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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演练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样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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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演练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强冷空气和强降雪的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雪灾损失,确保城区道路畅通,保障广大居民正常有序供水、供气,确保城区绿化得到及时保护,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县城管局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指挥部下设除雪防冻应急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调度、任务分配、上传下达和宣传报送等工作;张迪福同志负责各部门参加除雪人数统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等。

(1)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具体负责老城区、高铁连接线、将军大道、燕子河路、江店农贸市场出口、河西农贸市场、明汇城农超以及城区重点部位道路除冰、除雪护绿等工作,确保城区主要路段交通畅通和绿化安全。

(2)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储备工作,督促金叶水务公司做好城区供水抢修工作;负责城区公园、道路、景观带等绿化除雪保绿工作;做好雨雪冰冻期间市政设施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

(3)城乡环卫监管中心:负责督促中航环卫公司做好城区主次干道及大别山桥、4号桥等桥梁及其他重点路段的除雪防冻工作;负责做好冰雪期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安全排查工作;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裸露供水管道及设备的防冻、绿化及公共设施的除雪以及公共部位的保温防滑措施落实,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设置安全提示标语;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5)公安城管大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除雪防冻;参与城区重点路段的除雪保绿工作。

(6)动车站:负责做好进站道路、公交站台、站前广场、出租车上下站等处的除雪除冰工作。

(7)督查科:负责全局除雪护绿工作情况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抢险除雪分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必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市政设施及公园除雪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19人

(二)道路除冰防冻抢险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16人

(三)物业小区抢险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20人

(四)新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45人

(五)老城区抢险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43人

(六)动车站抢险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15人

(七)工地出入口抢险除雪分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xxx等8人

(一)物资设备:铲车10台,自卸车6台,铲雪车9台,雾炮车4辆,撒水机1台、双排货车3辆,撒水车3辆,其他应急车47辆,雪融剂吨(其中30吨融雪剂、10吨工业盐、吨尿素),竹子5000根,备勤人员400人(环卫200、绿化200)。

(二)设备物资组织:

1、竹竿。公共事业管理局准备竹竿4000根。(其中老城区1000根,发放联系人:张军,发放地点:河东加油站后;新城区3000根,发放联系人:凡苏波,发放地点:影剧院;园区1000根,发放联系人:蔡述敏发放地点:管委会

2、融雪剂吨。(存储地点:中航环卫公司,白马峰路原垃圾填埋场,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3、自卸车。联系人:xxx

4、铲雪车、雾炮车、撒水机等。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职尽责,确保把应对冰冻雨雪天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出现雪灾,要立即上报。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演练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等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气象局组织全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组织。

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负责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应急响应气象服务工作;

2.审核、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决策服务材料;

3.检查、指导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

4.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资金及技术装备等资源;

5.指挥处置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6.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局应急办:

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资金等资源调配;

3.向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响应期间的决策服务信息;

4.收集和汇总各相关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编辑有关应急响应情况摘报,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响应工作;

5.组织起草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总结;

6.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减灾司:

1.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情况,联合局应急办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

2.组织制作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3.组织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

4.负责灾情调查、收集及应急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报司:

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预报、预警任务的落实;

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制作和汇总;

3.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需求;

4.组织协调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预报或预测会商,组织重大灾害天气联防;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观测司:

1.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

2.根据预报司需求,负责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3.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运行、监控、维修和调配;

4.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1.负责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

2.统一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协调现场报道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科普宣传;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工作。气科院、报社和华风集团按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科技支撑、新闻宣传和影视服务工作。

人事司、计财司根据实际需要或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气象应急专家组(专家库),做好气象部门灾情调查和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关服务中心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

(一)应急响应原则。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及职责分工做好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

(三)应急会商组织。为确定应急响应的种类、级别、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附录)为应急响应启动的参照标准,综合考虑预警信号、可能影响程度、临近实况监测、发生灾害范围、公众关注程度等多种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建议。

(四)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组织应急会商:

1.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2.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

3.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

4.应急响应期间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

5.需要解除应急响应。

(五)应急会商由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主要负责人,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急办负责人参加。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主要商议启动应急响应种类、级别、范围,是否派出工作组以及其他应急事项。

(六)分管预报服务的局领导、局应急办主任、减灾司司长、气象中心主任根据应急会商结果,联合议定启动应急响应相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命令。局应急办根据议定意见,起草应急响命令并报局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含其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原则上,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局长签发,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签发。

(八)原则上按照气象灾害种类分别启动不同应急响应,当遇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适合不同启动级别时,按灾种最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九)一般情况下,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的级别应从低级到高级逐级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越级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十)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按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启动不低于中国气象局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降级及解除须提前报局应急办,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后,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具体响应程序和详细内容根据响应级别确定。

(一)iv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iv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iv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

2.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3.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

4.减灾司及时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向局应急办提出加强预报预警应急措施建议和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5.其他相关人员在岗待命。

6.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二)ⅲ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通信联络,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

2.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组织搜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国务院应急办和有关部委;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4.预报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视情况组织加密天气会商和发布对下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5.观测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6.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灾害性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7.其他有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

8.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前向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

