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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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丰食药所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二个示范,加强三项监管,提升四种能力”的工作思路,以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治理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辖区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安丰所工作实际,对我所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在摸清农村餐饮单位的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结合“”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幅,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宣传简报6期。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共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132余人次。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同时,积极探讨落实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逐村、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车40台次、人员110人次,监督户数90户次,责令整改家,取缔家,实施行政处罚家,其中警告21家,取缔家,罚款家,共计罚款元。
虽然我所在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农民、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存在很大的难度。
今后,我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餐具消毒工作。三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二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x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纪委书记(代管畜牧水产工作)刘娜、雨母山乡副乡长唐祝英、呆鹰岭镇副镇上罗棋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刘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依法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
为提高养殖户、贩运户以及各乡镇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动物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各乡镇检疫人员签订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650余份,媒体宣传5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养殖场所的监管工作
我区各部门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同时各乡镇防疫站做好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莱克多巴胺测试卡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今年以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3260条,全区4个监测场出动人员为290次,抽样数量为2690次,合格率达100%。若一旦发现试纸检测呈阳性,将严格控制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
(四)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2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作为检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们抢抓陕南重点镇建设契机,把清洁工程建设、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陕南重点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城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镇村建设为重点,狠抓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精心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重点镇建设稳步推进,清洁工程顺利实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三篇】
根据县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食安办〔20xx〕31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镇食安办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现将我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以来的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9月1日,镇政府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针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食品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安排,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了《普兴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配合协助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一)在整治期间严厉打击取缔无照无证生产小作坊行为,对辖区黄渡场镇、火车站场镇、普兴场镇和校园周边20余家家大小餐饮店、31家大小超市食杂店、5家药店、3个批发、集贸市场等展开了“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出部分未办理和正在办理相关证照的小作坊、小餐饮进行了督促限时办证,特别是在国庆假日前后期间不定时,分时分段,在临近午饭时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大小作坊、餐饮的厨房、操作间、库房以及餐饮店食用油来源、餐厨垃圾废油去向登记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严格检查、规范,查找生产经营死角、对照检查,看是否有无“五无”违法行为。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实事求是及时报告11个村(社区)食品安全动态;
三是分点分类与7家涉及使用罐装煤气的餐饮商家签订了安全防火灾责任书;
四是分时分段动态检查;
五是属地多元化管理;于10月14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对火车站农贸易市场1处民生工程生猪肉溯源扩点工作开展进行检测系统的安装与使用。
六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一期);
七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二期)
八是针对生产食品小作坊;11月5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取缔袁山村6组一处违法生产“黑作坊”的豆腐干加工厂,对其进行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
九是生猪溯源验收;做好这项民生工程既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又可以做到实时实地“四打击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的目的,于11月11日进行检查验收。
认真组织,务求实效,继续开展20xx年底至20xx年初的“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的各项相关工作,配合协助完成好县食药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下一步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分级细化,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我们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延报、等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我们将严肃追究责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四篇】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主体责任没有很好落实,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规避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风险分布广泛,管理难度很大,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各类风险诱因复杂交织,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切实履行职能,“市、乡镇、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网络还流于形式;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xx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强化监督抽查、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半年来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 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湘食安办发20xx1号和娄食安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截止目前,各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32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0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xx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家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xx个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植基地966个次,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检查畜禽屠宰场5家次,检查农资制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6起,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4起,查处农村市场各类违法案件5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个;监测各类农村食品41批次,其中问题食品3批次,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200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批次,监测各类食用农产品1980批次,其中问题食用农产品1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期;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5个。在这次深化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4月27日市食安办牵头召集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涟源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办事处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方案》;市工商质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方案》;市食药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方案》。5个监管职能部门均成立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又多次召开职能部门碰头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流通到消费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根据省、娄底市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6月13日,市食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出新要求,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52幅,设置宣传专栏25个、设立咨询台20个,受理群众投诉60次,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4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5日,市农业局和畜牧局围绕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的种植,猪、牛、鸡等家禽及淡水鱼、牛蛙等水产品的饲养,在市农业局电教室为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植户免费举办了种养植技术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同时,市食安办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30余名食品安全志愿者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对全市农药、化肥及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打假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三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桥头河桂花蔬菜基地,桥头河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农户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大力整治畜禽产品市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做到栏前检疫、栏前出证、栏前收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共排查猪场660家、牛场xx家,鸡场123家,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私屠滥宰猪肉30公斤,确保屠宰检疫率和上市畜禽产品持证率达到90%。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以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粮油、肉类、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危害人身安全的、上级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95%以上。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我们组织市食药监局餐饮股及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按区域分组划片,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中重点食品和各类食堂餐饮业以及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餐饮食品安全。
在专项整治中,积极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汇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并反馈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和整改。同时为了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在各有关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如工商部门,实行12315指挥中心、工商所两级联动,5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12331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举报投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回告机制畅通、高效,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互助联动,信息共享”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接受投诉和举报60件次,全部进行了查处。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