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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汇聚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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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一篇】

租房时务必和出租房确认是否出租房屋的房租包含家具和电器。

有部分房屋出租者是不允许租客饲养宠物的,租房需要注意,大部分的公寓更是物业管理强行条例规定;新西兰法规规定室内不允许吸烟。

新西兰是一个岛国,电力主要来自于水利发电,风能发电和潮汐能发电,能源清洁,价格也较高,以目前市场上比较便宜的powershop公司为例,居民用电一度电也目前需要纽币,相比中国那是贵了不少,所以广大留学生同学请注意节能,冬天使用电暖气会使你的电费帐单数额猛增,所以选择正北朝向冬天多阳光的房屋也能节约您的电费。

a、冷水:新西兰大部分地区水费是单向收费的,就只是收取上水的费用,也有个别的区是收取排污费的,租房时需要和出租房明确好水费的支付;大部分的公寓的冷水费是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的。

b、热水:新西兰房屋的热水大部分是通过电加热的,使用电加热的房屋,电费中主要的部分就是电热水器的能耗,所以控制沐浴时间是控制电费帐单的主要途径;部分房屋的热水是通过天然气加热的,而天然气供应也基本属于对应的`电公司,天然气单位价格比电费低,这类房屋的能耗费用就会低一些;部分公寓是整楼整体输送热水,热水费用含盖在物业管理费里由房东支付,这类公寓对于租客来讲,能源费用是最便宜的。

house/townhouse基本都是允许租客自行选择宽带公司,目前新西兰本地的宽带提供商主要有telecom,vodafone,orcon,slingshot,megatel等等,租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各公司的各类plan选择适合自己的宽带计划;大部分提供商提供附带固定电话业务和纯粹宽带网络的选择,并且新西兰本地民用固定电话在本市内呼叫基本都是免费的,但需要注意的,国内长途:比如奥克兰拨打基督城,则是要收费的;新西兰大城市的市区部分公寓的宽带网络和固定电话都是由物业管理统一管理,不能让租客自行选择公司,有部分十分划算也有部分价格不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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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二篇】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虽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毕业生由签约到正式工作毕竟还有一段时间,所以签订《就业协议书》就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它是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才能生效的,它也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面有约束力,由于现在就业形式严峻,许多毕业生签订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今年北京放宽毕业生留京的指标:凡与中关村8000家高新技术签约的毕业生,留京不受指标限制。

2、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凭用人单位的接受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要签定试用期合同。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所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想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学多不可预知的麻烦。

5、有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有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踩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学校一方应当监督并严格控制,毕业生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万不得已要单方面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列入改派的就业方案。

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三篇】

大学生在签约的是后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后生效。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就业。

3、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4、大学生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5000元。

5、大学生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6、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7、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8、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四篇】

相较于中国北方传统的集中供暖模式,意大利的住宅一般都采用分户独立供暖方式。供暖系统一般时间关闭,用户有需要则开启,自然供暖费也是由住户自理的。很多中国学生由于并不了解这一点,在冬季浪费了大量的供暖资源,由此派生的费用则必须由自己买单。2007年中国驻意大利各使领馆接受的最多的求助便是学生因对于供暖方式的不了解造成的纠纷,而最终解决的方式一般都是花钱买教训。所以京城留学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留学生朋友,冬季在家中适时采暖,不需要采暖时及时关闭供暖设备以便节省生活开支。

另外意大利也有一部分房屋采用地热管道集中供暖,此类房屋的采暖费或者供暖煤气费一般不用另附,房东会将其分派到每月房租中。不过此类房屋档次相对较高,对于初来乍到的留学生来说并不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与中国一样,意大利的房东同样也会要求住户在入住时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作为损坏房屋的赔付。一般来说付三押一、付三押二或者付六押二都属于正常情况。京城留学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押金之前应仔细审核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核实押金的功用。除了正常的`损坏家具或硬件设施的赔付之外,如噪音、烹饪中餐的油烟造成扰民情况后的赔付是否由押金支付,如若支付在结算时房东应提供相应地收据。

