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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周年同学聚会致辞十实用【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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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周年同学聚会致辞10【第一篇】

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行政机关应区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作出处理,对当事人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仅作出形式上的回复,未作出实质性处理,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案件编号

(2017)鲁0684行初23号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本案是因行政机关对投诉举报的处理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以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进行了判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时希林作为投诉举报人的原告资格问题;二、对投诉举报事项是信访事项还是要求履行职责的区分;三、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仅作形式上的答复未在实体上作实质性处理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一、投诉举报人的原告资格问题。

投诉举报是公民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举报事项,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是公民主张社会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任何公民都有向行政机关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行政机关接到举报后,亦应积极作为。但并非所有行政机关对投诉举报所作的行为,都具有可诉性,也并非所有投诉举报人都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投诉举报权转化为起诉权,须受到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主体资格规定的限制。通常情况下,对投诉举报人是否具备原告资格的判决,取决于以下方面:第一,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是否规定了投诉举报的请求权;第二,该投诉举报请求权的规范目的是否在于保障投诉举报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本案而言,时希林承包的土地虽已流转,但根据流转合同及时希林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土地承包关系未发生变化,时希林仍是被占用土地的承包人。《^v^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利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时希林认为其承包的土地被第三人改变用途违法占用,向被告投诉举报要求被告进行查处,涉及时希林自身的合法权益,被告针对该举报所作的处理,与时希林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直接利害关系,依上述法律规定,时希林具备提起本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二、对投诉举报事项是信访事项还是要求履行职责的区分。

现实中,由于投诉举报事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时,应根据投诉举报的内容依法分类处理,而不能不作区分,对本属要求其履行行政职责的事项以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并答复,以信访答复的形式代替履行行政职责。具体到本案,原告投诉举报事项系第三人违法占地,要求被告予以查处,以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被告的法定职责,而被告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方式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处理,而是以信访答复的方式对原告要求其履行行政职责的请求进行了告知,庭审中被告也辩称对原告投诉举报事项作出告知已其履行了法定职责,暂且不论告知内容是否合法,告知的形式即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由此引申到当事人不服信访答复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受理问题,一般情形下,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答复不属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实践中常见有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法定职责或提出举报要求查处,行政机关仅以一纸信访答复予以回应,并作出未对当事人提出的事项进行实质处理的信访答复,以期通过信访答复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来规避司法审查。但法院对于是否受理就信访答复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时并不会机械地依据法律规定仅凭信访答复的形式外观一概而论,而是结合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内容是否属于该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该答复是否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从而对被诉信访答复的可诉性作出准确判断,对行政机关的行为给予恰当的司法评价,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接受司法审查和监督。因本案原告提起的是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不是不服信访答复行为,故本案判决中未对该信访答复是否可诉作出阐述与认定。

三、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仅作形式上的答复,未在实体上作实质性处理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主要表现有:1、拒绝履行;2、不予答复;3拖延履行;4不完全履行;5不适当履行。其中不予答复的主要情形有:法定期限内不作答复;超过法定期限作出答复;不完全答复;不予实质性答复。本案中,原告的申请事项确系被告的法定职责,被告应依法履行。被告对原告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了信访告知,告知的外在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被告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还是应从实质上进行审查认定,综合该信访答复行为是否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作出实质处理、是否存在推诿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来判断,而不应拘泥于“信访告知”这一形式。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告知并不只是流于形式地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作出告知,包含了其作为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履职申请后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作出处理等履行职责情况的答复告知内容时,该信访告知便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职责、有无正确履行职责的体现。此时的信访告知只是对当事人进行履职情况告知的书面载体,不能仅凭形式而机械认定行政机关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了信访告知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反之,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告知或答复,未正面回应当事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申请履行职责的情况不作实质性答复或顾左右而言他,不论其作出的是信访告知还是其他答复,均属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具体到本案,被告对原告作出的信访告知主要是对第三人已取得的采矿证、通过安检、环保、土地复垦等方面审查、审批、审核及尾矿库占地面积、用地方式等情况进行的客观描述,被告始终未对原告所反映、举报的第三人建设尾矿库占地是否违法作出明确界定,亦没有明确对原告请求查处事项的处理意见。被告虽对原告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了告知,但因未作实质性处理,流于形式,其实质是不予答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因被告对原告作出的信访告知没有明确结论,没有涉及到原告的权利义务,原告也不能提起撤销之诉。本案原告提起不履行职责之诉,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投诉举报事项作出处理。

