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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情报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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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情报1

1专利竞争情报方法

定量分析法专利定量分析法主要包括,通过数学建模等方式统计专利文献的外部数据特征,如申请人、发明人、申请人国别、专利引文、所属IPC分类号等,通过量和量的变化反应统计对象间的相互关系。包括专利技术生命周期法、统计频次排序法、布拉福德文献离散定律应用法、时间序列法和技术趋势回归研究法等。例如,IPC号或其主题词对应的专利申请量随时间的变化情况,进行专利申请量、IPC号或主题词频次排序分析,从而判断专利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技术领域重点技术,了解相关技术领域现状,推测未来发展趋势及重点,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7]。

定性分析法专利定性分析法也称技术分析法,是指通过专利内在特征如说明书、权利要求、图纸等,对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归纳演绎,注重按技术内容特征分析,用来获得某一技术发展状况的方法。可以从发明的用途、原理、材料、结构和方法等方面来考虑重要专利的内容。定性分析法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专业性,是一种深层次分析,是企业最需要的情报,也是专利竞争情报研究的核心。例如,对专利权相关信息分析,能够了解相关专利的状态,判断是失效状态还是资质审核阶段。失效专利属于社会公有资源,是企业可以利用的宝贵财富,对企业开展竞争情报具有重要意义。

定性与定量结合分析法定性与定量结合分析法,即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析的方法,包括专利引文分析法和专利数据挖掘法。专利地图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的一种有效途径,专利信息被收集、整理和分类并以图形曲线的形式展示,有利于发现变化趋势。专利地图按照不同的分析重点可细分为专利管理地图、专利技术地图、专利引证地图和专利权利地图等[8]。专利地图可以进行竞争环境(技术层面)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竞争技术分析。基于专利的竞争技术信息挖掘包括重点技术发展趋势分析、专利引证分析、技术功效矩图分析、核心专利挖掘等[9]。

2中药专利竞争情报

判断中药领域专利申请态势郭德海等[10-12]检索中国药物专利数据库,对1985~2006年间公开的日本、美国、韩国在我国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日本在我国中药领域公开的专利申请量在两件及两件以上的职务发明申请人共有24家企业。除部分企业,其余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基本是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及提取物的生产。汉方药企业在我国的分支机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其日本国内公司汉方药生产的原料供应。自1986年始,日本各年度在我国均有专利,2004年后,年度专利申请公开量、PCT申请量更是分别达到20件、15件。日本专利申请人具有较高的专利保护意识。对于美国中药专利分析发现,美国在我国的专利发明申请人由企业和高校组成,以安利、保洁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涉及常用中药材的申请公司较少,中药材并不是美国专利权人开发草药产品的主要资源。产品形式多为单味药提取物,并非中药领域常见的复方制剂。对于韩国中药专利分析发现,韩国全部中药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广泛,这与韩国中药用途广泛,常被加入到日常用品和保健食品中,与韩国民众重视开发利用中药的养生保健治疗功效有关。从专利有效成分入药形式来看,全部申请中有12件是中药复方专利申请,这些申请中各组分还遵循着一定的配伍关系。其他药品类专利申请已经是按照现代植物药的思路进行研发的,但同时这也反映出小复方、单味药更容易进行现代新药开发,这点韩国与我国情况是相似的。许钧钧等[13]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主开发的(PatentSearchandServiceSystemofSIPO)专利数据库,对1985~2012年5月不同来源国家地区的中药复方专利检索,并对中药复方专利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包括申请人、治疗领域、重点专利技术),美国和日本的复方专利申请量相当,约为韩国的1/3,美国和日本在中国的中药专利申请具有相类似的技术布局策略,并且将皮肤性疾病(外用药)和一些慢性疾病(如代谢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作为天然药物及复方药物研究的热点。复方专利涉及面较广,韩国的复方专利技术在全球布局尚不及美国与日本(即同族专利数较美国、日本少),说明各个复方开发的深度不够,本比较具有一定差距;但反观之,韩国的专利布局主要侧重于中国国内的市场地位,从整体的复方申请数量、领域分布、申请人的分布、授权率来看要强于美国和日本。

