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汇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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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一篇】
“妈,时间来不及了,我先上学去了!”我嘴里叼着一块面包,穿好鞋,准备奔向楼下。
在阳台上对着门口的我着急地喊道:“女儿!今天下午会,把伞带着!”我转过身来答道:“不带了,不带了!增添书包重量,麻烦死了!放学你来接我不就行了……”话音刚落,门便被我“砰”的一声关上了。
下午最后一堂课,我望向窗外,只见乌云密布,天阴沉沉的,狂风阵阵,树叶被刮得沙沙作响。完了完了,肯定要下雨了!没事!妈妈一定会来接我的!我在心里默默地“安慰”着自己。
伴随着清脆的下课铃声,我慢吞吞地整理好书包,优哉游哉地晃到楼下,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却惊异地发现妈妈并没有如期而至:妈妈去哪里了呢?她该不会不来接我吧?不可能,不可能……
风渐渐地变大了,雨也不再留情,狂风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狠命地四处乱抽。我焦急地看着手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雨也越下越大。大部分都已经离开,而我却固执地等待着,我坚信妈妈一定会来接我。正想着,大雨中突然出现一个看似熟悉的身影,我冲上前去就喊:“妈!我在这儿!”等我瞪大眼睛才看清楚,原来是一位的妈妈。
尴尬之中,我飞奔出校门,雨水啪哒啪哒地在我脚边飞溅,我满心的恐惶和焦急,一颗颗豆大的水珠顺着脸颊滑下来,不知是汗水、雨水还是泪水。树枝在风雨中猛烈地摇晃,我只感觉越来越冷,我不顾一切地埋头奔跑。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回到了家,却发现妈妈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想想刚才的经历,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妈妈看出了我的委屈,说了一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这次经历,妈妈就是想让你学会自立,灭灭你的娇气与任性!”我突然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本来委屈愤怒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了下来。
家庭一直是呵护我成长的温室,而我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温室里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应该学会独自迎接属于我的暴风雨,学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做到真正的自立!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二篇】
说到我和书的故事,那真的是非常的有的说了,因为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我就和书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下面,我就跟大家讲讲吧。
初次相逢
小时候,我讨厌读书,认为读小说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事。妈妈每天都强迫我读三十分钟的书,每次我都看一会儿书,看一眼时间。唉,看书就像吃药一样难受。
有一天,妈妈去办事,把我扔到书店就不管了。没办法,人家都在看书,我也只好跟着看起来,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映入我的眼帘。我发现里面的事都很有趣,就把它买了下来,从此我就喜欢读书了。后来才知道这是妈妈的“诡计”,妈妈为培养我读书可真是煞费苦心。
耳濡目染
我看完《淘气包马小跳》后,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有时,妈妈让我读书时自己把握时间,我就把三十分钟故意看成四十分钟、五十分钟。放学后,我第一件事就是读书。每天看书都想快点看完,看看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
有时,书中最喜欢的人物如果胜利了,我也会跟着手舞足蹈;如果最喜欢的人物失败了,我会牵肠挂肚,郁郁寡欢;有时那会是虚惊一场,我将深深地舒一口气;有时最喜欢的人物出现生命垂危的紧急情况,我也会心跳加速,甚至痛哭流涕。
畅游书海
目前我看过的书已经很多了。我读过《百万英镑》。它讲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人们见钱眼开,按穷、富来衡量人的地位,有钱就可以和王室贵族平起平坐。我读过《坏孩子的故事》和《好孩子的故事》。书中那个坏孩子总是那么幸运,无论做什么事都能成功;那个好孩子总想做一个处处帮助别人的乖孩子,可在当时的社会中却总是碰壁。马克·吐温用他讽刺的笔,描述着当时社会阴暗的一面。
这些,都是我和书的故事,这些,都是我快乐的回忆,书伴随我成长,带给我快乐,带给我力量和知识,我喜欢书。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三篇】
