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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实用【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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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三篇】

县委依法治县办: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本人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年终总结会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述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惠东县审计局依法治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审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贯彻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具体要求,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依法审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惠东县“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惠东县审计局关于惠东县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9月依法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关于惠东县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20xx年上半年及20xx至20xx审计年度计划安排,我局按计划完成17个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相关规定报送审计文书或向社会公开。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惠东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试行)》、《惠东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惠东县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本人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审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审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惠州市伟伦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审计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审计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审计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审计报告、审计执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根据省、市审计机关新的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从审计项目计划、质量考核、责任追究、项目审理等方面出台一批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审计执法的规范性。三是推动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推动我县成立县审计委员会,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四是借力机构改革,健全审计职能。通过县级机构改革,健全内设机构,优化职能,增加编制,做到审计“四分离”,增加重大项目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力量。五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审计全覆盖。通过摸清审计对象基数,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先进审计技术,整合各方审计资源,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六是扎实推进人财物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地位。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优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管理,省编办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及完成情况由省厅统一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等方面。七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要求,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开展对县铁涌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对龙门县龙田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本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局法规审理股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内审培训、整改监督等环节,边审计边普法。

(三)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审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审计及财经各项法规:如在审计(调查)进点会上,宣传审计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在审计中,严格按照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法律法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普及法律知识。将依法文明审计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惠东县电台行风热线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标准、程序等法律知识。在单位周边设置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禁毒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热情为各单位财会人员及上门群众答疑解惑,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财经法律难题。

上年度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部分制度规定与审计机关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未制定相应制度,如《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因制定时间较长,部分规定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6项计算机管理及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工作制度,对《审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中与当前审计工作不相符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健全我局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自身管理,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接下来,我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审计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四篇】

核定编制数20,实有在编的15人。其中单位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普工1人。

1、机构设置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徐雄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2、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数量,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

按照“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核查,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五篇】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2004]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4]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45,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1996年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六篇】

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全部(局)党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聚焦首责主业,强化责任落实。我们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部(局)的主责主业来抓,坚持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落实目标任务16项;带头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8份。

(二)夯实组织建设,强化战斗堡垒。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抓实“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让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5次,开展集体研讨5次。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用好用活党建工作“三本书”;与帮扶贫困村(海螺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实行组织共建、人才共育,今年共联合培养后备干部3名;持续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抓实干部监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社区双报到”、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将支部党员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积分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收缴党费6891元,开展志愿者活动6次。

(四)用心用情,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服务群众的头等大事,聚焦“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制定好年度帮扶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所帮扶的贫困村,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帮扶措施精准施策,落实帮扶成效,巩固帮扶成果。二是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人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实施产业脱贫计划,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被帮扶群众真脱贫、不返贫。全年,共组织党员进村入户300余人次,利用“走基层”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0余件,同时从紧张的办公经费当中挤出10余万元全部用于脱贫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先后1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主动上党风廉政党课1次。二是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4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4次。

(二)严格教育监管。组织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在节假日前坚持廉政提醒,每季度坚持开展廉政党课、反腐倡廉宣传、观看《荣辱两重天》《阳光问廉》等警示教育宣传片4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三)转变作风不止步。始终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抓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不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个人约谈和提醒谈心谈话,教育党员干部常照镜子、常正衣冠。从走基层、进村入户、干部管理等制度入手,规范干部行为。严控“三公经费”,防止“四风”反弹,营造崇俭拒腐、干净干事的廉政氛围。

(一)强化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xx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组织专题研究4次,牵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机制。

(二)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学习清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集体研讨4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1篇。

(三)严格舆论宣传。坚持积极引导,正面宣传,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媒介,宣传党的好政策,传播社会正能量20余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全年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工作虽然能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但在如何做到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缺乏深层次思考、缺少新举措、新办法;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部分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为了学而学”思想严重。二是党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仅满足于一般的政治说教、催交党费等,致使开展党组织活动对党员吸引力不强,干部激情不高。

下一步,我将与党委班子成员一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树立“抓党建树政绩”理念,将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抓好“三会一课”“农民夜校”等常规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员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将党员参加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党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采取领导干部、老党员带头上党课等形式,提高干部思想素质。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七篇】

