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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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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一篇】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税号: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户名:

账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名称:

第二条 运输信息

起始地点:

动达地点:郴州市甲方指定地点

运输时间:

收货人等具体内容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而定。

第三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乙方应依《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的规定,以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装货前后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如彩胶带、薄膜等下垫上盖,并用草包防漏:否则,所有漏损均由乙方赔偿。

b.机运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2、货物的起运

甲方应将货物运输计划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中国外运湖南公司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起运时间到达起运地点装卸甲方货物。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起运日期承运货物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仓储费),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乙方自受货后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双方必须点收点交,签证手续完备。收货时如发现偷盗、漏损,乙方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二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 ,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卸车费 /吨, /方 装车费 /吨, /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三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 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 、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 . . . .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盖章: 盖章:

日期: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四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1、

()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 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xx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 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 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 乙方 :

开户行 :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签约地址:账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五篇】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相同内容中,如本合同与以后的交易凭证类合同文件有不同约定的,不论本合同与格式合同的性质差别,一律以具体交易中的凭证类合同文件为准。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本合同所附的乙方对外统一公布价格表进行定价,其他增值费用必须按照乙方统一的标准收取。(乙方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所附对外公布价格表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公布价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对外公布价变动之前,乙方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负责人,最终定价将按照约定的优惠比率随对外公布价的调整而调整)。发生以上种种情况时,如果甲方不同意,双方均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但最终以发生交易时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的托运书或货运单等交易凭证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 —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汽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空运的保价费为货值的%。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七、发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的事件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对甲方进行赔偿,但甲方不得以此延期或拒绝支付已到付款期的运杂费给乙方。

第四条 目的地收货人签收货物等事项

一、收货人得到通知后超过五日不领取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收取相应保管费。收货人、托运人超过十五日不领取货物的,乙方有权处置货物(包括丢弃、变卖。变卖后,扣除变卖费用及本次或累计所欠运杂费后的多余部分,返还给甲方)。甲方在十五日内弃货的,应向乙方提交书面弃货通知。无论甲方主动弃货还是乙方处置货物,甲方均应如约支付运杂费。当约定收货人支付运杂费(即运杂费到付),但收货人却不予支付或不提货时,运杂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提货代表不持委托书、身份证或持不合格的委托书、身份证要求提货的,乙方有权拒绝且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提供合格的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资料。

三、由于货物的性质和长途运输的振动、装卸,甲方允许乙方交货时的货损、货差率为 3 %。

四、甲方以要求乙方返回甲方的销售送货单、收货人签收的提单或其它收货凭证作为支付运杂费条件的,乙方只要能提交以上足以证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已经收货的任意一种资料的,甲方就应当支付全部运杂费给乙方。

五、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甲方业务人员行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此举不影响支付已经发生的全部运杂费。甲方也不得把乙方给予的优惠运价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运杂费的支付事项

一、上一自然月的运杂费,在本月5日前,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如果双方通过传真及其它简易方式不能确认对帐数目,或虽已确认但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则甲方代表应在对帐单或帐款确认函上签名或盖财务专用章等工商备案章)。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业统一发票(开票之前,甲方已收上次发票而未付款的,则应支付上次发票款后再要求乙方开票)。甲方代表应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名或盖备案章,并于收到发票后 3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本月 27 号)支付现金、交付支票(出票日期不得超过此日期)或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也有载明运杂费的凭证联,通过统计后再与乙方核实,应明知付款数额,应主动对帐并按期付款。

二、当一个自然月内运费每当达到 万元时,甲方不按上款时间和方式付款,而应在每当达到此数额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此数额的运杂费。该月余下不足 万元(与上行空格内的数额相同)的部分,按上一款对帐后下月支付。本款对帐、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三、当一个自然月的全部运杂费不足 万元时,则于该月的下一个月3号前付清该月全部款项。从下一月起,改按每7天口头或书面对帐,并于7天满期之日起两日内付清。开票程序以及付款方式按上一款。