回首我走过的路,我的一路走来几乎都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什么大风大浪,没有什么亚历山大,每天匆忙而又空虚地度过着。突然想起我和我的书们,或许它们才是我这空虚生活中最大的依靠。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阅读张爱玲,可是至今没看完她的全集,读张爱玲,就象欣赏一件绿泥款积的青瓷器,有着深宅大院重门深锁的气息,作为旧时的女人,张爱玲又有着她独有的聪慧,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经典的告诉我们关于朱砂痣和白饭粒的故事,烟鹏不接受振保对娇柔蕊的念念不忘,四处收罗同情,然后怀着一腔悲怨地作着她生命的白饭粒,而振保因为得不到她的红玫瑰,所以娇蕊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颗朱砂痣。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又说流苏的爱情故事,作为一个旷世才女,爱玲说“要旧时女人的权利,又要新式女人的自由”。读着爱玲的文章,我的感动无数次的重复,要去拒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当成一种心碎的美丽,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快乐享受。
大学时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西北坡的黄沙、窑洞、还有积淀浓郁的人文气息,定当是一个民族的历史。
蒋子龙的《人气》,在一种社会的环境中述说我们的生活和面临的变革中所遭遇的思想,观念的动荡和变迁,还有小人物的悲哀和发自内心的理解和怜悯。我始终认为,他们是大师。
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陪伴我们青春的岁月,他用他的生命之歌,使我们从心仪到心动,也就不难理解他特殊的爱情和人生经历了。
还有很多故事让你悲,让你喜……
生命这么短暂,我们不能虚无空虚地过,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空荡荡的,不妨放慢脚步去读一本好书,相信,你和书的故事也会很精彩!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四篇】
我要感恩生我爱我的母亲,更要感恩养我育我的父亲,但是,我也要感谢另外的一个人。
三年前我与他偶然认识了。当初,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爱蹦爱跳,既活泼又大方。
当初的我是一个郁郁寡欢的女孩,所以我并不多笑。他便教了我好多好多的游戏,像“攻城”,“皇帝老子”,“蒙瞎”,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常玩的游戏,我也就自然高兴起来。他告诉我:人生最美好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笑。在生活中多些游戏,多些欢乐,就是人生当中的一副良药。
当初的我数学成绩是多么在不好,他比我高三年级,数学又是相当的好,所以我便经常向他请教数学题。他每次都是仔仔细细、认认真睦地向我讲解,讲完之后再让我做几道类似的习题,直到我弄懂为止。之后,我对于数学便越来越感兴趣了。在一次数学竞赛中,我获得了全乡第二名的好成绩。他告诉我:学习知识一种享受,人的一生当中,只有知识才是你永恒的伙伴。
当初的我体弱多病,跑几步便气喘吁吁。于是,每当他来到我们村,便要带我到西边的田野里去跑步。开始,我不但跑得很慢,还时常到达不了终点。后来我与之前的我真是判若两人,不但能跑到终点了,速度也相对较快了。他告诉我,紧要拳头时一定不能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是最后的强者。
现在的我与以前的我真是形成了天壤之别。是他,教我快乐;是他,教我坚强;是他,教我知识;是他,是他……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我和他之间有一个誓言,也可以说是约定,那就是我们一定要考上大学。是的,我们都在为我们的目标而奋斗着。我相信,我们一定会能够实现我们的那个目标的。因为,“紧要关头一定不能放弃,这时绝望或许便会变成希望”。这句话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是它,在促使我为了理想而努力地奋斗着。
他最喜欢听我叫他“大哥”。在此,我着重地说一声“哥,谢谢你!爱你的小妹永远都会支持你,你可一定要加油吧!”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五篇】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题记
一见如故
书,对于刚出生的我,是一个新奇的东西。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开始给我看不会被撕破的小图书。我对于这个第一次见的东西,感到既新鲜,又好奇。
书上除了图画以外,还有一些小字,我不认识,妈妈就教我念,一个一个的认识。我现在能认识这么多别的同学不认识的字,还是多亏了小时候多看了几本书。
我一见到了书,我就感到好像认识了它好久,感到有一种非凡的亲切感。我感觉,书对于我的未来和过去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故事延伸
我第一次见到书,一见如故,但是,故事不可以到此结束,还要再向下延伸,延伸到无穷无尽。
