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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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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一篇】

近年来,我国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感遵守执法规范的重要性,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心得。下面将从培训的必要性、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规范化执法的体会以及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执法人员必须接受规范化培训,以提高执法水平。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种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只有经过系统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执法人员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培训中,我们要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技能,增强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确保执法公正和权威。

其次,规范化执法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一方面,规范化执法能保障社会公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行使权力,做到公正无私,不得滥用职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为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另一方面,规范化执法能增强执法的权威性。执法必须依法进行,没有依法执法的权威性,执法人员将失去公众的信任,无法有效履行职责。唯有坚持依法执法,遵循规范程序,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通过执法实践,我深切体会到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首先,规范化执法能提高办案水平。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做到充分、客观、准确。只有通过规范的执法程序,才能确保证据充分、可信,从而提高执法研判和裁量的准确度和权威性。其次,规范化执法能避免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纠纷。按照规范化程序进行执法,可以避免程序上的瑕疵,减少执法过程中的纷争和误会,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最后,规范化执法能增强执法人员的权威性。只有执法人员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将执法权威体现在规范中,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我们应采取措施从源头上进行预防。首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通过重视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加强执法道德教育,培养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意识和素质。其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外部舆论监督机制,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避免出现滥用执法的情况。此外,加大执法公开力度,让公众参与执法过程,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加强执法规范化是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执法人员要不断学习、提高素质,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同时,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并推动执法规范化发展的良好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效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二篇】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着力加强民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的制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利用已建立的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成员以多种形式、更广范围地介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代理应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研究、探讨法律适用等,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

三、规范执法管理建设。

(八)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

不断总结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案件质量,促进整体刑事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办案部门。

8、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执法工作,针对本单位执法实际,在推动执法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和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策、审议重大敏感案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九)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记录,扩大执法音视频覆盖面,对接处警、现场调解、询问、讯问、指认现场、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送押执行场所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执法活动有迹可寻。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规范涉案财物进出、调用,确保不发生借用、挪用、调换、侵占或者损坏保管物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警务保障、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评估。

严格工作标准,选取执法质量较好、执法制度较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基层公安机关和所队积极申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呈报撤销命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设。

(十二)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或适时与辖区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个案指导,听取执法工作建议,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形成积极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

创新执法考评模式,扩展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将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考评的重点,以考评促进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一步一考、一环一考、一案一评”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所队领导考评职责,注重提升考评监督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引导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形成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及执法办案部门。

(十五)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下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报备。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查、重点执法问题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各级督察部门。

五、深化执法公开建设。

(十七)拓展网上服务。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受理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开展网上舆情引导。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xx)深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内容鲜活,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窗口服务。

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语言、行为,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执法窗口服务质量。开展执法服务窗口年度评星定级活动,对排名末位服务窗口督促整改。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三篇】

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学习心得体会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

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务科:王丽伟。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四篇】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五篇】

-----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院对该活动认真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召开了动员会,会上院长要求全队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加强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强化宗旨意识上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活动,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全面提升全院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警务保障。围绕上述要求,作为一名入行不久的司法警察,按照要求和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时间及方法步骤,认真抓紧抓实,着重做好对照检查和整改、总结等工作,一面参加队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一面对各项必学必训的内容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针对规范化执法实际,进行了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活动开展以来,自觉受益匪浅,具体体会如下:

一、通过周密细致的学习,认识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上级关于执法安全事件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及时通报,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警务保障执法的形势不容忽视,少数干警仍存在宗旨观念淡化、规范化执法意识不足、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因此,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公正最终落到实处,司法警察作为法院武装队伍的效能往往不可缺少,把司法警察当作是当作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个人认为一点也不为过。因此,我们必须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这样高的角度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

