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全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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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篇】
采购管理是对采购业务过程进行组织、实施、规划和控制的管理过程,包括对采购组织和采购流程的设计、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采购成本的分析和控制,以及采购风险的控制和采购绩效的评估管理等内容。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实用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全精编4篇”,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程序
(一) 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 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 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 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1. 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 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 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 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 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 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 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 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1. 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 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 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生产物料采购流程图
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工作流程是提高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项目正式运作后,采购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1)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3家—5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2)。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3),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4),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采购部。
6.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项目完成后,采购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降低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采购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一)在3个月内完成采购体系的建立,包括采购制度,工作流程,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采购工作流程。
(二)在6个月内完善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采购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1年内建立高效的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采购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采购工作流程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采购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2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采购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5—10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总 则
材料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三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三)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三)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五)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 询价、比价、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六条 采购报销流程图
第七条 请购与采购
(一)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物资需求情况,填写请购单(即采购单第一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交给采购部门审核。请购单应有部门经理签字。
(二)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时,审核后如确有必要购买,由采购经理签字,再请总经理予以批示。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即采购单第二联)后,应按照上述总则操作,货比三家,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后,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
(三) 采购单一式四份,第一联即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第二联即采购部门使用的采购申请单,第三联交给财务(采购员核销时),第四联交给仓管员(以备验收)。
第八条 验收与入库
(一)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质监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与请购单、发票账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使用性能优劣。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编制一式两联、事先编号的验收单进行签字,作为验收和检验物资的依据,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仓管员。
(二)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主要是验收单)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仓管员签字。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财务,第三联交给采购员。
第九条 付款与核算
(一)预付款采购
1、按合同约定需要预付购货款的,由采购员提供采购申请单、合同复印件、付款通知书(注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办理付款批准手续后(付款通知书须由总经理签字),交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货物及发票已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发票及清单核对无误后,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做账。
(二)现款采购
采购员必须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购货发票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监部门、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后付款采购
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供应商需要结款时,由财务将款项汇出。
(四)货物已到发票未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核对无误后,如供货方要求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付款通知书支付不超过货物总价值80%的货款,待发票到后再付清余款;发票已到货物未到,不准支付购货款。采购业务完毕后,财务部门要催促采购员及时结清购货结余款,不留“尾巴”。
(五)物资采购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报销,如无特殊情况,发票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篇】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强调责任指标到人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操作流程。
2、采购人员对自己采购的物品价格及品质负责;
6、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货商洽谈采购事宜;
7、驻店采购负责跟进各供货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财务部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的良好形象。
1、所授权的物品,分为两类:
a、供货商月结;
5、对正常物品的申购,酒店驻店采购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酒店财务部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后报送到总办审批,对特殊物品或者对价格及品质有其他意见的,也必须在1个工作日后反馈意见给申请部门。
1、仓库补仓物品的采购流程:
该类物品主要指副食品类,如因酒店仓库硬件原因,该类物品的部分不能在仓库保管,而在使用部门的二级仓库进行保管的,仓库直接把二级仓库收编管理,该类物品的补仓由仓库负责填单。
对仓库的每种存仓物品,应按本文件中的第二大点第3小点规定的流程设定合理的采购线。
e、酒店总经理进行审批后转由酒店采购进行实施购买。
2、鲜活食品冻品的采购流程(主要指蔬果类、肉食类):该类物品主要指蔬果类及肉食类,包括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等物料的采购申请。
b、酒店采购当天下午以电话下单(针对供货商月结)或者次日直接到市场采购。
c、酒店财务部成本会计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对上一日该类物品采购的数量进行检查(包括已使用及未使用的数量),如发现有较多剩余的,必须提供处理方案及日后申购数量的建议,并报总办批示。
1、物品的申购单用纸质先走完申购审批流程;
。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除总经理特批,但必须要流程表上注明特殊情况说明及物品报价)。
以上流程暂时试行,日后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会检讨修改!
