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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党课讲课稿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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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党课讲稿【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抓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的新创造。“四个全面”作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出场形态,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的集中体现,闪耀着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和科学认识论的思想光辉。

“四个全面”深刻体现了唯物史观的本质要求

唯物史观深刻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等规律,是我们党“哲学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党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更好认识国情,更好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更好认识历史发展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各项工作。唯物史观是“四个全面”的理论基石,“四个全面”是唯物史观的当代反映。

坚持社会基本矛盾原理,深化了对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社会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决定了社会主要矛盾。“四个全面”是依据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针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而提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是“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主要矛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人民群众对改变发展不平衡性提出的热烈期盼,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路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分别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动力支持、制度保障和领导力量,四者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坚持社会有机体原理,深化了我们对社会协调发展问题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坚持把社会结构当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反对“唯经济决定论”,认为每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全面”推进,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党的建设等诸多方面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聚焦聚力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注重发展要素的耦合性,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结构、社会系统的有机体协调发展的思想,深化了我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坚持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认识。群众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群众立场,生动体现了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既顺应了人民呼声,又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改革的红利,有更多获得感;全面依法治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人民;全面从严治党,根本目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人民性,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辩证的历史决定论,深化了我们对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发展是决定性与选择性的高度统一过程,强调社会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中国共产党担负着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重任,经过革命、建设、改革的接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个全面”牢牢把握了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精髓

唯物辩证法作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认识与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四个全面”是唯物辩证法深度滋养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辩证法。

坚持唯物辩证法总特征,把握好发展的全面性与协调性。联系与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分析问题时,自觉坚持全面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核心在“全面”,关键在“协调”。所谓核心在“全面”,就是要解决发展中一度存在的重经济轻社会、重物质轻精神、重速度轻效益等片面性问题,统筹经济、政治、法治、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所谓关键在“协调”,就是要处理好战略目标与三个战略手段协调关系,目标统率手段、手段服从目标;三个战略手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避免单兵突进、各自为政;每个战略举措协同推进,既区分轻重缓急,又不顾此失彼。

坚持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提高解决复杂社会矛盾的看家本领。当前,我国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高发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我们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在工作中自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有机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促进“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要有勇有谋,战略上要勇于进取、战术上要稳扎稳打;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实现“良治”与“善治”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要治标和治本统筹兼顾,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

坚持理论思维的基本规律,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法论。理论思维的成熟是一个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面对着十分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着繁重的执政使命,如果缺乏理论思维的有力支撑,是难以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的,也是难以不断前进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反复强调要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奠定了“四个全面”丰富的方法论原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必须依此进行战略判断、作出战略部署、把握战略重点、保持战略定力。

“四个全面”丰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时代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我们克服不可知论和先验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四个全面”立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原理,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做出了创造性理解,对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强大的能动作用。

坚持实践决定认识的基本原理,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知行统一观的认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指导实践,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辩证运动过程中的两次能动的飞跃。“四个全面”是我们党立足治国理政新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研判分步提出来的:针对发展不平衡性、阶段性问题,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针对改革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等问题,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针对政府和司法公信力下降、法治推进不力等问题,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针对各种风险和考验依然严峻,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原理,深化了对社会发展“两种尺度”统一问题的认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两种尺度的统一:坚持真理尺度,主观认识符合客观规律;坚持价值尺度,按照自身的需要去改造客观世界。“四个全面”坚持了“两种尺度”有机统一的原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价值目标,是我们党根本的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化了我们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问题的真理性认识。

坚持认识的反复性与无限性的基本原理,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自由王国是指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并依此支配自己和外部世界的一种社会状态,是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打开了通往社会主义规律自由王国的历史之门;邓小平同志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辩证法,提出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两个文明一起抓等重大辩证关系;江泽民同志的“论十二大关系”,深刻阐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理;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上提出的“十个结合”,深入总结了改革开放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了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体现了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认识不断深化的生动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赓续探索的思想结晶。

2024年学校党课讲稿【第二篇】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重要要求,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为学校党支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打造“‘453’-筑堡垒·当先锋”党建服务品牌指明了方向。当前,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处在第二个学习讨论专题阶段,其主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根据支部工作部署,由我在此以“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为题给大家上党课,旨在学习交流、抛砖引玉,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党中央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新常态下对党员提出新要求,号召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倡导所有党员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是一名合格党员的核心要素,是新时代党员党性的客观要求,是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现实体现,为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指明了方向。

