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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农村亮化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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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确保我镇农村清洁工程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加快集镇建设步伐,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一项为民造福工程。多年来,农村存在脏、乱、现象,特别是在皖北农村,农民沿袭千年旧习,不重视环境卫生,垃圾随处抛弃,牲畜粪便到处皆是,使得传染病常见,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认真做好农村清洁工程,意义重大,可以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加强清洁工程的基础建设,按照县委提出的“八个一”工程,认真落实农村集镇清洁卫生一体化工程,提高净化、亮化和绿化水平,消除脏、乱、差现象。镇直单位要以文明创建为基础,认真开展本单位的保洁工作,进一步美化办公场所,提升服务水平。各村、居委会要以改厕改水为依托,搞好本村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并教育全体居民,提高居民保护卫生的意识。通过创建,使镇“镇容整洁,环境卫生,乡风文明,管理有序”。

1、建一座功能齐全的垃圾中转站,计划投入58万元,该站建成后,能够方便环卫工作人员倾倒垃圾,也能加快垃圾装载速度,提升垃圾处理效果。

2、购买一辆洒水车,计划投入18万元。装备该洒水车后,可对集镇范围内的街道每天喷洒两次,从而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

3、垃圾掩埋场的改进工程。镇日产垃圾近40吨,现有的垃圾掩埋场远远不能容纳这些垃圾,现有的垃圾掩埋场需要进一步扩大、改造,计划投资40万元。

4、装备一辆垃圾运输车,计划投资万元。

5、再建20个垃圾投放点,计划投资万元。

6、配备垃圾桶100个,计划投资万元。

7、建一座公厕,计划投资45万元。

五、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组长:潘立新(镇长)

副组长:赵景连(党委副书记)

程东智(宣传委员)

成员:姜勇宋忠坤

程强马凤民

张立武张伟

胡凯郑佩军

工程序时进度

1、垃圾掩埋场扩建:3月25日——4月25日。

2、垃圾运输车、垃圾桶的购买:5月底前。

3、公厕建设:解放一支部6月底建成使用,民主居委会5月底建成使用,解放二支部8月底建成使用。

垃圾池:9月底建成使用。

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原则,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幸福xx为目标,以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大力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高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和提高农村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全镇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设立公益性岗位,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环卫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农村垃圾污染,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和鼓励农户进行垃圾分类。一是厨余垃圾沤肥,转化为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二是废弃电池、农药、油漆等有害有毒垃圾统一封存处理;三是碎砖、碎瓦、沙石、炉渣、石灰、水泥块等土建垃圾铺路填坑;四是金属、塑料、橡胶、纸类、玻璃陶罐、毛发等进行回收利用。

(二)采取户集村收镇环卫所转运处理模式处理垃圾。我镇因属全市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之一,垃圾更应及时彻底清运处理。全镇18个行政村的农户生产生活垃圾可采取“户集村收、镇环卫所转运处理”的模式,由村级保洁员负责集中收集,镇环卫所负责中转运送处理,不得就近填埋处理。

(三)重点地段重点处理。对xx公路、xx公路、xx街——xx公路和xx街——xx公路两边居民区原则上不建垃圾池,各村应在路旁摆放垃圾桶,并每日及时清运垃圾。

(四)定岗定责强化保洁队伍。按照要求,已在全镇各村设立农村清洁工程公益性岗位,由县就业局协助公益性岗位项目的申请、审核及薪资补贴下拨工作。

一是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1个公益性岗位,人数较多的行政村,视情况增加1个名额。全镇18个行政村中,2500人以上的行政村3个,每村配备2个公益性岗位。2500人以下的行政村15个,每村配备1个公益性岗位。二是公益性岗位薪资标准。设立农村清洁工程公益性岗位,按照由村聘请、镇把关的方法,采取“自愿申请、一年一聘”的方式,每岗位每月700元标准给予岗位薪资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三是有条件的村可适当增加保洁员。