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三篇】
1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采购管理工作,发挥集约优势,规范采购行为,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采购工作合法、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各类工程、货物(物资)、服务采购工作。
2(四)制约制衡,效率效益并重;(五)上网采购率、集中采购率和公开采购率达到集团公司先进水平。
(六)采购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实现统一采购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监管机制。
(七)需求、执行、决策、监督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第四条 建立采购监管机制,制定监督办法,对采购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充分利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物资管理平台、电子招标平台等采购信息系统,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行为依法合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工程、货物(物资)和服务采购的公司本部相关部门及各级企业;本规定所称招标人,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各级企业、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招标竞争,依法提供工程、货物(物资)和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所投招标项目的响应能力。
本规定采购是指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在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工程、货物(物资)、服务等采购。
3 备件、工器具、信息集成、大宗材料、劳动保护用品、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本规定工程是指基本建设工程、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及生产检修维护(维简)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造、扩建及相关的建设施工、装修、拆除、修缮、安装等; 本规定服务是指基本建设工程、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及生产检修维护(维简)中的勘测、设计、可研、监理、调试、监造、试验、检验、测试、咨询、评价、信息、运输、科技研发、技术监督、维修维护、委托运行、租赁租用、废弃物处理、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聘请、物业等。
第二章 采购方式的选择 第七条 采购方式分为招标和非招标两大类。
(一)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投标。
(二)非招标采购 非招标采购是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1.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邀
4 请三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或潜在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邀请二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2.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对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3.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非竞争性采购方式。
第八条 依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具体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物资)和服务,必须依法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生产经营性物资、重要的工程及相关货物(物资)和服务,以及通用、重要的服务,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受客观条件限制,确不具备公开招标或招标条件的,可以选择邀请招标或非招标方式。
5 3.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6 定的应招标限额且小于合同总价 10%的委托项目; 11.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十条 邀请招标采购项目和非招标采购方式,依法必须审批的须报请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无需审批的须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出具会议纪要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一级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属于本单位规定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外的工程、货物(物资)和服务项目,应选择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询价采购。
第十二条 采取公开招标的项目,每批招标标段(包)数量控制在 15 个之内。标段划分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北方公司相关原则和采购制度,按照项目概算金额及实际工程量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应单独成标的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规避招标,要严格限制标段划分数量。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 5000 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基建工程施工、风电及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基建工程的7 主体工程、送出工程、进场道路; 技术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基建工程的设计、监理、调试、咨询等服务; 单项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风电及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基建工程的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二)单项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电力生产服务类外包、5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外包项目、1 亿元及以上的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类环保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三)集团公司另有文件规定的执行集团公司规定。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
第十四条 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北方公司集中采购:
8 第十五条 采购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基层单位采购: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二)华能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货物(物资);(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服务;(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下的信息项目; 第四章 公司采购工作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 北方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北方公司采购管理的领导和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总体原则,对采购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是北方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及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在采购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与实施。
采购工作组:北方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下设七个采购工作组,公司分管领导根据分工承担采购工作组组长职责,各业务分管部门为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开展所负责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具体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分工范围的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监督机构:公司监督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监督,对采购
9 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参加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组全部例会,并对采购结果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
第十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主 任:董事长 总经理 委 员:公司副总经理级全体领导 第十八条 采购工作组人员组成及采购项目分工(一)电力项目前期服务采购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相关副总师、计划发展部、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计划发展部为电力项目前期服务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系统电力、供热、新能源前期服务项目和小型基建项目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二)电力基建采购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相关副总师、工程管理部、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工程管理部为电力基建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及新能源基建项目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三)电力生产采购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10 成 员:相关副总师、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电力热力销售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生产技术部为电力生产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及新能源生产项目、营销项目、供热项目的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供热项目采购工作范围划分执行生产技术部与电力热力销售公司部门职责分工。
