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防汛应急预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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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工作安全应急方案【第一篇】
夏季和汛期即将来临,台风袭击、暴雨侵袭等灾害的发生对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为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运管处《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道路运输防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领导及时召开了校领导办公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并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相关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气象部门预计,多雨范围较去年明显偏大,区域性降水较常年偏多,洪涝灾害可能重于去年,防汛形势严峻。防汛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驾校全体员工务必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抗险”的思想,团结协作,认真落实防汛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落实防汛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单位一把手对防汛工作负总则的责任制,确保防汛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驾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连成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人。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在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汛期的训练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训练期间的安全。
(一)、要强化对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时刻注意天气、雨情、水情变化,增强防范意识,确保防汛期间的训练安全。对各办公室、职工、学员宿舍、维修车间、训练场地、仓库、油库、变配电室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提前进行避雷、防雨、抗风、排水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尽快采取措施,彻底解决,确保安全度汛。
(二)、要落实防汛队伍,储备防汛物资,确保万无一失。认真落实好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和人员编组,成立由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应急救援队。对抢险救灾车辆要做到迅速集结,对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要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有多少运多少,那里需要就按要求运到哪里。
(三)、要认真落实防汛应急救援队的基本职责。负责汛期对驾校的设施设备及工作、训练场地,车辆办公场所等进行巡视、检查和监控;负责汛期期间洪水、雷电、暴雨等因素对驾校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安全抢修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当时险情,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可靠、准确的信息,并给领导当好参谋;负责并组织实施预案,处置险情,确保汛期各项工作有序,降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损失。
(四)、要认真做好情况调度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险情迅速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用电话通知各有关科室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现场,按职责分工,快速进行处理。救援队根据险情随时调度车辆装载抢险物资,确保应对及时。对因无人值班、无领导带班而延误抢险救灾时机、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要安排专人负责汛期月报工作,了解掌握汛情、灾情和抢险运输等情况,及时完成上报下达任务,保证信息畅通。
汛期工作安全应急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我乡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乡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各村各企业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相应组织。
二、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乡政府与各村、各企业分别签订署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村、各企业,制定细致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建立不少于30人的抢险小分队。
三、切实做好各采石尝水泥厂、铸造厂的安全防范工作
由乡安办牵头,组织国土所、电力所等单位,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署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时整改到位的。,要坚决采取临时停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企业要按照规定调整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适当减少或避开高温时段,尽可能减少员工的作业时间,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对建筑工地的整体提升系统,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装拆的工程,实行严格的动态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各种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做好大中型机械、库房、深基坑支护等周边排水畅通,防止基础沉降变形发生坍塌,造成事故发生。
五、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根据我乡地质环境条件,我乡的东周庄、西周庄、张粟山、魏粟山、黄粟山、同会、杜家庄等村的部分区域形成采空区,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造成地裂、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各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检测责任人,埋设警示牌,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对地质灾害隐患区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尤其是连续或集中降雨期间和降雨后,国土所要对各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重点检查隐患点检测责任人,防灾避难措施,值班到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切实做好住房困难户的安全措施落实
