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政府单位广告合同样例(最新5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精编政府单位广告合同样例(最新5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优秀政府单位广告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江苏联通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复都国际一期交房期间广告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展台形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小区做产品宣传和推广活动。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本次合作期限内所有销售额的2%。
2、结算方式:所有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甲方协助负责维护乙方的一切宣传设施,由乙方自带宣传设施入场。
4、甲方负责维持秩序以防止非合作商家进入小区宣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相关作业。
4、活动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一切公共设施。
5、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安排几个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活动并负责维持秩序。
第五条: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给甲方5%滞纳金。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或指定授权人:
优秀政府单位广告合同【第二篇】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__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账号:。
其它:。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上述逾期超过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优秀政府单位广告合同【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福临大酒店,根据酒店经营需要,现聘请乙方任厨师长,并做技术管理及厨房日常管理,有效期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5日.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资.为便于管理,甲方付现金给乙方厨师长先生,由其统一发放工作,乙方按条款第九条正常离店时,甲方须足额,按时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乙方签定本协议后需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正常离店时保证金全部退还.
三,乙方与甲方共同协商组织安排有一定技术级别职称和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炒锅,打荷,砧板等技术岗位工作.按目前营业情况,上述工资含厨师长在内的22人薪酬.
四,在工作期间,乙方人员要做到: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乙方保证厨房内工作人员的储备,保证在少数人请假,休息时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同时既要保证菜肴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品种,新花样,力求做到让客人满意,尽心尽力为甲方的发展创造财富.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如对乙方人员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六,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背国家任何法律之事,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带人员在外出,下班后不得做出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违害酒店利益之事,否则后果自负.
七,若出现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后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店方可先出50%以上资金用于救急.然后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2,甲方如对乙方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员工作相应处罚.
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
十,甲方承诺月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四十五万奖励给乙方人民币伍佰圆,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人民币壹万圆奖励人民币伍佰圆,厨房人员增加此奖励酌情考虑.另外乙方需保证毛利率达到46%--50%之间,46%以下每低1%扣罚乙方200元人民币,50%以上每高1%奖励乙方200元人民币,最高不得高于56%,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菜品的份量及主辅料的合理搭配.
十一,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如乙方先提出解除本协议需等甲方聘请到厨房人员后方可离店.如乙方未保证菜肴质量,未做到推陈出新及未做好成本控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乙方未认真改进,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20xx年6月15日20xx年6月15日。
优秀政府单位广告合同【第四篇】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家顾问服务,服务期间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现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终止《服务协议》的相关事项达成本解除法律顾问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服务协议》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至《服务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已提供服务期间的顾问费依《服务协议》约定的年费换算为_______________(一年为12月、365天)结算。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应再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该笔款项后甲对乙方的应付费用全部结清,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
三、乙方从甲方获取的全部资料、设备、研究成果等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返还至甲方所在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资料与研究成果乙方不得留有任何影印件或拷贝。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永久,保密范围为服务期间获取的关于甲方的一切资料、信息以及研究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保密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将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五、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乙双方保证其提供的住所、传真、电话、email等为信息交换、法律文书传递的有效途径,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如传真、电话、email发送的,发送当工作日生效;如快递发送至住所地的,以发送后第5个工作日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优秀政府单位广告合同【第五篇】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2。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