20xx年,我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逐条分析,认真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第八篇】

201x年,全市组织系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组织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选贤任能、固本强基、聚才汇智,为我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组织工作得到刘云山、赵乐际、夏宝龙、廖国勋等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13条次,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675条次,省级以上工作简报刊发信息111条次。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领导示范,高质量上好专题党课。市委书记率先带头讲专题党课,联系实际指出不严不实问题,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跟进,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亲自动手准备党课讲稿,直截了当点问题,联系实际提要求,专题党课触动思想、讲出效果。在市领导示范带动下,全市共有82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多种形式讲专题党课。

2、坚持以知促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下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围绕三个专题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24位市领导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办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班,组织809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分4期开展专题轮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典型学习”活动,积极挖掘宣传一批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先进单位、推进“双百”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勇于担当”的干部群体,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向省优秀共产党员黄群超同志学习,查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坚持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查找不严不实方面的具体问题2892个,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一项一项抓好整改。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开展信访集中督查专项行动,实行领导干部领衔督查、专案督导,督查信访事项545件,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约束等方面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实际实效,全面推进“双百”行动。组织172名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助推209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优化部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破解192个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领导领衔、部门助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领导共走访企业1106家,召开现场协调会174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31个。强化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倒逼工作落实,切实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好干部示范引领标准》,突出强调“创新”、“实干”、“担当”等好干部本土化要求,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对照剖析、激发干劲。坚持围绕发展选干部,深化完善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常态分析队伍、动态监测班子、定点聚焦干部,把有闯劲、有干劲、有能力、有魄力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加大市级部门、县区干部调整交流力度,有效盘活干部资源,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结合派驻纪检机构改革等,全年共调整配备市管干部278人次。加大干部“下”的力度,全面推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反向提名”,采取调离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对53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切实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全市配备35岁以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8名,其中党委书记2名。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从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干部工作“1+6”文件。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相关工作在全省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探索开展定向选拔县处级副职预备人选,强化组织把关,采取推荐人选直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有效破解“以分取人”难题,相关做法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刊发。深化实绩导向型年度考核试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实绩记实和公示公议工作的意见》、《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实绩考核考察体系。深化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全市共公开36批464人次,有6名干部因申报情况与核查情况不符被中止提拔程序。

3、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首次面向清华、北大、浙大等6所全国著名高校开展选调工作,择优录用11名优秀硕博毕业生,落实导师结对帮带、跟踪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三支队伍”推选工作,加大各类干部梯次储备。深化“南太湖年轻干部成长助推计划”,推行“一人一策”差异化培养,选派74名干部上挂外派锻炼,40名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双向交流挂职锻炼,1572名年轻干部参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和城市治堵等重点工作,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历练成长。制定出台《挂职干部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挂职工作记实制、挂职情况季报制,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三问一会商”培训教学计划生成机制,举办市委主体班次26期,培训各级干部2098人次,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322人次。强化党性教育,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一把手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关键少数干部培训,分4期组织全市189名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到复旦大学进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坚持需求导向,由市领导点题,针对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干部实际领导能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

5、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六大整改行动,逐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消化超职数配备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48职、科级领导干部144职,清理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市直机关混编混岗,对6名“带病提拔”科级干部选任过程实施倒查。对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对10名一把手实施“三责联审”,强化结果运用,对相关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802名市管县处级干部档案审核。集中开展部委分片联系走访活动,深入广泛接触干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首次开展选调生村官和人武专干学员招录工作。稳妥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启动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

1、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健全“村情档案”,落实“一村一策”。大力推进40%的村党组织晋位提升,全面建设50个先锋示范村,打造10个整乡提升的先行示范乡镇(街道)。大力推进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从市县机关部门选派233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其中60名派驻软弱落后村。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市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市直部门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党建报表,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制度。