毕业周年同学聚会致辞10【第二篇】

^v^有时候会转达错误部门,诉求内容的开始,最好写清楚需要转达的部门。12345热线也会转错处理部门,有时候还会代替相关部门作出答复,还会把一些举报投诉改成建议。每个行政部门都设有各自的信访科,受理信访人提交的各种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国家^v^可以自己选择转达部门,一些地方^v^也能如此,但有的地方不能自己选择部门,比如广东省^v^,对于信访投诉举报,市^v^就是处理的最高单位,向上反映的诉求也会退回到市^v^受理,并转达给相关部门处理,对信访的答复不服,也不能继续信访,但可以根据答复意见书的引导告知,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向xx申请信访复查(或复核),如果答复没有告知可以复查,则不能复查。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部门应邮寄书面答复意见书给诉求者,信访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30天内申请复查。建议或意见自然可以不用复查,但对于投诉,都应该给予复查告知,就算不适合复查的情况,答复部门也应该在内容中告知不能复查的理由。

部门答复的信访内容,不能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材料,司法局会拒绝受理,根据信访第34条规定,对信访答复不满意的,应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复核,信访的答复内容只是一种解释,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继续申请信访复查,还是行政复议,是每个人的选择权利,不能根据信访条例,拒绝受理行政复议,一些信访答复内容并非就是一种建议或解释,而是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完全满足行政复议的条件,拒绝受理可以向司法厅、司法部逐级反映情况。

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最好直接写明具体什么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哪方面的权益,并提供证明材料,复议要逐级申请,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终审),垂直管理的部门,则是向部门的上级逐级申请复议,具体哪里受理复议,应向司法局复议科或部门的上级咨询,复议终审不服,则换法院行政诉讼维权。

行政复议需要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后的60天内申请,超过期限则只能诉讼,行政诉讼不超过2年都可以。

信访过程是维权最简单的选择,行政复议需要提供复议申请书等材料,法院的行政诉讼其实也很容易,比民事诉讼提供被告资料方面更加简单。检察院12309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在生效之前继续上诉。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都是很简单的,不要想得那么麻烦,复议或诉讼基本受理条件,是对方的行为或不作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

毕业周年同学聚会致辞10【第三篇】

一、审计工作是依法进行的,审计报告基本是实事求是的。

本次审计对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审计报告》既肯定我公司做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指出了我公司在经营运作和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所列基本符合事实。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对审计“处理意见”的几点要求和意见。

我公司××××年×月由省政府以×府函[199×]×××号文批准成立,政府明确要求公司主要任务是积极多渠道争取和筹集农业建设资金,促进××省农业经济发展。公司当时的主要业务是对口国家六大投资公司中的农业、林业两大投资公司投资××省的业务,以及国家计委对××省的投资业务。公司成立时省计委、省财政都没有安排启动资金,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公司已具有××××万元注册资产,××××年创税利总额×××万元,上缴所得税×××万元,上缴流转税××万元。目前公司正投资×××院建设××省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大楼,项目建成后对促进××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参与配合省计委及有关部门多争取国家投资××省的项目×××多个,资金××多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乡镇企业等资金××亿元,以工代赈资金×亿元,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亿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审计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部分申述我们的要求和意见,希望审计组能够采纳。

1.对“账外公款”发生额处以×%的罚款。我们要求将“账外公款”中个人存款××万元及应归入大账的应收货款×××××××元不计入罚款发生额。对调整后的余额×××××××元处以1×%的罚款计××××××元,减少罚款××××××元。