1、对列入民心工程的房屋,各村要落实责任,赶超时间,必须在雨季前完工,使困难群众住进新房。
2、对没有列入民心工程的困难家庭,采取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方法,明确责任,确保住房困难户安全度汛。
七、切实做好学生、校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1、向学生发入明白卡,宣传单普及防汛度汛率安全知识,加强对学生防汛、防雷、防署等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发生。
2、各学校在暑假期间要按排好值班,对校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由乡安办、供销社负责对烟花爆竹门市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雨、防潮、防高温和防雷等各项安全措施。
九、严明工作责任,严格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署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署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安全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序的汛期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一旦发生事故和重大隐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对于迟报、瞒报事故和重大险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城沙镇第一小学抗台防灾风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职责分工:
1、指挥组(xx)职责: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行动协调组(xx及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2、医疗救护小组(由行动协调组担当)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三、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有关部门报告(社会综治办)。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且及时与当地卫生院并组织就医。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及时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区教育局)。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四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防灾减灾法》、《西迩涝旨踉钟痹ぐ浮罚颂岣呱缜棵藕途用竦姆涝旨踉忠馐都跎僬绞鄙缜趾Ψ⑸鄙送觯龊闷绞本用穹涝志仍止ぷ鳌⑻岣咦跃然ゾ鹊哪芰ΑN钊胙芯可缜用裨趾Ψ⑸苯艏笔枭⒓肮穹涝肿跃鹊挠泄匚侍猓ü萘罚徊矫魅飞缜用袷枭⒌淖橹绦颍岣呱缜刹孔橹缜用衿绞狈涝肿跃鹊囊馐逗图寄堋⒑妥酆现富幽芰Α
一、组织
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社区防防灾减灾演练的组织
领导,建立了育才路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由社区总支书记任指挥长,社区副主任任副指挥长。下设演练
领导、宣传动员保障、现场指挥三个小组。
(一)演练
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宋建华任组长;综治员祁红莲任副组长。
(二)演练宣传动员保障小组:由社区副主任祁宏岚任组长;社保员任副组长。
三)演练现场指挥组:由社区片警孟翔任组长。
二、参加单位
参加本次演练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市地震局、区民政局、区广电局、南街办、育才路社区、七中、市人民医院等16个部门。
三、明确任务
演练由育才路社区组织实施,消防专业队伍组建单位密切配合。其任务分配如下:
(一)区广电局指定拍摄录像和落实社区防灾减灾疏散演练现场解说员各一名。
(二)南街派出所组织防灾减灾治安专业队员(民警)10名、联防队员10名和2辆“110”警车,担负演练中居民疏散的开道和演练当天周围的警戒,车辆的停放、疏导等工作。
(三)市医院组织5名医疗救护队员、1辆救护车,担负演练中的救治伤员的任务;负责现场急救包扎演示。
(四)专职消防队5名专职消防队员、1辆消防车,担负演练中的消防灭火、个人防毒防护演示。
(五自来水公司组织4名人防供水抢修专业队员、1辆抢修车,担负演练中的供水管道的。`抢险抢修任务。
(六)区电力局组织4名供电抢修专业队员、1辆抢修车,担负演练中的供电设备线路抢险抢修任务。
(七)市交通局组织2名运输专业队员、2辆大巴车辆,担负演练中输送6O名居民疏散的任务。
(八)七个居民小组60名居民和60名紧急疏散居民的
思想发动、宣传教育、调查登记、造册编组、培训预演及相关保障工作,做好疏散物资和疏散居民食品、饮水的保障工作;同时组织16名防灾减灾志愿者参加煤气中毒事故处置、个人防护、消防灭火三个演示项目;负责演练场地的保障和准备工作,落实演练当天主席台及桌椅,保障演练现场的电源和音响扩音设备。
(九)社区有关工作人员负责60名疏散居民的接收安置工作,按照疏散方案落实到户。
(十)七中组织10名中学生,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采取紧急防护掩蔽演示。
四、其它保障
演练中的其它保障工作以南街办民政办为主,以参加单位为辅负责保障。
五、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防灾减灾演练,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防灾减灾法》、《育才路社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实际行动。结合当前形势,从切实提高居民防灾意识,提高部门及居民应急救援技能技术,提高各级指挥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密切协调各应急分队的协同关系出发,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及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的,对社区疏散居民、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单位人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及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和参与单位充分认识举办社区防灾减灾演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二)建立组织,加强
领导在社区演练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演练领导小组、宣传动员保障小组和演练现场指挥小组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确保收到预期的效果。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演练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三)周密计划、落实任务
社区防灾减灾演练内容多、层次多、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注意安全,切实履行各项保障工作。
(四)密切协同,加强配合
社区防灾减灾演练,是我区20xx年度防灾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参加演练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协同,加强配合。本着“统一布置、周密计划、分头落实、各司其责、督促检查、密切协同、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抓好演练的各项工作。为保障社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好本区防灾救灾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五篇】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