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说阅读(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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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第一篇】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小说阅读【第二篇】
“地球不会毁灭,会毁灭的是人类”。
地球的存在以亿万年来记,这期间,发生过外星的撞击,发生过巨大的火山喷发,地震海啸,地球生物经历过数轮的生生灭灭。有的生物只剩下化石供我们思念,比如恐龙;有些生物历经亿万年都生机勃勃,比如昆虫。所以,地球是不怕所谓的毁灭的,她永远可以重来,可以从单细胞动物重新进化出来。
人类却不同。
作为一种物种,人类的历史从人猿算起也不过万年,不能说是历经过沧桑。
科幻小说《天年》探讨就是人类在面临宇宙大难时的情况。
由于极端天气的出现,人类生存环境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各国连手成立了联合国气象委员会来研究对策,拯救人类。小说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美国的科技发达,中国的古老智慧,非洲的幅员辽阔.....都参与了进来。以科幻的形式反映现实,又在小说之中融入科学知识,这是科幻小说最好看的地方。各个国家,各个人等的反应,都精彩纷呈。小说的主人公分别是几位物理学家,气象学家,和天文学家,通过他们的生活带领读者来思考我们人类的未来。
人类发展到今天,消灭的饥饿,消灭的战争,那么我们接下来要为什么奋斗呢?人口不断膨胀,环境无限开发, 地球成为了我们要保护的对象,地球不怕毁灭,但我们要保护自己。所以生活在现代的我们是比古代人的责任更重了。古代的人要种地要打猎要养活自己,现代人则要掌握科学知识,心怀天下,让自己的行为符合全人类的利益。
《天年》的作者何夕是我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给我们展现了他深邃又广博的思考。文笔优美,内容紧凑。真诚的推荐这本书给大家。
小说阅读【第三篇】
再次捧起《西游记》,不再像当年那样,只是出自对某个人的仰慕,而是从《西游记》中品味人生。
悟空——童年
孙悟空总是《西游记》中的主角,让人不知不觉地把目光投向了他,就犹如我当时一样。乍一看,他成为主角又何尝不是理所当然,他拥有七十二般变化的高超本领,一根闪闪发光的如意金箍棒;往细了看,他不就如我们那童年的纯真吗?总是无忧无虑,充满着童年的'顽皮,对世界的好奇,以及那“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特性。看着他,就像看到了金色的童年。
八戒——青春
八戒,顾名思义,就是戒去八项事。但是,让一个处于青春的少年戒去心中的萌动,谈何容易。他代表着人生的青春,开始萌动,开始追求异性,开始想独,但身上却往往有那些不足,懒惰,贪吃,陡然发现,这就是我们人生路上最美好的青春,胸怀凌云大志,却常常出错。
沙僧——中年
沙僧在西游路上,总是挑着担子走在最后,默默不语。充满干劲,殷勤。他脱去了童年的稚嫩,丢下了青春的激情,只有中年的麻木。人到中年,尝尽世间炎凉沧桑,对世界已经麻木,不再因为一点事情而愤怒,只是想扎扎实实地走好每一步。
玄奘——老年
唐僧,眼中充满了智慧的光芒,气质脱俗。谈吐深奥玄妙。他是一名智者,也是一名老者。经历了沧海桑田,像老年对生命的感悟,充满理性,没有迷茫,有的是一种淡然。即使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见他犹如爷爷般的人一样。
让我们携着悟空的朝气,八戒的激情,沙僧的成熟和唐僧的理智上路,演绎我们光辉的人生。
小说阅读【第四篇】
爱。什么是爱?是轰轰烈烈的情?是难舍难分的恋?还是藏在心底默默无闻的念想?中华下下五千年,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说清爱的含义?但是其实爱很简单。作家曹文轩的笔下—《青铜葵花》中,爱就是那么质朴而又震撼人心。
在书中,有一个名为“稻香渡”的小乡村,村子里,有一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与一名叫“葵花”的善良女孩。谁都知道,青铜葵花是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却胜似亲人的兄妹。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学习的机会;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卖掉了包括自已脚上所有的芦花鞋,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为了让葵花看上戏,青铜顶着葵花站了整整一个晚上;为了让葵花漂漂亮亮的站在舞台上表演,青铜吹得腮帮子都麻木了才为葵花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为了给自已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去拍照;为了能够多编一些芦花鞋卖钱,葵花每天一放学就去采芦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家里,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只为了缀学…
什么是爱?这就是爱,是大爱!青铜葵花,两个仅十多岁的孩子却告诉了我们爱的真谛!没有杂质,简简单单却又动人心弦的爱。
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哭了很久,在葵花要被接回城里,问起哥哥要哪的时候,我哭了,看到青铜,一个哑巴男孩,居然大声喊出了葵花名字时候,我哭了!那该是怎样深沉的爱啊!