(五)规划建设垃圾暂存设施。在xx路、xx1国道、xx河沿线各村要求每户农户配备垃圾桶,做到日清日运,其余各村可以建立垃圾池等暂存设施,但选址要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并要及时清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的作用,坚持农民的主体作用,镇、村、组各级要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切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镇政府全面加强落实,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行政村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联系村的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要协调督导各村开展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督促保洁员履行职责、完善村规民约、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倡议书、公开信,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向群众深入宣传清洁工程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各村要在每家农户门口张贴家庭“三包”责任状、卫生评比标识等,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体作用,把清洁工程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筹措资金,保障投入。按照“政府奖补、镇村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原则解决农村清洁工程经费。省、市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按照省市工作方案和实际到位情况下拨,县政府根据各村的公益性岗位设立、设施建设以及整治效果等综合情况,将按2500人以上的行政村每个1万元,2500人以下的行政村每个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各村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将向每户收取一定的垃圾清运费用纳入村规民约中。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高度重视,已由县委农工部牵头,成立了县农村清洁工程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在县电视台曝光;镇政府将农村清洁工程重点纳入镇农业农村工作千分考核,也设立镇农村清洁工程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及时掌握各村的清洁工程开展情况,并每月根据《xx镇农村清洁工程考评细则》进行现场考评。年终实行“县镇”联合考核,对各村清洁工程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对排名前10名的村按年度清洁工程奖励资金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5个行政村,取消当年的农村清洁工程奖励资金,并在确定下一年度的新农村建设点时不予考虑。

附:镇农村清洁工程督导组名单

镇农村清洁工程考评细则

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第三篇】

肥西县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为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工程,纳入市政府对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为实施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质量完成高店乡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增压站工程、铭传乡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增压站工程和山南镇入户工程等三项建设任务,提升保障15个行政村(社区)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详见附件1)。

(一)时间要求。20xx年5月,招标落实施工和监理单位;6—10月为施工期;10月底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实施主体。乡镇(园区)为工程实施主体,负责组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实施,做好环境协调等工作。

(三)实施内容。场地平整、设备安装调试;开挖沟槽、管道购买安装、铺设供水管网、入户水表和水表井安装由施工单位完成;水表井以下到入户水龙头部分由水厂(以划转、并购后的供水单位为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实施,乡镇(园区)督促施工单位管网铺设和水厂接水入户同步实施。水表井以上部分均为项目资金,用水户无需承担;水表井以下部分,用水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向水厂交纳费用,不足部分由乡镇(园区)人民政府与当地的水厂协商,可采取水厂让利、政府补贴等方式来解决。已脱贫户享受免费开通自来水政策。

(四)验收程序。项目法人组织自验和审计,县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初验,市水务局组织终验。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作为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确保农户的用水安全,严把施工、管材管件和水表质量。由于时间紧、覆盖面广,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给水管材管件及水表。本项目所用pe管材必须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管材管件及水表进场必须提供管材自检合格证书,由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联合对管材、水表进行随机抽样,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作为拨付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一)资金来源。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投资万元,县级财政配套万元。

(二)资金分配。根据发改字〔20xx〕44号文批复,现下达乡镇(园区)的建设资金为万元,主要用于管网更新改造、新建增压站和入户工程等建设、水质检测、监理以及工程预审计费用(详见附件2)。

(三)资金管理。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采用报账制。拨付进度款程序为施工方申请,附每批次管材、水表检测合格报告,经监理审核,由乡镇(园区)统一申报,县水务局复核,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拔付乡镇(园区)。

(一)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条件,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不懈怠,不观望,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落实,快速推进,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清单量施工,施工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严格考核。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是我县对标“沪苏浙”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各乡镇(园区)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升供水单位服务意识。

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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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二)发放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三)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__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__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__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__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与修缮加固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2、村组报乡镇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乡镇危改办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三)确定对象、编制规划

1、确定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2、编制规划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四)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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