党内制度规矩是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既为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更明确了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与规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一、领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一)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二)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三)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四)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惩防并举,坚守纪律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条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严守纪律底线,关键在严,惩防并举。

(一)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纪律和准则行事,就会坚持慎微慎独,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底线,首先要敬畏纪律,深刻认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的道理,深刻认识纪律对党员个人、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纪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严明纪律观念,敬畏法纪,慎独慎微,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

(二)深学细照,明纪守规。心存敬畏是前提,认真遵守是关键。《条例》细化党章的相关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修订版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从原来的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11章、133条、17000余字。《条例》内容丰富,也有很多大家关注的问题,要全面深化学习,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地学、联系实际地学,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照现实中的正反例子,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增强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实以《条例》为戒尺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认真检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越雷池一步、不出底线分毫。

(三)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强化执纪问责是严守纪律底线的保证。《条例》中明确强调,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使管党治党开始走向紧硬实,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杜绝“双面人”现象,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强大威慑力,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

(四)强化监督,注重预防。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作用,在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热炉效应”。同时,《条例》的贯彻不仅体现在对违纪的查处,更主要的是通过具体相关规定,注重预防,形成一种警示,逐渐形成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的氛围,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三、知行合一,培养高尚情操

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终生努力。《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目标“高线”,但“高线”并非高不可攀,是看得见、够得着的。培养高尚情操,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立志为先,坚持“四个必须”。高尚情操之“高”在于立志高远,没有高远志向,修不出良好品质。古人云,“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准则》开篇提出了廉洁自律“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情操。“四个必须”的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核心在于修信仰、修意志,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总开关,补好理想信念之“钙”,不改初衷、不懈坚守、不变承诺。

(二)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体党员在修德上,要联系中外尤其是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行风、民风的好转。

2024年学校党课讲稿【第三篇】

同志们:

《师德师能提升年党员应该怎么办?》这是我本次讲党课的主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谈谈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党员表率作用,为学校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自己力量。

1、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人们常说,国家兴衰,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发展教育,办好学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需求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发展先进的科学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市教育局把2012年确定为师德师能提升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倡导热爱教育、充满爱心、师德高尚、师能精湛、学生爱戴、群众满意的师德风尚,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

2、发挥党员表率作用的必要性。老百姓认为,学校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学校的主体是知识分子。他们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是社会物质生产的智力支持者和信息服务者。而党员是这支知识分子队伍中的精英,是办好学校的中坚,他们的思想状况如何,能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和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学校加强党员教育的做法。近些年来,一些学校着眼于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对教职工党员要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意识教育等;

要求教职工党员以培养“四有”学生为目标,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着眼点,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密切联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条件,真正做到“三全”、“三爱”、“三让”,努力成为党性强、师德好、业务精的先锋,在广大教师中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全”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爱”即爱教育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三让”即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可以说,这些做法都是值得借鉴的。但从目前国内外教育主流和学校党员的思想状况看,我们党员应深刻理解“党员表率作用”、“学校和谐发展”的要求,才能成为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先行者和主力军。

二、深入浅出,阐明观点

(一)什么是和谐?

何谓和谐?安顺谓和,协调为谐。从社会学角度看,和谐直接表现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使社会共同体处于融洽状态;和谐一般分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内心的和谐和国家社会内部的和谐等方面。

(二)什么是学校和谐发展?

什么是学校和谐发展?学校和谐发展是一种学校教育生态的平衡、协调有序的发展状态。就内部环境来说,体现为教育主体与教育对象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成长;学校管理、育人环境适宜师生发展。就外部环境来说,表现为学校与家庭、社区和谐相处,关系密切。

(三)如何推进学校和谐发展?

社会倡导“和谐发展”,校园也呼唤“和谐发展”,但和谐发展并非振臂一呼就能一蹴而就。学校的和谐发展,需要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环境,但作为教育工作者——党员教师,我们不能坐等大环境的改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人都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学校才能又好又快发展。共产党员在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中应该做些什么?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即:树立“三个意识”,培养“四个要有”,做到“五坚持五反对”,做好“七个努力”。

“三个意识”: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从培养一代人才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思考工作。二是树立服务意识,使自己的工作真正做到“三贴近”。即:贴近社会,贴近家长,贴近学生。三是树立创先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个要有”:

第一,要有共生的理念。和谐一定是关系的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和谐不同于对抗,也并不意味着同一,而是以差异与多元为前提的。和谐社会承认社会的不同主体和要素可以而且应该和平共处地存在,即共生。共生意味着所有成员能够在相互协作中共同增进利益,社会的成果要惠及每一个社会成员。

