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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水库工作计划【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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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作计划【第一篇】

市防汛办:

20__年,我县水库防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水库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始终坚持“防大汛、抢大险”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防汛任务,实现了全县水库安全度汛。为了总结经验,扬长避短,现就我县今年水库防汛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今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面临的形式和取得的成效

1、面临的形式

入汛以来我县降雨频繁,特别是九月以来发生五次大的连续降水,其中九月份降水量达到毫米,是历年同期毫米的三倍多,9月17日降水量超过了50毫米达到了暴雨。这次降水过程致使全县河流暴涨,水库储水量剧增,比历年同期多1000多万方。林皋水库超过汛限水位一米,故现水库出现翻坝溢流现象,后洼水库储水量达到警戒水位,溢洪道边坡发生滑塌,其它水库也出现不同程度的险情,防汛形势十分严峻,防汛压力增大。

2、取得的的成效

面对以上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扎实部署,立即抽调抢险队伍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抢险,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并启动防汛三级预警,调运各类抢险物资和抢险机械,全力抢险,并及时开闸排水,减小水库压力,同时对库区威胁区人员进行了转移安置,实现了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面对此次连续强降水,全县各水库共投入抢险人员2000余人次,动用机械30余台次,共排水800多万方,使库区万人, 万 亩农田,17 处重要设施免受洪水灾害,减免直接经济 1050万元。

二、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防汛安全责任制

今年我们对全县7座水库明确了行政责任、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并进行了公示。汛前水库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县政府与个水库签订防汛责任书。对各水库防汛物料、抢险队伍提出了最低限额要求。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江水库防汛作为县上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县防汛指挥部通过有线电视向全县公示了各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了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责。特别是针对今年的秋淋天气,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成立了防汛抢险专家组深入险工险段,进行指导,加强了抢险力量,进一步夯实了行政责任,技术责任和抢险责任。

2、度汛能力建设

水库工作计划【第二篇】

1、各级水利女职工组织,要引导广大女职工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积极投身改革。

2、深入开展女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突出实效性。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使女职工在各单位改革发展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3、要根据女职工的群体结构,岗位特点,继续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示范岗活动。培养、推荐、树立女劳模,先进典型。

二、深入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女性人才资源

4、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发展观。把提升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服务女职工大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在女职工素质提高工程中,要以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岗位成才为目标,将素质提高工程融于岗位实践中。

5、巩固和发展女职工素质达标成果,继续建立和完善女职工终身学习、全过程学习的动力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家庭,争做知识性女职工”的活动。各单位要为女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创造条件。

三、维护女职工权益,努力实施爱心帮扶工程

7、对特殊困难女职工实施重点帮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继续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全面掌握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基本情况,帮助她们解决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遇到的双重困难。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困难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女职工享受免费妇检。继续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使这项工作成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亮点和品牌。继续深化健康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力争使每一位女职工都接受保健知识教育。要求动员组织80%的女职工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

四、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提高做好女职工工作的能力

8、要按照《湖北省实施办法》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到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步建立。当前要重点抓好改制企业女职工委员会的建立。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尤其是进城务工女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9、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或相应的专职女职工干部担任;同级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基层工会,要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10、加强女职工干部思想建设。在女职工干部中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女工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分期分批组织女职工干部参加培训学习。

水库工作计划【第三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含10万立方米)的已建水库。

第三条、降等是指因水库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将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措施。

报废是指对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七)因其它原因需要降等的。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报废:

(二)库容基本淤满,无经济有效措施恢复的;

(三)建库以来从未蓄水运用,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四)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工程严重毁坏,无恢复利用价值的;

(五)库区渗漏严重,功能基本丧失,加固处理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六)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降等仍不能保证安全的;

(七)因其它原因需要报废的。

第九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予以降等或者报废的水库,由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根据水库规模委托符合《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v^建设[2001]22号)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出水库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

水库降等论证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水库的原设计及施工简况、运行现状、运用效益、洪水复核、大坝质量评价、降等理由及依据、实施方案。

水库报废论证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水库的运行现状、运用效益、洪水复核、大坝质量评价、报废理由及依据、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及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根据其潜在的危险程度,参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确定论证内容,可以适当从简。

第十条、水库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完成后,需要降等或者报废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当逐级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降等或者报废申请书;

(二)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

(三)报废水库的资产核定材料;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水库降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权限审批,并报水库原审批部门备案:

(三)除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大型和中型水库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域的水库降等报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库报废按照同等规模新建工程基建审批权限审批。

其他部门(单位)管辖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权限按照该部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结果应当及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成由计划、财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单位)代表及相关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水库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自接到降等或者报废申请后三个月内予以批复。

第十三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批复意见,及时组织实施水库降等或者报废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水库降等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措施:

(一)必要的加固措施;

(二)相应运行调度方案的制定;

(三)富余职工安置;

(四)资料整编和归档;

