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奖惩制度表格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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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表格篇1
奖 罚 制 度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
2、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将予以20-100元/次处罚。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予以50-200元/次处罚,三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4、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处以100-200元/次处罚,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6、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乘坐者罚款200元,开机者同罚200元。
7、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8、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若蟹⑾郑元,随地大便者罚款50元,并自行清理干净。
9、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竹篱板、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11、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12、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奖惩制度表格篇2
某某公司奖惩制度
(请配合搜索“奖惩行为参照表”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弘扬正气,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以公司利益和社会道德为导向,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为保证奖惩的准确性,公司建立《奖惩行为参照表》,归集公司所包含的奖惩内容,并根据需要增加或者调整内容;《奖惩行为参照表》是本制度的一部分,是本制度内容的细化及延伸,具有同等的制度效力。
第二章 工作组织及程序
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奖惩工作委员会,其主任由审计监察部经理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党群部经理以及推选的 2名职工代表组成。审计监察部负责承担日常奖惩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召集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奖惩有关事项,并整理形成奖惩意见,向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第七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审计监察部审核,重要事项召开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
3、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第八条 惩戒程序如下:
1、员工举报、部门反映或其他举报;
2、审计监察部展开事件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向总经理报告;
3、重要事项召开奖惩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
4、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第九条 在奖惩决定公布3日内,对决定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审计监察部提出书面申诉,审计监察部负责释疑,仍有异议的,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最终裁决;如3日内未向审计监察部部提出书面申诉的,则视为同意该奖惩决定。申诉期内,仍按原来处理决定执行。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方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后,按行为程度不同,可给予鼓励性奖励、特别性奖励以及 加薪奖励,奖金从奖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鼓励性奖励:
1、该行为是在个体或局部区域或环节,对公司有积极作用的正能量事件,或获得社会赞誉的行为,得到广泛认同;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500-10000元内(含)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拾金不昧,扶老携幼,助人为乐,受到好评者;(2)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有积极贡献的;(3)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4)及时检举、制止损害公司利益违规行为的;(5)非本人岗位职责内,发现并提出关于如造价审核、图纸优化、采购等问题或方法,使得成本降低的;(5)积极参与或协助事故、突发事件救援工作者;(6)其他有正能量影响的事迹者。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200元—1000元的经济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特别性奖励:
1、该行为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更能够深入人心,产生更积极有效的行为影响,给公司带来了工作作风、思想认识方面的变化;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10000-50000元内(含)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 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在完成工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的;(3)保护公司财产,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的;
(7)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8)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经公司决定应当给予奖励的。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500元—2000元的经济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加薪奖励:
1、该行为在集团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带来革新式的变化,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或在道德品质上受到公司及社会的认可与推崇;或额外创造、节约、检举违规经济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不包括岗位职责规定的采购谈判、图纸优化、造价审核等内容。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在改善企业管理或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经 济效益者;
(2)对维护企业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3)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受到市级(含)以上表彰的;
(4)一年累计受到三次鼓励性奖励或两次特别性奖励者
2、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1000元—3000元的经济奖励(一年内累计受奖不重复给予),且享受100元-500元的加薪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 对同一人同一事件并有其他奖励的,该奖金采取就高奖励原则,不再重复享受本规定的其他方式奖励。
第十五条 同一事件有其他人参与的,可视实际贡献,给予其他人降档奖励,但奖励额不得高于第一奖励人的50%。
第十六条 员工获得特别性(含)以上奖励时,视情况可给予直接上级按其奖励额的50%奖励。
第四章 惩戒
第十七条 惩戒方式:对损害公司利益、违背企业文化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后,视情节轻重不同,可给予一般处罚、严重处罚或辞退。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一般处罚:
1、该行为违反公司制度,主观错误明显,不符合公司管理及文化要求,但影响局限于本部门或本人的,情节较轻,对公司整体不构成较大影响的,采取纠正措施可以挽回大部 分损失或消除影响;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原因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下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30000元(含)以下的,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无故迟到、早退(提前60分钟以内离开)2次以上(含2次);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的;(3)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不符合公司管理及礼文化要求,待人接物不讲礼貌,有不良影响的;(5)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情节较轻的;
(6)遗失经营管理之一般文件、物品或工具的;(7)不配合各部门工作,造成影响的;
(8)员工之间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
(9)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的;(10)被惩处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视情对其加倍惩处直至停职处理;
(11)部门经理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同等处罚。(12)其他一些应该处罚的行为。
2、符合本惩处条件的,扣除其工资200元—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严重处罚:
