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逃离》读后感字大全
《逃离》读后感字篇1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逃离》读后感字篇2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1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