(五)批复意见确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水库报废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措施:

(一)安全行洪措施的落实;

(二)资产以及与水库有关的债权、债务合同、协议的处置;

(三)职工安置;

(四)资料整编和归档;

(五)批复意见确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水库报废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当妥善安置原水库管理人员,库区和管理范围内的设施、土地的开发利用要优先用于原水库管理人员的安置。

第十七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所需经费,由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筹措。

第十八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实施方案实施后,由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九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经验收后,应当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水库工作计划【第四篇】

这次省^v^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水库安全和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将有力促进各级政府改进水库保安工作,提高水利工作水平。李强省长高度重视省^v^会监督工作,专门指示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汇报,听取和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库安全工作,确保水库运行安全。下面,我代表省人民政府报告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一、全省水库基本情况

浙江是一个水库大省。库容10万方以上的水库有4334 座,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列第十位。另有1万-10万方之间山塘2万多座,其中坝下有村庄的“屋顶山塘”6500多座。水库总库容亿方,其中大型33座、中型158座,总库容占全省年平均径流总量的,库容径流比在全国名列前茅。水库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生态等方面发挥着巨大效益,是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全省水库按产权分,由水利、电力、司法、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旅游等系统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驻浙部队、国企、民营企业等所有,产权十分复杂。全省水库具有“三多一长”的特点:一是小型水库多,小型水库有4143座,占总数的,普遍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二是土坝水库多,土坝水库有3569座,占总数的;三是公益性水库多,占总数的90%;四是运行时间长,八十年代以前建成的水库有3264座,占总数的,其中运行40年以上有1992座,占总数的46%。由于当时财力、物力及技术条件限制, 以及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建设模式,造成这些水库普遍存在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不高、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本世纪初,全省普查有病险水库2423座,占当时水库总数的61%。这些决定了水库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二、近年来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

省政府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实施《^v^防洪法》、《^v^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全面实行水库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地方管理水库逐库落实行政首长、部门负责人、业主单位、大坝巡查人员共同负责的防汛保安责任制。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大力实施“千库保安工程”和“强塘工程”,累计完成水库加固2313座,其中大型10座、中型70座,完成投资104亿元,多年积存的病险库基本消号,在全国率先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在历次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综合考核评比中均列前三名。目前,全省水库总体安全,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力推动全省上下迅速开展除险加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作出批示、指示,在相关会议上强调和部署水库安全工作。从2003年起,每年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接受省人大代表的监督;列入全省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省”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省政府还将“千库保安”列入全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2008年起又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列入“强塘固房”工程。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三是加强督促检查。2010年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等,要求各地集中力量,确保如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二)摸清情况、明确目标,有力组织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为全面消除水库安全隐患,2002年省里组织开展全省水库安全普查,对水库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稳定、工程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这次普查共确定病险水库2423座,其中险库(三类坝)1118座、病库(二类坝)1305座,基本查清了全省水库的安全状况。针对全省病险水库面广量大、加固任务繁重艰巨的问题,按照险库优先、保护人口多和灌溉农田多优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优先的原则,省级有关部门先后组织编制了《千库保安规划及五年实施计划》、《“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总体实施方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年规划和三年实施方案》和《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等计划方案,详细制定分阶段实施的工作任务。

(三)财政支持、多方筹措,有力保障除险加固资金需求。省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按核定投资额的10-50%比例进行补助。省级安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资金,从最初的每年亿元、亿元到最高年份亿元。 2003年至2012年累计安排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各地也努力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并通过资产抵押贷款、融资平台筹资、吸收社会资本、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努力保障工程建设需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先后争取到61座大中型水库、172座重点小(1)型水库和103座重点小(2)型水库列入国家相关规划,2003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亿元,降低了市县资金的压力。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有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为规范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管理,省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千库保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强塘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办法》等多项制度,从安全认定(鉴定)、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到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省水利厅在全国首创工程建设“飞检”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实行随机、突击检查,努力将工程质量与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成立稽查服务组,开展项目稽查,查找问题,帮助地方整改。近年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对679个除险加固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省审计厅先后两次组织对29个县(市、区)323个除险加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省政府督查室对建设进度落后、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专项督查,保证了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五)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有力维护水库安全管理和运行。按照^v^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2009年底前有改革任务的150个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落实了大中型水库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明确了工程管理和维护经费的来源渠道。从2008年开始,省财政每年落实公益性大中型水库的维修养护补助经费,到2012年底已累计补助9240万元,保障了大中型水库工程的良性运行。同时,针对小型水库点多量大、管理薄弱等问题,全省建立小型水库巡查管理制度,每座小型水库落实1名^v^负责日常巡查,每年每库落实报酬3000元,其中省财政按各地财政状况补助300至1500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负责落实,基本稳定了巡查队伍。