我在1999年时,开始看儿童杂志《米老鼠》,那时我刚上幼儿园。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感到非常的惊异,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看到这样有趣的人物,以及这样妙趣横生的故事。而且,后面还有一个英语栏目,讲述系列故事,名字叫做《鸭堡奇案》。我通过这个栏目,不仅提高了英语口语能力,还通过“破案”提高了智力能力。
在此之后,我开始看一点小说。起初看的那部小说,在韩国家喻户晓,名叫《九岁人生》。讲述的是一名小学生在度过了九岁的一年,经历了许多事情,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并继续成长。我感到,这是我与书之间发生的最好的故事,因为它也教给了我很多的道理。
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在上中学之前,我与书之间,就已发生了许许多多美好而有趣的故事。
故事永存
书,与我之间的故事,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从书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知识,而且更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与书之间,发生过一个个美好有趣的故事,更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书,将伴随我成长,而我与书的故事,也必定会像我的藏书那样,越来越多。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六篇】
在幼年时代,书就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那时我在上三年级,当时每人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们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也不甘落后,下午一放学,我就让妈妈到书店买了本童话书。妈妈一听,欣喜地说:“孩子,你也喜欢书呀。”我吞吞吐吐地回答:“嗯……是的,是的。”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只是为了面子。
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啊!原来书是那么的有趣。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里有数不尽快乐。
每天,我除了吃饭,写作业,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在看书。在书的王国中,我尽情地遨游,我甚至忘了时间,忘了吃饭。书渐渐成为我最知心的好友。
最终,我喜欢上了书,希望同学们能多看书,多读书。
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
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
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1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
我爱书!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七篇】
我和红领巾之间,有着许许多多耐人寻味的故事,它印证着我七年多的成长历程……
在我读幼儿班的时候,看见一位位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动着鲜艳的红领巾,我总是羡慕不已。可妈妈告诉我说只有好孩子、好学生才有权利拥有它。那时我就暗暗发誓自已要做好孩子,好学生,也能像他们一样挂上属于自己的红领巾。
终于有一天,长久以来积存在我心头的愿望实现了。一次校会上,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将鲜艳的红领巾系在了我们的脖子上,当时,我新奇,我兴奋,我自豪,一种甜蜜的感觉油然而生。面对庄严的入队仪式,我就暗暗告诫自已:我现在已经是少先队员了,我要好好学习,乐于助人-------
记得我戴上红领巾后的一天,妈妈有急事带我外出,匆匆忙忙下楼,路过三楼时,隐隐约约中我听到有个人在哭。这时我胸前的红领巾让我停下了脚步,我们敲开了门,发现小妹妹因为掉了笔在哭。我们帮她找了一会没有找到,我就回自已家给她拿了一枝,妹妹才破涕为笑---看着妹妹脸上绽开鲜花般的笑容,我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从此以后,我学习认真,尊敬师长,红领巾与我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红领巾对我的新鲜感和鼓励作用在渐渐淡化,有时我还感觉到红领巾对我的约束,制约了我的言和行。因此,我渐渐地冷落了红领巾,不像以前那样爱惜它,每天早上只是对付一下监督岗,拿出来挂一下,到了班里就拿掉了。
这样持续了很久,很久……
直到去年的一天,一个小女孩因为丢失了红领巾,在街上伤心之极的哭声,深深地震撼了我,重新唤起了我对红领巾的那份情意---从此,我不但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也系在了心中。
时间过得好快呀,一晃我的小学时代马上就要过去了。从我开始懂事起,我对红领巾的情谊由向往、冷落到形影不离,红领巾不断地激励我、督促我,陪伴我成长。今后不管我是否佩挂红领巾,但我与红领巾的情谊一定会在心中延续下去------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八篇】
