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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强制拍卖申请书(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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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申请书【第一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 室房屋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及违约金 万元、案件受理费 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a与被申请人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2015 号民事判决书,现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书。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在 房屋的抵押权人(抵押金额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青浦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强制拍卖申请书【第二篇】

申请人刘,女,1977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x号。

被申请人邹,女,197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x房。

被申请人翟,男,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x房。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20xx)雨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执行义务。据查,被申请人在长沙市内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其中自住一套,另一套房产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x房(房屋产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x号“)由他人居住,且该房产已在本案审理期间被贵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该房屋所有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强制拍卖申请书【第三篇】

所在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

被申请人:

一、_____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二、_____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_____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_____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该两个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现_____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依法查封了第一被申请人位于村,土地证号为24号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制拍卖申请书【第四篇】

法定代表人:某某 职务:董事长

住所:

被执行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产权证号)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20xx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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