专利合作研究申请情况余致力以中国专利数据库为数据来源,采用科学计量学法对我国2000~2010年中药制药合作专利数据从授权量、地域分布、主体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着重探讨合作研发问题,发现中药企业合作水平不高,截至2010年中药制药合作研发专利累计授权量2003项,仅占授权总量的%。科研院所以专利合作形式所得专利授权量为118项,仅占合作研发总量的%,中药专利申请科研院所参与度低。

单味药技术成熟度分析余致力[15]利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分析1985~2010年紫杉醇专利数据,分别计算技术生长率、技术成熟系数、技术衰老系数和新技术特征系数的值,综合以上系数分析整体变化趋势,该技术已经脱离新技术范畴并趋于成熟,处于技术生命周期第三阶段,技术成熟期。

3讨论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3篇竞争情报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经济谍报与竞争情报。

竞争情报2

在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与企业竞争情报较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企业商业机密行为定义为反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那么,什么叫侵犯商业机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

2.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不能直接或间接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属于商业秘密。

3.保密性。即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4.价值性。是指该商业秘密自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并能实现权利人竟记利益的目的。

上述四个特征,是商业秘密缺一不可的构成要件。只有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属于商业秘密。

在竞争情报实际操作过程中,获取信息的调查方法多种多样,但是太过循规蹈矩往往获取不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利用打“擦边球”方法进行情报收集,是一个有经验的竞争情报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技能。

以下是目前一些重视竞争情报企业获取情报的通常做法:

公关目标企业相关人员

挖走竞争对手关键人员

寻找咨询竞争对手前职员

通过咨询人员间接访问竞争对手

以虚构的身份参观竞争对手公司和生产工厂

访问竞争对手客户

访问竞争对手上游供应商

访问竞争对手下游经销商

访问与竞争对手合作的营销、设计、广告等伙伴

通过一定手段查阅竞争对手银行贷款记录

通过一定手段在政府相关部门查阅竞争对手文件和档案

参加各种会议获取对手信息

分析竞争对手在各种媒体上的产品广告和招聘广告

购买对手产品分拆进行工艺还原

购买对手工业垃圾

从这些情报工作的手法来看,很难说都是合法的行为,但是因为有效,能解决实际问题,往往是情报人员采用最多的方法。在合法与合法之间、在合法与不符合商业道德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竞争情报运作的“灰色地带”。这个灰色地带在调查方法上也可以理解为打“擦边球”,有关情报专家认为,在这个“灰色地带”从事竞争情报活动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是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一个标志性特征。(见陈峰和梁战平 《竞争情报与战略管理》)。

不仅在中国,在日本、欧洲、美国等,企业间的竞争情报都有这样的特征,SCIP曾出版过一本名为《在灰色区域导航》的出版物,说明了竞争情报工作的灰色特性。

尽管如此,我们强调竞争情报还是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特别是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竞争情报是一项长期日常的工作,很难想象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状态下长期运营。更重要的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成功,根本点不在获取竞争对手的机密信息。

竞争情报3

我们先看一下最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的诺基亚。

诺基亚自1998年开始一直是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商,市场份额一度达到40%。但是,2011年第二季度的市场份额已滑落至%。

目前诺基亚第二季度在智能手机市场已经被三星电子和苹果超越,沦为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机制造商。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中,Android系统的份额高达%,同比增长152%;苹果的iOS系统份额从%增长到%。

而第二季度,诺基亚在西欧市场的智能手机份额环比下滑50%至11%,位居三星、RIM和HTC之后,不少手机厂商凭借Android系统的推动,从诺基亚手中赢得了原来Symbian系统的市场份额。