1、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反复错误,不予纠正,或损害公司利益,其行为产生负面影响通过纠正难以清除;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原因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50000(含)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30000元-100000(含)的,但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受聘时提供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聘用的;(2)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情节特别严重的;(3)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情节特别严重的;(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调整员工岗位或职务的;(5)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6)酗酒滋事影响秩序或非工作需要上班前饮酒的;(7)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8)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9)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的;
(10)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11)无故拒绝公司调派工作的;(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2、符合本惩处条件的,扣除其工资500元—3000元,经济损失过大的另行研究,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重违纪行为,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1、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情节恶劣,触犯公司原则性规定,给公司、社会或个人带来严重损失,给公司管理、企业形象等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利益受损严重且无法挽回;或因浪费、疏忽、违规或错误决定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的行为事件,或造成间接损失或第三方损失100000元以上的,但不包括集体决策事项(经公司下发的正式会议纪要的)。具体执行以《奖惩行为参照表》为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2)赌博、嫖宿、吸毒、参加非法组织、帮派或有其他严重有伤风化行为的;
(3)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4)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恐吓、殴打、侮辱要挟领导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扰乱公司秩序的;(5)旷工或未经许可从事其它兼职的;(6)对申诉、举报打击报复的;
(7)挪用公款、盗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或损公肥私、营私舞弊的,或收受贿赂、回扣,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利益的
(8)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或伪造、盗用公司印章、私自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的;
(9)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者;
(10)因行为不检或不良嗜好,在职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劳教处分的;
(11)投机取巧、隐瞒欺骗或虚报不实数据和信息,致使公司决策错误蒙受重大损失的
(12)酒后驾车的;
(13)因年度严重处罚累计达二次者;
(14)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恶劣后果的。第二十一条 员工受处罚的同时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时,其他员工知情不报或不进行阻止的,追究其责任:按违规员工的惩处降一级处理(一般处罚不降);中高层有此行为加倍处理。
第二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处罚承担连带责任,按对员工惩处的50%,处罚本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有经济损失的惩处按损失的30%进行扣除工资;无法直接认定经济损失的,应由审计监察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测算。
第二十五条 员工扣除工资后的当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不低于安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同类情节行为下,员工的扣除工资额度与同责任员工惩处不一致时,应给予降薪1-3个月处理(具体降薪比例及时间参考经济惩处程度)。
第二十六条 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工资,但不低于原标准的50%;
第二十七条 调查、处理违纪员工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辞退处理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二十八条 违纪员工在事件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的除外);对拒不承认违纪的事实与经过的书面陈述者,不影响公司行使对其处理的权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中没有直接规定的,按相关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但执行标准不得低于本制度同类奖惩标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形成过程中,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或 建议的基础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同意并自觉遵守。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公布施行,在此之前颁发的制度,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所有。
奖惩制度表格篇3
一为教育培训中心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在辅导教学期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师生之间共同的目标,我培训中心现将公平、公正实行如下奖惩制度:
1.学生必须认真遵守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将适时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进行劳务惩罚即打扫卫生。表现优秀者,给予相应表扬和奖励。
2.学生必须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按要求给老师批阅,对其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于未完成者,将给予批评,严重者将在课后完成并检查合格之后方可回家。
3.每次小考或其他考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其中,毕业班在学期末考试中成绩在前80%将视其为进入重点中学的培养对象。
4.学生必须与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如在辅导期间发生争执者,必须写检讨书并给予批评。
5.凡老师表扬者或表现优秀者老师会给予“☆”或“♡”,凡五个以上者均可到负责老师处兑换相应的奖品。
注:此奖惩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心所有。
一为教育
教务部
奖惩制度表格篇4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00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当月工伤未超标的,奖励生产副总300元,车间主任200元;车间当月无事故的,奖励翻倍;车间全季度无事故的,奖励主任300元;车间班组当月工伤每超标一起,扣罚生产副总100元,主任5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表格篇5
一:基本原则:
分块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狠抓落实
二:基本程序:
1、班委会讨论决定基本的奖惩规则。
2、学期末了,根据每个同学的积分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每个同学的考评。
3、具体条款的解释和对特殊事件的奖惩情况由班委会临时讨论决定。三:具体细则:
惩罚规则
教室、清洁区卫生(负责人:梁童飞)
1、教室或清洁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罚打扫卫生一周。
2、教室或清洁区卫生在年级组检查扣分者,责任到人,相关责任人在班会课做出检查。
班级纪律(负责人:郭凯汪文静)
1、迟到早退同学,每月连续三次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自习课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3、无故旷课者,班级通报批评,在班级做公开检查。
4、上课顶撞老师,在全班公开检讨。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三天。
5、打架斗殴,制造不稳定学习气氛者,停课反省一周。
6、上网、抽烟、赌博者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习方面(负责人:张晓莹)
1、不带作业、不按时完成作业和抄袭作业者,第一次违反补做即可。第二次罚做二遍。
2、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听讲,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
3、考场作弊,给他人传夹带者,扣除本次考试得分50分。
4、阅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者,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奖励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