(四)煤炭项目采购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相关副总师、煤炭事业部、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煤炭事业部为煤炭项目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系统煤炭项目的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五)信息采购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及相关部门 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为信息采购工作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系统信息项目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11 总经理工作部为公司本部集中采购及外委工程采购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本部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办公设施更新维护、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等各类采购工作与活动。
(七)关停机组资产处置工作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商务与合同管理部、财务与产权部及相关部门 商务与合同管理部为关停机组资产处置项目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公司关停机组资产、闲置资产、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工作。
第五章 公司采购工作机构职责 第十九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审定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二)监督、检查公司采购管理工作,否决违反法纪、法规及公司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的、有严重技术缺陷与合同履约风险的采购结果,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四)确定各采购工作组采购项目分工、管理职责;(五)确定承担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六)确定列入公司负面名单库的供应商;(七)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12(八)批准属北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交由基层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并审定其招标采购结果;(九)对预算不准确,实际采购金额超出概算达到北方公司招标权限范围由基层单位实施的项目,审定其招标结果;(十)采购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审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13 计划,上报华能集团公司;(九)负责公司集采物资框架协议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采工作;(十)参加采购工作组会议;(十一)汇报采购工作组预中标意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编写和保存;(十二)组织分管业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的异议;(十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配合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十四)负责保存招标项目的招标计划审批表、货物(物资)招标项目工作组定标纪要、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公司层面产生的资料,并按年度定期及时向公司档案部门正式归档;(十五)指导基层单位的采购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采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十六)负责公司系统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
(十七)负责公司采购权限范围的货物(物资)邀请招标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项目向集团公司备案工作。
15 工程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并办理最高投标限价审批备案表;(十一)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对形成的采购资料整理移交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备案;(十二)参加开、评标会议,对技术评标过程合法合规性进行管理,负责对招标项目招标质量把关;(十三)组织采购工作组会议,汇报招标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情况,提出预中标建议,负责采购工作组会议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并准备提交采购领导小组定标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情况说明,参加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十四)参与本专业供应商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北方公司负面供应商名单的建议;(十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十六)负责保存工程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审批备案表、工作组定标记录、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工作组定标纪要等资料,并定期及时交付商务部,由商务部统一向公司档案部门归档;(十七)指导、监督、检查所管业务领域招投标工作,参加公司组织对基层单位采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十八)负责北方公司采购权限范围的货物、工程及服
16 务类邀请招标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项目向集团公司备案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监督部门全过程参与采购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活动中对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二)建立采购监管机制,制定监督办法,对采购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对相关部门履行采购工作职责进行监督;(三)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工作过程的合规合法性、评标报告结果形成进行监督,包括: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四)参加采购领导小组例会、采购工作组会议,监督定标;(五)对招标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不合规操作提出整改建议;(六)对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七)其他需要监督的采购活动。
17(物资)的年度、季度和月度需求计划;(二)组织开展本单位权限内的采购及相关基础工作;(三)配合上级单位组织的招标评标工作;(四)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合同签约和合同执行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单位上报合同执行相关信息;(五)推荐评标专家入库人选,负责准时派遣依法抽取的本单位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和采购谈判工作,确保其参加评标工作;(六)负责向公司推荐合格供应商,开展供应商日常管理和考评,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开展供应商评价和上报工作;(七)负责向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报送本单位邀请招标采购项目和非招标采购项目的备案资料;(八)负责按照集团公司和北方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填报采购和对标管理的基础数据。
第五章 采购计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采购实行计划管理,体现计划在采购管理的统领作用,采购计划以集团公司批复的综合计划和年度预算为依据。计划制订应遵循准确、及时和前瞻性原则,严禁无计划采购和超计划采购。各单位应对采购计划和需求提前分析、预先申报、标准规范、准确及时,决不允许未经审批开展预算外和计划外采购。
1.制定公司采购计划管理有关制度; 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货物(物资)集中采购年度采购计划,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集中采购计划; 3.负责汇总基层单位年度、季度、月度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工程、货物(物资)、服务采购计划及采购调整计划,并报送集团公司; 4.指导、监督、考核基层单位采购计划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的职责 1.负责上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预算; 2.负责编制、报送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制定本企业物资需求计划; 3.负责上报北方公司和集团公司管理的工程、服务、货物(物资)集中采购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和批次采购计划; 4.负责执行集团公司和北方公司发布的集中采购计划,并落实、监督、考核本单位物资计划执行情况。
第六章 招标采购主要程序 第二十六条 应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活动,公司系统内招标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
19 第二十七条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明确招标拟采用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审法以及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时,须注明技术、商务、价格权重比例,以及技术和商务评价的评审因素及原则。