《青铜葵花》中没有华丽夸张的语言,也没有过肆张扬的感叹,有的只是质朴的描述,却令人难以忘怀。我想每个人读过这本书,都会深深地爱上它吧!
这样质朴的文字,这样深沉的情感,我想信每个人读了都会深有感触,当然我也不例外。
小说阅读【第五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小说阅读【第六篇】
皇帝忍了好久,终于游行完了。
皇帝回到宫殿中,那些大臣吓得浑身打哆嗦,皇帝突然大发雷霆:“混蛋,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我一开始就知道那两个人一定是个骗子,这一定是个骗局,我身上也没有穿新装,你们却还在这装模做样,拉出去全砍了!”
大臣们这时一个一个哭爹喊娘:“我们不敢了,下次一定不敢了。”
“下次,你们竟然还想有下次呀,我把你们五马分尸也不解恨!”皇帝气呼呼地说。
而这时那两个骗子还在屋里数着钱,还把那些骗到的金子都装在了身体里,却不知道皇帝已经派人来抓他们了,他们装好金子准备逃走,一出门刚好跟士兵碰了个正着,皇帝见到他们后立马把他们五马分尸了,最后这俩骗子在一声痛叫之中死了,可那些‘诚实’的大臣又该怎样处置呢?
皇帝又换上一套衣服,大臣们见到后立刻围上去拍马屁:“陛下,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呀!任何衣服都比不上它,这件衣服真是精美绝伦,令人心旷神怡呀!这件衣服让人看了就觉得舒服,别说穿上了,您一定很舒服吧?”
皇帝这时脸憋得通红:“你们真是一流的拍马屁专家呀,我身上穿的这件是普通老百姓的衣服,你们太有才了,妈的!拉出去全砍了,你们真是笨到家了,一个比一个笨蛋,全是世界一流大笨蛋!”
好了,大臣也死光光了,可皇帝还没有消气,又拉来几百个老百姓,喂他们吃牛粪,还说:“你们也是大笨蛋!”那些老百姓也晕死了。
皇帝还说:“唉!没想到我这么精明的一国之主手下竟然是一群世界一级超级无敌大笨蛋!”说完也嗝屁了!
这就是笨蛋的下场,其实他们所有人都是笨蛋加笨蛋。
小说阅读【第七篇】
“我的小说么,当然不难,因为早有人替我准备素材了。”我不冷不热地回答。
“哦哟!那可好哇。”
“好?“你也真的叫好—?”我微笑着。我知道自己的眼里一定没藏住讥讽。看,他征了征,脸上似乎双过一缕阴云。一会儿,他勉强笑了笑:
“我还有事要办,先走一步了。”
我没回答。他急急地走,似乎怕我追赶,心里头,一定不是滋眯。
是的,两年来,我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看到了,心里能好受呜?礁,现在我又比他优越:我轻轻松松写小说,他呢,钻进那一大堆枯燥的理论书里,昏头胀脑去吧。
望着他那耸着肩膀抱着书的矮小背影,我忽然觉得那是一只可怜的甲虫,一只吃不到花粉却又不甘心地在茎杆上笨拙地爬个不停的甲虫。
也真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有些课明明学起来十分费劲而又没什么用处,他偏偏那么大兴头。就说那次上《basic语音》课吧,听说请到了一位辅导老师,他欢喜得不得了,生怕记不全老师讲的东西,特意弄了台袖珍录音机摆在桌上。我伏在桌上修改1篇小说,他递过一张条来:“这门课重要。”我心里一声冷笑,顺手在条上添了一句:谢谢,我不是白痴。”将条送回去。
我没看他的脸色,那不会比一张发灰的纸好看。我只觉得,这枯燥乏味,令人头痛的《basic语言》,对于他,一定也不会变成涂抹前程的金色的彩笔。
好吧,小说的结尾,不将他‘淘汰”吧,还可以让他捧一张门门全优的成绩单。可是无人理睬他这高分低能的可怜虫。他睁着一双因为不甘斗败而苦熬苦拼得眼窝深陷,无神无采的眼,久久地盯着我手里大红烫金的获奖证书发呆……这种结尾也许更令人回味。
哦,前面,就是我曾经淌过四年汗水的小厂了。
小说阅读【第八篇】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了非常多非常多。我们都有五彩缤纷的童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相比,实在是太黑暗、太悲惨了。
高尔基以阿廖沙为主人公,讲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阿廖沙在1871年丧父,跟着她悲痛欲绝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坐轮船来到了他的外祖父家。但是,这个地方人们都用仇恨代替了亲情。娜塔莉亚舅妈被米哈伊诺舅舅打死,雅科夫舅舅和米哈伊诺舅舅把外祖父最喜爱的帮手茨冈用十字架给砸死了。阿廖沙的外祖父对他非常凶狠,几个舅舅也对他不闻不问,有时候阿廖沙还遭到了外祖父和几个舅舅的殴打。只有外祖母和母亲两个人爱着他,他艰苦的生活着。在他艰苦的生活着的同时,也在孜孜不倦的学习……
在我的印象最深的一回中,阿廖沙的雅科夫就就把米哈伊诺舅舅灌醉了,气势汹汹地向这边“杀来”,阿廖沙被派去当侦察兵,他感到无比的自豪,最后在他的帮助下,外祖父和酒店的老板终于制服了米哈伊诺舅舅,让他改邪归正,不再犯错了。