这几年来,全省水库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工程安全度显著提高。地方管理水库近十年未发生溃坝死人事件,保障了水库下游1200多万人和3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的防洪安全。二是水资源供给能力和效益显著提高。通过除险加固,恢复或新增了亿方的总库容使用功能,折算成平均单方库容投资仅为2元,与新建大中型水库单方库容平均投资20元左右、小型水库单方库容平均投资30元左右相比,投资效益十分显著。三是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通过完善配套设施、整治周边环境、美化绿化等措施,加固后的水库成为安全的旅游休闲场所、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尽管我们在水库安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确保水库安全任务依然繁重。水库工程安全是动态变化的,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水库堤坝会逐渐老化破损,从而产生新的病险问题。一些水库安全隐患治理技术难度较大,实施除险加固或报废的成本比较高,难以实施;有的县水库、山塘数量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大,影响了除险加固工作的及时开展和隐患消除。从全省情况分析,今后每年仍将有100多座水库会出现新的病险问题。此外,全省2万多座山塘、特别是6500多座“屋顶山塘”的保安任务很重。

二是小型水库管理薄弱问题依然突出。总体上看,我省大中型水库的管理水平较高,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较低。3000多座小(2)型水库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仍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态。尽管建立了小型水库巡查制度,但“以查代管”的应急管理措施,无法真正落实小型水库的管理制度和直接管护责任。巡查队伍总体老化,素质不高,报酬偏低。另外,我省水库产权归属十分复杂,水利系统主管的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其他系统管理的不够规范,特别是民营企业电站的水库,管护技术力量不足,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三是水库管理资金投入依然不足。对公益性大中型水库,省里制定了维修养护财政补助政策,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全省小型水库除^v^经费投入外,基本没有其他稳定的管护经费投入。大多数水库原水水价较低,有的甚至每方水只有几分钱,水库管理单位自我良性发展能力严重不足,谈不上正常的维修养护和安全鉴定工作。

四是水库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水库由于建库时没有划定工程管理范围,权属不清,遗留问题多,给工程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如新安江、临安青山、诸暨安华等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征地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制约了水库防洪等功能的充分发挥;如余姚四明湖等水库下游泄洪河道被侵占,泄洪不畅,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大中型水库离退休、精减人员数量较多,如安地水库担负着100多名精简下放人员的生活保障,负担较重。一些地方经常会发生占用水库库区违规建设等问题,降低了水库调蓄能力。

五是水库水质保护压力依然很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水库成为城乡供水的水源地,水库水质保护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些库区由于开发力度加大、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各类污染源不断地影响水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省^v^会的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制。继续加强对水库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制。针对各地干部变动较多的情况,汛前重新确定各类水库、重要山塘的行政首长、部门、业主单位、巡查人员等防汛安全负责人,以省防指名义在《浙江日报》上公布全省大中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各市、县防指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防汛保安责任人名单。同时,加强对各地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抽查监督。省水利部门还将重新统计汇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抓好除险加固工作。病险水库是防汛安全的心腹之患,要继续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全面掌握水库安全状况,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已确定为二、三类坝的病险水库,尽快落实加固责任,要求限期完成;对早期除险加固处理不彻底仍有隐患的水库,要尽快消除隐患,努力将水库年病险发生率控制在3%左右。同时,摸清全省“屋顶山塘”底数和安全情况,大力推进“屋顶山塘”整治加固。省里研究制订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各地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加快实施,切实保障塘坝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海岛和个别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的县市给予更多支持。各地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的资金需求,落实大中型水库人员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两项”经费,要尽快解决部分水库工程款拖欠问题,保证工程及早验收和顺利运行。按照分类筹措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的原则,省里研究建立稳定的小型水库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非公益性小型水库由水库所有者负责筹集管护经费;公益性小型水库按水库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落实管护经费。省水利和财政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公益性小型水库管护定额和巡查定额标准,完善资金筹措渠道,保证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加快培育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推进维修养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维修养护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管理。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分属不同部门的水库依法实行全方位行业监管,指导督促负有水库安全职责的单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水库、河道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大力推进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如针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难点多的问题,研究制订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各地按照水利工程集约管理的原则,采取以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兼管小型水库的“以大带小”,或以流域、乡镇区域为单元的“小小联合”等多种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效率。

(五)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水库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疏理,逐库、分类提出解决方案,集中各方力量,逐步加以解决。重点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不彻底,影响水库蓄水调度,制约水库防洪等功能发挥的问题;通过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合理调整供水原水水价,提高水库自我良性发展的能力;通过推进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明确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对水库管理单位债务和人员负担较重等问题,要依法依规、分批分期、因地制宜地解决,努力创造水库良好运行的环境。

(六)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水库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对水库闸门操作、大坝观测监测、水库运行调度等关键岗位,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实行考核上岗。强化小型水库^v^的业务能力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省水利部门制订五年队伍培训计划,五年培训水库管理人员7500人次,培训小型水库^v^万人次,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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