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通用5篇)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一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
第二条:甲方须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乙方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样品生产。
第五条: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发往_______________市以外的货物,其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_____%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_____%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二篇】
委托方:昆明经开区洛羊友和冻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莱阳真鲜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冷冻/冷藏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冷冻/冷藏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冷冻/冷藏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交付。
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结算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书的要求交付成品时,甲方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支付加工费。
1.纯加工结算。即甲乙双方根据加工订单,协商加工费,甲方按协商的加工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个年,自2021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昆明经开区洛羊友和冻品经营部乙方:莱阳真鲜味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三篇】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承揽人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定作物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位。
总价。
第二条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和地点。
检验标准及方法。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第三条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数量。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运费承担。
第六条图纸提供。
第七条转包。
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________。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八条保密。
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________________,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九条变更的损失。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助。
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____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监督。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保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付款。
定作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_________元;定作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五条留置。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2.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3.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七条质量保证。
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负责的期限为:_________。其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承揽人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因承揽人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定作人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承揽人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承揽人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定作人有权拒收。
2.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定作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
(5)定作人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定作人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承揽人:
1.承揽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定作人:
1.定作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定作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四篇】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年__月__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款号货品名称数量货期单价每件成本价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制单”方式委托乙方生产,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缝纫线、辅料,布料除外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布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甲方提供布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八、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合同生效出货时。
九、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第五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