四、甲方不按时确认乙方的对帐数额,则乙方可按托运书、货运单、提单以及收货人各种签收凭证等能够证明运杂费数额的资料,向甲方收取运杂费。

五、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如果乙方主张并未实际收到甲方的付款,则甲方应提供乙方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来证明已实际支付了发票上的金额给乙方。

六、如果乙方收款代表上门收取甲方运杂费时,每次均须持三日内有效的收款委托书原件(或公函原件),否则,甲方应拒绝支付。超过壹仟元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款代表支付现金。甲方违反本款约定,乙方无须举证证明自已未实际收到付款,则可主张甲方没有对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七、甲方延期付款,应支付每日延期额的%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及解除情形

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发生的运输交易均有效。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交易应受本合同调整):

1、根本性违约。如乙方未及时、安全地履行运输义务,未将货物如约交给合格的收货人或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赔偿义务和商定的赔付数额;甲方未如期如量支付约定的运杂费。

2、在实际合作中,由于运输价格、运力、到货期限、运输线路、保价运输、待运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应运输等无法达成一致的。

三、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下列情况例外:

1、双方届时同意立即解除的。

2、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在10天内达不成协议的。

3、甲方拖延、拒绝对帐或拖延、拒绝支付运杂费达到10天的。

四、解除合同时,未到付款期的运杂费视为已到期。乙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甲方提出解约的,解约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第七条 附则

一、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已盖公章的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对方。

二、受托人作为业务代表,任何一人均有权在托运书、货运单、出仓单、对帐单、帐款确认函、发票签收单、各种来往文件、函件上签名(但乙方的收款代表,在实际收款时由乙方临时书面委托;甲方代表需分工的,应在委托书中表明)。变更代表应向对方及时提交书面变更通知,或重新递交委托书。姓名须打印在委托书上。如果手写,则须在姓名上盖章,否则不对姓名真实性提出异议。

三、本合同的所有空格,在提交各方审批前均需打印填好。任何手写改动的文字(不论文字上是否盖章)均无效。确需改动的,应另签补充协议或重签合同。

四、本合同之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本合同正文一式两份,每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此条非必备。增加内容必须打印,不增加的删掉此条,不留空白,否则,此条不产生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名人: 授权签名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施工需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望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运输费。

二、合同价格

1、沙子、石子:每吨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2、瓜子片:每吨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结算吨位按照沙场过磅运输单为准。(施工现场地磅抽查)

三、费用结算方式

费用累计每三个月付到______%,年底结算后余款付清。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具体要求,以便乙方及时组织材料及车辆。

2,甲方在材料进场前 ,必须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场地。

3、乙方人员机械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并与其他机械、人员紧密配合,乙方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所有车辆必须手续提全且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4、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指定沙石场组织材料进场,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______%,扣除违约金。

5、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解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价格,甚至以罢工相威胁,此种情况一旦发生甲方有权按乙方所供材料运输费总款的_______%为乙方结算.并同时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存档,否则不予以结算。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对其机械及人员的安全自负全责。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对他人、物件、设施等造成伤害和损伤的,其全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禁止酒后或身体不适时使用机械,严禁抢道、长时间占道、接、打电话,违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使用。

5、司机不得带情绪操做车辆,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同内容望双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结算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七篇】

发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的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的、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运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道路运输条列》等各项法规。

五、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六、其他: 。

七、本合同包含 1 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物流合同车协议【第八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生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仓储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_____年。

二、业务范围及价格

1、运输范围及价格表

(1)对甲方储运在乙方物流仓库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发货业务。

(2)甲方租用乙方库房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天。

(3)发货价格(另见附表)

2、价格调整约定

(1)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格也应做到相应的下调。

(2)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

(3)当乙方价格高收市场价格,核实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

(4)如涉及故意违反价格约定,应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5)装卸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装卸方应赔偿委托方实际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发送快递或设备运输时,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交付给乙方储运货物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

四、付款方式:

1、根据甲方货运单及仓储费累计,采取月结方式进行结算。

2、每月15日前,甲方支付运送费用,以后依次按照每月结算费用,付款方式

为转帐支付或现金支付。

五、合作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和弃签权。

六、信息资料

1、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2、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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