众送服务、解忧难得情况等,并要求农技人员随身携带、随时记录、随时备查,主管部门将《农情日记》的抽查情况作为对农技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三方考核。以工作责任书为依据,实行农业主管部门、街道党委政府、服务对象的三方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农技人员的奖金福利、职称评聘、学习进修挂钩,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意识。
2、驻村干部为农服务考核。把村级农业服务站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统防统治工作,农民增收纳入驻村主要业绩之一进行考核。
五、落实农业公共服务奖罚措施
1、责任农技员,考核结果60-7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60以下定为不合格。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第二篇】
一、乡镇现状与存在问题
1、乡镇的基本情况
郊区现辖8个乡(镇),185个行政村,总人口23万人。乡镇下设事业单位共计56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站、经营统计站、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体育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会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行政编制212名,实有210名(其中:荫营镇38人,河底镇35人,平坦镇30人,义井镇28人,李家庄乡23人,杨家庄乡19人,西南舁乡18人,旧街乡19人);乡镇事业编制200名,实有190名(其中:荫营镇37人,河底镇35人,平坦镇28人,义井镇24人,李家庄乡18人,杨家庄乡14人,西南舁乡20人,旧街乡14人)。
2、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能正在逐步削弱,过去乡镇承担的大部分行政职能已丧失殆尽,可以说现在的乡镇政府已由过去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而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框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乡镇财政能力弱化,必要的事业支出难以保障。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财政,是支撑乡镇政府运行的财力基础,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财政从构成上主要分为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三部分。其中预算内收入大多是“吃饭财政”,只好从预算外和自筹部分来解决问题。税费改革前,乡镇预算外收入主要有两大块,即:乡统筹费和镇办企业管理费。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费,加之大部分乡镇企业私有化,管理费用微乎其微。对于极为短缺的农村教育、卫生、交通和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必要的事业支出难以保障。虽然说,从中央到省、市、区都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乡村,搞转移支付。通过减人减支和转移支付,也许能确保乡镇财政的即期平衡,但如不建立解决乡镇财政的增长机制,则仍无法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
(3)领导职数过多,官兵比例失调。乡镇领导职数一般都有15人左右。这样庞大的乡镇领导班子,使工作难以高效运行。会议难召集,工作难协调,意见难统一。现在乡镇行政编制一般在21—38人之间,官多兵少,比例失调,真正做实际工作的人寥寥无几。由于行政职能的弱化,乡镇领导班子主要工作就放在应付上级检查上,加之乡镇事业单位经费严重不足,服务功能很不完善,因此,乡镇政府只能被动的应付上级检查。这样,出现混岗等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4)乡镇事业站所行政化,人员结构不合理。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政府对自己的职能把握不准,职能转变不到位;二是一些事业站所的领导观念陈旧,没有认识到事业站所在乡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习惯于行政管理那一套,体现不出服务性质,因此造成多数事业站所行政化倾向。三是经费不足,稳定不住专业技术人员,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四是受编制限制,真正懂专业技术的人员很难分进乡镇事业单位,而原在乡镇事业单位的较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
二、乡镇政府在过渡转型时期存在的必要性
乡镇政府作为党和国家联系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从长远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和社会保障体制等制度的逐步完善,乡镇一级政府无保留必要,也就是说,在大改革的前提下,随着乡镇行政执法权力的上移,乡镇政府完全可以作为县区派出机构,代表政府行使部分权力,但在这一过渡阶段,保留乡镇利大于弊。究其原因主要是:
1、乡镇政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直接与最基层的农村、农民打交道,乡镇政府尽管不组织生产,但党的方针政策仍然需要这一级政府去贯彻执行,如农村税费改革、退耕还林、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社会劳动保障等政策的执行。就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例,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建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合本乡镇实际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意见,做宣传、搞培训,为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基础。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的自制组织是无法替代的。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2、经过撤乡并镇和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设置渐趋合理,人员结构逐步优化。近年来,我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有些乡镇规模过小,人口不到两三万人。二是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三是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职责模糊,效率不高。四是人员臃肿,人员结构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建设,妨碍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正常运行,对此,我区于2000年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将原有13个乡镇(其中:镇4个,乡9个),撤并为4镇4乡,减幅为%。全区8个乡镇中,乡镇站所由原来的12至13个,精简为8至9个,其中财政供养的行政人员由原来的339人精简为212人,事业人员由原来的269人精简为215人,共分流人员181人(其中:提前退休、退养、辞职81人,一次性结算24人,整体转移20人,进入“乡镇两个中心”56人)。与撤并乡镇前相比,在职数内的乡镇领导干部由过去的125人减少为80人,减幅为36%。
3、农村税费改革,客观上杜绝了乡镇加重农民负担的可能性,乡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税费改革前,乡村两级干部常年忙于催收农业税、乡统筹和村提留,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且每年都有部分拖欠,激化了干群矛盾。税费改革后,多费变一税,农民纳税意识增强,乡村干部不再为催粮收款而头痛,使乡村干部腾出手来全身心投入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上。引导农民创市场、跑项目、调结构,真正发挥了基层政府的服务功能。在农机服务、计划生育、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想方设法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如西南舁乡政府组建了“阳泉市果农协会”,乡政府率领村支两委干部,兵分多路,广摸行情,组织营销网络,创品牌,为搞好产后营销,举办苹果节,为果协取得了山西省产品产地无公害双认证,赴北京参加了国家农业产品博览会。通过创办协会,使果农年增加纯收入45万元。
