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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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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县积极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形成“互联网+监管”管理模式

优化审批流程。坚持国家、省、市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快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革工作,完成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数据共享等对接任务,不断更新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不断更新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条件,在施工许可完成前完成即可;对于划拨用地的项目,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互联网+监管”审批管理体系建立完善。

(二)完成“互联网+工程审批”审批体系

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互联网+工程审批”,推行联合验收、联合审图、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制度,在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79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一般社会投资(招拍挂出让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已压缩至60个工作日,建立完善“全流程、全覆盖、时限短、流程优、成本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根据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事项清单(试行)、贵阳市“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试行),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6个工作日,规划条件明确可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8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

(三)形成“一网通办”集成服务体系

完善审批体系。全面推行“一个系统管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依托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持续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行“集成套餐”服务,对于一件事涉及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行一表申请,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上实现“应进必进”。截止到2020年12月17日,我县在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办件416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快“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阶段牵头单位整合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模式,且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做到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持续提升审批效率。

(二)营造宽松有序的审批环境

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QQ、微信交流群,及时交流解决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对审批事项、项目报建操作制作ppt、流程供各单位、企业参考,电子签章操作应用功能已于6月2日上线试运行。

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为便捷查询所需事项,增强服务精准度,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窗口,接受项目单位的委托,无偿代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

(三)加强事中时候监管

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变审批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了解企业困难及问题,积极想办法协调或解决,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企业对业务知识的了解,增强企业办理手续的能力和效率,在审批过程中做好服务指导,在监管中做好监督检查,推动“放管服”改革,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监管部门的告知工作,保障审批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三、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技术完善与后续服务不能达到有机统一,为实现申报单位“一网申报”,部分申报单位无法提交申报数据或提交数据后数据丢失,导致审批不能正常开展,需申报企业联系系统技术后台人员才予以解决。但因系统维护人员对外公布较少,不能及时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系统问题,出现审批时限延长的情况。

2.合同备案取消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后,部分单位签订的合同不规范,承诺事宜履行不好,导致事中事后监管的难度较大。个别企业在办理审批事项后,将承诺抛在脑后,后期追踪监管难度大。

3.政务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主动服务意识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对相关的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企业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协调方面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与上对接,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能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支持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变审批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想办法协调或解决,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办理手续的能力和效率。

2.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探索监管方式,整合监管人力、无力、财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在审批过程中做好服务指导,在监管中做好监督检查,推动“放管服”改革,保障审批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3.加强窗口人员的管理,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加大服务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2

近年来,我市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抓手,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提速、增效、优服的同时,厘清审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形成审批部门优化审批、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三驾马车”齐驱并进的工作格局,实现效率与质量并重、速度与安全同行,以审管新模式跑出高质量发展新速度。

一、厘清审管边界,守好“责任田”。聚焦审批与监管适度分离改革现状,自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划转后,进一步厘清行政审批局与原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发改、住建等部门职责边界,行政审批局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服务职责,对受理过程、审查内容、评审评估、现场勘验、审批结果负责,主管部门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工建改革领域率先编制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边界清单》,实现了审管分离事项的清单化、动态化管理。2022年7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监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我市审管边界清单为模板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完善联动机制,建好“防火墙”。强化审批与监管良性互动,建立完善审管联动信息交流、重点项目审批会商等制度,推进审批监管规范化,扎紧审管衔接制度“笼子”。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因审管分离造成的政策标准不统一、信息推送不畅通等问题,通过文件协商、专题会议研究、定期座谈等方式,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推动问题协调解决。目前已召开专题对接会议10余次,协商解决审管衔接问题20余个。二是建立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自立项至竣工验收的49个事项,在事前函询、事中会商、事后推送三个阶段明确互动环节、互动内容、实施路径,确定联合会审、联合踏勘、线上线下信息推送等方式,责任到人到科室,形成政府部门全过程闭环审管。直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对关系全市产能布局、安全环保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提前引入监管,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发起部门联审,既有利于监管部门提前掌握项目进展,又提高了审批行为和结果的严谨性、规范性。2021年,“聊城市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动新模式”改革成果入选“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三、强化数据赋能,按下“快进键”。坚持以数据联通推动汇聚应用,通过最大化的数据共享,推进审管信息及时互通,提高审管效能。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建设集工作协调、数据认领等功能于一体的审管联动平台,与市直36个监管部门及县(市、区)231个监管部门搭建数据桥梁,完善了审批与监管业务衔接,实现了相关事项在部门之间的信息即享、业务协同。截至目前,平台自动推送审批信息12500余件次,审批结果、过程信息材料等第一时间到达监管单位,纳入监管范畴,实现无缝衔接。主管部门将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对影响审批的信息通过平台发送给审批部门,为审批提供参考依据。审批部门需要征求监管、执法部门意见的也可在线发起,进行在线会商。截至目前,已通过线上发起审批项目会商申请2000余件次,实施联合现场踏勘230余件次。

四、引入信用监管,亮出“警示牌”。在工程建设领域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应用,积极推行“信用+”新模式,推动审管联动平台与聊城信用平台对接开发,完成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调用查询模块研发,实现信用信息、行政处罚监管信息即时查询。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制度,强化场景应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主动启用告知承诺程序,实现快审快批,有关信用承诺推送至聊城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对“黑名单”企业,由主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管频次,增强监管力度,守好安全底线。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3

x工改办:

