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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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1
根据国家、省关于2011年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春风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本着共同参与、温情服务、帮扶解困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风行动期间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成立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杨万斋、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彦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区县(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成,负责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
二、 主要活动
“1+6+1”就业服务活动即:
第一项活动是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启动,统一举办的2011年“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活动。全市拟组织2000家企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3万个招聘岗位,帮助农民工尽早实现转移就业。
六个分项活动是在春风行动期间,针对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的“区县乡招聘会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送培训下乡活动”;针对正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的“一站式推荐岗位活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活动”;针对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春风送岗位活动”。
另一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推荐十个民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
三、 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拟定于 3月2日上午10点,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大厅,以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名义召开区县(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春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和春风卡2万份。
2、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 2
招聘洽谈会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会 标
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
4、标语口号
见附件一
5、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3月11日,上午9点
6、启动仪式地点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7、参加启动仪式领导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沈阳市领导;沈阳市政府副祁鸣;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沈阳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沈阳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
8、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
(1)冯连旗局长讲话;
(2)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3)祁鸣副宣布: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开幕。
9、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设立政策咨询区,届时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促进法、用工合同、工伤、维权及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同时免费发放春风卡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设立招聘洽谈区,届时市人力资源市场将发布用工岗位信息,组织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进场,开展农民工招聘洽谈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三是现场进行招生报名。设立培训招生登记区,届时培训机构将对有愿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
四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届时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是进行活动巡视督导。市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派督导组赴各区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
(三)开展各种专项服务活动
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培训下乡”、“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六个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尤其要深入基层,把活动办到企业、办到乡村、办到农户,注重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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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好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工作,以此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农民增收,从本月起,至20xx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股室、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一)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地点:各乡镇宣传点、政府广场、就业服务大厅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0日-20xx年2月26日
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春风卡内容以介绍城镇务工人员基本常识和生活安全须知、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春风行动的时间安排,由职介所、就业培训股、劳动监察仲裁股与县工会、县妇联共同设计,办公室负责印制。按照市局在20xx年2月27日各县同时设立“春风行动20xx”招聘会启动仪式分会场的总体要求,在开展主题宣传的同时进行用工岗位摸查工作,由县职业介绍所具体负责,劳动监察仲裁股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密切配合,摸查全县范围内的企业用工情况,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收集空岗信息,汇集省内外合作企业、放心企业、劳务基地的用人信息,为春风行动招聘会全力做好准备工作。
(二)春风行动20xx招聘洽谈会
举办地点:招聘会主场设在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楼
举办时间:20xx年2月27日
工作安排:招聘会以职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其它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来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场所设置、用工信息的汇总与印制,就业培训股负责企业招聘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做好求职人员进场应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职业介绍所负责在现场提供就业政策、维权指导、务工常识等咨询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各责任股室切实做到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做好现场招聘会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就业需求调查
开展方式:送岗位入户、到户调查岗位需求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8日
工作安排:深入农村开展转移就业需求情况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需求,同时组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将空缺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未能参加招聘会的农民工手中,切实做到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每周将调查情况报县职业介绍所,职介所根据调查情况迅速调整岗位开发方向,并将新岗信息及时传递到乡镇,为送岗到户工作提供便利。
(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活动
活动方式:开展各类培训,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9日-20xx年4月30日
工作安排: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从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主旨,由就业培训股牵头,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合,广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并积极落实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费职介、税费减免、社保补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信息咨询、技术扶持等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创业扶持政策在广大农民工当中的知晓率。
(一)各相关责任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加强对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举办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xx年度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中的各项工作。
(二)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宣传动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要深入村组抽查信息宣传落实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0%。
一组:张焱、xxx、xxx、李青山,负责广货街镇、江口镇、金川镇、旬阳坝镇
二组:鲍xx、张楠、xx负责梅子乡、四亩地镇、筒车湾镇、皇冠镇
三组:xx、邓晓聪、xx,负责城关镇、汤坪镇、太山庙乡、龙王镇
(三)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用工需求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县劳动力市场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乡镇要针对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对前来咨询、报名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影像资料,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发到每一位有务工需求人员的手中,要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确保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3
为了配合城关区就业局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进一步做好我辖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更好地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按照《兰州市城关区20xx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订了东岗西路街道“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尽早实现就业。
1、辖区各类求职人员,重点是进城务工的各类新成长劳动者。
2、辖区各类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
20xx年1月29日至3月10日
开展"五到位"活动,即宣传到位,走访到位,服务到位,政策到位,维权到位。
(一)宣传到位
1.注重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人力资源周刊》、发放宣传资料等扩大宣传,做到春风活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注重深入宣传。在活动期间有组织深入社区、企业、工地、车站和务工人员集聚地等,在宣传栏张贴活动内容。1月29日下午在汽车东站开展集中宣传,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发放“爱心卡”30余张,为农民工发放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单100余份,为春风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各项就业服务打好基础。
月17日在华润万家超市门前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
(二)走访到位
1.各社区就业专干开展"上家门、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重点企业,了解求职人员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将情况进行登记。
2.开展"就业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访在各类建筑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为他们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及时掌握辖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同时,针对求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讲解援助政策、方式等,使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内容。
3.开展"特殊群体援助"走访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户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员家中及时收集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三)服务到位