最后,自从1879年阿廖沙的母亲死后,阿廖沙就正式地走入了人间。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我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我不需要去干那些捡破烂的工作去度日。在学校,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每天放学回家,爸爸为我拿下书包,妈妈为我做好了香甜可口的饭菜,我们一家快快乐乐的在一起,多么美好啊。我们可以享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高尔基没有,但是他是那么的勇敢和坚强,努力进取,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作家。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也要离开了童年,走向新的生活了,所以我要更加珍惜我的童年时光。
小说阅读【第九篇】
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有的想要一支派克金笔,有的人想拥有很多朋友……而我呢,想当一名小说作家。
世界上,除了吃饭、喝水以外,小说,大概就是我生活中第二部分了。每当我不开心时,只要打开小说,漫步在书的王国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美好的感觉,是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的;那种快乐,是敞开心扉的;那身心飞翔的感觉,是奇妙的,无与伦比的。
小说,童书,给了我心灵上的滋润,让我宽阔了视野;给予了我思想上天马行空般的快乐,所以,我理想的种子悄悄埋下——也想当这样一个能给予别人快乐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得好好学习。学习写作文的方法,写好每1篇作文。还得多写日记。至于我曾尝试过的小说写作,那可是考验才气,更是考验毅力的心智劳动,不能只写个半截,就中途辍笔,半途而废。就是现在写作文时,也不要偷懒,要具体入微,厚积才能薄发,只有现在练好笔,创作时才会拥有一只生花妙笔。
将来,我要写出好多想象力超丰富的小说,让小朋友们体验阅读的快乐。我还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拿到奖金后,我会给那些买不起书的小朋友建一个大图书馆,让他们看书,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快乐。
在写好小说的同时,我也要创作出更多的随笔、散文、诗歌,既能让我文思泉涌,文笔不老,又能为别人提供更多精神食粮,为世界文化宝库增色。
加油吧,自己!挥起无影神笔,张开双臂,迎接缪斯女神的拥抱吧!
加油吧,胡盈盈!让梦想托起我,轻盈飞翔吧!
小说阅读【第十篇】
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念了1篇她认为很有个性的、不知是学生原创还是摘抄的诗。当念到“人人都要梦想,我却只有妄想”这句时。全班哄堂大笑。
阿荨没笑,反而被笑声吓了一大跳。她将桌子上摊开的、写满密密麻麻文字的笔记本盖起来,悄悄放回了书桌里。
也许每个学校或者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因其特别的行为举止而被归为异类。阿荨就是班上的异类——喜欢独来独往,就算笑着也让人感觉她好冷漠,成绩不好不坏,整天埋头写写画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让人想和她接近,却又无从下手。
所谓“好事成双”,班上还有一个异类,就是和阿荨同桌的男生维晨,名字乍一听很像“围城”。维晨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就和阿荨同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的对话不超过三句,而且已经久到阿荨都忘记是哪些话了。
孤僻,是维晨比阿荨更突出的性格。
两个人真正开始交流起来,是在阿荨看见维晨拿了一张日本动漫碟之后。
“你也喜欢动漫?”看见阿荨满脸欣喜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动漫碟。维晨有点诧异地问。
阿荨点点头:“只是国产动漫好的实在太少,日本的终归占尽风头。”
“看过《秦时明月》吗?国产的这一部真的不错!”
阿荨摇头。
后来阿荨将《秦时明月》找来看的时候,她想起维晨曾说过,他要去学动漫,要进《秦时明月》的制作公司。
这算是维晨的梦想吧!
不过这时距离维晨不来学校已经过去大半个学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吧!
那么你怎么样了呢?阿荨在心里问自己。
我还在坚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