(三)ⅱ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司和直属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进入响应的单位要明确应急岗位责任人,制定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安排,及时启动加密观测,有关应急装备进入待命状态,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服务。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及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工作,组织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应急服务工作情况。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一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网络运行情况。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8.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调配有关应急设备和团队前往应急服务一线。

(四)ⅰ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立即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局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调集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进入响应的单位制定应急岗位排班表,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有关岗位24小时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随时准备加密观测和设备保障,应急移动装备及专家团队根据需要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领导小组组长在岗,随时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根据最新情况随时研究决策应急事项。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部署应急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响应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滚动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服务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两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观测设备的跨省调度;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运行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8.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参加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人事司组织从各单位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支持团队。

9.领导小组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情况调配应急移动车和应急支持团队参与响应省(区、市)气象局的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从其他省(区、市)气象局抽调人员或装备协助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工作。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直播、发布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

签署应急响应解除命令后,应急响应各单位自动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一)iv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及时做好总结。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日将总结报送局应急办,由局应急办汇总形成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局应急办可在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中期评估。

(二)应急响应结束后,局应急办和各单位对本次响应过程和工作成效进行分析总结或小结,为预案修订和完善做好准备。

(一)本预案由局应急办管理。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应急响应单位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发现应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局应急办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响应工作流程。

(三)本预案由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演练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第三篇】

汛期将至,各村、相关单位必须抓紧做好防汛工作,切实将防汛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镇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是防汛工作取得胜利的法宝,防汛工作要继续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以镇长为总指挥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名单见附表)。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战大灾的要求。全镇境内小二型以上水库和重点山塘、沙堤险段都要组织好防汛机动抢险队,并要求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保证防汛物资储备。

防汛检查是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防汛检查,包括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情况,防汛机构的建立,抢险物资的准备,水利工程的现状等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并限期整改处理,及时消除隐患。

各村、相关单位要科学安排,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并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坚持防治结合,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水平是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胜利的关键,各村、相关单位务必加强防治结合,科学的调度防汛与抗旱,加强病险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水平,由控制洪水转变为洪水管理,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演练 防暴风雪应急预案【第四篇】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联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丹东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丹东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

使用范围

振兴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或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使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振兴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区长担任,区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必要时,由区长任区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振兴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站前街道办事处、临江街道办事处、纤维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帽盔山街道办事处、花园街道办事处、汤池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等。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负责传达区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暴风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传达区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灾后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组织工业企业救援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备。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因灾特困户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发、管理、监督;负责向省财政及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范围以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事故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交车辆正常运行;负责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方面的应对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负责组织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雪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对涉海企业、海上作业船舶和港口发布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警)报,采取防浪、避浪措施,做好防御工作;负责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援和药品保障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检测、监督管理工作。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的应急预案。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属地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因灾死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区教育局: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保证受灾地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镇(街道):负责监管属地暴风雪灾害安全管理及暴风雪灾害防范,组织编制、修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挥辖区内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负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负责暴风雪引发环境污染现场监测、评估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负责暴风雪引发地质灾害现场监测、评估等工作。

各镇(街道)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制定。

资金准备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储备金计划。

物资准备

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区住建部门应根据振兴区的道路交通情况和目前除雪设备情况,配备相应的除雪设施与设备,并负责组织协调落实。

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其他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应急联络

区指挥部建立应对暴风雪应急联络员制度,确保上下左右互联互通。应急联络员均为成员单位的分管或主任领导。

负责组织制定各部门、各系统的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组织落实应对暴风雪的相关设施与设备的储备;组织建立相应的应对暴风雪应急保障队伍;负责向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或办公室报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相关情况及建议等工作。

预警发布

区指挥部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住建、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落实措施、明确上下级及各部门与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风雪红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该预警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风雪黄色预警以上标准;或者暴风雪天气已经出现,大部分地区可能或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林业受到特别重大影响,牧区牲高安全受到特别重大威胁,且影响可能持续。

ⅱ级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风雪橙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该预警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风雪黄色预警以上标准;或者暴风雪天气已经出现,大部分地区可能或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林业受到重大影响,牧区牲高安全受到重大威胁,且影响可能持续。

ⅲ级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风雪黄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蓝色预警以上标准;或者暴风雪天气已经出现,大部分地区可能或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林业受到较大影响,牧区牲高安全受到较大威胁,且影响可能持续。

ⅳ级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风雪蓝色预警,且预计未来48h预警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连续达到暴风雪蓝色预警以上标准;或者暴风雪天气已经出现,大部分地区可能或已经导致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林业受到一定影响,牧区牲畜安全受到一定威胁,且影响可能持续。

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全面部署抢险工作。

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区应对暴风雪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运行部门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受灾地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做好因灾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做好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指挥部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住建部门要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事故区供热、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商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市场和粮油等市场检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应急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终止建议,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属地政府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在1小时内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点、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属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及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财政、应急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发改、交通、住建、文旅广电等部门要组织协调做好灾区供电、供暖、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区工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商业、发改(粮食、物价)、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空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农业农村(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奖励

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责任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本预案每3年修订一次,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

镇(街道)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组建相应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各种应急物资。

区有关部门、镇(街道)应当制定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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