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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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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1

一、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

采访人:请您先介绍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汤贞敏: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民办教育逐步发展,涵盖了民办基础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以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我省民办教育在1979—1990年间萌芽发展,那时民办中小学仅有64所,有志之士开始探索高中后民办教育的发展,办起一批民办文化补习夜校。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4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民办教育办学体系初步形成。1996年,全省的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幼儿园发展到600多所,私立华联学院、民办南华工商学院、培正商学院也相继成立起来。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民办教育得到了规范发展。截至2000年底,我省有民办幼儿园3547所(占幼儿园总数29.49%);民办小学359所(占小学总数1.48%);民办普通初中120所(占初中总数3.98%);民办普通高中46所(占高中总数3.98%)。同时,这个时期也拥有了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在经济改革中蓬勃发展。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布,200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布,2009年11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公布,标志着民办教育的管理从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为主转变。从发展规模上看,截至2011年底,全省有民办幼儿园933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9.23%);民办小学758所(占小学总数的5%);民办普通初中744所(占初中总数的22.44%);民办普通高中129所(占高中总数的12.75 %);民办中职学校134所(占中职学校总数的24.91%);民办高校49所(占高校总数的36.57%)。民办教育日益发展壮大,为我省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作出了可贵贡献。

采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施行,对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汤贞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一法一例”的施行使我国民办教育走上了依法发展和依法管理的道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办教育规范发展。2009年11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该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内容包括:总则、民办学校的设立、教师与受教育者、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扶持与奖励、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该办法结合广东实际,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更好地处理了对民办教育鼓励、支持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对政府管理民办教育的方式、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落实、各级各类各种形式民办学校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教育集团的法律地位和规范、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以及民办教育行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一法一例一办法”确立了民办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政府的管理行为,维护了民办教育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我省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广东省民办教育评估工作的现状分析

采访人:请您谈谈,我省民办教育评估制度建设与评估实践的基本情况。

汤贞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12万所,在校生达492.15万人,规模位居全国各省(区、市)前列。为了确保民办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规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效的评估不仅有利于净化办学市场,推动民办学校自身不断地完善与发展,而且有利于政府、社会对民办学校的了解、认同与接受。早在2004年,我省出台了省一级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等级评估方案,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标准考核。2008年,结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调整,修订了这些方案,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一切合法举办的幼儿园)、《广东省民办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初级中学督导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高级中学督导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中小学校等级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从2007年始,截至2012年7月,全省先后评出9所省一级民办高中,31所省一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97所省一级民办幼儿园,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办学树立了先进典型和榜样示范。根据粤府令[2009]142号文件以及粤教督函〔2010〕2号文件,从2010年2月起,我省全面取消含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审批。

采访人:您觉得我省民办教育评估工作积累了哪些经验?这些经验对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

汤贞敏:我省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表明建立民办学校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民办教育才能获得受教育者及其家长的信赖,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近年的评估过程中,首先,我们严格按照“一法一例一办法”、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其次,针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不同的基础和办学主体,制定了有别于公办教育的评估工作体系;第三,民办学校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必须针对各级民办学校,形成专门的评估制度。这些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规程,既是我省民办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办学(园)质量和水平的自查、自评标准,又是各级民办学校等级评估的标准。制定实施民办教育评估制度,是加强政府对民办学校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界加深对民办学校的信赖和认同。

采访人:我省民办教育评估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省将会采取什么措施?

汤贞敏:尽管民办教育评估工作的启动和推进为我省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但评估工作依然面临多重困境,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民办学校外部因素的影响,也有评估工作本身的因素,比如各级民办学校的评估制度尚不完善,民办教育评估机构还不成熟,民办教育的督导工作制度尚不健全等。民办教育评估能否加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观念和措施很重要。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评估专业机构,我们认为应坚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切实完善民办学校评估制度,促进民办教育专业化的评估机构建立和评估队伍建设;同时,要深入贯彻“一法一例一办法”,全面落实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全面兑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全面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第三,尽快出台《广东省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特别是要落实民办教育评估制度,构建广东特色民办教育评估体系。此外,应加快研究制定民办普通高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以量化测评的形式提高年检工作的可操作性,推动年检工作标准化、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逐步完善民办高校年检制度。

三、广东省民办教育和民办教育评估的发展前景

采访人:您认为,我省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哪些?教育评估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什么促进作用?

