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热选(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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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第一篇】
8月21日晚上,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秸秆禁烧工作紧急会议后,大多数镇(办)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反应迅速,行动及时,调配人员、车辆、必要物资,全面启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8月22日下午开始,4个秸秆禁烧督查考核组全部到岗展开巡查督查工作,深入包抓镇村、高速路沿线、禁烧敏感地带、焚烧易发点严格巡查。从实际检查及督查考核组的反馈情况来看,当前各镇办能积极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紧急会议,通过召开镇村领导干部会议、设立蹲守点、设置禁烧责任牌、组装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领导带班值守积极开展禁烧工作,县域无大面积焚烧现象。
但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乡镇仍有零星火点,这暴露了当前禁烧工作尚不到位、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宣传发动不充分、不到位,多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宣传工作没有切实做到进村入组、到户见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禁烧措施不够强劲有力,工作力度不够强。个别镇(办)领导对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厌战、畏难、麻痹思想,个别田块漏查漏管,个别群众随意焚烧现象仍然存在。
禁烧工作实际成效反映了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希望各镇(办)抢抓秋收尚未完全展开的有利时机,发动群众对田间、地头、公路两侧遗留的秸秆进行定点堆放,要把彻底清理清运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和树枝枯叶作为禁烧的.关键举措,落实田块及区域责任,收割一块、清理一块,彻底清除焚烧隐患,减轻禁烧压力。
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我乡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按照乡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特制订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
禁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干部分级分包责任制,禁烧期间要成立禁烧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的禁烧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层层签订《禁烧工作责任状》,划定区域,责任到人,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确保任务明确、监管有力。
每个村要在主要路段和醒目位置悬挂5条以上禁烧标语,并组织禁烧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把禁烧通告、标语张贴到每个每条路,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力营造禁烧工作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村、组、户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并明确专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现禁烧工作的无缝隙监管。要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木及高压电线等重点部位,重点防守、高频巡查,全面落实好“两个严禁”(即严禁焚烧秸杆、严禁户外违规用火),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焚烧现象。禁烧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村与村之间要设立联防联控组织,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发现纵火焚烧现象,要迅速组织扑救;对故意纵火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红外监控指令要迅速组织落实及时反馈结果。
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及时搞好清运,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看管,确保不留焚烧隐患。
各村要安排专人专车,加强禁烧督导检查,确保实现辖区内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零记录,省、市督查组零通报,辖区内无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等现象。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违规焚烧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按照“谁地界谁负责”的原则,凡被生态环境部、省督查、巡查发现通报的,每一把火缴纳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0000元:被市督导、巡查发现通报的,每一把火缴纳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0000元;多处着火,累计加罚。因监管不力,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造成不良影响,一律严肃问责;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对所在村支部书记问责。
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第三篇】
为做好我镇20**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任务要求。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2000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第四篇】
依照市委县委要求,我镇针对不合光*的突出问题,有针对*的开展防治秸秆禁烧和生态情况掩护鼓吹53余次。针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反省5次,对点火林木树皮的西川村子朱家湾组村子民朱本华进行严厉的批评教导,责令缴纳卫生处置费500元。签订包管书。
三、存在问题。
在日常巡查中发明问题时,短缺对监督工具的强制步伐,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实时彻底得随处置惩罚。部分村子民觉得秸秆、树皮处置未便,仍存在侥幸心理。
四、下一步工作计算。
(一)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做好鼓吹发动,仔细摸排,同时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针对故意向成长中*材的农户,近期正在腾地砍树的农户,加大工作力度,上门认真解说政策,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抓好情况掩护。
(二)加大鼓吹气氛,博得整治共识。环保工作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获得群众的介入支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优越气氛。
政府官员关于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总结【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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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严看死守,真正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迅速召开了。
“三夏”期间秸秆禁烧专题工作会议,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农机调度、秸秆还田、秸秆清运、综合利用等工作。镇、村层层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及清运秸秆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好局面。
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干部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广泛印制《关于秸秆禁烧致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公开信》,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各村负责公开信广播每天不少于两个小时;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秸秆禁烧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我镇严格按照。
小时不间断巡逻和检查,严控第一把火。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是严把小麦收割标准,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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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个重点时段。多措并举,彻底消除重点区域的秸秆焚烧隐患。
今年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发扬攻坚克难、不怕辛苦精神,日夜奋战,全镇境内没有发生一起大量焚烧秸秆事件,顺利完成市党委、政府下达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但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学习先进找差距,对照标准找不足,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使禁烧工作常态化,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力,促禁烧工作再上新台阶。
清风店镇人民政府。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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