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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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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第一篇】

时间:..上午9点半

地点:**县监管场所施工办公室

会议主持: 总监:

参加人员: 业主:、*雷;

监理:、;

施工:、;、

主要内容如下:

总监:

本工程是带有政治意义的特殊工程,对施工工期要求严格,必须在向家坝蓄水前完工,同时狠抓质量和安全。施工方要提供具体工期和人员安排情况。

施工负责人:

去年由于天气原因耽误一些工期,但基本达到既定目标。今年劳务方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都作了一些变动。初步计划**月底所有建筑全部达到±0,3月底主体完工。**月底补齐边坡土方,**月底完成人字护坡。监区围墙等基础验收后再修建,以减少对施工的影响。工期安排不合理的地方,我们会和劳务方沟通。劳务方面配备的人员(特别是电工)、设备(对焊机、搅拌机等)要尽快进场,力争在**月号前全面完成任务。

目前有两个突出问题:1)坟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挡墙不能及时完工,对施工进度影响大,希望业主方尽快解决;2)建议监区不使用磨石地坪,因为施工复杂,影响工期。

施工方:

公司计划安排砼工**人、砖工**人(技工、小工)、钢筋工**人、模板工**人、装饰工**人。

施工方:

后期一定要把人员组织好,合理安排,确保工期。管理人员要熟悉图纸,尽量避免技术上出错。在挡墙浇筑时禁止用机械抛石。加强对钢筋工的技术教育,必要时更换人员。对工人施工期间不文明现象零容忍。

施工方:

人员不够的,我们会尽快解决。按合同要求,围墙是增加工程,房建工程中超出合同部分希望方面给予承认,解决费用问题。

业主方:

监管所工程严重滞后,县里要求在**月号前必须完工,**月号前全面完成主体。劳务人员安排方面,砖工技工**人显然不够。

关于迁坟的问题,县里口头通知**次,书面通知**次,如果村民拒不配合,我们将尽快采取措施,保证不影响正常施工。

关于磨石地坪问题,需要请示领导后作答复。

业主方:

后期人员逐渐增多,上下班期间都要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不文明行为要严格处理。质量方面,监区构造柱钢筋有的错位比较严重,希望施工方妥善处理。

监理方:

本次例会推迟到现在举行,很多问题要集中反映:

一、工期:要求**月底完成基础,**月份完成全部主体,、**月份完成内外装饰装修、水电设施。

二、质量:1)*号挡墙砌石砂浆不够饱满,毛石混凝土挡墙底层铺石过厚2) 房#桩上部强度不够,部分桩身竖向主筋长度不够,根桩钢筋笼未焊支撑3)发电机房基础漏埋避雷带且基础轴线放错,致使*根桩位置需要变更。3)塔基基础箍筋配错,加劲筋直径过小,暗梁钢筋整体歪斜经纠正仍未扶正。

三、资料:目前还缺场平压实度检测资料(层只完成层且标高也存在问题),已完成的挡墙共**段,资料没交齐。桩基资料有涂改痕迹也是不允许的。

四、安全:前一段未出现安全事故,后期仍不能掉以轻心,专职人员要以检查监督安全为第一要务。

记录:

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第二篇】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97号的要求以及x项目推进的需要,12月1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江海区政府在x项目运营中心召集了第二次协调会议,会议邀请了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管理局(江海区交警大队)、江海区经促局、外海街道办等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招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x公司提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前期雨水天气较多,工程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进度比计划进度落后约一个月,x公司正通过排水、换土等办法,尽力排除影响,保证工程进展,力争追上计划进度。公司预计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总工期不会受到延误。

二、关于路口设置交通红绿灯的问题。

由于路口车流量大,加上x项目建设期间运输、施工车辆进出频繁,目前路口没有交通灯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必要在这个路口设置交通灯。会议建议在连海北路改造完成前,以设置临时交通灯、高峰期安排交警进行现场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请江海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高峰时段现场值班,并向市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尽快设置临时交通灯。

三、关于设置x项目宣传广告牌。

为了扩大宣传,x公司提出在市区设置3块t型广告牌和13块道路指示牌。会议听取了市公路局、市城管局的意见,建议x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遇到具体问题再提交协调小组专题研究。

本次会议上x公司还提出了办理施工证件、加快审图进度、临时供电、安置小区建设、横沥河整治施工等问题,会议确定,请x公司就有关问题准备材料,协调小组将尽快安排时间专题研究。

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第三篇】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97号的要求以及光博汇项目推进的需要,12月1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江海区政府在光博汇项目运营中心召集了第二次协调会议,会议邀请了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管理局(江海区交警大队)、江海区经促局、外海街道办等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广东光博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光博汇公司)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招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光博汇公司提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前期雨水天气较多,工程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进度比计划进度落后约一个月,光博汇公司正通过排水、换土等办法,尽力排除影响,保证工程进展,力争追上计划进度。公司预计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总工期不会受到延误。

二、关于光博汇路口设置交通红绿灯的问题。

由于光博汇路口车流量大,加上光博汇项目建设期间运输、施工车辆进出频繁,目前路口没有交通灯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必要在这个路口设置交通灯。会议建议在连海北路改造完成前,以设置临时交通灯、高峰期安排交警进行现场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请江海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高峰时段现场值班,并向市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尽快设置临时交通灯。

三、关于设置光博汇项目宣传广告牌。

为了扩大宣传,光博汇公司提出在市区设置3块t型广告牌和13块道路指示牌。会议听取了市公路局、市城管局的意见,建议光博汇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遇到具体问题再提交协调小组专题研究。