在意大利留学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多的出现在二房东的房子中。由于此类人员不能提供正规的租赁协议,租赁关系基本就维持在君子协定的层面,如此在押金退还上就很容易发生纠纷。如房东额外要求房客寻找他人顶替才退还押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京城留学建议大家在租赁二房东房子时也签署合同,至少在金钱环节有明文的书面约定。

一般来说房客在意大利租房都要另附水电费,为了避免房东以缴纳水电费为由骗取房客金钱,我们应当要求房东出示邮局邮寄来的水电费账单。正常情况下邮局会将账单邮寄到房东处或者房子所配备的信箱中,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房客一般持账单到银行或邮局付款即可,第一种情况京城留学呼吁要求房东务必出示账单,否则拒绝缴费。

当然在意大利也有一部分房屋没有水费与电费账单,需要根据所配备的水表电表估算费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每月(特别是入住的第一个月)要仔细记录好水表电表的数值,以便后续估算费用。

虽然骗取水电费的情况在意大利十分罕见,不过还是提醒大家出门在外小心为上。

正常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为使其生效每份合同上都应附加印花税。虽然房东所谓受益方理应缴税,不过出租房与租赁方各出一半费用购买税票在意大利也属正常。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租赁合同应当交付市政府或者警察局进行审批备案,一般来说比较规矩的房东都会要求进行这一步工作,但是进行相关工作将会派生30~100欧的认证费用,此类费用的承担京城留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从传统上并不是全部由房东买单。目前在意大利要求进行合同认证的房东在逐步减少,不过京城留学资深顾问还是建议大家进行完备的审批备案手续,如此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意大利租房要注意的事项很多,留学生朋友们应当慎重处理每个环节,特别是租赁合同专业词汇量大,强烈建议大家寻找语言好的朋友们共同审核,以以免在“住”的这个环节出现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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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五篇】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在求职中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在经验和掌握专业知识程度等方面的不对称性,使他们明显处于劣势。为了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对自己负责。通常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

大学毕业生刚进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

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

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了前面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利于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掌握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利于毕业生争取主动权。比如: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当事人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则应按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相关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掌握相关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前,大学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关于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用人单位的文件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毕业生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遵守规定是法定义务。而且,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汇聚汇总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实习生到职业人,是千百万大中专院校学子人生的第一步跨越,在这关键的人生转型期,就业协议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过渡角色:而作为粘合学生与用人单位意愿的重要载体——就业协议,在实践当中却屡屡酿造争议,现就就业协议相关法律问题梳理解答如下:

就业协议,又称三方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该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依据的是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在性质上,就业协议属民事协议,实习生毕业前在用工单位实习,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实习期间实习生虽然得服从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但是对实习单位并不具有依附性,反倒在身份归属上仍然依附于供其完成学业的学校,所以实习生不具有劳动者身份,在获得劳动者身份以前签署的就业协议也不适用劳动法而仅受合同法调整。违反就业协议的任何一方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内容上,就业协议既包括了学校对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例如:移转学生档案、发放报到证等内容,也包括用人单位和学生平等自愿协商的内容,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内容就是这种双方平等协商后约定的内容。违反这些内容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后生效的合同往往较先生效的合同更具法律效力,若两份协议并无冲突,应当同时履行。如:就业协议未规定实习报酬,而实习协议规定了确定的实习报酬数额,在就业协议签订以后,应当继续履行实习协议规定的内容,若就业协议规定的内容与实习协议相冲突,则应当以后生效的就业协议为准。

就业协议由于涉及到学校方、高校就业办等主体的管理要求,其涉及学生和用工单位的权力义务内容往往极为简单的,许多用工单位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往往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加协议,譬如:关于实习报酬、人身损害、保密义务等条款。

由于补充协议往往基于就业协议而产生,其与就业协议构成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若补充协议与就业协议条款无冲突,应当并行履行。若条款有冲突,譬如: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为5000元,而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金为1万元,此时应当遵照主合同即就业协议的约定5000元执行。另一反面,就业协议往往有学校一方的管理界入,其更能体现缔约时的公平合理原则,而实习生与用工单位的双向补充约定,虽属于自由约定,但实习生缔约的弱势地位明显,应当从保护实习生角度去理解条款间的'冲突。

