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申请书优推5篇
高温补贴申请书【第一篇】
尊敬的领导:
近日,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
员工每人发放50元/月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__年7月至8月;。
高温津贴随8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请予以批示!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高温补贴申请书【第二篇】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尚未确定,按往年的话一般为6月到8月,共3个月。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对于高温补贴很多人都比较熟悉,只要是工作者在公环境下工作都会领到一定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和降温费的区别主要是使用对象不一样给与方式不一样,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不发放高补贴的情况,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高温补贴申请书【第三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近日,新围村项目已进入户外测绘阶段,同时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确保测绘工作有序进行,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够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
彭志辉、欧阳玄斌、赖锦华、谢丁新、李宗欣、候勇挺、钟海龙;
员工每人发放150元/月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6月至8月;
高温津贴随6月份工资一并发放。请予以批示!新围更新办。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高温补贴申请书【第四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近日,新围村项目已进入户外测绘阶段,同时随着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炎热。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体谅和关怀,确保测绘工作有序进行,使员工在酷暑期间能够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
一、人员范围:
彭志辉、欧阳玄斌、赖锦华、谢丁新、李宗欣、候勇挺、钟海龙;。
二、发放标准:
员工每人发放150元/月高温津贴;。
三、执行时间:
高温津贴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6月至8月;。
四、发放形式:
高温津贴随6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请予以批示!
申请人:
阅读拓展。
问:高温下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有何具体规定?
答: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高温中暑属职业病范畴,必须由卫生部门所确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中暑诊断书。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属停工留薪期,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问:高温用工、高温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答:《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问:如何确保“高温关怀”落到实处?
答:高温关怀和其他备受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样,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及时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与当前经济水平相适应的高温津贴标准,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进行争议仲裁,是人社部门的职责,同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也要关心、关注,使高温关怀真正落到实处,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通过常规监察、专项监察和举报专查等方式依法进行检查监督。
问:如单位不给高温补贴,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为自己维权?
答:《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此,对于应发而未发高温补贴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可通过以上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我省为何要发布高温津贴标准?
答:多年来,我省在高温劳动保护方面执行的是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960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和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但由于高温津贴不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发放。的劳动报酬内容,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的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出台高温津贴标准是一项行政性举措,用人单位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问:这次发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省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前提条件是“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问:高温津贴标准适用于哪些工作岗位?
答:根据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高温津贴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应当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岗位均应被关注,但相比较而言建筑、环卫、交通警察等长期在室外工作的岗位更应受到关注。
问:民营企业以及大量用农民工的'建筑工地等是否可执行这一标准?
答:我省现在出台高温津贴是一项行政性的举措,其法律支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因此,无论何种性质的用人单位、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这一标准。
问:针对孕妇、未成年工等特殊人群有何特殊规定?
答:这次颁布的《关于发布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场所作业。其中的“《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的具体标准”,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温作业分级》。
高温补贴申请书【第五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为公司xxxx部门的员工,员工编号为xxxx。现因夏季来临,根据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186号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六部委的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我作为xxxx部门一名员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在7—10月之间每月支付我xxxx元作为高温补贴。特提出申请,望公司依法支付。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