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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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一篇】
为确实做好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1、港房屋协管经费。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我单位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县财政局关于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我局对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概况。xx年财政足额预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县级配套经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上半年预拨50%,下半年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工作的日常正常运转,同时调动了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确保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严格的项目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项目经费。
2.项目绩效目标。xx年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较好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xx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创新工作方式,严格督导考核,规范资金管理,全县该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全县已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664236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
2.健康教育工作。全县共更新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1600期,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万余份,利用各种卫生日组织面向公众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20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860次。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11万余小时。
3.预防接种工作。全县1-6岁儿童建卡率达10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
4.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工作。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报告及时率为100%,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为%。
5.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全县辖区活产数5965人,新生儿访视5876人,访视率为%。
6.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全县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5865人,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人数5770人,产后访视率为%。7.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59262份,健康管理率为%。通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基本掌握了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进行干预和治疗。
8.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全县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为48437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全县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15056人,规范管理的糖尿病人数为11729人,规范管理率%。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全县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3237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3094人,规范管理率为%。
10.卫生监督协管。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县累计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285次。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41946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个月儿童数27454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12.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347人,管理率100%,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267人,按要求规则服药264例,规则服药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项目资金到位。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财政拨付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万元,本级财政配套经费万元,总计金额万元。截至2019年1月末,财政将上述专项资金全部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项目支出范围使用。制定和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工作职责,保证项目的实施。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资金实行财政预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用款,乡村医生经费实行上半年预拨。项目经费实行年度考核后结算。
4.项目资金管理。主管部门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设立专账核算,局会计核算中心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得到规范管理。xx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全部按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用于到项目工作中。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改进了财政支出管理。同时,通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的投入、产出与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1.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项目的益处,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2.强化培训。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切实做到全员培训、全员知晓。3.强化督导。对照《规范》要求和国家、省考核标准,督促、指导县市区针对各自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确保14大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一过关、逐一达标,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二篇】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吨(早稻临储粮吨、中晚稻临储粮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吨(早稻吨、中晚稻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吨、0p22仓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三篇】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
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
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
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
2、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20**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
(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四篇】
20xx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6户,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xx154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xx1630号)文件精神,20xx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提前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万元。共计下达我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超出我县实际需求资金,故上级追减资金万元,实际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级财政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为万元,后上级追减资金万元,实际下达我县万元。
20xx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县补助资金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万元,省级直达资金万元。我县实际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支付比例达%。
5月19日我局联合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印发了《泾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对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面积控制、工程质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0xx年我县共完成87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6户,农村低保户60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8户,农村低保边缘户3户。实体开工率114%,竣工率114%。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本年度共计拨付资金万元,顺利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确保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保障。
三、
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由于疾病自然灾害及丧失劳力等各种原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情况比较突出。通过该项目实施,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消除了安全隐患,受益农户不断增加。
二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村住房质量。农村危房改造拉动了建筑、装饰材料等市场需求,拓展了农村就业渠道,带动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及交通运输等行业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大力培训住房建设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等,广泛普及农房建设技术,因地制宜制定村庄规划,提供农房建筑图集等,有效推动了农村基本安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及农房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持续扩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逐步增加,有效带动各级政府对农村村庄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结合精准扶贫、灾后重建,整合资源、统筹实施,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集中连片等有机结合,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生态发展。
四是提升危房改造户满意度,为做好精准施策,做到应改尽改,积极听取改造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危房改造户满意度达到100%。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五篇】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174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涉及资金4336万元。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选取方家镇、珠嘉镇、曹家镇4个乡镇实地核验40户改造情况及资金领取情况。
(二)政策总体评价。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执行危房改造政策,确保贫困群众住房安全。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根据省、市危房改造方案及我县实际,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项目协同。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身份的,按先后顺序中的一种纳入政策。对象确定时严格进行比对,杜绝重复享受政策的现象。
3.对象全面。房屋鉴定为c、d级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全覆盖(除以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户外)。
4.标准合理。农村低收入群体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万元、不高于4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万元、不高于万元;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其他脱贫户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万元,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经济情况、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及其他脱贫户身份识别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低保边缘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组织有资质的农村建筑工匠(如取得《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合格证书》)对身份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的房屋进行鉴定,鉴定为c、d级方可纳入。
2.政策调整及时。县住建局根据各乡镇实际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协助乡镇进行调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3.执行机制同向。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申请-评议-审核-审批-验收-拨付的流程进行。
(三)政策效果。
一是我县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年初各乡镇实际上报的“低收入群体”台账进行分配,确保指标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二是因特殊原因(如投亲靠友、住集体公房)指标有调整的,县住建局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指标调整,确保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中央/省级资金具体到改造户的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任务和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具体确定。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县住建局每月随机进行抽查,在改造质量、进度、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督导,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通过以上四个方面保障我县危房改造政策顺利推行,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还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享受政策修建房屋政府应该全额进行补贴。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政策宣传到户。一是通过“大美仁寿app”“仁寿在线”、政府的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二是通过镇、村公示栏张贴政策进行宣传;三是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开展其他工作时口头宣讲或通过村民大会宣讲。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六篇】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万元,已发放万元,资金执行率%;改革发展资金万元,已发放万元,资金执行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无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七篇】
20xx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先进村肉马养殖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xx年2月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xx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6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先进村肉马养殖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先进村肉马养殖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先进村肉马养殖专项总支出为万元,剩余资金3000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支出及采购手续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先进村肉马养殖,资金拨付达到100%。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xx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综合绩效评价。
先进村肉马养殖,经费及时拨付到位,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同时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为推进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咨询师的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八篇】
我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县政府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确保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如期完成。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及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87户,除鸭河工区)。为确保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住建局局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局(委)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和印发了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于9月29日召开了全县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县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县领导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和责任主体。各乡镇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倍的农户的危房改造和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及就近就地改造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各乡镇相继组建了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直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村也相继多次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采取县督查检查,乡镇领导、乡干和驻村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包组户的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任务分包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严格绩效考评和奖惩,进一步强化了县、乡镇、村的责任。与此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县政府和住建局先后多次召开了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参加的不同层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县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和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要求各乡镇采取得力措施、攻坚克难、倒排工期、集中力量、抢抓时间、加快进度,着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录入率、竣工率,“三率”全部达到100%。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587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坚持重点扶持原则,以自愿分散建设为主,认真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倍的农户。结合各乡镇实际,实行危房改造项目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为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除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建设标准和确定的级别等进行督查、检查外。还实施了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和危改户一户一档的制度。同时,县政府还组织督查中心、目标办和住建局对全县15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实行一星期一督查,一站队一通报,其督查、检查结果和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587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完成。
为搞好资金使用管理。我县自20xx年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其补助资金实行了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一户一卡,由财政局在指定的(邮政)银行对危房改造户进行发卡。同时,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等部门进行了资金监督和管理。形成了县政府领导批钱不管钱,县财局拨钱不管卡,乡政府发卡不发钱,危改户凭卡去取钱、村组干部不得代领危改资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587户,补助资金万元,待各乡镇逐户验收和县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抽查验收后,通过县财政局在指定银行实行“一户一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户手中。
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虽然在11月12日前已经全部竣工完成,但农村危房改造后续工作很多,如:档案资料完善等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加之各乡镇正在逐户验收,待乡镇逐户验收和县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抽查验收后,才能通过县财局在制定银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户进行“一户一卡”发放补助资金。下步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逐户验收进度,争取11月底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对象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