就业协议通常有期限规定,协议到期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但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在就业协议中规定“效力顺延条款”即如果毕业生在一定期间内改变就业意向,在该期间内不继续履行就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必须依据就业协议支付违约金。

案例:某大学生王某是20xx届毕业生。毕业前,他与一家网络公司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规定,王某第1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年,每差1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20xx年7月,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工作1个月后,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被拒绝。公司扣留了他的档案,并要求支付4万元违约金。

王某认为,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网络公司要求交违约金或赔偿金没有道理。网络公司认为,王某是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进的外地生源。而劳动合同产生的基础是三方协议,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要首先解除三方协议,所以王某应当首先承担违反协议的相关责任。

本例中网络公司通过就业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违法服务期的违约责任,而实际上关于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方可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企图把见习期、服务期、违约金的效力延伸到劳动关系中,这实际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就业协议本身是有时效限制的,在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去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该协议因履行完毕而自动终止,其有关的条款也随之失去效力。而在劳动关系建立以后,相关的权利义务受《劳动法》调整,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王某只要履行提前三十天即可解除合同,其辞职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单位以违反就业协议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单纯的“效力顺延条款”只是用工单位的一厢情愿,并不能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

1、事实劳动关系风险规避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毕业的学生“以实习的名义”寻找工作,用工单位接纳以后往往只是发一些实习补贴,其实习报酬标准往往与最低工资的标准相去甚远,由于已毕业的学生其身份已是适格的劳动着,其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合同签订、最低工资、工伤责任、社会保险等)。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也意味着用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责任。招用这类“有实习生之名,而无实习生之实”的毕业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而用工单位在就业协议终止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也会给未来的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留下了隐患。

基于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第一,在选择实习生时,应当鉴别实习生的身份,要求实习者提供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并控制好学生的实习期间。避免因学生身份关系的转变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承当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第二,在就业协议终止后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的签订日期可以根据报到证、劳动手册、毕业证等确定。

2、人身损害风险规避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后,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但是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当中受到了伤害却很难按照《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认定。

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件来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应当由其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指挥安排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实习生发生人身损害后,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于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降低发生事故伤害的可能性,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对于易发生人身损害的企业,可以考虑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转移风险。

3、学生违规及违约风险规避

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其劳动过程与普通劳动者并无二致,工作中间也会发生操作失误、造成企业损失、严重违纪等情形,我们把这一类风险统称为“实习生违规风险”,而另一方面,在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企业也面临着实习生因为选择更好的单位、读研等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对于第一类风险,企业应对的重点应当是管理上的投入,譬如加强对实习生的操作培训、与实习生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部的管理控制等。对于实习生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当事先在协议中规定好损失的计算办法以及损失的承担办法。

对于第二类风险,由于实习生违约成本极为低廉,企业为了违约金而去打官司也往往得不偿失,所以规避风险的重点应当是做好事先防范工作,譬如:严把实习生的招用关,加强前期遴选的投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没有必要过多的投入培养资源;譬如:特殊待遇、高价培训等。

就业协议无小事,无论对毕业生还是对企业,都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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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七篇】

有些房东可能会骗取学生的钱。当地权威或学生联盟通常会帮学生提供关于签租方案。在租之前,到网上查一下信息,确保你的房东是讲信用的。

如果房东要来看房,必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租房者。如果没有提前通知,你有权拒绝他们进入。

在签合同前,房东必须向你说明房子的能源使用情况。这非常重要,因为有效的能源利用将为你节省很多费用。

签到合同后,没有经过法庭允许及一系列程序,房东没有权利驱逐你。同样,如果你签的会固定合同,房东没有权利提高房租。

当地通常会有租户组成的团体或联盟,为租户提供建议支持等。确保你加入这些团体中。团体越大,获益越多。

租赁合同通常都比较长,术语较多,但这是你唯一可以与房东讲理的依据,因此要确保仔细地阅读整个合同,查看是否有漏洞。

首次入住时,房东必须向你提供详细的房产清单,要确保清单上包含所有的家具、设备,并要注明其状况。若有任何不满,可以直接向房东提出。另外,要记得拍照,并将附件发给房东。