汤贞敏: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但是,由于社会意识的偏差和政策规章的缺位,我省民办教育办学水平提升和赢得全社会信赖仍任重道远。这既有外部的认识与制度环境问题,也有自身的管理问题。比如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用地成本控制、公共服务供给、政府财政支持等问题需要切实依法得到充分保障。第二是学校内部的管理问题,部分民办学校的办学规范、办学定位、办学质量以及教师队伍均呈现不稳定性。第三是社会认识偏差问题,由于在内外部管理体制、教师编制、教学管理、收费运营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在现实中存在许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偏见,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突出思想障碍。教育评估工作有助于促进民办学校加强管理,有助于促进民办学校防范办学风险,有助于逐步建立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正确态度。在严格执行办学评估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过程中,我们要每年有重点地对民办学校开展办学检查,定期开展评估活动,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管理思想,建立健全民办教育信息制度和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评估制度,促进民办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采访人:广东教育评估协会的成立,您认为能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起什么推动作用?

汤贞敏:广东教育评估协会的成立是我省教育评估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培育专业评估机构、规范评估认证、加强评估交流的重要契机,有助于加快我省教育评估事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进程。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强化专业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评估专家队伍,促进教育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然而,在广东乃至全国,社会评估机构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社会影响力上都非常有限,不利于教育评估的客观、科学、公平和公正性。广东教育评估协会成立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评估专家资源,促进管理思想、信息资源和教育理念的交流,促进教育评估工作科学研究,便于凝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共同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采访人:最后请您谈一谈对广东省民办教育评估事业发展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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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

为了贯彻落实“双高目标”办学理念,规范我区高中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提升教师素质,推进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区高中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活动(以下简称“教学规范达标”)。为了保证“教学规范达标”的顺利推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双高目标”办学理念为指导,以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为抓手,以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规范课程管理、教学管理、研训活动等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主要目标

到2011年,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区90%以上的高中学校成为“教学规范达标”学校(其中公办学校在2010年前要通过达标验收),做到课程管理、教学管理和研训活动规范,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90%以上的高中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质量测评、研训活动等方面达到评估标准,学会撰写案例和反思,提高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建立全区高中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高中学校管理的过程评价和教学质量的监控,使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四)培养一批骨干教师,推出一批办学的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

(五)加强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创设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公、民办高中。

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学科为: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十四个学科。

职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及专业学科。

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另行规定。

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学校所有教师(包括行政领导)都必须参加达标活动;兼任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的教师可以自选其中一门学科参加研训、评比等活动。

年满55周岁以上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以上的女教师可自愿参加。

四、实施内容

通过区、校联动,开展“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质量测评”“研训活动”等教学规范达标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一)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我区的实际,研究制定“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质量测评”、“研训活动”基本规范标准,供全区高中教师学习、贯彻、执行。

(二)区教师发展中心组建指导师工作组,聘请省市专家指导参加“教学规范达标”的各学科教师开展“备课”、“上课”和“命题”达标活动,为学校提供专业引领。

(三)学校建立规范的校本研训制度,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和研训活动的管理,围绕《*区高中教师教学常规》(试行)开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教学研究活动、教学反思交流活动和教学基本功大练兵等活动,引导教师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学校要加强教学规范的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检查和评比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及时对教师进行反馈和指导;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建立档案。

(五)设立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堂教学”、“命题”四项专项评比,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

(六)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学校进行“教学规范达标”评估验收;开展先进教研组、备课组评选活动,表彰“教学规范达标”先进集体和个人。

(七)学校要结合“教学规范达标”的重点和难点,开展有关学科教学、校本研训、学校管理、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方面的专题研究。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

1.制定“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实施意见,成立“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

2.宣传动员,各校做好实施准备。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2011年9月)

1.学校制定相应计划,组织“备课”“上课”“命题”专题培训,开展“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堂教学”、“命题”四项评比。

2.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达到教学规范标准。

3.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规范检查力度。

4.开展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的调研、指导和评估工作。

5.分阶段、分层次进行评估验收。教师经过学习、实践,达到规范标准,可以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学校对教师教学规范初审通过后,报区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发给教师“教学规范达标”合格证。

学校中90%以上的教师通过验收后,学校可以向区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授予区“教学规范达标学校”称号。