2、着力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裘书记领办的“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基层党建项目有关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市首届美丽乡村带头人论坛,办好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全面完成1263名村(社区)书记集中轮训。建立村干部年初定诺、季度示诺、半年评诺、年末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岗位村党组织书记32名。加强关爱激励,制定出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策,大力宣传培育103名“百姓喜爱好书记”群体,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15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推行领导干部民情体验、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等9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走遍”要求,深化乡镇(街道)“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对29个乡镇1450户农户走访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村干部包片入户,强化村级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坐班值班、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真正让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双带双创”活动,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全市推广建立810个党群创业互助会,筹集650万元建立全市“困难党员群众创业帮扶基金”,帮扶2300户困难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深化村级“阳光治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五议两公开”和“阳光村务七步法”,深化推行“乡贤参事会”“新居民家庭”党建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4、全面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四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717万元。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为12万元/年;市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10万元/年,全部落实财政兜底政策。全面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市县乡财政投入9663万元保障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年人均报酬达万元。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平方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五年强村计划”,积极推广“异地集中、组团脱贫”模式,建成98个村的110个物业帮扶项目,每个项目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强化基层党建骨干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推进“远教入企”试点工作,培育示范站点20个,基础型站点100个,201x年共整合开发课件108部,其中《民情体验》电教片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

5、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助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市、县区联动选派105名“退二线”领导干部和379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出台《xx市两新组织“党员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创建“党员专家工作室”20家,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295期,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党员人才创新成果”展评活动。持续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估工作,培育158家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两新组织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由%、%提升至95%、%。制定出台“你有梦想、我有行动”社会组织公益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和公益论坛。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xx两新党建微盟”,办好xx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扁平化管理服务。

1、不断强化人才工作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谋划制定《201x年度人才工作总结》,健全绩效导向、分级分类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每月例会交流、季度通报制度,有力促进目标任务落实。市、县区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均达到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2%以上。积极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制定出台xx开发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10条意见,在全市84家重点骨干企业推广人才职称评审改革、人才贡献奖励年金、人才股权激励等试点工作。实施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阳光工程”,建立绩效评估、人才券、人才项目经费专账管理、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监管等五项制度。

2、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组团赴美加日、台湾、欧洲招才引智,成功举办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专家xx行、外国专家智力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166个,入选“国千”7名、“省千”21名、省领军型创新团队3个,数量均位列全省前3位。建立“9360”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战略合作联盟,与国内49所高校、72个专业院系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685人。加快院士专家智力集聚,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2名,新入选省级工作站1家,新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

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金象金牛”大企业、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加快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举办企业发展战略与人才团队建设等培训班次255期,培训万人次,选派54名新生代企业家参加挂职培训。深入推进1112人才培养工程,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7人。探索建立“6+6+n”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新增高技能人才万人。加强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农村“两创”实用人才万人,新增社工师、助理社工师262人,遴选培育宣传文化优秀创新团队16个,引进培养硕博士医疗人才157名,新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50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50名,考核招聘进入乡镇事业单位5人,部署开展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活动,提升电商服务能力。

4、持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功能,建立89项服务清单,实现服务清单、服务流程、服务网站“三统一”。深入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项目成长助推“七大”行动,启动实施上市挂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48家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1x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项目产值、销售收入均同比增长100%以上,利税、利润均同比增长140%以上。实施“xx服务绿卡”扩面升级工作,新发放“xx服务绿卡”250张。落实《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开展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问题。

1、着力优化作风形象。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深化落实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开展组工干部“三走进、兴三风”下基层调研活动,部机关干部100%参与,走访慰问党员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创新,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3个课题获中组部和全国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项2项;3项工作获全省组织系统特色工作。坚持从严治部、严格管理,制定出台《市委组织部部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部务会工作规则》,扎实推进部机关岗位风险防范管理,严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开展部机关“家风尚”竞赛活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文体活动。

2、注重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日、支部学习会、组工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培训,突出组工业务重点,举办全市组工干部暨基层党建骨干培训班,对市县区委组织部干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全市各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共计216人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选派24名部机关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次跟班学习,认真组织参加省“组工讲堂”系列讲座,推动组工干部开阔思路、钻研业务。

3、持续打造“阳光组工”。整合组工网站、官方微博、“阳光之家”手机app等信息化载体,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的全媒体平台。与浙江在线合作开展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动态日报、网络舆情周报机制,及时开展专题引导20余次。注重加大与市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在xx日报刊发“阳光组工”专版。继续深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活动,打响“天天微心愿”服务品牌,发布困难党员群众微心愿200余个,认领办结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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