二、通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对于活动的开展来说还不够,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养成同样是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活动开展以来,个人结合警务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五个严禁”等相关禁止性规定,从严约束自己,确保依法、公正、廉洁司法。司法警察的执法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殊不知哪怕是押解过程中让犯人多说句把话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科学定性,再比如在协助、参与执行过程中,哪怕是责任心稍微有一丁点的松懈,当事人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全面保障。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司法,做到司法为民。如果在押解、执行过程中一时财迷心窍,就很容易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要防止问题的出现,没有比规范司法行为再好的办法了,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司法。

三、通过针对性地学习训练,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司法的服务水平。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使我深刻体会到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不但是司法警察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也是不断增强司法警察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等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照检查,我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规范进行了重温,发现了安检行为有时不够规范、值庭押解警力配备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全面、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执法用语以及行为还有不当的地方。更知道了执勤要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行为得体,既要举止文明,又不失庄严;在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不能简单粗暴、敷衍了事。有了理念的高度,再加上查找出的不足,我进行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规范化执法的要领掌握了、体能和技能提高了、法律知识掌握全面了等等,这些都是开展这次活动效果的最好体现,通过这样便捷有效的途径,使我在政治、业务、体能素质等方面都提高了,下一步才谈得上更好地保障审判、为民司法。

执法规范化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效果也十分明显,下一步个人决心在巩固前期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当作第一要务,同时侧重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活动的开展与日常工作科学统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使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公正执法的司法警察,为更好地完成警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六篇】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1/7。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二)。

总结。

等工作,一面参加队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一面对各项必学必训的内容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针对规范化执法实际,进行了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活动开展以来,2/7自觉受益匪浅,具体体会如下:

一、通过周密细致的学习,认识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

上级关于执法安全事件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及时通报,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警务保障执法的形势不容忽视,少数干警仍存在宗旨观念淡化、规范化执法意识不足、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因此,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公正最终落到实处,司法警察作为法院武装队伍的效能往往不可缺少,把司法警察当作是当作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个人认为一点也不为过。因此,我们必须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这样高的角度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

二、通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3/7到司法为民。如果在押解、执行过程中一时财迷心窍,就很容易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要防止问题的出现,没有比规范司法行为再好的办法了,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司法。

三、通过针对性地学习训练,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司法的服务水平。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使我深刻体会到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不但是司法警察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也是不断增强司法警察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等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照检查,我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规范进行了重温,发现了安检行为有时不够规范、值庭押解警力配备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全面、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执法用语以及行为还有不当的地方。更知道了执勤要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行为得体,既要举止文明,又不失庄严;在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不能简单粗暴、敷衍了事。有了理念的高度,再加上查找出的不足,我进行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规范化执法的要领掌握了、体能和技能提高了、法律知识掌握全面了等等,这些都是开展这次活动效果的最好体现,通过这样便捷有效的途径,使我在政治、业务、体能素质等方面都提高了,下一步才谈得上更好地保障审判、为民司法。

执法规范化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效果也十分明显,下一步个。

4/7人决心在巩固前期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当作第一要务,同时侧重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活动的开展与日常工作科学统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使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公正执法的司法警察,为更好地完成警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三)。

**年5月27日下午xx县公安局召开了由市检察院领导主讲的执法规范教育讲座。要求民警切实把执法为民的要求植根于脑海中,贯穿于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行为上,真正做到以规范化执法促进执法质量进步。

通过聆听这次的执法规范化教育讲座,我所全体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民警执法水平,是我们长久的、甚至是永恒的话题。为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我所与5月31日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五抓:抓执法思想教育、抓规范执法主体建设、抓执法制度建设、抓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抓执法监督建设,来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抓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5/7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抓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协警人员管理。二是深入开展网上执法办案。围绕警综平台,开展公安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三是应全面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严格案件的审核把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四是应深入执法民警培训。以基层执法质量建设为主线,增加民警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次数,抓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公安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6/7公信力,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指派所领导加强管理,明确其责任。

7/7。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七篇】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第八篇】

为了进一步关注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我于月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提出基于当前和长期,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是把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路。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年度活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部分警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行为混乱等影响执法信誉现象,执法思想、执法思想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个警察明确权力、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为人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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