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产测绘岗位职责内容【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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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岗位职责内容【第一篇】
测绘人员岗位职责
房地产测绘队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 认真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房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认真学习房地产测绘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 认真负责房屋权属的新建、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的现场调查测量,核实房屋权属四界的归属。
五 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和绘制房屋平面图,做到图、表、面积相符。
六 认真细致地填写房屋调查记录及《房屋所有权证》的配图工作。
七 在实地调查中,对申请房屋权属不清或与实际不符的,调查人员必须提出更正意见,有权提出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建议。
八 完成房管局、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产测绘岗位职责内容【第二篇】
测绘岗位职责
1.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负责任命人员岗位,确保站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确保必要的人财物资源的获得,使之适应设计产品质量要求;
经营市场的拓展,确保业务的获得;
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以确保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的要求。
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负责项目的接受以及勘测任务的下达;负责合同的签定。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2.项目负责人
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负责项目工作
总结
、检查报告的撰写; 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3.技术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记录并保存所有测量记录; 确保测量依据准确; 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负责测量仪器的使用、保养、标识。4.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对外业测量数据进行检查;
对内业成果、报告、图纸进行检查; 对质检情况做记录;
将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退回给操作人员修改; 对项目总体质量进行评估。将质检记录定期上交。5.办公室
负责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使用管理; 负责管理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工作;
协助站长进行内部人事工作; 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房产测绘岗位职责内容【第三篇】
测绘部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做好中心生产计划、安排、统计和实施工作。
2、负责部门全面工作。
3、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制定部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本部门设备与财物管理。
6、成果资料的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7、部门安全生产。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
一、检查员岗位职责
1、制定部门具体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写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2、负责生产质量检查、生产统计、部门技术培训。
3、负责部门的资料管理、物资管理、成果上交、成果保密管理。
4、负责生产实用技术开发、内部计算机安全管理。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作业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质量一级检查,组内的技术培训。
2、组内的资料、成果保密、设备管理、安全生产。
3、生产实用技术开发。
4、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作业员岗位职责
1、生产作业、产品自检自查、资料保密、成果保密。
2、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安全生产。
3、生产实用技术开发。
房产测绘岗位职责内容【第四篇】
15、什么叫房屋的总层数?
答:房屋的总层数是指房屋地上层数和地下层数之和。
16、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可否计算房屋层数?
答:不计层数。
17、房产测绘成果的二级检查如何进行?
答: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18、哪些人可以委托测绘?
答:权利申请人;权利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19、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是否应签订合同?
答: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房产测绘委托书)。
20、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答: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二、房屋面积测算
1、房产测绘机构在实施房产测绘工作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
2、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一般具备什么条件?
答:
a)应具有上盖,室外楼梯除外;
b)应有维护结构;
c)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d)层高在或以上;
e)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3、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4、房屋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怎样计算建筑面积?
答: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5、阳台、露台(晒台)如何计算面积?
答:阳台、露台(晒台)的区别主要看是否具有顶盖,有顶盖的是阳台,没有顶盖的是露台(晒台)。
阳台分为全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全封闭阳台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阳台计一半面积;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没有顶盖的所谓“阳台”视为露台(晒台)不计算面积。
6、“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如何计算面积?
答:“空中花园”、“入户花园”是最近几年房屋设计出现的新名词,实际上就是阳台,参照阳台计算面积。
7、设计层高低于 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8、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柱和玻璃幕墙、台阶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9、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下方可利用的空间计算面积吗?
答:不计建筑面积。
10、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是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11、伸缩缝如何计算面积?
答: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否则不计算面积。
12、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设备用房等如何计算面积?
答: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3、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能否计算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14、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如何计算面积?
答: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因功能需要,其层高较高,《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其层高不论高于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5、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6、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如何计算面积?
答:内部无结构层的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只要结构层高达到,均按一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挑廊如何计算面积?
答:封闭挑廊计算全部面积;未封闭挑廊计算一半面积。
18、空调机位如何计算面积?
答:平面图上设计的空调机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19、飘窗(凸窗或橱窗)如何计算面积?
答:设计图纸上飘窗(凸窗或橱窗),如果窗台不落地,不计算建筑面积;落地窗高度达到按投影计算建筑面积,高度达不到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20、户内楼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
a)户内楼梯不论其楼层高度,踏步有几跑,均按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b)跃层(复式)建筑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计算在所在楼层;
c)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等层高大于或等于的,其中的户内楼梯计算建筑面积。
21、消防通道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为多栋服务(小区)的消防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部的消防通道应计算建筑面积。
22、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如何计算面积?
答: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不计算面积。
23、墙体如何计算面积?
答:墙体厚度应为剔除内外抹灰厚度的裸墙厚度;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外墙墙基线的外侧墙体计入外半墙面积,外半墙面积作为栋共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24、室外楼梯、台阶如何计算面积?
答:有完全覆盖下方楼梯的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全部面积;否则计算一半面积;当上层楼梯完全覆盖下层楼梯时,其下层楼梯视作有顶盖楼梯;施工平面图设计建造的顶盖视为“永久性顶盖”,业主自行搭建的顶盖不予认可。
台阶分为室内台阶和室外台阶,室内台阶计算全部面积,室外台阶不计算面积。
25、玻璃幕墙如何计算面积?
答:玻璃幕墙及其它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体外围水平投影计算。
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1、共有建筑面积分为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它们各自的范围有哪些?