入住之前,你必须支付押金,通常是6周的房租。要确保房东将你的押金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给你提供相关的证明,这是法律要求的。如果合同截止后,房东扣除不合理的押金,你有权利提出质疑。

英国租赁房代理商费用高低相差很多,法律也不相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代理商必须向你说明费用,而在北爱尔兰,他们可以不用。在苏格兰,代理商收费是违法的。因此,在租房之前,要先查清楚。

要记得为你的贵重物品,如:手机、笔记本、相机等买保险,房东通常都不会给你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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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第八篇】

在开始之前,我先给大家列一下,根据我到现在的经验总结,大家在租房方面被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遇到“二房东”

“二房东”是什么意思呢?英文管这种现象叫做sub-letting,大部分的中介及房东是严谨房客这么做的,有被允许的情况,也是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简单来说“二房东”就是一个人把一套房子租下来,比如你租了一个两居室,然后你作为“房东”的身份,再在网上发帖做租房广告,分别把每间房子再租出去,则这些租客会以为你是房东,把房租直接交给你。

这个现象普遍存在,风险重重但无法避免及杜绝。首先站在“二房东”的角度,这么做你不但可以租一整套房子,还可以做别人眼中的“房东”,更主要的是你的“房客”已经差不多把你每个月整套房的房租给交出来了,你会在租房上省很多钱。其次站在“房客”的角度,这种租一间屋子的价格会比租整套便宜很多,而且这种房源比较多,跟个人租也比跟中介租要方便很多。那么,问题就来了,就是因为便宜,程序简单,这种租房渠道才会存在极高的风险。

遇到的投诉“二房东”的主要问题有:

1.东西坏了不管修。

2.搬家的时候不退定金。

3.玩消失(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二房东”反正不是房东,想走就走)。

4.他的租房合同结束了,就有可能也会赶你走。

遇到不良房东或中介。

就算我们不找“二房东”,我们就找房东或者中介,你也未必可以保证他们在租你房子的时候就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我收到过很多同学投诉自己的房东或中介,主要投诉的问题跟上面提的差不多,但至少不怕房东或中介跑了(房东一般不会跑,因为房子是他买的,中介嘛,那要看你找的是个人的还是正规有店面的,有店面的一般跑没那么容易,英国店面租金这么贵,为了你一个客人跑了不值当):

1.东西坏了房东或中介不管修。

2.搬家的时候不退定金。

在英国这边还会有独立的个体中国人中介,他们可能是自己手里有房子或者是跟鬼佬中介合作,小伙伴们如果遇到这种中国中介,会想着和中国人沟通起来方便,可是!你必须注意的是,在租房前必须注意你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是正规的!而且在付任何费用例如中介费,押金或者什么保留房子费用,一定要在合同上写明提前付这些费用,而且在打款之后中介要提供收据!还要了解如果要退房不住的话违约金怎么赔,否则中介就会走文字漏洞,会扣大量的费用或者一分钱不退!!!!小伙伴们一定要提放这样的中介,不能被坑了啊!太多太多的例子说中介不退钱之类的事情发生了。

遇到“奇葩室友”

这个情况呢,是几个朋友通过正规渠道一起租一整套房子,这个情况在留学生中间也很普遍的。几个人一起租,每个人的名字都会在合同上,等于每个人都要承担支付房租的任务。这种租房模式主要流行原因有:

1.可以跟自己认识的人一起住。

2.大家一起租可以便宜很多。

但是这种租房方法也是存在风险的!我收到这方面的求助主要有:

1.我的室友突然回国了或找不到了,bill不交了。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都是最不理想的情况,并不是刻意要吓唬大家,我真的遇到太多在租房上出现问题求助的人了,所以我觉得是需要跟大家在这里提醒:找室友合租的时候,不管是你多信任的朋友,也请留个心眼!我们希望这个世界处处存在美好,但很遗憾,这个世界并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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