本次会议上光博汇公司还提出了办理施工证件、加快审图进度、临时供电、安置小区建设、横沥河整治施工等问题,会议确定,请光博汇公司就有关问题准备材料,协调小组将尽快安排时间专题研究。

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第四篇】

20xx年2月26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惠良在市行政办事中心16楼b会议室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市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来料转三资过程中,已解除海关监管设备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

(一)会议明确,如果来料加工企业的全部资产(含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均由新成立的三资企业承接,并持有市外经贸局出具的注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的批文或《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补办备案登记表》,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420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销售发票。

会议提出,按此方式转让的设备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核定价值后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二)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处置其不属于第(一)款规定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生产设备,可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9号)的规定,属一般纳税人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属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转让已解除海关监管的设备,按设备转让交易价格与海关报关单价格差额的25%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转让交易价格低于海关报关单价格,则该项交易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来料加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亦可按销售普通货物处理,按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关于来料转三资后计税方式问题

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后,三资企业可经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税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有关税款。

会议要求,转制后的三资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市场独立交易原则开展生产经营,依法申报纳税。

乡镇扶贫协调会议纪要【第五篇】

**年1月8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在工业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工业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现场办公会。会议由区委书记会议对工业区提出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13个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规划建设工业区经济发展中心的问题

会议认为,在位于高新大道与广州路交汇处以南约300亩区域,规划建设集行政办公、总部经济大楼、会展集会、文化娱乐、生态休闲广场等于一体的工业区经济发展中心,对于完善园区整体功能,提升园区对外形象,形成园区集聚和规模效应,意义十分重大。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工业区提出的规划建设方案,规划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出让园区管委会大楼、引进海内外投资、银行贷款等途径筹措。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

二、关于加快工业区三期规划和经济发展中心规划报批的问题

会议认为,这两个规划事关工业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等同志共同负责,、负责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等具体工作,争取两个规划方案尽快通过市里的审批

三、关于土地招拍挂程序和土地出让金返还享受省级开发区待遇的问题

鉴于该问题属于市审批流程再造问题,需要市政府同意简化程序。会议明确,这两项工作由工业区形成专题报告(附原始材料)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呈报市政府,在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来我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同志牵头负责,等同志做好具体工作。

四、关于争取“拆迁安置自主实施”权限的问题

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工业区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呈报市政府,积极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来我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此会之前,工业区、区政府办要充分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避免市相关部门就这个问题在现场会上扯皮、不予落实。同志牵头负责,等同志做好具体工作。

五、关于加快农用地转用报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县级所得部分返还的问题

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同志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同志负责做好相关具体跟进工作,争取该项费用的县级所得部分尽快全额返还。

六、关于将规划范围内有关行政村的用地、规划和管辖权纳入工业区的问题

七、关于明确工业区畜牧水产场土地权属的问题

为有利于事情的尽早妥善解决,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会议明确:(1)区政府办负责咨询市土地部门的意见,找出裁定该宗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

(2)坚持安置在先、享利在后,由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提出人员的具体安置办法,落实安置之后再考虑分利问题。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胡志强等同志负责做好有关具体工作。

八、关于落实沈桥村拆迁安置地的问题

会议认为,沈桥村的拆迁安置必须与天香园景区建设统筹考虑,树立“大天香园”建设的理念。只有围绕提升天香园的整体品位,才能使沈桥村的安置用地问题得到解决。会议明确,邀请有关专家或规划设计部门充分征询和科学论证,将天香园景区做大、做优、做美,由区委、区政府形成《关于天香园周边综合改造的规划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由区里统一操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对天香园周边的秦胜、沈桥等村进行综合改造,体现生态概念,彰显古典特色,使之与天香园有机融和,进一步扩大天香园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进而融沈桥的小安置为天香园的大建设。该项工作由、等同志共同负责。

九、关于要求解放东路综合改造平衡商住用地出让金净收益超出部分用于支持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考虑工业区的实际困难,会议明确,此问题待解放东路平衡用地挂牌变现以后算清账目,出让金净收益超出部分原则上向工业区倾斜。同志具体负责。

十、关于解决工业区污水排放的问题

会议认为,启用洛阳路污水提升泵站、完成粉煤堆场至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的建设,对改善园区的生态环境和艾溪湖的水质,整体提升我区的生态品牌极为有利,必须高度重视,尽快实施。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区城建交通局、区环保局、城投公司、工业区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确保这些问题及早解决。

十一、关于打通朱桥东路、广州路,启动大道延伸段及完善大道排水工程的问题

会议认为,打通朱桥东路、广州路,启动大道延伸段建设,完善大道排水工程,对于进一步完善城东道路框架,加快对接中心城区,提升工业区品位,做大做强工业区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会议明确,在积极向市里争取作为全市建设项目的同时,考虑到工业区资金缺乏,区财政暂借1000万元给工业区管委会,作为上述道路建设的启动资金。等同志共同负责。

十二、关于将工业区区级教育统筹部分返还以支持工业区学校建设的问题

会议认为,发展教育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不断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会议明确,考虑政策因素和现实需要,工业区区级教育统筹部分暂不返还。同时,要以实施教育大振兴品牌塑造工程为抓手,按照“四统”的要求,即统一规划学校网点布局、统一筹措教育发展资金、统一实施校园建设、统一进行财力分配支付,本着“谁的品质高支持谁、谁的见效快支持谁”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大对各地规划建设品牌学校的支持力度。工业区新建中心学校规划报区政府审批通过以后,区财政优先给予财力支持。该项工作由邹晓东、胡燕琴、等同志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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