第二十八条 属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招标,须将经审查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项目总体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评标细则)和公司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集团公司。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由项目单位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与商务与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共同编制,招标文件的汇编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第二十九条 北方公司管理权限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分管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查,汇总审定意见。商务与合同管理部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
对招标代理机构已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因特殊原因取消或暂停实施的,相应的业务部门必须出具书面说明文件,交由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停止招标手续。
20 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第三十条 资格审查 为保证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切实履约合同,招标时必须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可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如果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超过 10 家以上的,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原则上依据有限数量制的方法控制在 10 家之内。
1.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2.资格预审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委员会组成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资格预审过程由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21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4.经两次资格预审后有效投标人均不足三家的,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可采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采购。
(二)资格后审 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时进行。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资格后审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第三十一条 现场踏勘 如有必要,项目单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三十二条 投标(一)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满足投标项目的要求。
22 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非关键工程分包必须事先书面通报招标单位,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对分包部分项目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三条 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明确现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可当场答复或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并制作记录。
投标报价的优惠承诺,应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三)开标分为两种方法:
23 2.两信封开标法,即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后,封存报价文件,开启投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部分标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技术、商务澄清答疑和评审,评审完成后再开启第二信封投标报价的方式。公司货物(物资)类采用两信封开标法。
(四)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依法重新招标,再次发布招标公告。
第一次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业务部门和项目单位须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后重新招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认真分析投标结果,确属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后可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采购。
第三十四条 评标(一)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三)评标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基本遵循,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和违法操作行为;(四)需要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经集团公司、24 北方公司业务部门或项目单位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或在开标前 15 天公布;(五)评标办法的选择与制定应贯彻集团公司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审法时,按照技术、商务、价格三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其中价格权重占总权重的比例为:服务类一般控制在 35%-45%,工程类一般控制在 45%-65%,货物(物资)类一般控制在 50%-70%;(六)评标应依据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质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文件,以及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文件;(七)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般招标项目专家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于特殊招标项目由于其专业性高、技术要求复杂,可直接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八)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九)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十)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逐个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每一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
初步评审后认定为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
25 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开标后可拟定澄清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对投标文件的审阅,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书面说明,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并形成正式会议纪要。评委提出需澄清的问题,填写《评标质疑表》,澄清文件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发,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十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含综合汇总表)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6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北方公司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3.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必须符合招投标法规定且进行书面说明; 4.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的有关要求,将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采购事项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确定预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及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三)公示无异议,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和业务部门发布中标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四)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和投诉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问题未查清并做出结论前,不得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六条 合同签订(一)中标人确定后,项目单位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项目单位应当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
27 标:
(一)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二)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否决不合格投标人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监督人员应同时出具监督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评标相关资料移交公司和项目单位归档。