2.要求“账外公款”中发放的福利、节日补贴在大账中“工资”费用列支,然后调整应纳所得额。因为“应付福利费”科目只列文职工的医疗费用及困难补助等。同时“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只有××万元,如果列入该科目会出现很大的红字。

3.我公司××××年至××××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年至××××年账外公款中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咨询费××××××元扣除费用××××××元和应缴营业款×××××元后余额××××××元,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元。

4.账外公款中业务接待费××××××元,其中××××年×××××元,××××年×××××元。按我公司营业额计算××××年有业务接待费×××××元、××××年有业务接待费×××××,没有超过纳税调整额。因此,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元。

以上3、4项合计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元,减少应纳所得税×××××元。

5.对资金管理不善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投资××市、××市等项目的资金,都是国家有关部门投资或向银行拆借的投资资金,投资前都是经过项目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分析,经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建设的。对于资金回收困难和达不到预期效益,主要是经济形势及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问题,不应作为违规拆借资金和资金管理不善问题。

三、通过这次审计,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

1.设立账外公款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前我们对“账外公款”从思想上、认识上以及操作上只是作为公司的另一套账,统一纳入公司预算来记账和处理的,贪图资金周转方便,认为这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这是由于我们对财经法规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刻所造成的,未充分认识到设立账外公款的违规问题,从而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今后将吸取教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必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每个投资项目要更加认真地做好可行性研究与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采取措施追收已到期的资金,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今后要认真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知识的学习,减少因公司财务和有关人员工作经历和经验肤浅,对财经法规的理解不够全面而造成的工作失误,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搞好财务工作。对这次审计中提出的财务管理问题,我们已认识到这样做法是错误的。除有针对性地改正外,今后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的基础工作。

经过审计组人员的辛勤劳动,很好地完成了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送达我公司,为此我们对审计组人员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改正。同时请考虑我公司基本上是负债经营,正在投资××省农业推广中心项目,资金紧缺等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希望在罚款上从轻处理,支持我公司的发展。

××公司(章)

××××年×月×日

毕业周年同学聚会致辞10【第四篇】

一、关于不合规票据列支问题 贵局审计指出,我乡××年至××年列支××乡派出所严打开支××元;××年至××年列支××乡国土所代征耕地占用税手续费××元;××年列支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经费××元,以上合计列支××元。此行为违反了《^v^会计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以上情况属实,上述支出均为实际支出,请求免予处罚,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关于出租和承包收入应缴未缴税费问题 经核实,我乡出租房屋税费未缴纳的现象确实存在。但由于我乡不是建制镇,根据《^v^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属于房产税的纳税范围,我乡“应缴未缴房产税××元”一项应予剔除。

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 ×号)“乡镇征收成本性支出控制在××%”之规定。

经我们再三核实,该项超标准支出主要是支付村干部的误工费用所致。为了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改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手段,减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直接磨擦,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乡党委、政府再三研究才出台了适当支付村干部收取社会抚养费误工费用的措施。对审计组的处理意见我们没有异议,但请求贵局考虑乡镇工作难开展的实际,免予处罚。

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贵局审计指出,我乡人民政府发放××年住勤补助××元、计划生育进位奖××元。此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之规定。以上情况属实。对审计组的意见我们没有异议,所发两项补贴将如数扣回,请求从轻处罚。

五、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算问题 贵局审计指出,我乡单位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至××年××月止,乡总会计账“暂存款”科目余额为××元,“暂付款”科目余额为××元;乡政府和计育办账“暂存款”科目余额为××元,“暂付款”科目余额为××元。此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之规定。

以上情况属实。对审计组的处理意见我们没有异议,现在正在组织力量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实、汇总上报,按要求尽快调整好相关账目。

总之,贵局对我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问题都在我乡实际存在,这些问题的提出对促进我乡今后的财务收支活动有着长远的意义,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一种鞭策,我们一定会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但我是个农业大乡,财政收入基础薄弱,可用财力十分有限,日常运转举步唯艰,请求县审计局秉着教育为主、处罚从宽的原则,尽力减轻对我们的经济处罚,我们也一定会认真总结经验,着力健全财务制度,积极规范财务管理,努力使我乡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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