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怎么发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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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怎么发【第一篇】
各镇(街道)农办:
“中秋节”和“十一”长假相继来临,为确保全区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严防节日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要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防止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来提高安全意识:在城镇、乡村主要道路悬挂横幅,在平安农机示范村橱窗张贴安全宣传图片;以平安农机示范村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片组为阵地,组织机手参加安全交流;借助农民信箱这一平台,向农机驾驶员发送安全宣教信息。让农机安全生产走进千家万户,让平安农机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农机监理、交警中队查处无牌无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拖拉机超载、超速、载人、脱检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检修,把维修服务工作落实到田间地头,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要做好跨区作业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保证“两节”期间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做到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怎么发【第二篇】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国庆长假临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庆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庆期间,旅游、走亲访友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交警、路政、公管要加强路面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城乡公交、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外省籍在本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贸办、旅游办、安监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卫监所、药监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商场、卫生院、敬老院、农家乐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工贸办、安监所要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假日期间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其它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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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怎么发【第三篇】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和世合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好有关责任人员,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障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四是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检查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单位是否符合安全资质条件,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校节前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
3、检查的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各企事业单位自查和社区(居)对本区域内单位的检查;二是街道层面由各专业检查组组织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限期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14室)。
“中秋”、“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通知怎么发【第四篇】
各乡镇政府〈街办),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节即将来临,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现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 是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观念? 真正从" 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 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确保万无一失。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费严格验收标准,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 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 防止死灰复燃;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 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和检验, 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电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 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公安、供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监管, 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一律停产整顿,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城建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现场和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严防倒塌、触电、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白查整改活动, 一把手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职能部门要组织技术专家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专项安全检查, 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援行职责,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扎实有效地推动节日期间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黄金周期间, 各类旅游、集会、庆祝活动增多, 公安、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公园、风景名胜等景点的游乐设各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景点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举行旅游、集会、庆祝等活动费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有关设备、设施要进行安全检查、监控, 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节日期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 小时值班, 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值( 带) 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确保安全生产信息迅速及时传递。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如实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