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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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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第一篇】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本条是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4.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在现实中也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先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其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等,均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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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

1、工作时间:

2、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乙方要服从甲方加班加点的安排,在未经过甲方的允许下,不得早退或者提前离开岗位。

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1、本协议期间员工享受人身意外保险;离开公司保险自动消除。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15天(在15天中不能旷工)离开公司者将无工资发放。

4、工作期间由公司免费提供工作餐。

5、工资计算方法按用工单位实际核算,具体为:,如乙方严格按用工单位要求加班,并无无故请假和矿工,可保证乙方工资在左右,甲方每月日把上个月的`工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四、劳动纪律

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续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相关内容,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乙方在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者,甲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解除本协议。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服从厂房工作制度者,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出现,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附则

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第三篇】

各车间(分厂)、各部室:

20xx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围绕公司的总体目标团结拼搏,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取,经充分酝酿、逐级推荐、严格评审,公司决定授予2个“先进车间”、7个“先进工序”、1个“先进班组”和20位“优秀员工”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优秀员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作为,为推动公司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质量、上效益再立新功。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的一年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附件:先进集体、优秀员工名单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第四篇】

关于

劳动合同

的签订,解除等等,公司都会发出书面

通知书

送到劳动者手中,下面本站网友给分享的“实用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先生/小姐:

您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现公司决定提前与您解除合同。兹通知您年月日为合同终止日。请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您的工资待遇结算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如有服装押金,届时敬请阁下携带服装押金收据原件,办理相关手续。另支付给您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元。

感谢阁下来我公司工作,并祝您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d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二00 年月日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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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劳动合同的定义【第五篇】

小王是上海某服装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的一名检验员,于2007年6月3日进入服装公司工作,至今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4月9日,服装公司因订单减少,业绩下滑,要适当调低小王的劳动报酬,同时,鉴于《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施行,故要求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于是,服装公司当面交给小王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该合同将小王原来的3000元工资调整为2800元,小王不同意2800元的月薪,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日,服装公司向小王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但没有对小王作出任何补偿。小王认为服装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其损失,而且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服装公司认为是小王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是公司不与其签订,鉴于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故随时可以通知小王不用上班,不需要进行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王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服装公司支付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的两倍工资,并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小王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专家解析”上述案例是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二倍工资以及终止时经济补偿的问题:一、关于一个月的“宽限期”及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本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服装公司是在与小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后,即2008年4月9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且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小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服装公司可以通知小王终止劳动关系,但应当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年限的起算时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从07年6月3日起计算小王的工作年限,故服装公司应当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小王在服装公司的月平均工资。“专家建议”针对上述法律分析,关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关系所涉及的问题,我们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做如下提醒: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法律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可以依法终止;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一个月是个不稳定期间,其不稳定性尤甚于试用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对于用人单位的建议1、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与其签订;第二: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第三: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即在“宽限期”内,完成上述两个步骤。2、用人单位在实务中,应当注意证据保留:第一:留存两次书面通知及签收回执的凭证;第二:留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3、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对于劳动者的建议对于弱势劳动者,在这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1、尽量在用工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书面的录用信;2、在这一个月的“宽限期”内,注意保留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如: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工作服等。3、注意保存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承诺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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