美国市场方面,诺基亚在的8月手机市场份额中,也未能超过1%,甚至落后华为中兴。

由于智能手机人气度上升的缘故,诺基亚旗下的Vertu业务一直都面临困境。报道称,诺基亚的手机服务在从NTT DoCoMo租来的网络基础设施上运营,将在8月底合约期满时不再续约;诺基亚的东京办事处仍将继续营业到年底,来处理退款及其他事务。诺基亚在8月底最终退出日本手机市场。

诺基亚不仅在欧美高端市场面临苹果和谷歌的竞争,在中国等亚洲新兴市场同样遭遇了低端手机厂商的挑战。今年第二季度诺基亚在中国的手机业务并不理想,发货量下降至1130万台,相比于前一季度减少一半,比去年同时期下滑了41%。(数据来源:PConline 资讯)

诺基亚曾经很强大,如今却日薄西山,在全球各市场均传出不利消息,走上了衰落之路,或许会成为下一个摩托罗拉。我们无意评价诺基亚的得失成败,我们希望从其中了解到,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当企业面临危机时竞争情报(包括竞争对手的情报、行业情报以及环境情报)所能起的作用。

一般来说,企业危机包括以下几种:

1、实物与经营:火灾、资金链断裂等;

2、非经营与行政管理:领导者突然离职、员工负面事件等;

3、信息与网络:竞争对手诋毁、消费者起诉等;

4、金融/经济体系:股价大跌、贷款困难等;

5、袭击/心理变态:领导者出现丑闻等;

6、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等。

对于以上危机,如果企业建立了竞争情报预警体系,面临危机时能及时利用情报所提供的信息,就能大大减轻因未知因素而带来的损失。举例而言,对于核心管理者离职,如果能事先作好充分准备,了解该管理者的心理和日常状态,就可以在其离职前作补救措施挽留,或者及时招募新的管理者。

一般而言,竞争情报在其形成和使用过程中会形成如下价值链:

在该价值链的不同阶段,企业都要付出成本。从第三方竞争情报研究机构来说,在数据收集阶段,即所谓的调查阶段,这一阶段至关重要,关系情报价值的形成以及价值大小的考量。

在第二阶段,即所谓的数据分析和报告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是针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系统性的知识结构,将各种数据进行归类汇总并形成结构化的报告。

对于第三阶段,通过交流,再次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用性进行评估和考查,进而形成有价值的情报。

情报经过企业决策层,形成决策参考并作出相关的决策,最后得出决策执行后的结果,论证该情报的价值,同时循环形成更多的情报需求。

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得以升值,情报得以增值。形成情报的信息对于企业而言更有价值,因此要付出的成本也更高。

对于面临危机的企业来说,信息和情报的获得是非常重要的,关系企业下一步决策是否正确,能否跟上行业的步伐。

诺基亚最近进行了一系列的行动,包括推出新智能手机、低价清货为新手机铺路、裁员等,但颓势已成,消费者的认知已无法扭转,这些行动都是事后亡羊补牢。然而,对于企业来说,事先预测和创新才是关键。

吉姆柯林斯在《再造卓越》里说过,企业第一阶段的衰落是狂妄自大,狂妄自大源于自我陶醉,对竞争对手的强大和自身弱点不屑一顾,也就是竞争情报的缺失。如果企业从成功之日起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那么,狂妄自大就不会出现。

因此,竞争情报对于企业而言,不但是解决危机的助力,同时是预防危机的关键。

综上所述,从企业危机角度,竞争情报具有三方面的价值:

第一,预防危机;

第二,协助企业建立危机反应机制;

第三,对企业作出补救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对于可能面临危机的企业,我们的建议是:

1、从成功之初即着手建立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搜集包括竞争对手、行业、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信息并形成价值体系。

2、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刻关注可能出现的危机,建立信息监测和反馈系统,并建立即时反应预警体系,做到发生即补救,补救即见效,避免在危机发生后不知如何应对。

3、与第三方情报研究机构建立长久联系,形成数据交互系统,保证自身所获得信息可信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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