第二,要有宽容的心态。一方面我们要寻求问题的积极解决;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宽容可以是对人的宽容,一类人对另一类人的宽容,也可以是对一些事情,乃至对这个时代、社会的宽容,是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美德。

第三,要有感恩的意识。每一个人的人生成长和事业成就都离不开天地的养育、社会的保障、家庭的关爱、师生的帮助。饮水思源,对那些让我们今天一切成为可能的先辈、祖国、政党、父母、亲戚朋友,甚至是对那些随缘而遇的陌生人和默默无闻的大自然,要学会心存感激,而不能刻薄寡恩,更不能让人总觉得是“欠你的”。感恩而后懂得珍惜,才会加倍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才会发自内心地去回报社会。

第四,要有审美的情趣。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应该有超功利的审美尺度,应该以审美的眼光来重新打量和发现身边的世界。一旦拥有了审美的情趣,就会发现自然不仅仅是资源和财富,它更是人类诗意的家园;社会不仅仅是名利场,它亦是人们共同完成的无以伦比的艺术品;人与人的关系也不仅仅是“物的依赖关系”,人最需要的就是人本身。这样的社会人们收获的就不是浮躁、倦怠和郁闷,而是公开、舒畅与愉悦。

“五坚持五反对”:一是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的教育原则,反对重智轻德,构建和谐教育体系。二是坚持有教无类的德育思想,反对不教而诛,构建和谐人本核心。从教育内部而言,学校教育要追求教育公平平等与机会均等。从个人层面来看,教师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坚持以人为本,推崇人人可教的思想,那些所谓“抓两头放中间”,“抓尖子,促中层,放尾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三是坚持言传身教的德育方法,反对控制性说服和灌输,达到和谐教育效果。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把学生造成一种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应该是这种人。”以身示范、以身立教、身教合一的教育方法往往能使教育事半功倍。四是坚持文明执教的教育理念,反对体罚学生,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师生之间虽有长幼之分,知识多寡之别,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我们要摒弃那种“警察与小偷”、“法官与罪犯”式的师生关系,全面关心、体贴、爱护学生,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严父+慈母+良医+益友”的新型师生关系,友情执教,依法执教,切不可辱骂、歧视学生,做文明之师,尊严之师,仁爱之师。五是坚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的道德准则,反对言行脱节,打造教师立体形象。在思想作风上要实事求是,表里如一,切忌弄虚作假、装腔作势;在工作作风上,要认真严谨,讲求效率,切忌马马虎虎,拖拉推诿;在待人处世上,要光明正大,诚实守信,切忌两面三刀,虚情假意;在生活作风上,要端庄稳重,亲切大方,切忌不拘小节、举止轻浮,全方面打造更完美、更和谐的教师立体形象。

“七个努力”:第一,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努力做教育公平的推动者,认真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第二,党员要努力做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维护者,努力构建和谐教育、和谐社会。第三,党员要努力做教育均衡发展的促进者,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第四,党员要努力做教育乱收费的制止者,坚决制止违规收费。第五,党员要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实践者,努力提高自己专业水平。第六,党员要努力做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者,努力做到不放弃每一位学生。第七,党员要努力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同志们,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当前,以“师德师能”为主题,促进教育良性和谐均衡发展的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我们共产党员应在活动的实践中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素质,使教育事业的发展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2024年学校党课讲稿【第四篇】

根据《地区信访局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和《地区信访局“三严三实”专题研讨计划》,今天,我们紧紧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行一次廉政教育党课活动。

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第一、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研究;

第三、结合自身实际谈党员干部需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一)《廉政准则》的形成过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党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强调“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中央还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文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修订《廉政准则(试行)》,中央纪委即着手开展修订工作。中央于1月18日印发《廉政准则》。

(二)《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等4个部分,共18条。

总则部分,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正面提出了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原则性要求,同时也明确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分别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8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这些要求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一是保留了《廉政准则(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5个“不准”;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进行了归纳、合并,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形成了19个“不准”;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加以吸收,新增形成28个“不准”;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这些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已无产生蔓延的土壤,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作了删除。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申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附则”部分,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并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规定提出了要求。

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三)《廉政准则》的作用。

1、《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

2、《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实了实施与监督措施,从而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使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

3、《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可以进一步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可以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检查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可以有力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深挖细查一批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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