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顺延条款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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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顺延条款【第一篇】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尽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__________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应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该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他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人有关衡量货物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的一切费用。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费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他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从特殊许可方能进行。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期内无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驳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他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损分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用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和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失或损坏及其一般性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负的一切责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失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保险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限制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接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已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的实际价值超过上述申报价值,则其价值按申报价值,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申报价值,而且任何部分灭失或损坏均应按申报价值比例计算。
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舶或属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他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2)无论何时发现承运的货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或发现货物属于违禁品,或在运输中为装货港、卸货港、挂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规章所禁止,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或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货方应就任何种类的灭失、损坏或赔偿责任,包括运费损失和直接或间接的由该运输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费用担负责任并向承运人赔偿。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承运的任何货物对船舶或货物造成危险时,则应同样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但如有共同海损则不在此限。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
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1)货物可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受雇人装入集装箱。上述承运人装载的集装箱或接受的满载集装箱均可装在舱面或舱内,无须预先通知。虽然有本提单第15条的规定,又尽管货物装在舱面,承运人对此种运输的赔偿责任仍应按照本提单的各项条款处理,货物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并应获得共同海扣赔偿。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或
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或
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前,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验本来是明显的。
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铅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受货人应在船舶备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在岸上,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责。
本提单内关于木材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任何记载,并不表示承运人承认该木材没有玷污、裂缝、洞孔或碎块。承运人对上述木材的玷污、裂缝、洞孔或碎块不负责任。
货方应将每件和钢明显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每捆并须捆扎牢固,明显,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并拴以金属标签,以便能在卸货港对每件或每捆分辩认明。如果货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则承运人既对正确交付又对由此发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1)由于承运人无适当方法核对散装货物的重量,提单上所列的重量仅能作为参考,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2)如果散装货或无标志的货物或标志相同的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一个人,则收货人或货主应共同和单独承担将货物或货件按比例分成数量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应按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决定的比例向他人分摊。
任,均应由货方负担。
无论何种原因货物在船上薰蒸,只要没有实际证明属于承运人的疏忽,也不应推定属于他的疏忽,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选港货的卸货港必须在船舶到达列名为选港的第一个港口四十八小时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布。
如未宣布,承运人可以选择在第一个或任何一个选港卸货,即应认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任何选港货必须为本提单项下货物的总数量。
(1)共同海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75年中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进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险、损坏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此类事件的后果都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所发生的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如果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则其救助费用应犹如该救助船舶系为第三者所有一样,全额支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在提货之前付给承运人。
如有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本船的货物所有人应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受一切损失或所负一切赔偿责任,给予本船承运人赔偿。但此种赔偿应以上述损失或赔偿责任所体现的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所有人其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的数额为限,并由他船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冲抵、补偿或收回。如果非属碰撞船舶或物体的,或在碰撞船舶或物体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体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触碰、搁浅或其他事故中犯有过失时,上述规定亦应适用。
如果发生战争、封锁、海盗、瘟疫、检疫、冰冻、罢工、港口拥挤以及其他非承运人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安全到达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装货港或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任何特殊费用均应由货方负担。
协议顺延条款【第二篇】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在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需支付的交易税费乙方承担。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签署《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以原定金合同第五条所约定之成交价款人民币万(贰佰贰拾玖万伍仟元)实际履行,如任何一方要求以交易中心评估价登记成交的,要求方须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第一笔房款(人民币)150万元(含定金2万)于10月8日前支付;第二笔房款(人民币)75万元付款在房产转让权利变更后7日内支付,第三笔房款5万作为房屋保证金在1月1日验收交接完毕时支付。
3、甲方在交房之日前,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甲方将该房屋维修基金、有线电视、煤气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买卖合同(若有)、水电装修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4、甲方将房屋固定设施或装饰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5、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并提供给乙方交房之日前一个月(月)的已缴讫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收据和物业管理费帐单以及有线电视凭证。如甲方在交房之日前未能及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则由乙方在房款的最后尾款中扣除。
本协议系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内容;在签署本协议时,买卖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追究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1篇:最新租房合同协议下1篇:关于付款的补充协议范本
协议顺延条款【第三篇】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补充知识:签订加盟合同应主意的10大问题。
既然加盟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若加盟总部在加盟者加盟前,末向加盟音详细说叫合同内容,而加盟者末加深入厂解就签下台向,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出此有必要给加盟者提个醒,公和总部签订合向前要深入了解合问内容,尤其是对以厂问题应当尽量考虑周详,以公日后出现问题。
1.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宣注册证。
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府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因此,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才能放心的加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这一基本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______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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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顺延条款【第四篇】
我们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如下争议:
一、(争议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争议的事项及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我们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日 期
协议顺延条款【第五篇】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型号车辆_____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厂牌号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1、租赁期限为_____。租金:_____个月计人民币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协议顺延条款【第六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
乙方为甲。
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
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的所。
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演艺活动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录音、舞台、演唱、剪彩、登台演出、模特等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
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岀版、各种演岀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的管理。
7、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的演岀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按公司规定标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
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
排的演艺活动及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合约期间,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
乙方保证不以个。
方式追加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注: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赔偿:
1)演岀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岀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岀者。
3)在演岀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在组织演岀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第五条违约责任:
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同,而不按违约处罚。
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公司,所有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3、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七条其他条款:
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
有效期______年,期满后自动解除。
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4、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5、此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持份。
6、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协议顺延条款【第七篇】
1、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业主和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3、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装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4、工程量验收按实际量决算,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5%;超出部分由施工方承担(增加项目除外);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5、水路改造后进行打压试验,实验方法和试验结果要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打压或未按国家标准打压,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因施工不当造成业主财物损坏,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7、由于施工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8、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在24小时内到场的由施工单位赔偿业主合同价的1%。
9、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与乙方提供的预算书中所列的材料名称规格一致,且必须是正宗合格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施工的,必须重新使用正宗合格产品进行返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本《补充条款》的内容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甲方(业主):日期:
乙方(施工方):日期:
协议顺延条款【第八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位于房屋装修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补充协议如下,本协议与装修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标的房屋的装修工程款甲方分四期支付,具体支付细则如下:
1、首期工程款为预算工程款的30%,甲方于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乙方;
2、第二期工程款为预算工程款的30%,甲方于水电项目施工前支付给乙方;
3、第三期工程款为预算工程款的30%,甲方于墙漆项目施工前支付给乙方;
4、第四期工程款为工程实际结算总额减去甲方已支付工程款的余额,甲方须在施工完毕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支付;但如果在此期间,装修工程因乙方施工质量之原因发生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解决,甲方在乙方妥善解决装修工程问题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二、标的房屋墙漆颜色在两种以下(含两种)的,不另增加工程款;如果墙漆颜色超过两种的,超过部分按装修合同的约定增加相应工程款。
三、乙方铺设地砖应按安全使用之标准进行施工,水泥沙浆层厚度不应少于3厘米,如按工程实际施工需要水泥沙浆厚度超过3厘米的,不另增加工程款。
四、乙方应保证装修合同的预算金额已包括正常施工之费用,如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验收标准而需在预算项目外增加工程项目的,所增加的项目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甲乙双方如在装修合同预算工程量之外增加需计算工程款的施工项目的,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及价格应由双方签名确认。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增加施工项目的,甲方有权就乙方单方增加的施工项目部分不予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承诺在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后,向甲方赠送科龙牌小一匹分体式空调机一台。
六、在施工过程中,如甲乙双方遇到装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情况而产生争议时,双方以公平为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乙方代表:
日期: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