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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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1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四、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疽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必须先作电话报告,并随即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 。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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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2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激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3
一、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二、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四、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
五、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确诊或排除。
六、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七、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1、建立健全登记报告制度,医务科、急诊科、急诊室、儿科、检验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2、各部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上报医务科,并协助进行调查,留标本,采取控制措施。
3、明确各部门报告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在患者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经治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2)妇产科在婚检、妇女病普查对象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疫情报告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3)保健科在本院职工、家属及外地流入劳务人员中发现传染病,由保健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4)检验科在检验时发现传染病阳性病例,除做好常规登记外,还须在传染病阳性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疫情报告员每日检查核对。
4、医务科接到各科室上报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内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非典病原携带者、禽流感和疑似传染病人,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于48小时内报告。
5、各科室发现传染病人不得迟报、漏报、不报,因上述原因造成传染病扩散蔓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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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4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5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惰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炎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头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痢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中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主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7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8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9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诊疗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诊疗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诊治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及治疗。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遵循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
2、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3、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要求上报的传染病后,应立即询问患者,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要求上报的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交本单位网络直报人员。
4、网络直报人员在审核传染病卡片(有无逻辑错误、填卡是否正确和完整)后,进行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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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流程篇10
1、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
2、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长并向上级卫生及教育局报告。
4、责任报告人(班级教师)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5、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6、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7、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者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均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8、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医院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
(一)医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必须掌握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办法,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特殊传染病根据要求立即电话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二)门诊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门诊日志,详细登记各类信息,诊断为传染病者要按照要求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三)住院部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出入院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四)检验科、放射科等应根据检查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报告。
(五)医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等所有资料保存三年备查。
二、报告病种
(一)法定传染病(39种)
甲类传染病(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患者或疑似患者,属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 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参照乙类管理)。
(二)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
(三)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四)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五)其它暴发、流行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
三、填报要求
(一)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二)病例分类与分型: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三)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四)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一)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初诊传染病患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在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相应位置注明“已报”标示;复诊患者不再填写,但必须注明已报卡及时间;第二年第一次就诊的患者应重新填写卡片上报,注明填卡科室及医师姓名。
(三)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由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管理人员负责医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按时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及时补报。并定期进行传染病资料分析。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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