(三)总结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总结、表彰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区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由陈建淼任组长,王学朝、朱学林、朱爱莲、周小珍、柯晓平任副组长,陈良、王敏、曾国眼、叶庆树、李新平、郑笃达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曾国眼兼办公室主任,李新平、叶庆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各高中学科研训员、各高中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为成员。

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领导本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

(二)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区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区教学规范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教学规范达标”的研究、指导和评估工作,及时解决活动中的问题。

学校是“教学规范达标”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负责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和评估,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确保学校“教学规范达标”顺利实施。

(三)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实施。

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学规范达标”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教学规范达标”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经验总结等工作。

(四)加强调研评估,及时反馈。

区教育局教育科、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评估,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修正不足,推进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3

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

11月上旬为宣传动员阶段,在该活动阶段,我教办认真组织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宣传动员活动,活动中召开了全体校长会议,成立以教育办主任杨延斌同志为组长、以宋海林、金国有、金天喜、陆本福、陆祖新、金子祥等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传达、学习了教育局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大会精神和文件内容,统一了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对本次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做了周密的安排与部署。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11月中下旬为查、纠、改阶段,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从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学校管理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等方面,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对照自查,将自查出的不规范行为问题进行汇总,并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自上而下的自纠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

(一)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没有出现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行到校外兼课或对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行为;没有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书籍读物和学习用品的情况;但有个别教师存在变相收受学生、家长礼品、谋私利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学生(如动员学生转学或转班)的情况;也有个别学校的教师存在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要十不准”规定,违反教育办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如在校园内谩骂打架,工作中挑拨离间、诬陷他人等);学校教师档案的建立不够健全,教师不良行为登记落不到实处。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各学校都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各学校都做到了均衡编班,但也存在着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不同程度的移用和挤占体、音、美、劳等技能课的不良现象。

(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我教办所属各学校均能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小学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只代收作业本费13元,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元,并对教育收费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无任何违规收费现象。各学校“两免一补”经费也均能使用得当,开支合理。

(四)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4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县教体局《关于民办学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化解风险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按照第一阶段要求,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泗水圣源小学坐落于泗水新汽车站西400米,紧邻327国道,交通位置极为便利。学校占地50余亩,成立于2012年8月,是由中共党员、原济宁爱康安装公司经理马 骥个人资1000余万元创办的一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寄宿制为特色的民办小学。学校设有幼儿园和小学部,现有11个教学班,354名学生。全校教职工56人,其中专职教师21人,教师学历合格率100%。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充分保障了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二、学校运行管理

圣源小学在学校管理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使学校健康稳健发展,在办学之初,学校成立了以马骥为董事长的“泗水圣源小学董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照《泗水圣源小学董事会章程》每学期定期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对校长聘任、续聘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构成,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等议题定期进行评价。目前学校董事会运行正常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三、学校党的建设

泗水圣源小学党支部成立于去年8月,现有党员4名,其中男党员3名,女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支部党员中,具有小学高级职称的1人,具有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3人,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4人组成,

2017年上半年我们四校党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活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我们支部每月进行一次支部会议,党员党课学习每月一次,党员自学笔记每月2次,每位党员都认真学习并能够及时进行自我剖析和反思。2017年我们党支部开展了为本校贫困学生家里送米、送面、送钱,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肯定。

在马 骥书记的带领下圣源小学已经建设成了一支党性强、奉献精神强、大力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成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先锋党员队伍;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艺精湛、师德高尚、一专多用的教师队伍。现正为建设一流的党支部而努力奋斗

四、规范财务管理  确保学校发展动力。

学校财务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涉及到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财务室始终坚持严谨、节约、规范的管理原则,将学校的有限资金合理安排,做到精打细算,服务教学。

1、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同时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2、我校成立了学校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马骥任组长,徐伯虎、陈今朝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我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

3、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生活费培养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学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确保了财务运转的安全。

五、规范办学招生及学籍管理行为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学校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严格按省、市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学校严格按省、市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五、规范用书管理方面

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进入学校使用的学生印制作业经省、市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印制作业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没有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

六、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我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专题讲座、安全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教学楼、办公楼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在学生中开展常见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县教体局《关于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年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七、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方面

泗水圣源小学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五要十不准”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基本上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学校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我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八、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我校每周上课5天,周六、周天学生进行兴趣社团集中活动。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学校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至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务处每周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学校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我们还将继续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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