2020年在xx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x委x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现将xx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为打造便利的营商环境,xx工改办聚力聚焦“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工作目标,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质效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工程审批“80 、55 、40”改革、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工改系统运行以来,在各地各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已受理xxxx个事项,已办结xxxx个。审批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审批效率较高,xxx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运行情况居xx前列。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三个机制”,提升改革质效。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我县采取任务清单制、责任分工制、工作例会制、集中会商制等措施,倒排工期,压茬跟进,做到责任分工清晰、任务定人定时。二是做实督办机制。先后采取会议催办、电话催办、书面催办等方式,紧盯工作堵点难点,持续加力、跟进督办,破除改革“中梗阻”。下发任务清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三是强化协调机制,打破原有各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起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各相关企业和项目方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化“80、55、40”改革,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工改办围绕“80、55、40”改革目标,持续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深入推进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标准再造等工作。通过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标准、推进在线审批等措施,大幅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审批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工改办通过改革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办”等服务,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跑腿”,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还积极推进用水用气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用水用气监管,保障企业和群众用水用气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成效

截至2020年底,工改系统已经受理xxxx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结xxxx个,办理效率较高,审批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通过深化“80、55、40”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和标准,推动了审批效率的提升和质量的提高。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展望

未来,工改办将继续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各项改革任务的实施和落实,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还将继续加强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4

根据《XX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加快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改办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我县工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为有效推进后续工作,现将我县工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今年以来,县工改办共收到涉及工改文件3份,分别为XX市工改办印发的《XX市城市规划区内不新增用地且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既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简化措施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XX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同时,将这些文件以县工改办名义下发给了各工改成员单位参阅。通过文件的学习以及各成员单位的交流,把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对不涉及新增用地且不改变土地用途既有市政工程简化了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制定了普通商品房装配式建筑执行标准。

2、开展培训、实现标准事项并联审批。4月15日,XX市工改办组织各县(市、县)工改办小组成员单位线上培训,学习“XX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培训结束后,县工改办成员单位积极梳理审批事项清单,目前在系统中已公布审批事项24个,受理一次性申报2个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事项5件,已经办理3件。

3、提高审批事项的集中度。按照省市“一窗受理”要求,5月底,县发改局、县资源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部门都已安排专职经办人员入驻政务中心集中开展工作。基本具备了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等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但与省、市对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改革成员单位重视不够。工改各成员单位认识有偏差,存在“谁家牵头谁家事”的情况,文件精神贯彻不力,部分成员单位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不理想。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以来,我县一次性申报2个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事项较少;县工改办对申报单位的引导不够,对各业务部门调度不力,同时部分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造成了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不理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统筹调度。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改革事项的统筹调度分析,动态调度工作进展。

2、推进并联审批。项目审批每个阶段设立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对建设单位做好并联申报、审批指导、推广、宣传工作,引导建设单位进行多事项联合申报,推进各事项审批部门并联审批,缩短建设单位办事时间。

3、提高审批系统运用率。引导各成员单位所涉及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全部采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提升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运用率,避免系统外申报审批。

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结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县积极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形成“互联网+监管”管理模式

优化审批流程。坚持国家、省、市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快我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革工作,完成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数据共享等对接任务,不断更新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不断更新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条件,在施工许可完成前完成即可;对于划拨用地的项目,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互联网+监管”审批管理体系建立完善。

(二)完成“互联网+工程审批”审批体系

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互联网+工程审批”,推行联合验收、联合审图、区域评估、告知承诺等制度,在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79个工作日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一般社会投资(招拍挂出让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已压缩至60个工作日,建立完善“全流程、全覆盖、时限短、流程优、成本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根据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事项清单(试行)、贵阳市“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试行),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26个工作日,规划条件明确可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8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

(三)形成“一网通办”集成服务体系

完善审批体系。全面推行“一个系统管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依托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持续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行“集成套餐”服务,对于一件事涉及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行一表申请,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上实现“应进必进”。截止到2020年12月17日,我县在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办件416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快“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阶段牵头单位整合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模式,且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 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做到统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持续提升审批效率。

(二)营造宽松有序的审批环境

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QQ、微信交流群,及时交流解决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分享好的经验、做法。对审批事项、项目报建操作制作ppt、流程供各单位、企业参考,电子签章操作应用功能已于6月2日上线试运行。

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为便捷查询所需事项,增强服务精准度,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窗口,接受项目单位的委托,无偿代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

(三)加强事中时候监管

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变审批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了解企业困难及问题,积极想办法协调或解决,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企业对业务知识的了解,增强企业办理手续的能力和效率,在审批过程中做好服务指导,在监管中做好监督检查,推动“放管服”改革,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监管部门的告知工作,保障审批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三、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技术完善与后续服务不能达到有机统一,为实现申报单位“一网申报”,部分申报单位无法提交申报数据或提交数据后数据丢失,导致审批不能正常开展,需申报企业联系系统技术后台人员才予以解决。但因系统维护人员对外公布较少,不能及时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系统问题,出现审批时限延长的情况。

2.合同备案取消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后,部分单位签订的合同不规范,承诺事宜履行不好,导致事中事后监管的难度较大。个别企业在办理审批事项后,将承诺抛在脑后,后期追踪监管难度大。

3.政务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主动服务意识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对相关的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企业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协调方面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与上对接,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能力,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支持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变审批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想办法协调或解决,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办理手续的能力和效率。

2.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探索监管方式,整合监管人力、无力、财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在审批过程中做好服务指导,在监管中做好监督检查,推动“放管服”改革,保障审批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3.加强窗口人员的管理,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加大服务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规范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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