答: 可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本栋建筑物内共用的核心筒、电梯井、观光井(梯)、楼梯间、电梯间、室外楼梯、提物井等垂直交通空间;
2)本栋共用管道井、通风井、垃圾道等;
3)为本栋服务的变电室(配电房)、水泵房、设备间、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冷冻机房、空调机房、风机房、管理用房、值班警卫室等;
4)本栋共用的门厅、大厅(堂)、过道、门廊、门斗、走廊、檐廊等水平交通空间;
5)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
6)架空层内为本栋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门厅、门廊、门斗等;
7)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8)其它为本栋服务的建筑部位。
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
1)人防工程;
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位)、自行车库、车棚;
3)高层建筑中的消防避难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
4)架空层中的架空部位;
5)物业用房、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垃圾站、公厕等公建配套用房;
6)为多幢或它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设备用房、警卫室等公共用房;
7)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学校、会所、医院、娱乐活动室、健身房、阅览室等;
8)用于小区(公共)通行的建筑物通道和消防通道;
9)用作公共使用的亭、塔,道路旁人行走廊,绿化带场所的公共设施;
10)用作公共事业、市政建设的建筑物;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2、共有建筑面积的分为哪几个类型?
答:栋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整栋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全栋进行分摊。
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
指为某一或多个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积,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该功能区或上述多个功能区进行分摊。
层共有建筑面积
由于功能设计不同,各层的共有建筑不同时,则应区分各层的共有建筑面积,由各层各自进行分摊,此类共有建筑面积由所在的层进行分摊。
3、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按照相关建筑面积进行共有或共用面积分摊,按下式计算:
δsi =k×si
k =
式中:
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取位至;
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套内建筑面积,㎡;
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
∑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之和,㎡;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4、成套服务套内建筑面积测算方法是什么?
答:参照国际标准《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中b1。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5、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有没有上限?
答: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为共有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值。它是衡量房屋得房率高低的参数,分摊系数大表明得房率低,分摊系数小表明得房率高。
影响房屋共有面积分摊系数的大小因素有两个,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的大小和套内建筑面积的大小。一般情况下比较不同的建筑物,建筑物内共有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大,反之则小;建筑物内套内建筑面积大,房屋的分摊系数就小,反之则大。不同的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不同,专有部位和共有部位没有可比性,无法参照比较。房产测绘机构依据设计图纸到建筑物现场实测时,建筑物的专有和共有部位已按图施工完毕,只能依据规范测绘计算。综上原因,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没有上限。
6、购房者购买住宅时需掌握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常识有哪些?
答:一般来说高层住宅楼或电梯洋房住宅楼分摊系数要大于多层普通住宅楼;
商住楼的住宅分摊系数要大于住宅楼;底层架空的住宅楼的分摊系数要大于底层不架空的住宅楼;小户型的住宅楼分摊系数大于大户型的住宅楼。
7、同样是住宅楼的两栋房屋,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就一定“好”吗?
答:得房率是买房一个比较重要指标,分摊系数小的房屋得房率高,比较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少或较小,使用不方便;分摊系数大的房屋得房率低,不实惠,但共有部位较多或较
宽敞,使用方便。例如,普通住宅楼的分摊系数比带电梯的多层洋房小,在同等地段购买普通住宅楼经济实惠,但没有电梯多层洋房使用方便舒适。
8、为什么会出现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情况?
答:购房合同中记载的面积是开发商在房屋未开工或竣工前计算或在市场上委托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依据施工平面图计算的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是房屋竣工后房产测绘机构依据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实测,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的面积,办理产权登记以实测面积为准。
造成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执行的不同技术标准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b)通过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尺寸变化或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变化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c)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尺寸有差异会造成面积差异;
d)客观存在的测绘误差也会造成一定的面积差异;
如果购房签约的计价方式是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话,出现房款“多退少补”的情况应属一种正常现象。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认真参阅合同中约定的销售面积与产权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
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差异条款处理。
10、我市新建商品房房产测绘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新建商品房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提供相应的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及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资料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房产测绘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测绘受理:对如符合实测条件的房屋,填写测绘委托书,并收取相关资料。
2)外业测量:外业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依据相应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比对测量,如实记录房屋尺寸,外业小组人员互查记录资料。
3)内业绘图计算面积:内业绘图计算面积依据外业测量人员记录的房屋尺寸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必要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图形闭合差调整房屋尺寸。并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位面积以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4)测绘成果检查:由房产测绘机构安排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房屋测绘的内外业进行检查,主要工作如下:检查外业记录、内业绘图资料的基本一致性;比照设计图纸检查建筑部位计算面积合理性;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的适用性。
5)出具测绘成果:通过测绘成果检查的房屋,委托人缴纳测绘费后,按规定出具测绘报告,委托方签章验收。
6)成果归档:将测绘报告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归并存档。
建政〔2014〕123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铜政〔2014〕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增加拨付节点
(一)达到预售许可最低形象进度或建成面积申请用款的,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35%拨付;
(二)形象进度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1/2或建成面积达到规划总建筑面积1/2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55%;
(三)单体房屋结构封顶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0%;
(四)单体房屋外墙等围护结构及内部砌体工程全部完工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85%;
(五)单体房屋质量验收合格申请用款的,累计拨付资金按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的90%;
(六)房屋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全额拨付剩余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二、增加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确认方式
对有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塔楼(有主楼与裙楼),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建筑物已经建至地面二层(含二层)
以上,且已建成面积达到或超过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0%,视为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投资额度条件。
三、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销售行为
商品房许可预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自核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准销售房源的户室等相关信息,并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选择开盘时间,同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价清”制度。
四、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