4、改革是方向,促发展是目标,保稳定更是前提。在基层农村,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争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还需要乡镇政府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如我区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全区8个乡镇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为载体,全面推行“村账乡”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制,这一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行,提高了农村财务规范化水平,化解了基层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三、乡镇政府在转变职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战略任务。乡镇一级政府如何建立创新、亲民、务实的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要建立创新、亲民、务实的政府,就必须深化改革,执政为民,面向基层,实现四个转变。
第一是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全能政府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揽,政府主导经济,包揽一切,表现为无限责任。市场经济和WTO规则要求构建有限责任政府,由“运动员”向“裁判员”转变,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逐步形成一个高能、高效、亲民、务实的“有限政府”。
第二是实现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乡镇政府应逐渐成为服务主体,立足于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企业,不再是高高在上、指手划脚的统治者,而应成为脚踏实地的服务者。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实现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一是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化解矛盾,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农村、农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开创了一个全民招商引资,全民干事创业的新天地。
第三是实现从“庞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转变。“细职能,大政府”的行政体制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导致机构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庞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转变,就必须变“细职能,大政府”,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新型管理体制。为适应这一需要,政府的机构设置要“精”,编制数量要“少”,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要“高”,人员结构要合理,形成一个宽职能、高效率、小政府、大服务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第三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乡镇经济实力,才能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进而不断满足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对于扶贫工作重点乡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尽快使贫困村庄、贫困农民摆脱贫困,应是全部职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在履行职能的思路和工作方式上,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农村脱贫抓什么,二是农民增收靠什么,三是政府支持帮什么。最基本的是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如在交通、住房、饮水、就医、就学以及水利建设、土地开发、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使农村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观。要全面了解农民的生产所需,增收所盼,脱贫所求,定出切合实际的帮扶项目、帮扶规划,并严格按项目要求和规划进度组织实施。乡镇和上级对口帮扶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重点帮助农村搞好帮扶项目的筛选、规划,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督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进村入户,进行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指导与科技示范,搞好农业产业链条的产中、产后跟踪服务,并要及时提供和劳务信息,搞好经常性阳光就业培训,提高劳务技能,增加外出务工收入。总之,通过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的支持帮扶,让农民少走弯路,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最终达到增收的目的,同时,真正实现乡镇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应对乡镇与县级部门帮扶进行科学分工扶贫乡镇的特点一般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农民贫困化程度高,乡级财政属上级支持型财政,自有收入有限或基本没有,经济实力较弱,对于农村脱贫、农民致富,乡镇的工作主要是协调、指导,特别要扶持典型进行示范。首先,要全面掌握村情、民情,熟知各村的优势劣势、发展状态和群众意愿。其次,应根据各村土地、交通、水利、农业等实际情况,协调、编制好村级扶贫年度规划,对规划重点审查,严格把关,做到规划宜行,操作易行。再次,要充分发挥典型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搞好扶贫项目的进村入户落实工作,保证扶贫资金和项目落实到位,并能充分发挥扶贫作用。
县级部门由于拥有相应的资金、物资配置权,在扶贫工作中,应承担起重点角色,县财政、扶贫、农牧、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在农民粮食生产、粮种推广、家畜家禽养殖、土地开发、道路建设等方面,要在资金、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农村、农民更多的帮助。县委、县政府要将扶贫任务列入部门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到位。
三、应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设置机构
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是提升乡镇履职能力的有效载体。乡镇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就必须以有效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科学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1、精干设置党政工作机构
(1)设置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纪检、武装、工青妇等党群方面和文秘、档案、后勤等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行政工作。
(2)设置农业发展办公室,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加挂扶贫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搞好“三农”服务,协调指导各村扶贫工作。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
(3)设置财经和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实施、统计和相关经济调查、管理村级财务、推进村务公开、促进乡村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镇环境治理。联系基层国土机构。