实施“零盲点全覆盖”深入辖区住户和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并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社区就业站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辖区企业和辖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四)政策到位
1.免费为辖区各类求职者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并及时宣传就业政策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2.全力打造城关区农民巷食品一条街,为辖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岗前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维权到位
1.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让辖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帮助辖区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2.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专干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优势,协助区劳动监察中队,为辖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有关数据。3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烟台市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xx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烟台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烟台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扩大“一户一策”适用范围,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烟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5
根据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妇女联合会迪劳社〔xx〕10号文件精神,县三部门于3月9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搭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平台,实现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部门经过协商、讨论,决定结合本县实际,开展春风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一)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月10日至3月28日,主要工作内容:发放《外出务工知识读本》,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制作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读本,请县电视台报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县城开发岗位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引进技术人员参与我县经济建设;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压力。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各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活动抓好、抓实。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确保就业服务取得实效。
(三)汇总统计,报送情况。
请各部门认真汇总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送任务。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6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 “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开的发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的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7
根据国家、省关于2011年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春风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本着共同参与、温情服务、帮扶解困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风行动期间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成立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杨万斋、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彦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区县(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成,负责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
二、 主要活动
“1+6+1”就业服务活动即:
第一项活动是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启动,统一举办的2011年“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活动。全市拟组织2000家企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3万个招聘岗位,帮助农民工尽早实现转移就业。
六个分项活动是在春风行动期间,针对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的“区县乡招聘会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送培训下乡活动”;针对正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的“一站式推荐岗位活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活动”;针对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春风送岗位活动”。
另一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推荐十个民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
三、 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拟定于 3月2日上午10点,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大厅,以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名义召开区县(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春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和春风卡2万份。
2、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 2
招聘洽谈会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会 标
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
4、标语口号
见附件一
5、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3月11日,上午9点
6、启动仪式地点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7、参加启动仪式领导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沈阳市领导;沈阳市政府副祁鸣;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沈阳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沈阳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
8、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
(1)冯连旗局长讲话;
(2)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3)祁鸣副宣布: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开幕。
9、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设立政策咨询区,届时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促进法、用工合同、工伤、维权及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同时免费发放春风卡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设立招聘洽谈区,届时市人力资源市场将发布用工岗位信息,组织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进场,开展农民工招聘洽谈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三是现场进行招生报名。设立培训招生登记区,届时培训机构将对有愿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
四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届时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是进行活动巡视督导。市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派督导组赴各区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
(三)开展各种专项服务活动
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培训下乡”、“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六个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尤其要深入基层,把活动办到企业、办到乡村、办到农户,注重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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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xx〕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9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能够有效消除20xx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下面是本站网友精心挑选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方案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为有效消除20xx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部署,在我县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22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2月20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总结工作经验,回顾主要成效。
二、任务分工
(一)强化药品生产监管。提升源头管理,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行为。(县局药械股配合市局药化生产科)
(二)严格药品流通安全整治。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保障,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局药械监管股配合市局要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的重点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开展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情况的重点检查。(县局药械股和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要重点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药械股负责)
(四)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稽查大队负责)
(五)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xx县“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县局办公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执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各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局面,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困难,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统筹协调,加强协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四)明确信息,准确报送。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和相关股室按照要求将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打击药械违法行为治理、药械风险监测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至县局药械股。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相关报表。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28日报阶段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5日前报20xx年“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总结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x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20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1日)。 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2日—20xx年2月20日)。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弊。在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强化源头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局)。
