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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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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一篇】

第一,查询公务员招聘资料和岗位。

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第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新用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点击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

第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就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确认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五,笔试和面试。

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般是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考申论。

第六,调剂。

报考人员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是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的。

第七,参加体检和考察。

考生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是会被认为放弃考试资格的哦。

第八:公示和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一般的公示时间是为七天的。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二篇】

答: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3、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通知?

答: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于11月1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4、问: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还需参加结构化面试吗?

答: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制,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再参加结构化面试。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三篇】

本次招录职位为城管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23日10:00至9月27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城管执法职位或市场监管执法职位报考,并在此基础上至多可填报3个职位志愿。

报考城管执法考生可直接选择3个区县城管执法职位志愿;报考市场监管执法考生必须在审核通过一个职位志愿后方可填报下一个职位志愿,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面试名单按志愿先后及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3个志愿都未能进入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选择"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选择"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没有面试机会。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9月23日10:00至9月27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9日10: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9月27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四篇】

行政执法考试也是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公共科目笔试试卷。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测查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五篇】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参加初任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前提下,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新录用人员后需在行政执法类岗位上服务满5年。满5年后一般可在相应的执法岗位交流转任。因工作需要,经考核测评,也可在不同类别的岗位之间交流转任。

八、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退役士兵报考政策咨询电话:23111527。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六篇】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答:根据公务员分类改革管理要求,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职位包括市场监管执法职位和城管执法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简章》)。

3、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4、问:2018年的毕业生按何身份报考?

答:已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6、问: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7、问: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同时,学历证书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学历认证。

答:参加上述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需提供由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0、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七篇】

答:这次报考的时间、方式以及成绩的查询主要是:

(1)2018年9月17日10:00至9月21日16: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进行考试报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可在市场监管执法职位和城管执法职位中选择一类报考,并在此类别中至多填报3个职位志愿。

报考城管执法的考生可直接选报3个区的城管执法职位志愿;报考市场监管执法的考生必须在通过一个职位志愿审核后方可填报下一个职位志愿,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面试名单按志愿先后及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3个志愿都未能进入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选择“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选择“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没有面试机会。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11月14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答: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八篇】

本次招录职位为城管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7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1日10:00至9月5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城管执法职位或市场监管执法职位一类报考,并在此基础上至多可填报同一类别3个职位志愿。

报考城管执法的考生可直接选择3个区级(或市级)城管执法职位志愿;报考市场监管执法的考生必须在通过一个职位志愿审核后方可填报下一个职位志愿,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面试名单按志愿先后及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3个志愿都未能进入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选择“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中进行统一调剂,选择“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没有面试机会。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试机会。

(三)网上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9月1日10:00至9月5日16: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1日10: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9月4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九篇】

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总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5:1比例的,将适当调整招录计划。

进入城管执法职位面试名单的考生,请于11月14日10:00至11月15日16:00,选择本区城管执法具体职位意向(体检考察名单确定后,将按照入围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根据职位意向顺序确定具体录用职位)。本区城管执法职位只有一个职位的,则无需选择具体职位意向。

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于11月1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安排在11月20日至11月21日(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体能测评,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制,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将不再参加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安排在11月24日至11月25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申论大全【第十篇】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已毕业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5〕59号)精神,在本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计划内,定向招考16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201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学生、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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