(4)设置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形成接待受理、基层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综合治理依法处置的“一条龙”控访维稳体制,整合职能,形成合力,真正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减震器”、“防火墙”的作用,把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5)设置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救灾优抚等方面的行政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协调联系基层教育、卫生机构。
2、综合设置事业单位
乡镇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创新运行机制,实行政事分开。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享有比较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特别是要保证事业单位人员专职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抽调担负其他行政事务。
(1)设置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按乡镇建制综合设立,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农机、畜牧水产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2)设置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落实节育措施,促进优生优育。
(3)设置公共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乡村文化活动,农保、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关于垂管机构。为解决乡镇政府“有责无权”、功能缺失的问题,公安派出所要建成一乡一所;国土机构最好按乡镇建制设置,便于依托乡镇处理土地纠纷;法庭、工商所、税务所仍可按区域设立。这些机构在业务上受县级派出机构领导,党务、群团按属地管理,为便于综合治理和控访维稳,派出所、国土所、法庭主要负责人要兼任乡镇综治办副主任,其考核任命应征求乡镇意见,乡镇党委有否决权。
四、应按履职需要改革财政经费供养方式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第四篇】
一、高度重视,开展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镇在沿海地区务工的农民陆续返乡,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将会逐渐增多,给我镇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带来诸多困难。如何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及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困难,是摆在镇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各单位、村(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各单位、村(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返乡农民工各种服务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确保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以及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保所,由罗永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单位、村(居)按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等。办公室电话:**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村(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三、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宣传报道全镇各单位、村(居)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的好政策和典型做法,以及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镇社保所:要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台帐,及时、准确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动态管理;为返乡农民工开展就业推荐、鼓励自谋职业,引导自主创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帮扶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百日活动”;积极与省内外用工企业联系,与上级人事劳动主管部门沟通,大力实施劳务输出,缓解就业压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职介,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镇卫生院:要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医疗和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看病就医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子女的计划免疫工作。
镇民政办:对返乡农民工在就业或创业前生活困难,符合《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返乡农民工,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镇派出所:及时掌控返乡农民工情况,做好治安秩序维护,打击各种非法行为,保障返乡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镇计生站: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对返乡农民工计生户的帮扶活动,认真兑现计划生育“奖、扶、医、帮、优、保”政策,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非农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非农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服装裁剪、电工、焊工、微机操作、驾驶等返乡农民工感兴趣的项目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烟、菜、果、药、茶、畜禽”等特色产业开展,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返乡农民工尽快找到就业岗位。要抓好返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
镇教育站:结合“两基”工作的开展,及时做好随父母返乡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镇工会:充分发挥作用,收集用工岗位,用工信息,促进就业,切实维护安置到企业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镇政法委、镇办:要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帮助返乡农民工及时处理好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镇团委、镇妇联: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作用,从思想上引导广大返乡农村青年和妇女群众,正确对待暂时困难,坚定信心谋发展;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创业平台,促进就业创业;鼓励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素质较高、带动力强的返乡农民青年参加基层团组织、妇委会的管理,为家乡发展建设献计出力。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宣传镇党委、政府帮助和扶持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需求,积极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返乡农民工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要把返乡农民工中的党员吸收到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来,让他们参加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及返乡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每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报送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