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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作总结范文【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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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一篇】

开庭的整个流程这里我不细说,可参考其他博主发的资料,大同小异。

下面说开庭的事。首先要注意,,不是针对请求方(我们),也不针对被请求方(对方),而。庭审的庭长没让你说话,就不要说话,无论对方出示的证据有多么污蔑你、离谱,都要忍住,并记住对方出示的证据,能写下来就写下来,找出问题,在轮到你说话的时候再直接对峙对方。切记不要扰乱庭审秩序。。

开庭的核心环节是:和,这两个环节。

质证,就是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实事求是。对方出的证据是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不是全对,就不是全对,伪造的,就是伪造的。

辩论,就是根据证据情况,阐明你的诉求,也可以驳斥对方的证据或者用你的证据正面或侧面的成立对方的某种行为。辩论是在质证之后的环节。

说说我的主要进攻思路:

首先、先用证据辅助证据本身证明的事情。

其次,对方没有在我任职期间给我缴纳社保(致命一击),如果对方指明我们这边的人违_同签订劳动合同某项,我直接拿社保说事,直接用对方违反签订合同的内容回击(以牙还牙)。没交社保,不仅违反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证明合同就是个摆设),还违反法律条款,绝对致命。因为我有权任何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随时可以作废。就算对方通过任何狡辩的方式说明企业关闭不用给补偿,那我通过的38→46→47的逻辑走,我依旧有权得到补偿金,做成死局。

真实庭审:

对方说:

1、已经提前1月通知了大家,在8月9日会后通知的(意味着不给补偿金,没有拿出证据)。

2、说我方人员的流水里有兼职,违反了合同的第九大项,第21条。

3、上班期间,不准守规则制度(拍了我们趴着睡觉或者玩手机的照片)。

我反击:

1、对方能拿出最早的的书面通知是8月26日,距离9月10日结束不足一个月时间,意味着1个提前通知的事情并不成立(我们拍照了公告)。

2、对方违反了合同第七大项,第11条,没交社保(我到社保局查,社保局没有记录)。

3、我们已经被迫迁到小会议室办公,根据就无法办公工作,何来不准守规则制度一说(办公室门锁照片和录像)。

所以这个签的劳动合同就是个笑话,直接反击对方用合同攻击我方的事情。况且,我的攻击,上升到法律程度,那就比我是否兼职这事来说,严重多了。

最后的环节是:()。

最后我们四个商量,做出退让,达成调解并且优先调解。因为优先调解可以尽快的拿到补偿,缩短时间,并且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效应。最后给我们每个人都开具了调解书。(我查资料时,有些人庭审调解后,3天内拿到了补偿,我这边是9天后拿到的)。

如果金额巨大,对方死不认错,认栽的,你证据充足,那一定要打到底。打到法院1审结束最长可能要1年半的时间,要有心理准备。胜诉后对方拒绝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上黑名单,限高铁消费等一切,让对方终身背负案底(没错,是终身背负)。打劳动仲裁官司不会对劳动者有影响(没有负面,只不过你在本案中有个记录而已)。

还有,在调解环节时,你提出了做出让步的要求,如果对方无耻,会进一步压你,一定要坚守你的底线,告诉对方你干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我碰到的对方就非常无耻,当然,我做了该做的事。

下面是我在庭上用到的法律条款。读此文的人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去查找对应的条款,以引作法律支持。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队伍的一名新丁,时刻感到自己肩负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实际工作要求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利用工作之余,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认真学习^v^理论和“三个代表”等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在坚持政治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涉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外地先进办案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从而实现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裁审工作,20xx年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劳动纠纷2145件,其中参加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42件,参与率达98%,涉案金额约9285万元,结案率达97%,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终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2%的绩效考评任务指标,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归档工作。

三、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进入仲裁院这个准“准司法”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参与案前协调等各项工作,在处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均能秉公办理,并从中学到了许多专业技能知识。

四、问题不足及来年工作计划。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三篇】

仲裁员:

郑××诉海马(郑州)房地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接受申请人郑××的委托,指派王冰光律师担任其仲裁代理人。本案业经11月30日仲裁庭前调解(未果)和1月16日开庭审理。现就本案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能够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事实如下:

6、在201月16日的庭审当中,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曾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申请人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1966元”,这就表明被申请人积极承认其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7、申请人提供的“购房客户详细情况”也证明了申请人曾经代表被申请人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购房服务的事实,而这些工作,如果没有公司授权,很难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员能够胜任。

另:被申请人要求每个置业顾问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和购房人签名,都可证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此审核单有被申请人保管,申请人无法提交。

