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动合同法全文样例5篇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劳动合同法全文样例5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1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剧场路60号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叶茂英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
2、其中岗前培训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天;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个月。
3、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销售任务、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
2、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盐城直营药房。
3、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临时调动乙方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乙方须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1、乙方上下班时间为: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时间均不为工作时间。
2、甲方采用半班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经营、工作任务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时间之外举办的培训学习、业余活动、召开会议、门店盘点等,乙方须按要求参加,不另计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劳动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工作技能知识方面的培训。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劳动报酬依法约定,按岗按绩取酬(详见门店薪资发放方案)。
(1)甲方以货币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后,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额时,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额占总任务的百分比例发放乙方相应工资额,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标准。
(4)乙方因违规操作、违反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根据相关规章执行经济处罚与追究赔偿责任,在乙方工资中全额扣除。
(5)甲方根据当地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单位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及时修定员工工资增长办法,并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实行个人奖励。
(6)薪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奖金。
2、乙方在岗前学习培训期间不计算工资,在试用期间固定工资为 元/月。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经营任务与工作任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各类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和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门店销售额、薪酬待遇、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3)乙方若为甲方部门经理(包括门店经理,门店店长)及以上岗位职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不得在盐城市内任何同行业任职。
(4)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兼职工作,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种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七、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训及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泄漏甲方经济(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3)甲方按照第6、7、8、9、10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7)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3、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一次不服从甲方对工作的调整,甲方可安排待岗7天;如待岗7天后仍不服从甲方安排,视乙方自行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九、其它约定:
1、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同岗位人员需交纳岗位培训费,个人所交纳的岗位培训费待劳动合同终止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后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3、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5、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违约情形与责任。
1、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当月最后1天为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甲方全额结算乙方工资,乙方交纳 元岗位培训费作违约金赔偿甲方。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未按上述第2条规定程序突然离职,乙方未结算的工资和交纳的岗位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并全额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与乙方约定的一个月保底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十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盐城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或签章)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止。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5、团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息一天。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报酬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银行发放。
2、甲方支付工资报酬的支付周期为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支付标准为_____。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_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_______保险,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按法定条件办理,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除如数支付损失数额外,还应加付25%的赔偿费用。(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5)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订时间: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性 别:
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____元。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4
用人单位(甲方): 名 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
职工(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用工形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3.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证时还需交签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烟台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
日期: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5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拜托代办人:诞生年代:
厂址: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暂行法则》(以下简称《暂行法则》)和上海市工作局《本市全民扫数制企业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试行方法》的有关法则:在划一自愿、会商同等的原则下,两边订立公约以下:
1.有巩固期公约践诺期限为年。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此中试用期为个月(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办事期限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公约期满应即停止,如甲方工作(出产)必要在两边赞成的前提下,应即续订公约。
2、无巩固期工作公约自年代日起,直至《暂行法则》中商定的条目产生时自行停止。此中乙方必须为甲方办事期限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
1.甲方根据出产和工作的必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巧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得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亭聘用履行方法》与地点部分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公约附件。
2.甲方因出产和工作必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本领和表现环境,可变动乙方的工作部分工作岗亭,在收罗乙方定见时,如无特别环境,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两边有关岗亭聘用、解职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亭聘用履行方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法则》办理。
1.甲方应根据国度有关工作保卫、安定出产的标准轨制,采纳有效办法,为乙方供给精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前提,加强对职工的安定、卫生和工作保卫,并根据出产和实际工作必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报酬。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履行特别保卫。
2.甲方根据企业出产和经济成长环境,连续进步和改进职工糊口生涯福利报酬,并供给必要的集体糊口生涯办法和文娱场合。
3.甲方根据出产和工作必要,对职工供给必要的专业技巧培训和交易进修前提,并进行政治文件进修、安定出产和厂规厂纪教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办理,获得政治声誉和精神嘉奖的权力。
5.乙方上岗后应根据甲方的出产和工作要求,把握本岗亭的工作技巧和操纵规程,按质按量地结束各项法则的出产和工作任务,并接纳甲方本能机能部分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公约期内,应树有精良的职业操行和主人翁精神风采,保护企业声誉,倾慕集体财产。
1.甲方履行本企业的内部工钱分派式样并根据“按劳分派”的原则,根据岗亭的工作技巧凹凸、工作责任大小、工作强度和工作前提好坏环境,肯定差别工种的工作工钱,跟着出产策划成长和经济效益增加环境,渐渐进步乙方工作工钱和有关福利报酬。
2.乙方工钱、奖金、浮开工钱、岗亭工钱、加班工钱和响应的福利补助等,仍按甲方现行的法则按月发放。
3.乙方在出产或工作中有凸起贡献或特别成绩的,甲方可赐与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精神鼓励或升级工钱。
1.在工作公约期间,乙方仍享福联合法则的有关补助,物价补助、筹划生育、住房补助、养老保险、独生后代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投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法则的职工休假等。
2.在工作公约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报酬以及家属劳保报酬等仍按国度现行政策法则履行。
3.工作公约期间,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报酬仍按国度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轨制履行。对乙方的罢工医疗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的暂行法则》中的有关条目履行。
4.被参加下岗待聘范畴的人员,其各种报酬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下岗待聘的暂行法则》履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报酬仍按国度现行政策法则履行。
乙方在工作公约期间内必须自发地服从国度的有关标准法纪、服从工作规律和甲方订定的各种规章轨制,如有违纪违章行动,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法则赐与必要的惩罚。
1.凡是有巩固期限的工作公约,期限届满时即为停止,甲乙两边经会商后可续订工作公约。
2.公约两边在践诺工作公约进程中,如产生特别环境,没法践诺工作公约的有关内容,经两边会商同等后,可变开工作公约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脱手续。
3.职工到达法则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损失工作本领提早退休时,工作公约天然停止。
4.在工作公约期间,任何一方要求清除工作公约,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暂行法则》中的第十六条第1、2、3、四款以外,必须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式样关照对方,方可办理清除工作公约的手续。
5.在工作公约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法则》中第十六条法则之一的,甲方可以清除工作公约。
6.乙方在工作公约期限内,如遇有《暂行法则》第十八条法则之一的,甲方不得清除工作公约。
7.乙方在工作公约期限内,如遇有《暂行法则》第十七条法则之一的,可向甲方发起清除工作公约。
8.被清除工作公约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法则》的有关条目办理有关手续。
1.在公约期内,甲方除《暂行法则》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法则》第十七条法则的前提外,均不得清除公约或自行离职,不然应付出违约金500元。
2.甲乙两边必须严厉践诺工作公约,除遇有特别环境,经两边会商同等不能践诺工作公约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背公约给对方造成经济吃亏的,应根据其结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补偿经济吃亏。补偿金额按有关法则或实际环境肯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进修、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变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办事期内离岗及违约补偿方法》有关法则履行。
1.本公约未尽事件,均按《暂行法则》的有关法则办理。
2.本公约的有关法则在履行进程中,如与国度新公告的有关法则相抵牾时,应按国度法则履行。甲乙两边必要修订或补充的,可会商修订补充。
因践诺工作公约产生争议,当事人该当从知道或该当知道其权力被侵犯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工作争议调整委员会申请调整,也可在争议产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整不可三十日内,按法则向虹口区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工作公约依法建立,具有法律出力,经甲乙两边签字后见效。此公约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盖印或签名)
拜托代表人(签章):
公约签订日期:公约签订日期:
一九九年代日一九九年代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注:签订本工作公约必须用钢笔誊写,不得利用园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