第七章 非招标采购主要程序 第三十九条 非招标方式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之外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需要审批的应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无需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审批的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8(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五)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适宜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程序 竞争性谈判是指向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推选出不少于三家的潜在供应商并发出邀请,通过协商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及产品。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确实不足三家的,可选择二家供应商开展谈判。
29(四)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四十一条 询价采购的应用条件 询价采购是指以公开方式向三家及以上的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由供应商按询价文件报价,通过价格比较确定供应商和产品。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为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第四十二条 询价采购的工作程序(一)业务分管部门编制采购方案,并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采购方案包括询价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括、询价须知、技术规范和商务要求、合同条款、报价格式与要求、合同条款与格式、供应商评审标准和原则等)潜在供应商名单等事项,采购文件应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二)成立询价小组,组织实施询价。询价小组由提出询价采购的业务分管部门牵头,并担任询价小组组长,业务分管部门、商务与合同管理部、需求部门或单位、监督部门、30 财务以及法律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合格供应商;(三)采购执行部门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以公开方式发布“询价公告”,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提供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供密封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四)应当要求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技术和商务要求做出承诺;(五)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六)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按照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31 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且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单一来源采购的工作程序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一)采购业务分管部门根据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文件应明确谈判须知、技术要求、报价格式、合同条款、评审标准与方法等事项,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建谈判小组,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建议的业务分管部门为谈判牵头部门,并担任谈判小组组长,成员由业务分管部门、商务与合同管理部、需求部门、监督部门、财务以及法律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必要时邀请采购执行单位代表参加。
(三)谈判小组依据采购文件与被邀请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根据谈判评审情况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价格合理的原则,向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出具谈判报告并推荐成交供应商,按相应的审批流程批准。
(四)依据批准的谈判报告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通知书,32 谈判结果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依据。
第八章 公司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第四十五条 工程及环评、勘察设计、监理、调试、运输、技术监督、设备监造、检验等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见附录 a)(一)业务部门办理公开招标计划审批表交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公开招标计划审批表格式见附录 e)。
33 报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单格式见附录 h),编写会议纪要;(八)商务与合同管理部组织采购领导小组定标会议,编写会议纪要;(九)业务部门发中标通知文件。
第四十六条 货物(物资)招标工作流程(见附录 b)(一)业务部门办理公开招标计划审批表交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公开招标计划审批表格式见附录 f,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按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申请格式附录 g 填写);(二)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安排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招标工作。
34(七)商务与合同管理部组织采购领导小组定标会议,编写会议纪要;(八)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发中标通知文件。
35(九)项目单位与资产受让人办理转让款项结算及资产交割手续,并向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完成证明材料;(十)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向资产转受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36(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询价采购方式的供应商只能提供一次不变报价);(七)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制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谈判(或评议)结果出具谈判报告(或询价报告)并推选候选成交供应商;(八)谈判小组向采购领导小组汇报谈判结果,获得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九)业务分管部门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通知书,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十)业务分管部门将非招标采购过程形成的采购方案、文件资料等整理归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范围内事项; 2.采购领导小组主任认为应当提交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 3.采购工作组建议提交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事项; 4.商务与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门、监督部门认为应当提交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事项。
(二)会议由主任主持,参加会议人员:
采购领导小组主任、成员,总助级领导,商务与合同管
37 理部、财务与产权部、监察部、审计部、相关部室以及根据会议专题需要列席人员。
全体参会人员必须在格式统一的签到表上签字(会议签到表格式见附录 i)。
(三)工作程序:
1.商务与合同管理部根据主任确定的议题拟定会议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等,提交主任审定; 2.商务与合同管理部根据审定计划进行会议组织:负责会议通知、发放材料、编写纪要、会议材料归档; 3.会议按议题顺序有序进行。会议议题、招标项目的评标情况及工作组预中标意见由商务与合同管理部负责统一汇报,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补充说明。汇报内容简明扼要,补充发言应简短,不应重复; 4.会议纪要由商务与合同管理部根据会议需要编写。会议纪要应完整、准确反映会议内容。
第五十条 采购工作组会议(一)主要议题:
采购工作组主要职责范围内事项; 采购工作组组长认为应当提交采购工作组研究确定事项。
会议由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
38 采购工作组组长、成员、商务与合同管理部、审计部以及根据会议专题需要列席人员。
(二)工作程序:
1.业务部门根据组长确定的议题拟定会议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等提交组长审定,并负责会务工作; 2.业务部门根据审定计划进行会议组织:负责会议通知,材料发放。会议按议题顺序有序进行,各议题由专人汇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3.业务部门负责会议记录。会议使用格式统一的记录本(会议记录单格式见附录 h),由专人记录,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反映会议内容、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内容不错记漏记。记录应由组长、监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五十一条 公司本部各相关业务部门坚持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对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发布规定的通知模板
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2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公司采购管理流程
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四篇】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由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四、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五、 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六、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七、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票。
九、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 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政教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织金县自强中学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