8、申请人至今能够清楚表述其在职期间所售楼盘的户型、价格及坐落位置等详细信息及对于其所在公司内部办公环境情况,相信这也是非专业和内部人士难以办到。

9、在年2月16日的开庭中被申请人在当庭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承认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如“关于五险一金缴纳的辩解为,流动性大,申请人同意不缴纳”,“同意经济补偿金”;“业务提成已发放完毕”,等等都已说明被申请人承认与申请人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依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依据所上阐述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自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职期间工资元。

关于工资,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申请人在职时间,有以下证据可予以证明: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离职后未结清的业务提成金元。

2、申请人提供的“提成明细”上所有客户资料,可以印证该“提成明细”得有效性和真实性;在客户购房时,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审批表内容有申请人填写,并有申请人名字及客户签名。

3、业务提成比例是有公司开会宣读告知申请人的业务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会议记录为证,但因此证据在被申请人保管和记录,依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4、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能够充分显示出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也能够推算出被申请人是按购房款1‰的标准为申请人发放业务提成金的。

对于以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调查确认。及《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四、被申请人应该为申请人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和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在职期间,被申请人既未与之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应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

五、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6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和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六、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在节假日的加班费元。

房地产销售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员经常日平均工作十个小时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据《劳动法》第40条和第44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合理合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申请人在职期间,上下班时间需要通过“指纹打卡机”确认,而且现在该“指纹打卡机”仍旧存在公司,请求贵委依法调取并确认相关事实。

综上所述,对于以上请求,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6条、第39条等规定以及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予以支持。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四篇】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遵循“专人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责。

20xx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9起,来访人员9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17起,涉及职工53人,工伤投诉13起,涉及职工26人,其他投诉案件9起,涉及职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0xx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79份,解除劳动合同332份。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队伍的一名新丁,时刻感到自己肩负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实际工作要求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利用工作之余,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坚持政治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涉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外地先进办案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从而实现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裁审工作,xx年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劳动纠纷145件,其中参加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42件,参与率达98%,涉案金额约285万元,结案率达97%,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终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2%的绩效考评任务指标,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归档工作。

进入仲裁院这个准“准司法”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参与案前协调等各项工作,在处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均能秉公办理,并从中学到了许多专业技能知识。

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二是工作业务水平还不高,学习范围还不够宽。这些我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并着力加以加进与提高,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六篇】

20xx年,我院以提速增效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有效维护了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劳动争议情况:20xx年1-10月,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65件(同比增长%),涉及人数2971人(同比增长%),涉案标的12956万元(同比减少%),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件(%),涉及人数1338人(同比增长%),涉案标的万元(同比减少%)。审结案件1696件(同比增长28%),其中撤诉结案331件、调解结案639件,撤调率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期结案率为%。

人事争议情况:今年我区出现一件人事争议案件,总体形势稳定。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处置的启动程序,“便捷高效”应作为劳动仲裁的首要目标和价值追求。为此,一是开展专项清案行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夜间庭审、周末专庭、兼仲参与、监察联调”等有效方式,举全局之力在20xx年初开展了劳动仲裁清案专项行动,重点清理20xx年度未结案件,清案期间共审结案件322件,为缩减整年度案件排期、突破审限瓶颈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分解仲裁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将劳动仲裁流程分解为“立案、审理、审批”三大板块,再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来实行严格的责任分配及时效管理,加强责任追究,精细办案流程,加快办案速度。今年1-10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不含中止)仅为29天,比20xx年缩短10天,低于法定45天的标准,全面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的目标。三是借助信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通过采取“专项培训、定点取经、集中整改、流程优化”等方式,规范调解仲裁信息系统操作,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巧用系统督办功能,重点监测案件关键节点,一旦进入警戒线立即预警,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截至20xx年10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彻底实现“零超期”。

一是建立完善的案件审批制度。修订完善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审批权限规定》,根据调解结案、裁决结案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同时完善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会议制度,最大程度上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减少不当风险。二是妥善处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针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启动绿色通道,通过当场受理、当场裁决、主动调查取证等手段快速处理争议,稳定员工情绪,消除公共安全威胁,维护社会稳定。比如,xx制衣厂劳资纠纷,仲裁委主动调查取证,运用证据链来认定法律事实,迅速裁决支持了员工工资46800元。三是建立院长、庭长案后答疑制度。对于当事人存疑的案件,由院长、庭长负责跟踪答疑,认真解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减少当事人因误读法律而产生的质疑,全年共妥善处理案后答疑11宗次,大大减少了信访投诉的发生。

同时通过地址确认制度和邮寄送达制度进行书面送达,也减少了当事人奔波往来。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七篇】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劳动者。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一百条:;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第八篇】

xxxx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局为适应劳动人事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使仲裁机构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圆满完成上级工作部署,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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