(二)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三)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各县局,市局风险应急科)。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风险应急科,政策法规科,各县、区、园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市机关各科室,各中心、支队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又要按照原定职责,全力抓好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市局决定成立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抓好春风行动组织领导,各基层局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贯彻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共同治理,做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机构改革影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大调研指导,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各基层局建立“春风行动”协调办公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要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11: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报送途径:
1.各县、区、园区局要按照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对口科室和执法支队,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局相关科室和执法支队对各地报送材料把关后,报办公室汇总。
市局办公室联系人:
各镇、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扶贫办、xx市总工会、xx市妇联定于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集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溪市扶贫办、岑溪市总工会和岑溪市妇联将于20xx年2月24日在市人民广场举行20xx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各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地的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三)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
(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形式招聘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现场招聘模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招聘活动,增强活动实效。现场活动要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保政策、扶贫政策、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远程招聘等途径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有效对接。
(二)引导返乡创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特别是集中宣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政策文件,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影响返乡创业的融资、用地、服务、用人、风险防范等问题,提高政策落实便捷度,掀起返乡创业新浪潮。
(三)开展技能培训。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
(四)聚焦就业扶贫。各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各镇各村,在春风行动活动期间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招聘活动,组织更多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协调开展市内劳务协作,引导贫困劳动力在当地和市内就业。依托对口支援机制,推进东西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五)加强权益维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其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设专人负责并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加强沟通联系。各镇要大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要求参与本次活动农村劳动力人员不少于15人,活动结束后由联系负责人及时做好总结、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积极开展调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在春风行动期间,要广泛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全面摸清情况,充分把握发展趋势,积极分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和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十周年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信息,及时发布活动安排。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要在本地媒体予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镇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活动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工作,于xx年3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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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五部门下发的《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函〔20xx〕1号)要求,阳明区定于在全区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为确保我区专项服务活动按照市通知要求落实落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春风送真情就业惠民生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我区“百大项目”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使各类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使各类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一批用人单位,尤其是“百大项目”企业,满足其用工需求,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按照区专项活动时间安排,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自1月15日开始3月底结束。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工作,抓住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回乡、返厂时间节点,入户入企,做好“送政策、送温暖、送岗位、送信息”四送服务,吸引优质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服务活动。
(一)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区于20xx年1月15日(周五)同步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要提前筹划、统一部署,尽早做好同步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组成联合工作队、服务队深入村(屯)、社区有针对性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人员等服务对象,送温暖、拉家常、摸情况,做到服务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创业诉求清,形成走访服务实名制清单;走访辖区内用工较多的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单位),要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用工需求,重点掌握落地我区的“百大项目”,形成大企业、大项目岗位需求台账清单,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实施一轮政策宣传。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调度重视,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清单内容发送到相关部门。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自媒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就业d图、微信、微博、公众号、电子屏等推送电子版宣传手册、政策解读稿、播放就业创业政策小视频;联系媒体通过电视访谈、热线直播、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即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为求职创业人员释放利好政策。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屯)、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在基层走访过程中,发放政策手册、政策日历、岗位信息等宣传材料,“手把手”教会服务对象关注应用本地公共就业服务公众号,切实落实“政策入户”,打牢活动的理论基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举办一场典型事迹报告会。区人社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活动期间挖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转就业人员中的劳动致富典型,围绕求职工作经历、致富经验和心得体会等形成典型事迹材料,根据实际联合举办事迹报告会。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街道社区、生产一线、招聘活动现场等场所,面向各类群体讲述劳动者的故事,树立“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理念,引发心灵共鸣,激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各镇(办)要牵头推荐不得少于2件的典型事迹材料,于20xx年2月3日前报送区人社局。(区事迹报告会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五)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一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组织现场招聘会要统一使用“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名称,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二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针对我区“百大项目”、辖区重点规划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制定公布本地区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和岗位需求清单,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三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通过就业d图、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相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开展远程招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对接。四是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其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招聘服务合作,也可与智联招聘和58同城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协作,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选项。黑龙江地区智联招聘负责人:肖顺峰,联系电话:xxx。(完成时限:20xx年3月20日前)
(六)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创业项目,吸引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女性劳动者、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与。推广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专门培训和外出务工,以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创业增收。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载体、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成功创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帮助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划就业方向和实现路径。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深入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各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有就业意愿的“两后生”及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提出培训建议,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仍然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完成时限:20xx年3月29日前)
成立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局长王凤丽同志任组长,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鑫淼、扶贫办主任冯春富、区总工会魏杰、区妇联副主席王润楠、区残联张丽娟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活动联络人。由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春风行动的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起草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服务工作。区各成员单位配合人社局开展此次专项服务活动,为区人社局提供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根据部门优势牵头或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各类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四送”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挖掘就业创业典型,指导好各镇(办)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