同桌是一位女生,她长得不算漂亮。但她却让我在这个冬天感到无比无奈暖。我想时隔多年以后,我还是会记得这位陪我过了三年初中生活的人。
她是我们的语文课代表,自然成绩是没话说。小小的眼睛,大大的嘴巴是她最美的记号。个子嘛,和我一样高,就连体重都和我很雷同。所以我说我们很有缘分。而且,我们的学号是连着的,多有缘。记得一开始,我们一起做的时候,我很内向的,不说话。彼此之间有一种陌生感。是她先打破了平静。笑着问我一道题目,我微笑着替她解答。让后,我们之间慢慢越走越近了。
最近,我们帮里处于八卦期间,帮里的一些男生总爱把男生与一个女生传成一对。韩博文同学算是八卦了。有一天,他把吴良顺的本子放到了同桌的桌子上。想要把他们撮合成一队。结果那天早上我来学校,看到了他的书,就把它物归原主了。然后,同桌来了,她对此事全然不知。然后不知怎的,韩博文就到处说同桌与吴良顺的事。然后,同桌一度非常郁闷。她对我说:“怎么会把我和吴良顺说成一对呢,郁闷死我了。”只听到后面的韩博文说:“唉,你今天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你桌子上的一叠书啊?”同桌回答:“没有啊。”我似乎想起点了什么:“我拿走了啊。”韩博文与同桌都恍然大悟。由此,我便称呼同桌为“吴嫂”。最近,还听说她与我后面的那位同学传绯闻,然后,我又开始叫他“唐嫂”。等等。诸如此类的称呼数不胜数。当然。她是非常生气的,每次我这样说,她总是那另一个人来压我,还挠我痒痒。
最近,发现她是一个很容易笑的人,比我还容易笑。笑得有点夸张。
总之,我认为她是一个单纯的孩子,爱笑,爱开我玩笑,爱哭的女孩。我与她,相信能擦出新的火花!加油,同桌。
对了,这个女孩叫做黄忆宁。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九篇】
从我记事起到现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悲,欢,离,合尽在其中。
悲
我七岁那年,一场事故突然降临到我身上。那一天太阳高高挂在天空,一丝不祥的预感也没有。我由于骑车太快,在出门口拐弯时,撞上了邻家的哥哥骑得脚蹬三轮车上。我“啊”一声尖叫,钻进了三轮车下面。哥哥反应过来,停住三轮车,我才从车下慢慢的爬起来。一看地上的鲜血,一摸,我的嘴在流血,再往里一摸,少了两颗牙,我一下就吓哭了。妈妈闻声赶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把牙从地上捡起来,赶紧让爸爸和叔叔一起拉着我去了县医院。医生说:“你们再来玩两个小时,牙就死了,就安不上了。”现在想一想,那件事真让人害怕。
欢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在学校期末考试中获得了第三名。回家后,我装作愁眉苦脸的样子说“我考了倒数第三名”。爸爸一听脸立刻就涨红了。看到这里,我猛地一下拿出书包,把奖状拿出来。爸爸顿时阴转晴,脸上露出了笑容,从抽屉里拿出胶带,把奖状粘在了墙上,全家沉浸在欢快中。
离
我有个奶奶,她老人家每年都是在我家住半年,在叔叔家住半年。可是每到给奶奶搬被子去叔叔家时都会引发一场战争。
有一次,奶奶又该去叔叔家住了,我叔叔家的姐姐和妹妹来搬被子,我很不乐意,哭着不让搬,差点和姐姐发生了口角。但最终由于我不敌不过她们,奶奶的被子被搬走了。
因此每年的这一天成了我与奶奶分别的一天。
合
今年的大年初一,我去邻居家玩,阿姨问我今年过年姑姑来了没有?我想:姑姑常年在外工作,一年来不了几次,这次又好久没来了。我决定想个办法让她们回来。于是我一个一个的打电话,说奶奶身体不舒服了。当奶奶知道这件事后,还批评我。可我知道她只是嘴上说说。终于几个姑姑‘姑父都来了。奶奶显得很高兴,并且在那一天吃了团圆饭后拍了一张全家福。
这就是我的故事,悲,欢,离,合样样都有。
我的初一故事初一作文【第十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心酸,或甜蜜,最后都有着各自的结局。我的故事平凡又普通,它因我而生,随我结束,带着浅浅的一抹桃花色,讲诉着。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带一丝表情的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被打扰,没有烦恼,避开吵闹,但心底也向往着缤纷精彩的生活。
喜欢在阳光下呼吸静谧的味道;喜欢去听滴答交错的雨点拍打窗面声;喜欢独自弹琴,弹给自己听,但又希望能有一知己能听出琴声中的落寞。
小学时,我不是什么发光体,而是一个存在感极低的人,安静的度过平淡的生活。不参加任何活动,不和身边的同学玩闹,身边没有朋友,但也活得很好,从未想过要改变自己的生活。
直到一次班级向全校开展的班会,老师选择了八成的同学参加了表演。开始时,我对这次班会毫不关心,写着笔下的习题,不去想这件事。可是后来,班会上,我和剩下的几个屈指可数的同学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同学演着精心排练的节目,发着光,我咬了下唇,静静垂下眼。
明明安静是自己选的,可为什么走在这条静谧的幽径上,看着大路上的繁华热闹,还是会羡慕,想要换一条路走?
而现在,我懂得了,不一定要选择一条路,不回头;也不必改变自己,变成他人的样子。保留真实的自己,做想做的每一件事。在安静中寻找想要的热闹,在热闹中给自己留出一个安静的空间。
阳光正好,静静微笑,这便是我想要的。时光荏苒,书笔翻过,故事又是新的。明天已在,而我活在今朝;心诺坦然,便做什么都好。
看着手捧的热水中映出我的脸,我淡淡一笑,我还有些最真实的快乐。烟花散尽,空中繁星点点。朦胧胧的梦幻中,谁是真的?人生下一秒永远也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每时每刻都要活出最精彩的我。未到结局,人生乐章未尽,我的故事也还在谱写。微笑面对每日清晨的阳光,期待着下一个故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